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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紧张;

不良体位或不合理工具等。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有不同的特点。

1、刺激性气体的危害:

常见的刺激性气体有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甲醛、硫酸二甲酯、氯化氢、氨、臭氧等。

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的特点就是对皮肤、黏膜有刺激症状。

比如眼结膜充血、流泪、流涕、咽干、咳嗽、胸闷等。

接触高浓度刺激性气体可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像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这时病人出现严重呼吸困难、咯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发绀等,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

2、窒息性气体的危害

窒息性气体就是一类对机体能产生严重危害的有毒气体。

它可使机体吸收氧与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导致机体缺氧。

窒息性气体可造成人体系统损伤,但对神经系统的损害最为重要。

接触浓度窒息气体可造成头痛、头晕、恶心、胸闷、心悸等症状,接触高浓度窒息性气体可引起昏迷休克,甚至可造成电击样死亡。

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等。

这些化合物进入机体后导致的组织细胞缺氧各不相同。

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主要与红细胞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以致使红细胞失去携氧能力,从而组织细胞得不到足够的氧气。

氰化氢进入机体后,氰离子直接作用于细胞色素氧化酶,使其失去传递电子能力,结果导致细胞不能摄取与利用氧,引起细胞内窒息。

加完本身对机体无明显的毒害,其造成的组织细胞缺氧,实际就是由于吸入气中氧浓度降低所致的缺氧性窒息。

硫化氢进入机体后的作用就是多方面的。

硫化氢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价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酶的活性,导致组织细胞缺氧硫化氢可与谷胱甘肽的巯基结合,使谷胱甘肽失活,家中了组织细胞的缺氧。

另外,高浓度硫化氢通过对嗅神经、呼吸道黏膜神经及颈动脉窦与主动脉体的化学感受器的强烈刺激,导致呼吸麻痹,甚至猝死。

3、有机溶剂对人体的危害

有机溶剂就是一组低分子量的有机化合物,通常它具有脂溶性、挥发性与易燃性。

有机溶剂的使用十分广泛,如“稀料”(稀释油漆、树脂、黏合剂的溶液)、清洗剂、燃料、化工原料等。

常见的有机溶剂油苯、甲苯、甲醇、正己烷、异丙醇等。

有机溶剂记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

长期随呼吸进入呼吸道,首先引起一系列清除机制的反应,使大部分粉尘排出体外,过量的粉尘则可沉积在肺内引起病理性反应。

粉尘对健康的影响就是这一系列生理反应与病理反应的过程与结局。

粉尘对人体的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对呼吸系统的影响,如长期接触粉尘后会出

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重者_光片检查发现有肺组织纤维化。

五、在事故现场如何救治中毒患者?

首先应立即将患者搬离中毒现场,致空气新鲜场所,保持呼吸道通畅。

然后脱去被污染衣物,用清水彻底冲洗被污染皮肤(冬天应用温水)。

同时应做好对中毒者保护生命指征(呼吸、心跳)的保护,最后若出现呼吸、循环障碍,应及时进行复苏急救,尽快送医院处理。

六、如何预防职业病危害?

1.毒物控制:

从根本上不直接接触,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化学物质如甲苯、二甲苯代替苯作稀料、生产过程要密闭化、自动化,严防跑、冒、滴、漏。

安装毒物超标自动报警系统,严格控制空气中毒物浓度在安全标准内。

加强通风,使毒物尽快排出。

进入有毒场所,应佩戴防毒面具、送风面罩等。

2.噪声控制:

通过控制噪声源,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强噪声设备如用无声液压代替高噪声的锻压、焊接代替铆焊等。

控制噪声传播,采用吸声材料装饰在车间的内表面,使噪声强度降低。

采用隔音值班室,尽量减少接触时间。

加强个体防护,佩带耳塞、耳罩等。

3.粉尘控制:

主要通过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如采用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避免接触粉尘,用含石英低的石灰石代替石英砂为铸型材料以减轻粉尘危害。

采用湿式作业、密闭、抽风、除尘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佩带防尘口罩、防尘安全帽等。

4.加强对职工进行防毒、防尘、防噪知识的宣传、培训,使其了解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何种危害因素,有什么危害,如何进行预防等。

5.严格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企业由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强化法制监督管理。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做好健康监护,做好职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妥善处理。

七、为什么要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就是法律法规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就是通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分析与确定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与产生的主要环节,检测其浓度(或强度),评价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效果,提出合理、可行的防护对策,

从而作出科学,公正、准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确保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

八、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

劳动与健康就是国家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职业病防治法》以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为宗旨,要求从源头预防、控制与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职业病就是一类与工业发展、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人为疾病。

多数职业病一旦患上了就是很难治愈的,特别就是一些严重的慢性职业病,如尘肺病、职业性肿瘤等。

新中国成立初期,因生产力水平低下,缺乏劳动安全卫生知识与有效的防护措施,我国曾经出现过大量的职业病患者。

在党与政府的重视下,经过艰苦的努力,我国取得过卓越的职业病防治成就,并总结出尘肺病防治的”;

八字方针”。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快速工业化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变,以及新兴产业的发展与新技术的引进,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一此地方政府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顾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致使我国职业病发病再次呈不断上升趋势。

急性职业中毒等急性职业病时有发生,甚至酿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以尘肺病为代表的慢性职业病则呈现出聚集性发病的特点,导致一些地方劳动者因职业病返贫、致贫,特别就是西部农村问题十分突出。

有的地方还出现因群体职业病纠纷处理不当而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可见,职业病问题不但就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就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职业病不仅给患者个人及其家庭造成了悲剧,同时也给国家与地方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据国际劳工组织报告,全球职业伤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占全球GDP的4%。

我国就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国家之一,其经济损失可能更大。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职业病防治与保护劳动者健康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劳工保护要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挂钩越来越紧密。

忽视劳动者健康保护必将影响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与参与国际贸易竞争。

这方面我们已有不少教训。

因此,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不仅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健康及其权益,同时也就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帮助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需要。

此外,从一个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瞧,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着眼点还在于它所保护的就

是社会宝贵的劳动力资源。

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以劳动力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础。

这就就是职业病防治的长远意义所在,同时也就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所在。

九、生产性有害因素的不良影响有哪些?

1、工伤。

2、职业病,如矽尘引起的矽肺,铅引起铅中毒。

3、职业性多发病(又称职业有关疾病),降低人体的抵抗力,促使一般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病情加重。

如高温作业可引起慢性胃炎发病率增高。

4、引起体表的某些改变,但不引起病理性损害,称为职业特征,如皮肤色素增加等。

5、生产性有害因素排放到外环境污染大气、水源与土壤,危害居民的健康。

十、作业工人为什么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作业工人卫生习惯的差异,可使在同一生产环境中从事同一作业,各人发生职业性损害机会与程度差异很大。

因此,作业工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就是防止有毒有害物进入机体的直接而有效的措施。

十一、什么就是噪声?

噪声就是指人们不需要的声音。

即妨碍人们休息、学习与工作的声音。

人的耳朵可以听到的声强度范围相当宽。

为了计算方便,声音大小用几何级数来表示。

表示声音大小的单位叫“分贝”。

十二、噪音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1、对听力损害,国家规定车间环境内噪声不得超过90分贝;

2、长期接触噪声会出现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脾气急躁等神经系统症状;

3、使心跳加快、血压不稳定、甚至导致月经不调,流产等。

十三、工业生产有哪”;

四害”?

废气、废水、废渣、噪声。

十四、废气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1、破坏生态平衡;

2、危害人类健康;

3、妨碍正常生活。

十五、职业病危害因素进入人体的途径有哪些?

1、呼吸道:

这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最主要的途径。

凡就是气体、液体、气溶胶、(粉尘;

烟、雾)均能通过呼吸道吸收,女口硫化氢、苯及其同系物,各种粉

尘等。

2、皮肤:

某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透过完整皮肤而进入人体,当皮肤有破损时,不能经完整皮肤吸收的毒物也能大量吸收。

脂溶性毒物可经皮肤吸收(如芳香族的氨基,硝基化合物,金属的有机化合物,有机磷化合物,苯及其同系物等)。

个别金属(如汞)、某些气态毒物(如氰化氢)也可经皮肤吸收。

3、消化道:

在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不易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发生意外或不注意个人卫生时,毒物经污染的手、衣物、食品而进入体内。

哺乳期妇女可经乳汁把毒物传给婴儿引起中毒。

十六、什么就是职业中毒?

在生产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引起的中毒性疾病叫作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可表现为急性、亚急性与慢性中毒三种类型。

短期或者一次接触大量毒物引起的中毒为急性中毒;

小量毒物长期、反复进入人体引起的中毒为慢性中毒;

介于急、慢性中毒之间的为亚急性中毒。

十七、苯中毒有哪些疾病症状?

苯中毒就是指在苯的生产或使用中,由于吸入高浓度苯蒸气或长期吸入低浓度苯蒸气而引起粘膜刺激症状、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与造血系统症状为主的急慢性中毒。

接触苯的主要工业有煤焦油分馏、石油裂解生产苯、用苯作原料的化工生产、用苯作溶剂与稀释剂的橡胶、油漆、制鞋作业与实验室等。

早期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睡眠不佳、记忆力减退等,轻者出现牙龈、皮下、粘膜等处出血,女工月经量增多,经期紊乱。

不及时就医,可发展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此时,病人头晕加剧,虚弱无力,健康状况急剧下降,出血范围扩大,病情加重,如不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预后较差

十八、什么就是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就是指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生产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粉尘分类方法很多,按其性质可分为三类:

1、无机粉尘。

金属性粉尘:

如铅尘;

无机粉尘:

如水泥尘。

2、有机粉尘。

非金属性粉尘:

如矽尘;

人工植物性粉尘:

如木尘、茶尘等;

动物性粉尘:

如皮毛、丝等;

人工有机粉尘:

如染料、农药等。

3、混合性粉尘:

就是指在作业环境中,同时存在无机与有机两种类型的粉尘。

十九、如何预防电光性眼炎?

电光性眼炎多由于工作时末戴防护镜引起。

眼部受到紫外线照射后6-8小时发病,双眼有异物感、疼痛或烧灼感、怕光流泪以及结膜充血,轻度病人在数小时内症状达到高峰,6-8小时后逐渐好转,2-3日内痊愈。

电性眼炎可用0、5%-7%地卡因滴眼,采用冷敷,并用抗生素眼药水滴眼以防感染。

也可用新鲜人乳或牛乳滴眼。

防止电光性眼炎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电焊、气焊工须戴防护面罩,辅助工应戴防护镜。

电焊作业场所设置防护屏,防止紫外线对周围场所的影响。

二十、什么就是职业性皮肤病?

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各种急、慢性皮肤及其附属器(毛发、指、趾甲)的疾病,称为职业性皮肤病。

常见有:

皮炎、湿疹、痤疮、毛囊炎、灼伤、溃疡、角化过度、皲裂、色素改变,疣状赘生物、肉芽肿等。

二十一、劳动者应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劳动者首先应自觉接受用人单位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掌握本车间工作岗位的有害因素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劳动者在就业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了解自己就是否存在所从事职业的禁忌症。

患有明显呼吸、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劳动者,不宜从事接触刺激性气体与粉尘的作业;

患有明显神经、精神系统疾病的劳动者,不宜从事接触主要损害神经系统的毒物的作业,如金属、类金属、有机溶剂、有机磷农药等。

劳动者就业后必须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以便早期发现职业病损害,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3、劳动者必须学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措施就是职业病预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预防措施,它可以防御职业病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常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有防尘(毒)口罩、防护面罩、防护服等。

4、劳动者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职业病预防中也有一定的作用。

劳动者必须养成不在车间内吸烟、进食,勤洗手,下班后更衣、洗澡沐浴等好习惯。

5、保健膳食对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保健膳食可强机体抵抗力,保护受到毒物损害的靶器官与系统,发挥某些营养成分的解毒作用。

二十二、工伤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名共与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她情形。

二十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代为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她要求。

二十四、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与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十五、职业病公告栏如何设置及公布那些内容?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生产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近视表示与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二十六、对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设备有哪些要求?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与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与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二十七、劳动合同中对职业病危害有什么要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与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二十八、职业病防治负责人就是谁?

对其有何要求?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应进行什么培训?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项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与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与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与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二十九、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职业病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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