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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内有九个公园,三个御湖,名为中南北“三海”,现在任人游览。
并且北平有蓝天洁月,雨夏凉秋,与高爽的冬日气候。
北平像是一个国王的梦境,它有宫殿、御园、百尺宽的大道、艺术博物院、专校、大学、医院、庙塔、艺商、与旧书摊林立的街道。
北平像是一个饮食专家的乐园。
它有数百年的饭馆,招牌被烟熏得破旧不堪,还有肩上搭着手巾的光头堂馆,他们的招待是十足和蔼的,因为他们在满清政府服侍过高官大吏,曾受了传统的特别训练。
北平是贫富共居的地方,每个邻近的铺号都许一个贫老的人记账取货,街上贩卖的东西很便宜。
你可以流连在那里的一个茶馆里,一整个下午不走。
北平是采购者的天堂,广有中国古代的手艺品、书籍、图画、古玩、玉石、珐琅镶嵌、灯笼之类。
那是一个到处能买货的地方,商贩也会带着货物走上门来。
在清晨,门外路上货贩众多,叫卖声形成极美妙的调门儿。
北平是清静的,它是一个住家的城市,每家都有一个院落,每院都有一个金鱼缸和一株梧桐或石榴树。
那里的果蔬新鲜,桃就是桃,柿就是柿。
他是一个理想的城市,每个人都有呼吸之地,农村幽静与城市舒适媲美。
那里的街道排列恰当,清晨在花园中拔白菜的时候,抬头可以看到西山的雄姿――然而距离一家大百货商店,只有一箭之地。
北平有多样性――多样的人。
他有法律与触犯法律的人,守法的警察与作奸犯科的警察,盗贼与保护盗贼的人,乞丐与乞丐之王。
他有圣贤、罪人、回教徒、除妖的藏人、算命、拳手、和尚、妓女、中国与俄国的职业舞女、日本和朝鲜的走私者、画家、哲学家、诗人、收藏家、青年大学生、影迷。
他有卑鄙的政客、年老息影的县官、新生活运动者、现充女佣的前清官吏的太太。
10北平有五颜六色旧的与新的色彩。
他有皇朝的色彩,古代历史的色彩,蒙古草原的色彩。
驼商自张家口与南口来到北平,走进古代的城门。
他有高大的城墙,城门顶上宽至四五十公尺。
他有城楼与旗楼,他有庙宇、古老花园、寺塔。
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木,以及每一座桥梁,都具有历史典故。
使北平成为理想的居住城市的原由,可列举下列三点来加以说明:
北京城虽始建于十二世纪,但它现在的式样是明朝永乐皇帝在十五世纪初建造的(永乐皇帝也重建过长城)。
因之富有皇室的华贵。
一个南城,稍小于北城,自南城最南的门向内,有一条绵延五英里的中轴,它穿经依次相连的每一道城门,直抵皇宫正殿。
紫禁城位于北城的中心,周围绕有城壕与金色瓦顶的墙垣,背后是煤山,山上共有五座亭台,顶上盖有灿烂彩色的瓦。
由煤山可以看到那条中轴,附近还有鼓楼。
“三海”位于紫禁城的西面与西南面,那里是皇室的画舫遨游之地。
与中轴平行的是两条宽庄的大道、在东城是哈德门大街,在西城是宣武门大街,每条大街宽约六十英尺。
在紫禁城前接连两街东西直通的大道,是宽逾百尺的天安门大街。
在外城南门附近,位于中轴东西两端的,是天坛与先农坛。
那里是皇帝祈年风调雨顺之处。
因为中国人对建筑美的观念,须兼顾雅适而不仅在高伟,宫殿屋顶所以都属于平阔一类的,也因为皇帝之外,无人许住楼房,所以到处都显得极其宽阔。
因是使北平显得如此舒适可爱的,成为居民的生活方式。
居住在繁华街衢附近的人,也都能安详生活。
那里的生活程度很低,生活也颇富意味。
政府官员与阔人可以聚餐于大饭馆,而洋车夫用个铜板,也可以买到油盐酱醋,不论在什么地方,附近总会有一个杂货店与茶馆的。
那儿很自由去追求你的学问、娱乐、嗜好,或者去赌博和搞政治。
没有人理会你穿什么衣服,做什么事。
这就是北平的兼容并包之处,你可以和贤人与恶人往来,和学者与赌徒往来,或者和画家往来。
如果你景仰皇帝,可以到禁宫周围散步,幻想你自己也是一个皇帝。
如果你要是有闲,你可以在城内的九个公园中,任意游逛,坐在竹椅上或是杉树下的藤椅上,整一下午喝你的茶,所费不过是两角五分。
那些茶役常是和蔼客气。
或者在夏天的下午,你可以去游什刹海(湖),或者你可以出西直门去游览颐和园。
北平城外大都是村庄麦田,到处可见裸体的儿童,他们在路边嬉戏时,常向行人讨钱。
你可以和他们交谈,或者闭目装睡,不理他们。
你或者可以去圆明园找意大利宫殿的古迹,它是被八国联军强劫烧毁的。
在路过颐和园的途中,你可以在那里流连一整天的时光。
沿途经过许多美丽的景象,玉泉山的大理石塔便在望了,在那里你可以流连一个下午,再前就是西山,景色迷人,可以数月忘返。
但是北平最迷人的,是住在那里的常人,他们不是圣人和教授,而是人力车夫。
从西城到颐和园车费一元左右,你或者以为这是很便宜的。
这的确是便宜,而车夫却欣然收之。
看到车夫们沿途互相取乐,笑着别人的不幸遭遇,你会有莫名其妙之感。
在晚上返家的途中,你也许会遇到一个槛褛的老年人力车夫。
他向你讲述他的遭遇时,口吻诙谐清雅。
如果你以为他年纪过老,想要下车步行时,他一定要强拉你回家。
但是如果你忽然跳了下来,然后把车钱照付,他向你表示的那种竭诚感激,是你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
林语堂随笔【第二篇:
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
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
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而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垆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
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依翠温香在抱情调。
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黯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这时才忆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
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人于枯槁凋零。
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
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
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
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明媚妖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
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
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
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
烟也有和烈之辨。
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意味较和。
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
看那红光炙光,有无穷的以为。
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
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使我感到同看别人烧大烟一样的兴味。
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涂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同样的快乐。
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不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
“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
须如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
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
”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林语堂随笔【第三篇:
中国人之聪明】
聪明系与糊涂相对面言。
郑板桥曰:
“难得糊涂”,“聪明难,由聪明转入糊涂为尤难”,此绝对聪明语,有中国人之精微处世哲学在焉。
俗语曰:
“聪明反为聪明误”,亦同此意。
陈眉公曰:
“惟有知足人,鼾鼾睡到晓,惟有偷闲人,憨憨直到老”,亦绝顶聪明语也。
故在中国,聪明与糊涂复合为一,而聪明之用处,除装糊涂外,别无足取。
中国人为世界最聪明之一民族,似不必多方引证。
能发明麻将牌戏及九龙圈者,大概可称为聪明的民族。
中国留学生每在欧美大学考试,名列前茅,是一明证。
或谓此系由于天择,实非确论,盖留学者未必皆出类拔萃之辈,出洋多由家庭关系而已。
以中国农工与西方同级者相比,亦不见弱于西方民族。
此尚系题外问题。
惟中国人之聪明有西方所绝不可及而最足称异者,即以聪明抹杀聪明之聪明。
聪明糊涂合一之论,极聪明之论也。
仅见之吾国,而未见之西方。
此种崇拜糊涂主义,即道家思想,发源于老庄。
老庄固古今天下第一等聪明人,道德经五千言亦世界第一等聪明哲学。
然聪明至此,已近老猾巨奸之哲学,不为天下先,则永远打不倒,盖老猾巨奸之哲学无疑。
盖中国人之聪明达到极顶处,转而见出聪明之害,乃退而守愚藏拙以全其身。
又因聪明绝顶,看破一切,知“为”与“不为”无别,与其为而无效,何如不为以养吾生。
只因此一着,中国文明乃由动转入静,主退,主守,主安分,主知足,而成为重持久不重进取,重和让不重战争之文明。
此种道理,自亦有其佳处。
世上进化,诚不易言。
熙熙攘攘,果何为者。
何若“退一步想”知足常乐以求一心之安。
此种观念贯入常人脑中时,则和让成为社会之美德。
若“有福莫享尽,有势莫使尽”,亦极精微之道也。
惟吾恐中国人虽聪明,善装糊涂,而终反为此种聪明所误。
中国之积弱,即系聪明太过所致。
世上究系糊涂者占便宜,抑系聪明者占便宜,抑系由聪明转人糊涂者占便宜,实未易言。
热河之败,败于糊涂也。
惟以聪明的糊涂观法,热河之失,何足重轻?
此拾得和尚所谓“且过几年,你再看他”之观法。
锦州之退。
聪明所误也。
使糊涂的白种人处于同样境地,虽明知兵力不敌,亦必背城借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与日人一战。
夫玉碎瓦全,糊涂语也。
以张学良之聪明,乃不为之。
然则聪明是耶,糊涂是耶,中国人聪明耶,白种人聪明耶,吾诚不敢言。
否所知者,中国人既发明以聪明装糊涂之聪明的用处,乃亦常受此种绝顶聪明之亏。
凡事过善于计算个人利害而自保,却难得一糊涂人肯勇敢任事,而国事乃不可为。
吾读朱文公《政训》,见一节云:
今世士大夫,惟以苟且逐旋挨事过去为事。
挨得过时且过。
上下相咻以勿生,不要理会事。
且恁鹘突,才理会得分明,便做官不得。
有人少负能声,及少轻挫抑,则自悔其太惺惺了了,一切刻方为圆,随俗苟且,自道是年高见识长进……风俗如此,可畏可畏!
可见宋人已有此种毛病,不但“今世士大夫”然也。
夫“刻方为圆”,不伤人感情,不辨是非,与世浮沉,而成一老猾巨奸,为个人计,固莫善于此,而为社会国家计,聪明乎?
糊涂乎?
则未易言。
在中国多—见识长进人时,便是世上少一
做事人时;
多一聪明同胞时,便是国事走入一步黑甜乡时,举国皆鼾鼾睡到晓,憨憨直到老。
举国皆认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之圣贤,而独无一失计之糊涂汉子。
举国皆不吃眼前亏之好汉,而独无一肯吃亏之弱者,是国家之幸乎?
是国家之幸乎?
然则中国人虽绝顶聪明,归根结蒂,仍是聪明反为聪明误。
呜呼,吾焉得一位糊涂大汉而崇拜之。
林语堂随笔【第四篇:
鲁迅之死】
民廿五年十月十九日鲁迅死于上海。
时我在纽约,第二天见Herald-Tribune电信,惊愕之下,相与告友,友亦惊愕。
若说悲悼,恐又不必,盖非所以悼鲁迅也。
鲁迅不怕死,何为以死悼之?
夫人生在世,所为何事?
碌碌终日,而一旦暝目,所可传者极渺。
若投石击水,皱起一池春水,及其波静浪过,复平如镜,了无痕迹。
唯圣贤传言,豪杰传事,然究其可传之事之言,亦不过圣贤豪杰所言所为之万一。
孔子喋喋千万言,所传亦不过《论语》二三万言而已。
始皇并六国,统天下,焚书坑儒,筑长城,造阿房,登泰山,游会稽,问仙求神,立碑刻石,固亦欲创万世之业,流传千古。
然帝王之业中堕,长生之乐不到,阿房焚于楚汉,金人毁于董卓,碑石亦已一字不存,所存一长城旧规而已。
鲁迅投鞭击长流,而长流之波复兴,其影响所及,翕然有当于人心,鲁迅见而喜,斯亦足矣。
宇宙之大,沧海之宽,起伏之机甚微,影响所及,何可较量,复何必较量?
鲁迅来,忽然而言,既毕其所言而去,斯亦足矣。
鲁迅常谓文人写作,固不在藏诸名山,此语甚当。
处今日之世,说今日之言,目所见,耳所闻,心所思,情所动,纵笔书之而罄其胸中,是以使鲁迅复生于后世,目所见后世之人,耳所闻后世之事,亦必不为今日之言。
鲁迅既生于今世,既说今世之言,所言有为而发,斯足矣。
后世之人好其言,听之;
不好其言,亦听之。
或今人所好之言在此,后人所好在彼,鲁迅不能知,吾亦不能知。
后世或好其言而实厚诬鲁迅,或不好其言而实深为所动,继鲁迅而来,激成大波,是文海之波涛起伏,其机甚微,非鲁迅所能知,亦非吾所能知。
但波使涛之前仆后起,循环起伏,不归沉寂,便是生命,便是长生,复奚较此波长波短耶?
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
吾始终敬鲁迅;
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
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我请鲁迅至厦门大学,遭同事摆布追逐,至三易其厨,吾尝见鲁迅开罐头在火酒炉上以火腿煮水度日,是吾失地主之谊,而鲁迅对我绝无怨言是鲁迅之知我。
《人世间》出,左派不谅吾之文学见解,吾亦不愿牺牲吾之见解以阿附初闻鸦叫自为得道之左派,鲁迅不乐,我亦无可如何。
鲁迅诚老而愈辣,而吾则向慕儒家之明性达理,鲁迅党见愈深,我愈不知党见为何物,宜其刺刺不相入也。
然吾私心终以长辈事之,至于小人之捕风捉影挑拨离间,早已置之度外矣。
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号为战士。
战士者何?
顶盔披甲,持矛把盾交锋以为乐。
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德国诗人海涅语人曰,我死时,棺中放一剑,勿放笔。
是足以语鲁迅。
鲁迅所持非丈二长矛,亦非青龙大刀,乃炼钢宝剑,名宇宙锋。
是剑也,斩石如棉,其锋不挫,刺人杀狗,骨骼尽解。
于是鲁迅把玩不释,以为嬉乐,东砍西刨,情不自已,与绍兴学童得一把洋刀戏刻书案情形,正复相同,故鲁迅有时或类鲁智深。
故鲁迅所杀,猛士劲敌有之,僧丐无赖,鸡狗牛蛇亦有之。
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
路见疯犬、癞犬、及守家犬,挥剑一砍,提狗头归,而饮绍兴,名为下酒。
此又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然鲁迅亦有一副大心肠。
狗头煮熟,饮酒烂醉,鲁迅乃独坐灯下而兴叹。
此一叹也,无以名之。
无名火发,无名叹兴,乃叹天地,叹圣贤,叹豪杰,叹司阍,叹佣妇,叹书贾,叹果商,叹黠者、狡者、愚者、拙者、直谅者、乡愚者;
叹生人、熟人、雅人、俗人、尴尬人、盘缠人、累赘人、无生趣人、死不开交人,叹穷鬼、饿鬼、色鬼、谗鬼、牵钻鬼、串熟鬼、邋遢鬼、白蒙鬼、摸索鬼、豆腐羹饭鬼、青胖大头鬼。
于是鲁迅复饮,俄而额筋浮胀,睚眦欲裂,须发尽竖;
灵感至,筋更浮,眦更裂,须更竖,乃磨砚濡毫,呵的一声狂笑,复持宝剑,以刺世人。
火发不已,叹兴不已,于是鲁迅肠伤,胃伤,肝伤,伤,血管伤,而鲁迅不起,呜呼,鲁迅以是不起。
林语堂随笔【第五篇:
读书的艺术】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
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
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
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
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
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
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
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
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
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
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
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
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
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
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
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
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
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
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
他说:
“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
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
他对自己说:
“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
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
”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
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
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
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
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
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
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
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
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
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
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
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
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
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
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
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
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
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
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
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
”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
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
袁中郎曰:
“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
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象河水那样地流着。
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
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
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
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
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
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
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
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
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
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
孔子曰:
“五十以学《易》。
”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
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
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
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
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
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
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Ho!
”)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