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7646699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

2.奖惩措施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A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日常办税等多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D级纳税人在发票申领、出口退税、接受税务稽查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和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

1•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大力实施纳稅信用A级企业联合激励。

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部署要求,税务总局联合银监会在全国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缓解了小微

企业融资难问题,实现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

2•对B级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用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3•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1)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2)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4•对C级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和提供及时的提示、警示和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用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纳税人采取的管理措施。

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出口企业上一年度内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和C级以上,是评定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三类的必要条件。

5•对D级纳税人的管理: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关联D只保留一年,次年度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重新评价但不得评为A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人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3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纳税信用评价归纳总结、一文理清:

涉税犯罪案件移送标准、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直接判为D级

三、评价标

(1)评价指标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

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

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记录。

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2)评价周期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所谓纳税年度为自然年,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4)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3)纳税信用级别

纳税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及以上的;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M级新企业年度内无营收入且70分以上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直接判级确定的。

1・未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1)新设立企业。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2•不能评为A级的情形:

(1)

(2)

(3)

累计6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正常原因是指:

季节性

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5)其他不得评为A级的情形

1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前注册登记或已负责经营的企业不得评为A级。

2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评价为D级之前注册登记或者已负责经营的企业,不得评为A级。

(直接责任人包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出纳以及作为企业正式职员的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等。

财务人员、办税人员无证据表明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不视为直接责任人。

不作为企业正式职员的代理记账、代理办税人员,在发现委托人走逃(或无法办理受托办税业务)后的首个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的,或无证据证明其有直接责任的,不视为直接责任人)。

3•直接判定为D级的情形:

有10种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2)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稅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5)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6)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9)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0)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8)、(9)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

之后判D,之前

不予评A

涉税犯罪案件移送标准、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直接判为D级;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如何避免D级

四、补评、复评、修复

(1)纳税信用补评

纳税人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

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尚未办结;

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等原因未予纳税信用评价,可待上述情形解除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纳税人对未予纳税信用评价的原因有异议,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是否符合补评条件,不予补评的应告知纳税人不予补评的原因,符合补评条件的按规定开展补评工作。

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或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税务机关按月发布补评产生的A级纳税人信息。

本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纳税信用复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纳税人应于12月31日前申请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复评。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是否符合复评条件,不予复评的应告知纳税人不予复评的原因,符合复评条件的按规定开展复评工作。

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税务机关按月发布复评产生的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

本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

税务机关对纳稅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开展动态调整的方法和程序包括:

1•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并记录动态调整信息,该D级评价不保留至下一年度。

对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需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暂不调整其相应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企业(包括新设立企业)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对其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

2•主管税务机关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工作。

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并为纳税人提供动态调整信息的自我查询服务。

3•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动态调整情况层报至省税务机关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

省税务机关据此更新税务网站公布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于每月上旬将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汇总报送税务总局。

4•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发布前,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存在动态调整情形的,应调整后再发布评价结果。

纳税人信用评价状态变化时,税务机关可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提醒纳税人。

税务机关按月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

税务机关按月采集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时,发现纳税人出现信用评价状态发生变化情形的,可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提醒纳税人,并视纳税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服务和管理措施,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

(四)纳税信用修复

纳人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户状态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