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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

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成员沟通。

6、党组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成员到会。

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4、会议决议要按分工和要求抓好落实。

第二篇: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州委的决策部署,保证州政府党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会议按照精简高效、严谨细致、充分准备、有序组织、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会议组成及议事范围

第三条会议由州政府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根据有关事项涉及范围,可安排州长助理、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州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决定、决议及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等;

1

(二)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重大决定的具体措施;

(三)讨论报请州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和决定州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州政府班子建设、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研究决定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

(六)研究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调配事项;

(七)研究按有关规定应由州政府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议题确定及时间安排

第五条州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直接提出或党组各成员建议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

议题确定后以一定方式报州委审定。

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党组会议制度。

第六条州政府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牵头组织。

第四章会议要求

第七条州政府党组讨论决定问题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2

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现决策民主化。

第八条会议在研究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

对议题涉及事项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会议由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后,形成决议。

第九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并以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

与议题有关的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涉及会议议题的部门、单位和县(市)政府由主要负责人列席,因故不能列席的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批准后可由分管议题涉及工作的副职代为列席。

第十条对干部的任免和奖惩以及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的决定,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第十二条凡以州政府党组名义上报州委的请示、报告由党组书记签发。

第十三条如需发会议纪要,由州政府秘书处负责起草,报党组书记签发,州政府秘书处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3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党组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第十五条会议办理人员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会议材料、记录、纪要等集中整理归档。

4

第三篇:

《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制度

为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进党组集体领导,进一步提高党组议事决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组成: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组成员参加,视情况由党组书记决定其他列席人员。

二、党组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国务院,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依法治税,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确保党组各项决策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真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全面贯彻落实。

(四)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科学决策。

三、党组会议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定指示,结合实际讨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关系全县地税事业发展和本局全面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机关党的工作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纪检、监察方面的重大问题,党组自身建设及局领导班子建设问题;

(四)讨论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干部的选拔、表彰、推荐和违纪问题的处理等干部任免奖惩事项;

(五)年度财务预算的安排,重大资金项目的安排确定等重大问题;

讨论研究其他需由党组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四、党组决策的基本程序

(一)提出议题。

党组会议议题由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报分管党组成员提出,党组书记确定。

(二)会前准备。

汇报单位要深入调研,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和决策依据,如涉及多个科室应事先协调一致,形成简明扼要的汇报提纲。

会前2个工作日,汇报单位应将经分管局领导审阅后的材料送办公室汇总。

(三)沟通酝酿。

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送党组成员,以便熟悉情况准备意见。

除特殊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四)召开会议。

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

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党组书记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五)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与会人员采取全员表态制充分发表明确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对存在重大分歧的问题,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必要时向上级请示。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及亲属的,本人应当回避。

(六)形成会议纪要。

将会议议定事项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报局党组书记签发。

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认真落实。

五、其他规定

(一)严格保密。

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未公开之前,与会人员不得随意传达和扩散。

会议印发的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必要时在会议结束后退办公室统一保管。

(二)加强监督。

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篇:

《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党组会议制度。

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会议是某某决策性会议,研究、审批、决定重要事项。

一、参加人员

为党组全体成员;

与议题有关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和调研员按通知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二、议事内容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党组会议制度。

(1)研究全州外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

(2)研究制定全州外侨事业发展规划;

(3)研究下发全州外侨工作的重要文件;

(4)研究上级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讨论审定向省外办、侨办、州政府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5)研究决定召开全州性外侨工作会议;

(6)研究本办管理的中层干部配备意见和任免事项;

(7)研究本办自身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决定外侨办内干部、职工的调配奖惩等事项;

(8)研究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的培养选拔老干部工作。

(9)听取本办财务工作,研究确定本办重大的经费支出;

(10)其他需要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党组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办领导和有关科、室提出。

各科需要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主题,各科室要按议题做好材料准备,所提供的材料,事实要清楚,内容要准确,数据要确实,汇报材料要书面打印。

汇报情况要在提出建议和提供有关政策依据及相关资料会议审议。

凡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主办科室应将议题内容提前先报请分管领导同意,交秘书科汇总报党组书记审定。

会议议题确定之后,将议程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和列席人员,保证会议的召开。

四、议事原则

1、党组会议应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会议人员要充分发表自己明确的意见和看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

会议决定以书面文件为准,会议决定一旦做出,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改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

列席人员也可提出个人建议意见;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外传;

会议精神及议定事项应及时传达因故未到会的人员。

2、会议形成决议后,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分管成员抓落实。

承办科室要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限办理,不得拖延。

执行过程中,分管成员要及时向书记报告决议执行情况。

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或遇执行原决议有问题时,由分管成员向书记报告,说明情况后交下次会议重新审定。

3、党组会议由秘书科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记录要完整、准确。

如需要可整理《党组会议纪要》。

原始记录未经党组书记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

4、坚持回避制度。

凡会议讨论的事项与参会者个人或直接亲属有关系的均应实行回避制度。

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

1.主任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主任或一名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2.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主任负责组织。

二、主要任务

1.研究分析一个时期的全外侨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处理某某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听取有关科、室专题汇报,研究有关需要主任、副主任协调的有关重要问题。

4.研究主任、副主任、秘书科长提请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三、参会人员

1.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

2.秘书科长、与议题有关的科、室、中心。

四、会务工作

主任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

1.议题:

由秘书科根据主任、副领导、批示意见登记,拟出议题,报主任或分管领导确定。

2.会议通知:

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打印通知参会人员,并督促议题承办科、室、中心、在会前1天交齐议题

材料。

3.会议记录:

秘书科派人员进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使用专用记录本,由秘书科负责保管。

五、办理落实

1.草拟会议纪要。

由记录人员在会议结束后2天内拟写好会议纪要,送秘书科长审核后,报主任下发。

2.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主任办公会议需要落实的重要决定事项,按政务督办工作规范程序办理。

六、会议纪律

1.参加主任办公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议题简明扼要。

3.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和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与会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以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七、会议资料归档

每次主任办公会议的资料,由秘书科整理归档。

第五篇:

棚廉办党组是党的领导决策班子,其基本职责是根据《党章》规定,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委的决定和指示,对棚廉办的的工作实行全面的政治领导。

党组会议室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

一.议事范围

1.研究讨论市委有关决议,指示和工作部署并提出贯彻落实和实施方案。

2.听取关于贯彻党的工运路线的情况的工作报告,研究决议有关工运发展和工作的重要事项。

3.听取机关党委关于机关党的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报告,研究决定机关建设的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机关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奖惩等事项。

二.会议的准备与召开

1.会议通常由党组书记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党组书记指定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

2每位党组成员可随时提出议题并建议召开会议。

3.凡是研究干部的任免,奖惩等事项时,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研究前,党组书记应先与党组成员沟通,并经过组织部考核,再上会讨论。

4.会务准备可由党组秘书(组织部门人员)负责。

5.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请有关人员列席,也可根据有关规定,

确定应回避的人员。

三.会议决议的形成和落实

1.会议必须充分讨论,畅所欲言。

需要通过表决决定的事项,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如两种意见的人数相等,召集人可以根据需要立即做出决定或下次会议在议。

2.会议议定事项,必须严肃,坚决执行。

对决议有不同意见的成员,可以保留意见,一旦形成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决议,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会议的决定或在行动上有反对的表示。

3.会议在作出决议的同时,可确定贯彻执行人,会后由召集人督办。

4.会议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党组秘书当场核准会议记录,以备事后查阅。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项目

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加班,值班,出差,外派学习,培训等。

三、出勤

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为出勤。

四、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包括:

上班、开会、学习、训练、培训等。

2、自然年内,迟到或早退一小时内,累计五次计旷工一天,依次类推。

3、自然年内,迟到或早退一小时至二小时,累计三次计旷工一天,依次类推。

4、迟到或早退二小时以上,每次计旷工一天。

四、旷工

1、虽按时到岗上班,但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每次计旷工一天。

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按缺勤天数计旷工天数。

3、超假一天,计旷工一天。

4、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5、连续旷工三天,或合同期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三天者,予以辞退。

五、事假

1、员工因私事可请事假。

若事假期将满,不能如期返岗,应至少提前一天以电信方式续假,返岗后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超假按旷工论处。

2、一个自然月内请事假累计达到七天,或者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十五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五天者,取消年终评优、职级晋升、工资上调资格。

4、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五天(含)以内的,一天扣发一天工资;

第六天起,一天扣发二天工资。

六、病假

1、请病假需持县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重大疾病或手术住院治疗的,另行处理。

2、一个自然年内请病假累计六天(含)以内的,每天按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发工资;

累计七天至十四天的,每天按日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计发工资;

累计十五天至二十九天的,不发工资;

累计三十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一个自然年内请病假累计达到十五天者,取消年终评优、职级晋升、工资上调资格。

七、婚假

1、员工享有三天婚假。

2、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的员工享有十天晚婚假(含: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三天婚假在内)。

3、婚假为一次性假期。

婚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八、产假

1、产假三个月。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持准生证办理产假手续。

难产及剖腹产凭病历适当延长产假。

哺乳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男员工配偶生产享受产期陪护假五天。

3、产假及陪护假期间,工资照发。

九、工伤假

工伤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指:

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不幸去世,员工享有三天丧假。

2、丧假为一次性假期。

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十一、补休

1、由公司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可在加班或值班后申请补休。

《补休单》有综合部人力资源开具。

需补休员工按请假程序办理补休手续。

2、补休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3、应工作需要,补休累计到自然年年底未能休完的,不再累积到下一个年度,于次年一月份将补休折算出勤日补发工资。

十二、加班

1、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加班,应由该部门事先提出加班申请(包括:

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加班小时、加班人数),报综合部,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加班。

2、原则上,加班可安排补休。

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每月随考勤上报综合部人力资源。

综合部人力资源汇总后报公司审批。

4、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加班一小时为一个工作小时,以八小时为一个计算单位。

每满八小时的计补休一天,或计发一天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标准参照节假日值班费标准执行。

十三、值班指:

夜间值班,公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

由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人员。

夜间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夜间值班费。

公休日值班计补休一天。

遇法定节假日连休值班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节假日值班费。

法定节假日值班(含与公休日连休)由公司统一安排,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节假日值班费。

值班人员领取节假日值班费,不计补休。

十四、出差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签批的《出差单》由出差本人交考勤员备案。

十五、外派学习(培训)

员工被公司安排外出学习或培训,办理相关手续后,考勤员备案。

十六、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准假权限报批。

2、员工向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请假;

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3、请假批准后,员工本人将《请假单》交考勤员备案。

十七、准假权限

1、一般员工请事假,部门经理准假权限为一天(含);

公司分管领导准假权限为三天(含);

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正常补休由部门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请假二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

请假三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正常补休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副总经理及公司高管级人员请假(含:

补休)由总经理批准。

十八、考勤管理

1、考勤由综合部人力资源归口管理。

2、考勤表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统一印制下发。

3、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真实记

《小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

50至12:

00,下午为1:

10至5:

30。

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公司员工晋升制度及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3、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迟到一小时之内,8:

55—9:

00到公司的算迟到,以1元/分钟处罚(主管翻倍),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

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

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5、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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