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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后天生化之本源。
如先天之乾坤也。
且先天之气纯。
一交而分后天。
则相错以行。
相和以化。
不可划为二也。
如水火为阴阳合体。
水以阳合于阴。
火以阴藏于阳。
其成固非纯。
而水以体阳用阴。
故坎属阳而在下。
火以体阴用阳。
故离属阴而居上。
其行固交错以推演之也。
故连归之后。
文王又重演之。
得文王之易。
而伏羲之卦象更明。
以用能昭体。
人能合天。
其义一贯。
其道互证。
而其象数变化。
尤能全始终。
一本末。
足以探天下之繁赜。
极事物之常变者也。
故以先天名伏羲之易。
后天名文王之易。
示虽有异。
不过先后之分。
其如一人亦有先后天。
事物皆然。
则先后天之易。
犹一易也。
何可异视之耶。
文王卦位次之变自伏羲卦者。
由于先天之气数。
因动静往来而生变化。
如河图之象。
因五行之交代而生变化也。
故河图易而洛书成。
先天卦易而后天卦见。
其例然也。
先天之象。
阴阳始判。
天地始位。
气动而升。
形定而降。
乾坤定位于上下。
日月交行于东西。
阳由地升而为震。
阴自上降而成风。
泽则近天。
以示阳之近极。
艮则近地。
以明阴之将盈。
其位定而次明也。
定则不变。
明则不化。
不变则穷。
不化则灭。
而天地将息。
事物何生。
此先天之气数。
必由穷而变。
明而通。
生而继灭。
化而继尽。
以太极之运。
本不息也。
天地之气。
原贵生也。
故不息以行其位。
而性使然也。
水性流下。
故就地。
火性炎上。
故亲天。
故天火为同人。
水地为比。
且其致用。
则水以体阳宜上升。
火以体阴宜下济。
如天道尊而下。
地道卑而上。
故水火为既济。
火水为未济。
皆以其所得于二气者交错。
所行于天地者同化。
而足以为万物生化之本。
代乾坤上下之用也。
此后天八卦方位。
皆定于坎离。
不复同于先天矣。
夫坎离既主后天之位,为全易之宗,则犹先天之乾坤。
为诸卦之主。
已无疑矣。
而先天日月之象。
东西之行。
今既以坎离象水火。
而代天地。
则必易以震兑。
而指日月之升降。
明阴阳之道路。
在先天以天言。
则为东西。
在后天以人言。
则为左右。
先天之日月升降。
即后天之昼夜往来。
故震在东方。
示日所生为阳所始。
兑居西方。
示月所出为阴所行。
在一日为旦夕之分。
在一年为春秋之别。
而以五行言之。
则震为东方之木。
兑属西方之金。
木生火而相亲。
则阳升之道。
金生水而相近。
则阴降之途。
既以水火主生化之中枢。
自当以金木司生化之相位。
此震兑在后天居左右之地。
代日月之明。
本阴阳升降之机。
为天地生杀之宰。
而与先天之象。
以变而殊。
化而易者。
正由后天五行之气。
万物之生化。
自然而然。
自至而成。
其方位次序遂依此而见矣。
河图之易为洛书。
由五行化为九宫。
此自然变化所至者也。
先天卦之变后天亦如是。
以先天之卦。
分阴分阳。
统于乾坤。
而后天之卦。
则阴阳交错。
或老或少。
升降往来。
或多或少。
而统于四正。
即坎离震兑也。
四卦应四象。
而推演之。
以加于四隅。
象气之多寡。
数之进退。
而仍附于四正。
以其数不止四。
卦则演为八。
犹阴阳之复分阴阳也。
故八卦出于四象。
而四隅之卦。
本于四正也。
四隅之卦。
乾坤巽艮。
在先天为正位。
与老阴少阳。
所象重要。
而在后天。
则系坎离震兑之所分化。
以明气之往来。
数之大小而已。
故反置于隅位。
不似先天之重要矣。
盖天地生化有主宰。
气数有权衡。
当位者贵。
逢时者宜。
坎离震兑。
位当时逢。
其纲领全易。
如一岁之四时。
天下之四方。
为拄持全体者也。
而乾坤巽艮。
则其节目。
附庸于四正者。
故处于隅位。
而当于闲时其取象自异于先天也。
先天以乾坤为主。
故二者独尊。
后天以四正为纲。
故余者贱。
道有轻重。
物有先后。
不独后天之乾坤。
非先天比。
且所象者亦异于先天。
犹洛书之数虽同河图。
而其名类已非河图之旧。
故乾坤在先天为全易主体。
在后天则仅一枝节之用。
与巽艮同观。
人或疑其退处一隅为不伦。
或意其甘退让为自卑。
皆误也。
皆不明后天卦象所取义全异者也。
夫后天之乾坤。
为本五行之物。
推演而得之象。
与各卦象同。
非复统二气之乾坤矣。
后天二气之主。
以水火当之。
水火之外。
则皆升降往来之象。
乾在西北,坤处西南。
其象不过阴阳升降之迹,水火往来之道耳。
后天之用。
以事物为主。
不限于气。
而气行有形。
气至有质。
所象有物。
非空言天地也。
故后天乾坤。
自水火之升降。
阴阳之往来。
而见其所象之物。
不可与先天乾坤等量齐观。
若不明此义。
而仍视如先天。
则将坎离混观。
而乱其序。
抑将天地颠倒。
而失其真。
则何以明文王卦位哉。
故乾坤巽艮之在后天。
正同先天之震巽艮兑。
其位序既易。
其象数随殊。
此即先后之分。
体用之别。
学者不可执于名。
而忘其实。
滞于象。
而遗其位。
混先后天而一之。
使体用不彰。
变化不明。
而无以探易之蕴也。
文王卦位。
以后天二五之气。
分布天地间而不息。
为阳者求于阴而成生育。
为阴者近于阳见变化。
故系以分。
类以别。
正如洛书之数。
阴阳次序。
分为两系。
奇偶之数。
交错以行。
不似河图之一气相环。
终始相属也,盖动愈久。
则变出愈多。
生日众。
则类分日繁。
有必至之势也。
既以坎离震兑。
分列四柱。
则乾坤巽艮。
自随之而各属其类。
因后天事物。
以形为主。
形气所成。
以方为定。
二五所生。
随其类而位于一方。
水从北。
火归南。
木在东。
金居西。
土行中央。
而运四季。
各有其序也。
水与金接。
火与木连。
风木相依。
水天一气。
山土成地。
而载万物。
相生则承其气。
相制则抗其位。
各有其次也。
故先天乾为天。
包举宇宙。
后天则属金。
建位西北。
先天坤为地。
载育群伦。
后天则属土。
序次西南。
南为离火。
与土相生。
北为坎水。
与乾相得。
而西方之兑属金。
亦生自土而类于乾。
艮为山。
为气之终。
与土同类。
而水泉潜焉。
震为木之生地。
木虽生于水。
必得土之培。
故自山出。
巽亦木也。
风之所见。
风亦气也。
火之所燃。
其性相宜。
其位相接。
故成环也。
水为火仇。
金为木敌。
土受木制。
金被火刑。
水逢土掩。
气为风摇。
相异其性。
相抗其位。
相制其能。
相隔其次。
故成错也。
环则气顺生成。
错则气变化见。
分则为四为八。
推之无尽。
合则为五为二。
返之太极。
此固后天自然之象。
亦文王卦位次之所定也。
且文王卦。
为推伏羲卦之用。
而尽其变也。
即本先天气数。
推至后天事物。
以求其递嬗之迹也。
故伏羲卦位次。
为易之体。
文王卦位次为易之用。
因用得体。
因体得用。
原无二致。
则伏羲卦之位次。
即文王卦之前身。
而文王卦之位次。
即伏羲卦之变象。
二者一而二也。
由其异以求其同。
知其同以辨其异。
此习易者之所先务。
而不可不通之为一。
以明其旨之所在。
与象之所示也。
如文王八卦之序自震始。
与伏羲似同。
而一则出于坤。
为阳始生。
一则变于艮。
为阳已动。
是不同也。
盖先天之气。
一六为水。
三八为木。
其序同也。
后天之物。
因土制水。
因水生木。
其用殊也。
故甲乙为木。
必得壬癸之生源。
而甲已化土。
方成生化之大用。
若徒水不生木也。
有土以培之。
有山以蓄之。
则水用见。
而木道成,此后天之序。
有异于先天。
而震坤之位。
有殊于前象者也。
先天生化本乎气,故五行顺序。
后天生化存乎形。
故五行错行。
一年之序之自春始。
一日之气自寅见。
一地之气自东起。
故后天以震司动令也。
动者自静出。
则震必自艮出。
艮者止也。
由动而止于静。
此艮为气之终。
由静而渐于动。
则艮又气之始。
故艮者始终之地。
先天以艮入地。
后天以艮出水。
故艮之先后天。
皆为终始之枢。
而在后天尤至显也。
东北之方。
正生机所息。
如春之先。
冬之尽也。
山土之中。
正生物之所始。
如木之根。
草之荄也。
故艮者万物之所资以生育者也。
其同者则为坤。
故与抗位。
然后天之序分相次也。
以升降言。
则坤艮相对。
以出入言。
则巽艮相当。
巽为风木。
草也。
气也。
草木之出于地。
已异于艮之根荄。
风气之流于空。
却近于乾之金气。
故与乾对。
而同艮比。
乾为气。
若天空之气。
与水一类。
化而为水。
凝而为金。
位在坎兑间。
则西与北之相生也。
次于西北方。
则净土之天所在也。
佛称净土在西方。
而佛身金刚不坏。
佛相非空非色。
其义与乾象同。
佛言四大。
地水火风。
独少金。
而以西方净土为佛地。
亦与五行之言一也。
故乾为天。
而性属金。
而以西北。
与巽对。
以用言。
则与坤对。
坤司载物。
乾司覆物。
坤为生。
乾为化。
乾知大始。
坤代有终。
皆功用之相当也。
故位相比。
此亦先后天之同异也。
在五行生制中。
万物生化以成。
固气之所推荡也。
八卦之分五行以象物。
因二气生降消长。
以象生化之迹。
而以后天之卦为最明显。
盖先天之卦。
为示气之本体。
与其行至之序。
非如后天均可按之事物也。
后天卦象。
全体生化。
有行至之序。
有变迁之迹。
有相生制之象。
有相循环之式。
故分观之。
则一节一方之物。
合观之则全部全体之事。
均贯通者也。
如先天之卦。
天地水火对列。
山泽风雷抗居。
其气布于两间。
其数分于万物。
而不相联接也。
故分为二。
以属于乾坤。
后天则不然。
金木为辅。
四隅相错。
皆相接也。
因后天之象。
由合而分。
本无穷尽。
虽本先天一气。
可统于阴阳。
而应五行生化。
可变为万用。
故水火司乾坤之用。
金木助阴阳之功。
功用以全。
物事以备。
在先天以元气为贵。
故乾包坤。
而后天以生化为先。
故阴先阳。
此离上坎下。
与乾上坤下各不同也。
生化之用。
以阳求阴。
得阴始生。
阳不独生也。
故曰阴阳。
而上离下坎。
离阴以代乾。
坎阳以代坤。
阴阳互济。
生化乃见。
此实天下至理。
万物大本。
而后天卦象位次之要义也。
若仍如先天之象。
则生化不成。
气数不续。
道之穷也。
穷则必变。
变则后天之象见。
此文王之卦。
必继伏羲而明。
而离坎之位必代乾坤而立者也。
物变必因阴阳之交。
事变必因气数之易。
天地尚不得不变。
况下者乎。
后天者变象也。
变于先天。
而成现在之象。
故人道存焉。
人道以为主。
则乾坤退用。
此离坎属人。
为后天位次之枢。
而主八卦之用也。
学者当思之。
文王六十四卦讲义----宣圣讲义「孔子」
六十四卦。
自八卦出。
无论伏羲文王一也。
其次序自伏羲八卦方位定。
无论先后天一也。
唯六十四卦。
有本宫次序。
有本卦次序。
有相错次序。
有相和次序。
各以其变化而定。
本宫者分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宫。
各八变。
成六十四卦。
此序卦之自生也。
本卦者亦依八卦之生化。
而以乾兑震离巽坎艮坤之序。
分属一卦。
以成八属。
此明卦气之消长为循环也。
相错者以卦之交错。
分乾坤坎离震艮巽兑。
相交错而成行。
以循环而为序。
即周易上下经之序也。
相和者亦卦之交错。
合其体用。
明其常变。
和先后天之例。
一伏羲文王之序。
并及连山归藏之成规。
与本宫本卦参照而为序者。
即杂卦传之序也。
盖卦变本多。
变必有例。
易以明变。
则一变有一序也。
以此四者举其凡。
若尽其变。
尚不止耳。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出。
八卦之序。
已有不同。
则六十四卦之序。
自分多类。
不过后天易象重在交错。
二五流行。
无不交互。
天下万类无非错行。
合则以生。
分则以化。
推之不尽。
用之不穷。
则当以文王所序之例为主。
以能象现在之事物。
而可推诸往来之气数也。
其它各例。
以备参考。
俾知序变则用殊。
易道不穷。
则变例无尽。
有后圣者出。
推而广之亦足与文王易同。
则变例之存。
将有待于推阐。
不独溯源探本已也。
文王所定六十四卦次序。
大别之为上下篇。
而上篇统于乾坤坎离。
下篇统于震艮巽兑。
此大略也。
其实皆相错交互。
明气之周流。
二气消息往复无已。
自为环行。
系后天自然之象。
由先天既变。
气随形化。
数随事见。
天道存于人物。
化育寓于时位。
皆莫为而为。
莫致而至。
以继往启来。
垂今鉴古。
无不符合。
故为易之主体。
而见卦之大用也。
上篇三十。
首乾坤而终坎离。
明先后天之卦象异主。
坎离即以代乾坤。
为宇宙之枢机。
运阴阳之中极。
而天地间万物从此生化也。
下篇首咸怛终既未济。
即本上篇乾坤坎离交错。
而成人类之万事万象。
以震艮巽兑纵横其间。
明事物之回环曲折。
无穷无尽。
人主其中。
以代天地。
并化育。
为世界开化。
为物类建极。
以成天地人三才之德。
而全易卦六爻之用。
此下篇三十四卦始终。
与上篇大同。
皆以乾坤起。
坎离终。
而更交错之也。
盖后天之象异先天者。
以多变也。
变因于交错。
而天地既判。
人物已繁。
往来其中者。
形与气也。
司形者数。
司气者神。
神主于隐。
数行于显。
于是一者分为二矣。
先天一气。
同属乾坤。
虽二仍一。
以气同也。
后天之变。
乾坤分居。
坎离代用。
形气并具。
二者乃分。
故后天统于水火。
分于木金。
而同寓于土。
非复先天二气之一源。
生化尽于乾坤。
周回归于阴阳。
其象简。
其数单。
而明显易见。
纯一易名也。
故后天之卦。
必以交错为用。
愈交愈生。
愈错愈化。
生化日众。
交错益多。
此六十四卦。
虽大类统于水火。
属于四正。
而其往复之迹。
消息之机。
无不纵横如织。
回环若轮也。
此文王六十四卦定序之义也。
文王六十四卦次序。
虽因交错。
而因异本宫本卦之序。
而其取法者。
则仍乾坤对列之八卦位次也。
盖乾坤对列之位次。
虽属先天卦象。
究为卦象本体。
不得弃之而别取法也。
若上离下坎之象。
虽名后天位次。
其为用祇与本宫本卦之序相证。
而非文王六十四卦序所本也。
此其异者。
以先天之至后天。
因其变。
变有其例。
因于体用。
体此而用则彼。
体先而用则后。
文王八卦位次。
仿自伏羲八卦。
而与本宫本卦之序相应。
一先一后。
一体一用也。
二者同出异用。
一常一变。
常者不变。
故其用能变。
变而不失其常。
若体已变。
则何以用变。
以变为变。
将不复知有常矣。
则易道乱。
乱则何以神其用哉。
故变者本于不变。
而后天必本于先天也。
世之习易者。
以文王六十四卦。
不合其八卦位次。
而其八卦位次。
恰与本宫之序同。
有疑为不如是者。
不知六十四卦者。
全易之象。
八卦亦在其中。
文王六十四卦之序。
即后天之象。
与伏羲本宫卦序。
正为体应。
非可疑也。
苟就六十四卦之象前后观之。
其气消息。
其数盈虚。
其行往复。
其道回环。
无不与伏羲八卦位次同。
盖可见其取法所自矣。
且六十四卦之序。
不有数例在乎。
试各按之。
皆足以参证其用。
以本宫言之。
三变而后。
则属对宫。
七变为游魂。
八变为归魂。
仍本先天八卦方位者也。
盖变多必因交错。
气交数错。
变乃无尽。
后天以变为主。
固必取交错之例。
交错以对位为主。
以旁行为辅。
对位为交。
旁行为错。
如乾之坤。
对位也。
之离坎则旁行也。
文王六十四卦序。
其例正如此。
故以乾坤为首。
以既未济为终。
明后天之交错。
而象事物之生化也。
夫本宫之序。
终于归妹。
与此之终于未济。
其义亦可互参。
传曰归妹女之终也。
未济男之穷也。
乾道成男。
坤道成女。
男女即乾坤也。
乾坤即天地也。
天地即阴阳也。
阴尽于归妹。
明体静也。
阳尽于未济。
明用动也。
先天主静。
内阳外阴。
后天主动。
内阴外阳。
故文王之序。
以乾始。
以未济终。
示阳气之循环。
为后天生化之本。
而阳气之终尽。
为人物穷竭之时。
此其取义。
亦象天地自然之气者也。
况易者尽而无尽。
穷而复通。
以其循环也。
天地为一大循环。
终则有始。
非不续也。
故未济穷而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