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1018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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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畜牧局及各乡镇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现代畜牧产业强区的要求,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实施“五项战略工程”(10万头肉牛、700万只肉鸡、300万只大鹅、23万吨奶、60万头生猪)为主要内容,大力发展规模化饲养,强力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步伐。
二、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主要任务
以建设现代畜牧产业、实现“五区战略”为目标,重点发展肉牛、肉鸡、大鹅、奶牛和生猪品业,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畜牧业。
力争到2015年,实现畜牧业增加值9亿元,占农业增加值的50%。
畜牧产业基本实现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初具规模。
(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充分依托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按照“数乡一业、多村一品、协调发展、有所侧重”的原则,大力发展畜产品外销基地、原料供应基地和生态养殖基地,着力打造五大品业的优势生产区域。
以林源镇、高台子镇、太阳升镇、老山头乡和祝三乡为重点,打造5个万头以上肉牛养殖乡镇,形成肉牛养殖基地;
以祝三乡、大同镇、高台子镇和老山头乡为重点,打造4个百万只以上的肉鸡养殖乡镇,形成肉鸡供应基地;
以林源镇、高台子镇、双榆树乡、老山头乡和太阳升镇为重点,打造5个70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乡镇,形成奶源供应基地;
以老山头乡、太阳升镇、祝三乡和八井子乡为重点,打造4个8万头以上的微生物发酵床养猪乡镇,形成生态养猪基地;
沿萨大路及东干线(以高台子镇为主)、高宋路(以大同镇、祝三乡为主)、林太路(以双榆树乡、太阳升镇为主)、庆西路(以林源镇为主)和安肇新河南段(以八井子乡、老山头乡为主)建设5条大鹅生产带,形成白鹅养殖基地。
以上述五个优势生产区域带动全区畜牧业快速发展。
(二)大力发展规模养殖。
以场区建设、良种引进、圈舍改造和粪污处理为切入点,以人畜分离、集约生产、安全高效、达标排放为标准,全面加快以标准化为基础、适度规模为主导的规模养殖场区建设。
对新建场区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建设、统一环保治理,对原有场区进行规范化改造。
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区,提高集约化养殖水平。
到2015年,力争发展百个规模养殖场区,其中千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广场15个、棚室肉牛小区46个(每村1个),十万只以上肉鸡小区8个(百万只以上4个),500头奶牛广场8个,2000头以上生猪小区7个,2万只以上大鹅小区16个;
大力推广专业化养殖,建设28个养殖专业村,其中500头和1000头奶牛专业村20个、5万只以上大鹅专业村8个;
建设百个养殖专业屯,其中200头以上奶牛专业屯36个、2000头以上微生态养猪专业屯64个;
培育三千户养殖专业大户,其中50头以上肉牛大户200户、万只以上肉鸡大户100户、千只以上养鹅大户1400户、10头以上奶牛大户800户、300头以上养猪大户500户。
通过上述努力,使“五项战略工程”综合规模化发展率达69.4%。
(三)大力普及良种、良法、良料配套技术。
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完善扩繁场和改良站点建设,提高扩繁场、大型畜禽良种孵化场育种、供种能力。
改造、完善乡、村两级繁育站点的条件,更新畜禽良种,增强服务推广能力;
加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区、乡两级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指导和服务功能。
采取招聘专业人才、脱产培训深造等方式,壮大乡镇技术人才队伍。
将畜牧业从业和技术服务人员列入“阳光工程”培训对象,加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培训力度。
建立技术人员区域指导责任制,开展以现代化、标准化技术和现代畜牧企业管理技术为重点的技术服务工作。
整合产、学、研科技资源,大力推行精细化养殖模式,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的新突破。
到2015年,要发展棚室肉牛、棚室肉鸡小区各46个(每村1个)、发展奶牛托养所5处,并大力推行微生态养猪技术;
加快饲草饲料体系建设。
积极引进、创办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大力发展安全、优质、高效饲料工业。
大力推广“三贮三化”(青贮、黄贮、微贮和盐化、碱化、氨化)技术,扩大青贮种植面积,提高秸秆饲料的利用率。
通过上述配套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不断提升现代畜牧业的服务支撑能力。
以现代理念和物质条件为重点,大力推行标准化、设施化生产,配备自动供料、给水、排污等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到2015年,“五项战略工程”的良种化率达95%以上,规模场区标准化生产比例达70%以上。
(四)大力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
进一步优化畜产品加工结构布局,以提升我区肉牛、肉鸡、生猪、大鹅等肉类的加工和外销规模。
加快外向型、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强的龙头企业建设。
采取政策吸引、基地吸引、环境吸引等有效措施,积极引进、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和驰名品牌,努力构建综合开发、梯级增值的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不断完善产业链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畜牧业产业化组织体系。
充分发挥各类加工龙头企业、畜产品批发市场、牲畜交易市场、良种繁育场等的组织、引导和管理作用,率先把规模养殖场户组织起来,建立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积极探索联合与服务机制,促进合作组织功能向供、产、加、销全程延伸,全面推进现代畜牧业产业化体系提档升级。
到2015年,全区要建成以肉牛、生猪和禽类为主的3个主导性大型龙头企业,畜产品加工比重达60%以上,畜产品外销比重达65%以上。
建设标准化榨奶站点50个,鲜奶外销比重达100%。
(五)强化疫病防控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区、乡、村三级疫情测报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和科学评估疫情形势,不断提高科学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
采取创新机制、提高报酬、竞争上岗等措施,增强村级防疫人员的职业意识,建立人员稳定、功能完善的村级防疫队伍。
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机制,确保人畜健康安全。
重视和加强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全区动物防疫工作成果。
不断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并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和实践演练,重点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规模养殖场户的管理,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加强免疫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加强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肉牛、肉鸡、奶牛、生猪规模场区粪污处理设施,扶持以畜禽粪污为原料的新兴加工产业和能源建设,提高粪污处理利用率,促进畜牧经济循环发展。
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养殖环节的强制免疫监督,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加强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法》,加快畜产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监督监管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化、无害化生产,抓好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产品认证工作。
到2015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均达100%,畜牧业生态安全明显改善,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规模养殖场区实现清洁生产。
三、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扶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增强对现代畜牧产业的财力支持。
加强现代畜牧业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的支撑地位,建立与现代农业结构相适应的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扩大区财力和各项支农资金支持畜牧业的规模和比例,农业开发、扶贫开发、农业科研等专项资金要向发展现代畜牧业上倾斜。
从2011年起,区政府每年筹措不低于800万元的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同时按照统筹协调、保证规模、逐年增加、专项使用和项目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畜牧产业发展资金的筹集机制和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扶持资金筹集到位、监管到位、使用高效。
(二)优化融资环境,多渠道增加畜牧业投入。
运用市场机制,采取民办公助的措施,建立政府财政投入为导向,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投入为支撑,其它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投资体系。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协调引导,积极沟通衔接,加大贴息规模,创新担保机制,畅通融资渠道。
鼓励农业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把现代畜牧产业建设确定为信贷投放重点,切实增加规模、延长周期、优化服务;
鼓励各类畜牧业合作组织为内部成员提供融资服务;
鼓励社会各方投资发展畜牧产业;
积极推进生猪、奶牛政策性保险,努力扩展养殖保险范围,逐步建立完善养殖风险保障机制。
(三)加大扶持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重点对规模养殖场区内符合建筑规模、存栏数量、远离村屯、布局合理、品质优良、管理先进、防疫严格、无污染养殖标准,经验收合格的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区进行扶持。
肉牛存栏200头、新建砖混彩钢瓦结构畜舍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按照每平方米75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肉鸡存栏6000只以上、新建砖混彩钢瓦结构鸡舍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按照每平方米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同时,把棚室养殖肉鸡、棚室养殖肉牛纳入设施农业补贴范畴。
(四)加大对种畜禽场和繁育站点的扶持力度。
全区计划每年引进原种猪40头、父母代种鸡1万套、父母代种鹅2.4万套、性控配种冻精1万剂、弗莱威赫乳肉兼用型牛冻精0.6万剂,对此将按照引种费的一定比例标准,对纳入全区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规划及年度引种计划的重点畜禽繁育场给予补贴。
全区计划每年建设规范化繁育点10个,对人员技术、房屋配置、交通条件达到要求并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保证动物疫病防疫和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
将动物防疫、质量监管、疫苗采购、疫情监测、投入品及畜产品监测、强制免疫应急死亡补贴等都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大力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
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惠政策。
各级财政应加大对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的贴息力度,各项工业支持资金、结构调整资金向畜产品加工业倾斜。
对在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等关键性技术上取得突破和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扶持或奖励。
对新建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加工销售额连续3年增长20%以上,或产品70%以上销往省外,或50%以上出口的畜产品深加工企业,由区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从明年起,每年建设标准化榨奶站4个,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建设标准,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给予适当补贴。
(七)加强科技扶持。
对畜牧业现代养殖、标准化配套、良种繁育、疫病防控、产品开发等技术的科研和示范推广给予优先支持。
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科技示范基地,通过省级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攻关、科技示范表彰的,由区政府对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从2011年起,每年建设青贮窖池5.6万立方米,对符合容积16立方米、窖墙砖混结构标准的,每个窖池给予一定补贴。
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
既要贯彻落实好现有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又要根据现代畜牧业发展需要,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切实解决制约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资金、土地、风险等突出问题。
(二)营造良好环境。
发改、财政、物价、科技、农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城乡规划、地税、环保、电业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出发,从简、从快、从优办理畜牧业发展项目的立项、证照、审批、收费等事项;
减半征收环评咨询和技术评估费;
切实落实好养殖用地政策,优先解决畜牧产业项目用地;
对畜牧业项目打井应按农业水利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对畜牧生产和畜产品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将新建畜牧企业道路纳入通村公路建设规划;
将挤奶机、铡草机、粉碎机、青贮收割机、饲料混合饲喂机等畜牧机械纳入农机补贴政策范围,加强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好畜牧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法制保障。
加强畜牧兽医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体系健全、执法规范、监管有力。
加大对《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畜禽和饲料兽药、收售加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违规使用禁用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行为。
加强对畜禽遗传资源和草原的保护,确保动物卫生、畜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
附表:
1、大同区2011年和2015年各品业发展目标分解表
2、大同区2011年和2015年各品业规模发展指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