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冠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预案汇编两案九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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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冠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预案汇编两案九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查清原因。

发现缺勤的学生是传染病病人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镇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到《学生晨检登记表》中。

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学生的诊断结果及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将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和学校领导通报。

三、发现、隔离、报告、登记传染病的同时,各班应进一步加强晨检及因病缺勤追查工作,做好通风与消毒工作,加强宣传及健康教育,密切关注本校疫情动态。

2020年2月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主管卫生工作的同志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和县城东医院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表上。

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学校应急值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地防范与处置工作,力争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按照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应急值班制度。

  一、行政值班制度

  1、根据学校干部分布情况,学校常年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每人每周轮流一次参加学校行政值班;

并由一名校级领导担任值班负责人。

  2、值班干部负责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检查校园安全状况,督促保安、值班人员履行职责;

加强对门卫等重点部位、对学生放学、上学高峰等重点时段地安全管理;

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要问题向值班负责人、校长报告。

  3、值班时间应根据季节变化,按照作息时间,在学生进校高峰前到校,直至放学学生全部离校在校园内值班,其它时间应保持电话通畅,可不定时检查、巡视校园。

  二、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了做好寒暑假、法定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学校常年坚持安排、落实节假日的各项值班工作。

  1、干部值班。

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节假日仍安排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值班工作。

工作职责等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

  2、办公室值班。

鉴于学校办公室承担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日常的上传下达工作,故在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均安排一人坐班值守,专门负责接听电话、上传下达、信息传输报告工作。

  3、保卫值班。

政教处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常设机构,为了加强法定假、寒暑假的安全工作,在节假日期间,政教处均安排一人值班。

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不定时检查学校门卫,教学楼、综合楼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

督促值班人员到岗尽职;

处理偶发事件。

学校日常卫生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学校校园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按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制

1.校内主要道路、人行道、广场、花坛绿地和各部门办公场地外及其它公共场所由总务负责。

2.建筑施工工地由基建处负责,施工完毕应将卫生清理干净方可竣工验收。

3.各部门办公室室内和教学楼实验实训场所内的卫生清扫保洁由该场所使用人负责包干。

二、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上涂、刻画和张贴标语、海报。

  2.不准在绿化带、行道树、栏杆上晒挂物品。

  3.不准在校内损坏花草、树木或践踏草坪,不准向绿化带、花坛、水域、草坪及进水井、窨井、排水道扔弃废物或倾倒垃圾、废渣。

  4.不准随地吐痰、便溺。

  5.不准乱丢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及各类包装纸盒、袋等废弃物。

  6.不准倾倒生活垃圾、渣土、粪便、污水和乱扔动物尸体杂物等。

  7.不准在道路上或公共场地乱停车辆和冲洗车辆。

  8.不准在校园内饲养各种禽畜。

  9.不准在校园内摆摊设点,严禁闲杂人员在校园内叫卖、大声喧哗。

  10.不准在马路上冲洗石料,在施工现场外堆放渣土、垃圾等废物和建筑材料。

  11.不准将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废弃物向道路两旁倾倒、抛散。

12.不准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上涂、乱写、刻画和张贴标语、海报。

  

13.不准在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三、生活垃圾收集、倾倒和清运工作

1.学校内定点设立垃圾箱,人人应自觉将垃圾、废弃物打包送到垃圾中转站或投入垃圾箱,严禁乱倒垃圾;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或接收场地。

2.校园垃圾清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每天早上、中午、傍晚清理、运走垃圾,保持垃圾中转站及垃圾箱周围清洁。

3.禁止在校园内焚烧垃圾(包括枯枝落叶),严禁将火源带入垃圾箱内。

4.在校区内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洒落和泄漏。

5.学校倡导并鼓励实行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推广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6.对垃圾箱(桶)应定期进行灭害消毒,防止污染环境和蚊蝇孽生。

四、环境卫生

1.主路面:

路面干净、无浮土,路边无积土,无丢片、丢堆现象。

2.人行道:

保持清洁,无浮土、烟头。

路面不能有积水。

3.地面:

每天清扫两遍,保持干净。

地面不能有废物堆积。

也不能有积水。

4.硬化地面:

干净无浮土,无垃圾堆积。

5.果皮箱:

箱内垃圾每天清理,箱体要保持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

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6.绿化区域:

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和枯枝、成片落叶等。

7.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内部卫生做到:

桌椅及用品摆放整齐,无蜘蛛网,墙壁清洁无乱张贴、无脚印、球印,门窗干净无灰尘,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迹,厕所、盥洗室清洁无污物积水,走道畅通。

8.各种楼内卫生

(1)厕所:

地面、墙壁及瓷砖清洁,无污水、无污垢、无杂物;

小便池清洁无尿碱、无异味、无水锈;

大便池通畅,无污迹;

门窗、窗台、玻璃、灯具干净;

洗手池、墩布池清洁无污物;

厕所内无跑、冒、滴、漏、堵;

各种设施完好。

(2)楼道楼梯:

地面墙壁清洁,无杂物、无污迹。

门窗、玻璃、楼梯、楼道、扶手及装饰物清洁,无积尘、无污迹。

垃圾桶及时清倒,清扫工具放到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检查评比

1.学生教室、清洁区卫生由大队部组织有关人员每天进行检查评比。

2.根据清扫和保洁情况,逐项打分。

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3.各检查评比部门要对每次检查情况及时公布,建立检查档案,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与学校评优评先挂钩。

对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要全校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对卫生检查不及格的部门要全校通报批评,限期改进。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水源管理

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每年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不少于2次。

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3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抽水房上锁,设专人抽水、供水。

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供水、饮水设施、设备管理

1、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学校的二次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清洗记录。

2、桶装水应标明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向供水方索取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和同批次水质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3、桶装水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一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厂家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保证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4、供水、饮水设施、设备应向供方索取相关卫生批件、检验报告。

四、学校饮用水管供水人员的管理:

1、学校管供水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凡未取得健康合格证者不得从事学校饮用水管理工作。

2、桶装水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和监控:

在校内要设置饮水卫生宣传栏,教育学生注意饮水卫生,包括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等内容。

六、学校应制定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被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发生介水性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卫计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学校后勤处应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及卫生监督,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三)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供水范围内发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质突然恶化及介水传染病,造成学校师生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主要包括:

生活用自来水、二次供水和直饮水。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及人数,参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划分四级。

即:

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学校根据上述分级标准,提出事件等级意见,报政府机关认定。

没有达到以上事件分级标准的,校内按一般生活饮水污染事件处置,适用本预案。

四、信息监测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人员体系,由生活饮用水服务单位维护管理员和后勤处生活饮用水管理人员组成;

二是监测体系,对生活饮用水服务网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机制。

对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早解决。

后勤处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校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

如有可能可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应急响应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并报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

1.学校后勤处根据需要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件现场,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

2.学校后勤处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督促各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校后勤处、各相关单位、事件责任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响应程序

1.学校后勤处办公室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件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决定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按预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应急行动组就位。

3.学校后勤处办公室重点围绕医疗救护、事件调查、事态控制和新闻发布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协调。

4.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完毕后,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意见及时分析判断,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三)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根据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四)调查和总结

1.安全保卫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生活饮用水经营服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

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责任追究

(一)学校对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对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未经学校统一发布信息,而私自发布不实言论,造谣、扩大事态,造成师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舆情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班会、集会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

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

与城东医院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

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

出现一例传染病性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出现一例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若需全校停课,学校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

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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