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安全措施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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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安全措施Word格式.docx

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5.3.3作业班组严格执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制度,由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每天工作的周边环境,防护设施,自身保护等安全防护问题进行详细书面交底,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落实和记录,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讲评活动,总结上周安全文明生产的经验、表扬按操作规程作业的好人好事,指出班组施工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牢固树立起“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思想。

15.3.4所有架子工、提引架、外用电梯、塔吊、电焊机、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均为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北京市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

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

15.3.5我方确保经总承包方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有明显标志,同时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

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戴安全帽,确保所有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15.3.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条款

1、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和口头交底。

2、班前检查制:

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人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

项目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整改制:

项目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

每周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

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8、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

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

并立即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政府管理机构报告。

15.3.7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立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二图七板”,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字迹书写规范、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3、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设立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

4、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5、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大型施工设备,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6、防护设备的改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批准,改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部门管理。

7、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投入,配备足够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所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

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确定管理重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高层施工防坠落,主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基坑周边的防护;

预留孔洞口、竖井处防坠落。

(3)脚手架安全措施等。

(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6)塔吊安全措施。

9、按照北京市建委下发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执行。

15.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5.4.1安全防护管理

1、现场设置“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2、对现场的预留孔洞,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密目网封闭,并于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4、楼板外边长小于50cm的洞口,必须加设盖板,盖板须能保持四周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楼板上的预留洞在施工过程中可保留钢筋网片,暂不割断,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5、边长大于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结构施工中后浇带处应加固定盖板防护。

6、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24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7、各类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阻燃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

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

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8、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他材料绑扎。

9、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

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

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10、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

操作面外侧应设二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cm高挡脚板,立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高度应为1.5m。

11、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宽度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12、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用密目网封闭严密。

13、对已开挖完的基坑进行定期观测,设置位移观测点,每15m左右设置一个观测点,当位移较稳定后,每3~5日观测一次,观测记录报甲方与监理部门。

如观测值有异常突变,应立即会同技术人员分析原因采取紧急措施。

14、组织人力进行对周围建筑物的监测,重点进行土方开挖和降水后的变形调查及裂缝跟踪观测。

15、基坑四周3.0m范围内严禁堆放重物,距基坑边1m搭设1.5m高防护栏,设二道水平栏杆,护栏刷红白相间警示色,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16、对所有提升架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等。

17、对于建筑物内部的预留孔洞,尺寸在1.5×

1.5m以下的用盖板封严,尺寸在1.5×

1.5m以上的四周搭设护身栏杆并悬挂安全标志。

15.4.2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3、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4、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逐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6、配电系统应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

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相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固定式配电相应设围栏,并有防雨砸措施。

7、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8、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

维护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除高架镝灯外一般采用36V低压照明,地上输电导线与金属物靠近部位应加绝缘保护,按规定装设,并在用电箱加装漏电保护器。

10、安装、维护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由具有上岗资格的电工完成。

11、所有现场用电设备均应做保护接零,并悬挂标志牌。

12、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

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13、本工程电缆敷设在基坑周边,直接敷设的深度应≮0.7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制保护层。

14、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必须设防护套管。

固定机械的电源电缆沿地面敷设时应穿管或埋地。

15、进户线过墙应设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16、所有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做保护接零。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17、塔式起重机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1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防二次侧触电保护装置。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接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

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

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

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19、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

试车和调试适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20、照明:

(1)一般场所的照明应在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应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

(2)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

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3)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

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

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5.4.3施工机械管理

1、所有现场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种机械设备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坚决按上级颁发的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解决。

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者严禁上机。

3、配备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4、现场机械设备应有防雨、防砸设施,并设专人管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6、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

定期检查机械设备运转情况和工作状态,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7、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要求。

15.4.4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网。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操作,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3、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15.5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是施工企业的主要事故,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在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和企业人员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生产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

组员:

安全员、各专业工长

我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

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

并立即向甲方、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政府管理机构报告。

15.5.1事故报告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人身及工程安全的事故时,我方在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同时,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项目的施工。

事故发生后,我方将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

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安全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一般问题:

我方最迟在2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

一般事故:

我方最迟在1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

重大事故:

我方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

我方将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查明事故原因。

在查明事故原因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事故报告和阶段性开工报告,内容包括人员的伤亡情况、时间损失、处理结果以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详细资料等。

15.5.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1、高处坠落应急预案

(1)潜在的事故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a.引起高处坠落的原因:

①.人为原因:

安全员检查不严、不紧、不细,新工人上岗未经三级教育,思想麻痹。

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瘌痢病工人登高作业。

安全交底不清,坐在防护栏上休息,在脚手架上睡觉,作业人员违章。

②.环境因素:

突遇大风、暴雨天气,冬雨季施工脚手板上雨浸霜冻易滑。

危险地段或坑井边、陡坎处未设警示、警灯,未加围护栏杆,夜间施工照明不够。

夏季高温中暑。

③.材料因素:

安全网质量不好或有破损,安全带质量不好或使用过久,安全帽质量不好或未系帽带。

架杆、扣件材料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围护杆、栅栏不结实或质量有问题,梯子材料不结实。

④.机械设备因素:

人货升降机限位保险装置失灵或“带病”工作。

人货升降机超载、钢丝绳磨损断裂,自制爬架等设备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审批。

⑤.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

脚手架、垂直机械未经验收就使用,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无证上岗,井架吊篮载人上下。

洞口、临边未防护,架杆搭设不符合要求。

2m以上框架柱、框架梁支模不搭脚手架,在屋架上弦、支撑、挑架、挑梁等未固定物件上行走作业,脚手板有空头板等违章作业。

拆除工程违章作业(拆脚手架、拆建筑物等),作业面防护措施不到位。

b.产生的后果:

发生高处坠落造成人员伤亡。

(2)急救组织构成

架子工长

安全员,架子工长,木工工长。

(3)应急步骤

a.发生高处坠落时,架子工长立即根据伤者情况进行上报。

发生轻伤时,安全员及架子工长使用现场急救药材进行必要的包扎及用药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发生各种骨折及其他重伤情况时,不能随便搬动伤者,应根据情况进行抢救,把伤者放在担架上拨打“120”或“999”电话等待救援。

b.由木工工长负责保护现场,做好记录以便调查。

并进行拍照收集证物。

2、物体打击应急预案

(1)潜在的事故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a.引起物体打击的原因:

安全员检查不严不紧不细,新工人上岗未经三级教育,思想麻痹,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

上下交叉作业组织不合理;

安全交底不清。

突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

雨季施工土方未采取措施防止坍塌。

安全帽质量不好或使用过久。

防护栏、围网等材料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或使用过久。

高处作业工具袋(套)已损坏,未检查仍在使用。

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断裂,井架缆风绳、地锚埋设不牢或缆风绳不符合要求。

垂直运输机械搭设违章,未验收就使用或平时检查不及时。

⑤.技术安全措施不到位:

起重吊装未按“十不吊”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架设安全网。

底层、通道口未按规定设隔离网。

悬吊式脚手架、脚手板间有空隙。

从高处往下抛掷建筑材料、杂物、物体打击的垃圾或向上抛递工具、小材料。

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稳、过多、过高;

高层脚手架外侧、上料平台周围未设围网。

不戴安全帽或未系帽带。

张拉、调直钢筋自我保护不好。

沟槽土方施工未按规定放坡或加支撑,并在沟槽边堆放超高土方。

工地材料堆放不坚实,超高、不稳妥。

洞口未盖严、临边未防护。

脚手板未固定。

高处作业工具不入袋。

在可能坠物处未设“当心落物”安全标志。

拆除工程违章作业,掏墙角、推倒墙体、数层同拆。

交叉作业未设置隔离层。

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

安全员

电气工长、木工工长、混凝土工长

a.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安全员立即按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电工工长、木工工长负责组织抢救,如果发生皮外轻伤,立即用现场药品及绷带进行包扎,如发生骨折、内脏损伤、脑部损伤等重伤,应立即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将伤者搬到担架上,等待救援。

b.混凝土工长负责保护现场,并进行拍照,协助事故的调查,画出事故现场图,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机械、起重伤害应急预案

a.引起机械起重伤害的原因:

安全员检查不严不紧不细,新工人上岗未经三级教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思想麻痹松懈,安全意识淡薄。

突遇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

夜间施工照明不够。

塔吊材料、零件有损,未正常保养维修。

垂直运输钢丝绳磨损断裂。

机械动力机机座不稳固。

机械设备超负荷运作或带病工作。

起重牵引机械无标明安全速度。

各种起重设备根据需要未设置卷扬机限制器、起重量控制、连锁开关等安全装置。

传动带、明齿、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连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未设安全防护装置。

各种起重设备未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

翻斗车制动装置失灵。

塔机装拆无证上岗,不经验收就使用。

主要机械设备不定机定人。

起重指挥、操作未经过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物体吊悬空时指挥、驾驶员离场;

清理设备、维修保养不拉闸断电,在运行中工作。

机械工作时,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齐,尾部未卡牢工作时保留圈数少于3圈,钢丝绳不定期保养,检查更新。

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等无保护接地接零。

对焊机操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手套,不站在绝缘板材上工作。

圆盘踞操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手臂跨越锯盘。

木工压刨机操作,送料、接料戴手套。

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电锯无防护挡板,手持电动工具无断电保安器。

搅拌机无保险挂钩或不挂保险钩。

钢筋切断机断料时手距刀口太近(距离<

150mm);

钢筋切断机活动刀片前进时送料,切短钢筋用手直接送料。

翻斗车无证驾驶、违章驾驶、载人驾驶。

料斗下站人;

不严格执行“十不吊”。

b产生的后果:

机械起重伤害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机械设备负责人

安全员、机工工长、架子工长

a.发生机械、其重伤害事故后,安全员立即按有关要求上报,由设备负责人组织抢救伤员,发生轻伤时,立即用现场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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