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玻璃系列的国家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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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钢化玻璃》
10
JC/T977-2005
《化学钢化玻璃》
11
JC846-2007
《贴膜玻璃》
12
JC/T915-2003
《热弯玻璃》
13
《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14
《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
15
JC/T1054-2007
《镀膜抗菌玻璃》
16
JC/T871-2000
《镀银玻璃镜》
17
GB17840-1999
《防弹玻璃》
18
JC/T1006-2006
《釉面钢化及釉面半钢化玻璃》
19
JC/T510-1993
《光栅玻璃》
20
JC/T867-2000
《建筑用U型玻璃》
21
JC/T979-2005-
《镶嵌玻璃》
22
JC/T1079-2008
《真空玻璃》
23
GB/T11944-2002
《中空玻璃》
24
JC/T765-2006
《建筑玻璃制品》
25
JC/T1007-2006
《空心玻璃砖》
26
JGJ113-2009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3
一、建筑玻璃标准对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1、GB11614-2009《平板玻璃》对平板玻璃质量要求(其中对尺寸偏差、对角线差、厚度偏差、厚薄差、外观质量和弯曲度的要求为强制性的要求,光学特性和特殊厚度或其他要求为推荐性的要求)如下表。
项目
技术要求
尺寸偏差
公称厚度
长度和宽度尺寸偏差(mm)
厚度偏差和厚薄差(mm)
尺寸≤3000
尺寸>3000
厚度偏差
厚薄差
2、3、4、5、6
±
8、10
+2.-3
+3-4
12、
22、25
对角线差
对角线差应不大于其平均长度的%。
弯曲度
弯曲度应不超过%.
外观质量要求
缺陷种类
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
气泡、夹杂物、斑点等点状缺陷
尺寸(L)/mm
允许个数限度
≤L≤
2×
S
1×
<
L≤
×
L>
光畸变点视为6mm~1.0mm的点状缺陷
点状缺陷中不允许有光畸变点。
点状缺陷密集度
尺寸≥0.5mm的点状缺陷最小间距不小于300mm;
直径100mm园内尺寸≥0.3mm的点状缺陷不超过3个
尺寸≥0.3mm的点状缺陷最小间距不小于300mm;
直径100mm园内尺寸≥0.2mm的点状缺陷不超过3个
直径100mm园内尺寸≥0.1mm的点状缺陷不超过3个
线道
不允许
裂纹
划伤
允许范围
允许条数限度
允许条数限度
宽≤
0.5mm,
长≤60mm
3×
宽≤0.2mm,长≤40mm
宽≤0.1mm,长≤30mm
光学变形
无色透明
本体着色
2mm
≥40*
≥50*
≥45*
3mm
≥55*
≥4mm
~12mm
≥60*
≥15mm
断面缺陷
玻璃板断面凸出或凹进的部分、包括爆边、边部凹凸、缺角、斜边等断面缺陷,当公称厚度不超过8mm时不超过玻璃板的厚度;
;
8mm以上时,不超过8mm。
注:
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数值,按GB/T8170修约,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点状缺陷的允许个数限度及划伤的允许条数限度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光学特性
无色透明平板玻璃
本体着色平板玻璃
公称厚度/mm
可见光透射比最小/%
光学特性种类
偏差不超过/%
2/3/4/5
89/88/87/86
可见光(380nm~780nm)透射比
6/8/10/12
85/83/81/79
太阳光(300nm~2500nm)直接透射比
15/19/22/25
76/72/69/67
太阳能(300nm~2500nm)总透射比
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颜色均匀性,同一批产品色差应符合△Eab≤。
特殊厚度或其他要求特殊厚度或其他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
2、JC/T511-2002《压花玻璃》对用压延法生产的表面带有花纹图案、透光但不透明的平板玻璃(花
纹玻璃或滚花玻璃)的技术要求如下表,压花玻璃有无色、有色、彩色数种。
技术要求
尺寸允许偏差
厚度
长度和宽度(mm)
厚度(mm)
应小于两对角线平均长度的%。
不应超过%。
外观质量
缺陷类型
说明
图案不清
目测可见
气泡
长度范围mm
2≤L<
5≤L<
L≥10
L≥15
允许个数
杂物
L≥3
线条
长度100≤L<200宽度W<
允许条数
皱纹
边部50mm以内轻微的允许存在
压痕
L≥5
长度L≤60,
宽度W<
爆边、凹凸、缺角边
不应超过玻璃板的厚度
1上表
中,L表示相应缺陷的长度,W表示其宽度,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的面积,气泡、杂物、压痕
和划伤的数量允许上限值是以S乘以相应系数所得的数值,此数值应按
GB/T8170修约至整数。
2.对于2mm以上的气泡,在直径为100mm的园内不允许超过8个。
3.破坏性的杂物不允许存在。
特殊要求
供需双方商定
3、GB《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份:
防火玻璃》对防火玻璃的技术要求如下。
复合防火玻璃(以FFB表示)
单片防火玻璃(以DFB表示)
玻璃原片
可选用镀膜或非镀膜的浮法玻璃、钢化玻璃,复合防火玻璃原片,还可选用单片防火玻璃。
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尺寸、厚度允许偏差(mm)
玻璃的公称厚度d
长度或宽度(L)
玻璃厚度
L≤1200
1200<
L≤2400
L≤1000
1000<
L≤2000
2000
5≤d<
11
+1
-2
11≤d<
8/10
+2
-3
17≤d<
24≤d<
35
≥35
注:
当L大于2400mm时尺寸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要求
直径300mm园内允许长~1.0mm的气泡1个
胶合层
杂质
直径500mm园内允许长2.0mm以下的杂质2个
宽度≤0.1mm,长度≤50mm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不超过4条
宽度≤0.1mm,长度≤50mm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不超过2条
0.1mm<宽度<0.5mm,长度≤50mm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不超过1条
0.1mm<宽度<0.5mm,长度≤50mm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不超过1条
爆边
每米边长允许有长度不超过20mm,自边部向玻璃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一半的爆边4个
不允许存在
叠差、裂纹、脱胶
脱胶、裂纹不允许存在;
总叠差不应大于3mm
结石、裂纹、缺角
复合防火玻璃周边15mm范围内的气泡、胶合层杂质不作要求。
弓形弯曲度不应超过%,波弯曲度不应超过%。
可见光透射比
允许偏差最大值(明示标称值)±
3%;
允许偏差最大值(未明示标称值)≤5%
耐热性能
试验后应符合外观质量的规定
耐寒性能
-
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当使用在有建筑采光要求的场合时,应进行耐紫
外线辐照性测试。
抗冲击性能
不破坏是指试验后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a)玻璃
不破碎;
b)玻璃破碎但钢球未穿透试样。
不破坏是指试验后不破碎;
碎片状态
单片防火玻璃每块试验样品在50mm×
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应不低于40块。
允许有少量长条碎片存在,但其长度不得超过75mm,且端部不是刀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玻璃边缘形成的夹角不得大于450。
耐火性能
分类名称
耐火极限等级
耐火性能要求
隔热型防火玻璃
耐火隔热性时间≥,且耐火完整性时间≥
(A类)
非隔热型防火玻璃(C类)
耐火完整性时间≥,耐火隔热性无要求
1、耐火完整出现火焰的能力。
2、耐火隔热性能力。
3、耐火极限:
4、隔热型防火
5、非隔热型防
性:
在标准耐
:
在标准耐火
在标准耐火试玻璃(A火玻璃(
火试验条件下,玻璃构件当其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在背火面
试验条件下,玻璃构件当其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使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
验条件下,玻璃构件从受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完整性或隔热型要求时止的这段时间。
类):
耐火性能同时满足完整性、耐火隔热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C类):
耐火性能仅满足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4、GB《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份:
钢化玻璃》对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
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
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的钢化玻璃;
GB《建筑用安
全玻璃第4部份:
均质钢化玻璃》对经过特定工艺条件处理过的钠钙硅钢化玻璃(简称HST)的均质钢化
玻璃(热浸钢化玻璃);
JC/T977-2005《化学钢化玻璃》对通过离子交换,玻璃表层碱金属离子被熔盐中的其它碱金属离子置换,使机械强度提高的化学钢化玻璃的技术要求如下表。
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尺寸允许偏差(mm)
边长(L)允许偏差
对角线差允许值
厚度允许偏差
1000
L
≤2000
2000<
≤3000
3000
边长≤2000
边长
边长>
3000
物理钢化玻璃
3、4、5、
>
化学钢化玻璃
2、3、4、
5、6
+
厚度小于2mm及大于12mm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未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中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其它形状尺寸及其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允许缺陷数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
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
1处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允许存在长度≤100mm(化学钢化玻璃长度≤60mm时)时条数。
4条
宽度大于0.1mm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允许存在宽度~1mm长度≤100mm时条数。
(化学钢化玻璃无此要求)
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夹钳印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化学钢化玻璃无此要求)
渍迹、污雾
化学钢化玻璃表面不应有明显渍迹及污雾。
弯曲度(mm)
物理钢化
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波形时应不超过%。
化学钢化
玻璃厚度d≥2
%
玻璃厚度d<
供需双方商定.
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
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试样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2mm
冲击高度1.0m
冲击后试样不得破坏
玻璃厚度d≥2mm
冲击高度2.0m
碎片状态
品种
最少碎片数/片
试验方法
平面玻璃
30
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mm
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右表的要
4~12
40
≥15
求。
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
75mm。
曲面玻璃
≥4
霰弹袋冲
取4块平型玻璃试样进行试验,
应符合下列1)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霰弹袋冲击
1)玻璃碎片时,每块试样的最大
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cm2面积的质量。
击性能
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能超过120mm。
性能
2)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不应小于90MPa。
表面
Ⅰ类
300<
表面应力P≤400
应力(Mpa)
Ⅱ类
400<
表面应力P≤600
Ⅲ类
表面应力P>
600
耐热冲击
应耐200C温差不破坏
应耐1200C温差不破坏
压应力层
A类
12<
d≤25
厚度d
B类
25<
d≤50
(μm)
C类
d>
50
浮法玻璃、镀膜玻璃
≥120MPa
弯曲强度
(四点弯
均质钢化
釉面玻璃(釉面为加载面)
≥75MPa
以95%的置信区间,5%的破损概率
法)
压花玻璃
≥90MPa
2mm以上建筑用.
≥150Mpa
边部加工
建筑用化学钢
化玻璃边部应进行倒角及细磨处理。
物理钢化玻璃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公称孔径(D)允许偏差
4≤D≤50
孔径
50<
D≤100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小于玻璃的公称
及其
≤
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D>
100
允许偏差
D<
偏差
(mm)
4≤D≤20
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且整板玻璃的孔不
20<
D≤100
多于四个的玻璃制品.
钢
化园心
位置
园孔园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
玻位置
参照图4进行,如图4建立坐标
璃表示
方法
系,用园心的位置坐标(xy)表
园方法
达园心的位置。
园孔园心的位置
孔及其
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
加允许
允许偏差相同
工偏差
质
量
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α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中的距离
C不应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
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
倍璃公称厚度的2倍。
孔的
5、GB/T17841-2008《半钢化玻璃》对通过控制加热和冷却过程,在玻璃表面引入永久压应力层,使
玻璃的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性能提高,并具有特定的碎片状态的玻璃制品的半钢化玻璃技术要求如下表。
边长允许偏差(mm)
玻璃公称厚度
边长L≤1000
边长L≤2000
边长L≤3000
边长L>
3、4、5、6
8、10、12
对角线差允许值(mm)
材料及厚度偏差
应符合所使用的原片玻璃和制品的厚度偏差对应标准的规定。
边部质量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
宽度≤0.1mm,长度≤100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度≤0.5mm,长度≤100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3条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见图5)
水平法生产的平型
制品
弓形/(mm/mm)
浮法玻璃%
其他玻璃%
波形/(mm/300mm)
浮法玻璃
其他玻璃
垂直法生产的平型制品
由供需双方商定。
≥70
以95%的置信区间,5%的破损概率弯曲强度值/MPa
≥55
表面应力
24MPa≤表面应力值≤60MPa
——
厚度小于等于
8mm
1、碎片至少有一边延伸到非检查区域。
2、当有碎片的任何一边不能延伸到非检查区域时,不应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岛碎片;
不应有面积大于10cm2的小岛碎片;
所有“颗粒”碎片的面积之和不应超过50cm2。
厚度大于8mm
由供需双方商定采用,试验时试样应耐1000C温差不破坏。
6、《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
夹层玻璃》对玻璃与玻璃和/或塑料等材料,用中间层(介于
两层玻璃和/或塑料等材料之间起分隔和粘结作用的材料,使夹层玻璃具有诸如抗冲击、阳光控制、隔音等性能)分隔并通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