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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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修复验收工作程序流程见图1。

文件审核与

现场勘察

实验室检测

修复效果评价

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验收报告编制

识别不合格区域

确定清理/修复方法

清理不合格区域

监督复核

验收合格

现场采样

采样布点方案制定

图1污染场地修复验收工作程序

4.2 验收时段和范围

4.2.1 验收时段

a)原位修复的场地,应在修复完成后进行验收。

b)异位修复的场地,应在污染土壤外运之后、回填土回填之前进行验收。

4.2.2 验收范围

a)验收范围原则上应与场地环境评价确定的、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修复范围一致;

当修复工程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验收范围进行调整。

b)对于场地污染土壤,根据修复方式的不同,验收对象分别为:

1——原位修复场地的验收对象为场地修复范围内的土壤;

2——异地异位修复场地的验收对象为场地修复范围内的原址土;

3——原地异位修复场地的验收对象为场地修复范围内的原址土,还应对回填土进行审核。

c)对于场地地下水,验收对象为场地修复范围内的地下水。

4.3 验收项目和验收标准

4.3.1 验收项目

验收项目为场地修复的目标污染物。

4.3.2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修复目标值。

5 文件审核与现场勘察

5.1 文件审核

5.1.1 审核资料范围

在验收工作开展之前,应收集与场地环境污染和场地修复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场地环境评价及修复方案相关文件:

场地环境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意见、经备案的修复方案以及有关行政文件;

b)场地修复工程资料:

修复实施过程的记录文件(如污染土壤清挖和运输记录)、回填土的运输记录、修复设施运行记录、二次污染排放监测记录、修复工程竣工报告等;

c)工程监理文件:

工程(环境)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

d)其它文件: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相关合同协议(如委托处理污染土壤的相关文件和合同)、修复过程的原始记录等;

e)相关图件:

场地地理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布置图、修复范围图、污染修复工艺流程图、修复过程照片和影像记录等。

5.1.2 审核内容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并通过与现场负责人、修复实施人员、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应明确以下内容:

a)根据场地环境评价报告、修复方案及相关行政文件,确定场地的目标污染物、修复范围和修复目标,作为验收依据;

b)通过审查场地修复过程的监理记录和监测数据,核实修复方案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c)通过审查相关运输清单和接收函件,核实污染土壤的数量和去向;

d)通过审查相关文件和检测数据,核实回填土的数量和质量。

5.2 现场勘察

5.2.1 核定修复范围

根据场地环境评价报告中的钉桩资料或地理坐标等,勘察确定场地修复范围和深度,核实修复范围是否符合场地修复方案的要求。

5.2.2 识别现场遗留污染

应对场地表层土壤及侧面裸露土壤状况、遗留物品等进行观察和判断,识别现场遗留污染,并判断污染来源。

主要采用目视、嗅觉等方法进行判断,必要时可使用便携式测试仪器进行现场测试。

a)场地内原有污染痕迹

主要包括未按修复方案确定的修复范围进行修复和场地评价阶段修复范围划定不准确导致的遗留污染问题。

应根据场地环境评价确定的修复范围对修复后的现场进行察看和测量确认,查明修复范围内是否存在污染,还应注意修复范围之外、修复过程暴露出来的污染痕迹(特别是深层土壤)。

b)生产装置拆除和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痕迹

主要为生产装置拆除和清理过程中原、辅材料遗撒造成的遗留污染问题。

若场地评价阶段生产装置尚未拆除或清理,在场地评价后的拆除和清理过程中,可能会对局部场地表层土壤造成污染,应通过现场勘察识别是否存在需要补充修复的区域,确认是否进行了修复。

c)修复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痕迹

原位修复和原地异位修复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二次污染,应核查修复设施和环保配套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完好,固体废物贮存、化学品储存是否产生二次污染,修复设施周边、污水排放口等区域是否存在污染。

6 采样布点方案制定

6.1 总体要求

6.1.1 采样方案应包括采样介质、采样区域、采样点位、采样深度、采样数量、检测项目等内容。

6.1.2 应根据目标污染物、修复目标值的不同情况在场地修复范围内进行分区采样。

6.1.3 采样点的位置和深度应覆盖场地修复范围及其边缘。

6.1.4 场地环境评价确定的污染最重区域,必须进行采样。

6.2 土壤采样布点要求

6.2.1 异位修复场地

对于异位修复场地,应对修复范围内部和边缘的原址土进行采样,采样点位于坑底和侧壁,以表层样为主,不排除深层采样。

采用网格布点的方法,采样数量不少于表1所列的数目。

一般随机布置第一个采样点,构建通过此点的网格,在每个网格交叉点采样。

网格大小根据采样面积和采样数量确定,见式

(1):

.............................................................................

(1)

式中,

L—— 两个采样点之间的距离(网格大小),单位为米(m);

A—— 采样区域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n—— 样品数量。

 

表1 土壤采样布点底部采样数量

采样区域面积(㎡)

土壤采样点数目

x<

100

1

100≤x<

500

2

500≤x<

1000

3

1000≤x<

1500

4

1500≤x<

2500

5

2500≤x<

5000

6

5000≤x<

10000

7

10000≤x<

25000

8

25000≤x<

50000

9

50000≤x<

100000

10

≥100000

20

修复范围侧壁采用等距离布点方法,根据边长确定采样点数目,不少于表2中规定的数量。

当修复深度小于等于1米时,侧壁可不进行深度采样;

当修复深度大于1米时,侧壁应上下同步布点,采样点的深度可依据现场目视判断(如异常气味和颜色等)、并结合场地污染状况和场地环境评价的采样深度确定。

表2 土壤采样布点侧壁采样数量

采样区域周长(m)

<

200

200≤x<

300

300≤x<

≥500

6.2.2 原位修复场地

对于原位修复场地,主要对修复范围内的污染土壤进行采样。

修复范围内部和边缘布点原则与异位修复场地相同,采样点的深度可依据现场目视判断、并结合场地污染状况和场地环境评价的采样深度确定。

6.3 地下水采样布点要求

6.3.1 地下水监测井应依据地下水的流向及污染区域地理位置进行设置,一般情况下修复范围内上游地下水采样点不少于1个,修复范围内采样点不少于3个,修复范围内下游采样点不少于2个。

6.3.2 原则上可利用场地环境评价和修复过程建设的监测井,但其数量不应超过验收时监测井总数的60%。

6.3.3 未通过验收前,被验收方应尽量保持场地评价和修复过程中使用的地下水监测井完好。

7 现场采样

7.1 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的采样方法、现场质量保证、现场人员防护和现场污染应急处理等按照DB11/T656的规定执行。

7.2 原则上每10个样品采集1个现场质量控制样,包括现场平行样、现场空白样、运输空白样等。

8 实验室检测

8.1 样品的保存与运输方法、样品分析方法等按照DB11/T656的规定执行。

8.2 验收项目检测方法的检测限应低于修复目标值。

8.3 应设置实验室质量控制样(标准物)。

质量控制样的频次为每20个样品设置1个质量控制样,也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8.4 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实验室检测条件、主要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检测限、质量控制结果(准确度、相对误差、精密度)等。

9 修复效果评价

9.1 评价方法

9.1.1 可采用逐个对比或t检验的方法判断场地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9.1.2 对于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0m2的区域,应采用逐个对比方法进行评价。

9.1.3 对于面积大于10000m2的区域:

a)当低于检测限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不大(<

25%)时,应采用t检验的方法进行评价,t检验方法详细说明及案例见附录A。

b)当低于检测限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较大(≥25%)时,应采用逐个对比方法进行评价。

9.2 判断方法

9.2.1 采用逐个对比方法:

a)当检测值低于修复目标值时,达到验收标准;

b)当检测值高于或等于修复目标值时,未达到验收标准。

9.2.2 采用t检验方法:

a)当各样本点的检测值显著低于修复目标值或与修复目标值差异不显著时,达到验收标准;

b)当某样本点的检测值显著高于修复目标值时,未达到验收标准。

10 编制验收报告

10.1 验收报告内容应真实、全面。

10.2 验收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场地环境评价结论概述、修复方案实施情况、验收工作程序与方法、文件审核与现场勘察、采样布点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修复效果评价、验收结论和建议。

10.3 验收报告的格式可参照附录C编写。

11 监督复核

11.1 对场地修复范围进行现场复核。

11.2 对场地修复原始记录、检测数据进行复查。

11.3 对修复区域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点位数应不低于验收阶段采样点位总数的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修复效果评价案例

A.1t检验

t检验是判定给定的常数是否与变量均值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的最常用的方法。

假设一组样本,样本数为n,样本均值为

,样本标准差为S,利用t检验判定某一给定值

是否与样本均值

存在显著差异,步骤为:

a)确定显著水平α,常用α=0.05,α=0.01;

b)计算检验统计量

c)根据自由度

和α查t分布临界值表(见附录B),确定临界值

,例如n=8,α=0.05,则t=2.365;

d)统计推断:

,即

,则与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且前者为显著大于均值,后者为显著小于均值;

,则与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下文中将

简记为u。

A.2案例分析

假设一组样本数据,且平行样数量满足要求,将样本中的平行样检测数据列表如表A.1所示。

表A.1样本检测值

样本

浓度(mg/kg)

A1

71

215

183

A2

72

206

182

平均值

71.5

210.5

182.5

B1

52

180

181

B2

59

174

204

55.5

177

192.5

C1

17

43

70.1

C2

49

73.6

18.5

46

71.85

D1

42

127

84.2

D2

48

137

96.1

45

132

90.15

计算各平行样样本值占均值的百分比以反映测量分析的精度,如表A.2所示。

表A.2样本精度数据

占均值的比例(%)

99.30

102.14

100.27

100.70

97.86

99.73

93.69

101.69

94.03

106.31

98.31

105.97

91.89

93.48

97.56

108.11

106.52

102.44

93.33

96.21

93.40

106.67

103.79

106.60

均值(%)

S(%)

6.6

4.3

4.9

C(α=0.05)

2.365

u(%)

5.5

3.6

4.1

修复目标值(mg/kg)

30

370

显著小于修复目标值(mg/kg)

28.4

356.7

287

与修复目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mg/kg)

[28.4,31.6]

[356.7,383.8]

[287,312]

显著大于修复目标值(mg/kg)

>

31.6

383.8

312

注:

28.4=30×

(100%-5.5%);

31.6=30×

(100%+5.5%)。

以砷为例进行说明:

a)若某点检测值小于28.4,则认为该点检测值明显低于修复目标值,达到验收标准;

b)若某点检测值位于28.4和31.6之间,则认为该点检测值与修复目标无显著差异,达到验收标准;

c)若某点检测值大于31.6,则认为该点检测值明显大于修复目标值,未达到验收标准。

附 录 B

t分布临界值表

α

1n-1

0.2

0.1

0.05

0.02

0.01

0.002

0.001

3.078

6.314

12.706

31.821

63.657

318.309

636.619

1.886

2.920

4.303

6.965

9.925

22.327

31.599

1.638

2.353

3.182

4.541

5.841

10.215

12.924

1.533

2.132

2.776

3.747

4.604

7.173

8.610

1.476

2.015

2.571

3.365

4.032

5.893

6.869

1.440

1.943

2.447

3.143

3.707

5.208

5.959

1.415

1.895

2.998

3.499

4.785

5.408

1.397

1.860

2.306

2.896

3.355

4.501

5.041

1.383

1.833

2.262

2.821

3.250

4.297

4.781

1.372

1.812

2.228

2.764

3.169

4.144

4.587

11

1.363

1.796

2.201

2.718

3.106

4.025

4.437

12

1.356

1.782

2.179

2.681

3.055

3.930

4.318

13

1.350

1.771

2.160

2.650

3.012

3.852

4.221

14

1.345

1.761

2.145

2.624

2.977

3.787

4.140

15

1.341

1.753

2.131

2.602

2.947

3.733

4.073

16

1.337

1.746

2.120

2.583

2.921

3.686

4.015

1.333

1.740

2.110

2.567

2.898

3.646

3.965

18

1.330

1.734

2.101

2.552

2.878

3.610

3.922

19

1.328

1.729

2.093

2.539

2.861

3.579

3.883

1.325

1.725

2.086

2.528

2.845

3.552

3.850

21

1.323

1.721

2.080

2.518

2.831

3.527

3.819

22

1.321

1.717

2.074

2.508

2.819

3.505

3.792

23

1.319

1.714

2.069

2.500

2.807

3.485

3.768

24

1.318

1.711

2.064

2.492

2.797

3.467

3.745

25

1.316

1.708

2.060

2.485

2.787

3.450

3.725

26

1.315

1.706

2.056

2.479

2.779

3.435

27

1.314

1.703

2.052

2.473

2.771

3.421

3.690

28

1.313

1.701

2.048

2.467

2.763

3.408

3.674

29

1.311

1.699

2.045

2.462

2.756

3.396

3.659

1.310

1.697

2.042

2.457

2.750

3.385

31

1.309

1.696

2.040

2.453

2.744

3.375

3.633

32

1.694

2.037

2.449

2.738

3.622

33

1.308

1.692

2.035

2.445

2.733

3.356

3.611

34

1.307

1.691

2.032

2.441

2.728

3.348

3.601

35

1.306

1.690

2.030

2.438

2.724

3.340

3.591

36

1.688

2.028

2.434

2.719

3.333

3.582

37

1.305

1.687

2.026

2.431

2.715

3.326

3.574

38

1.304

1.686

2.024

2.429

2.712

3.319

3.566

39

1.685

2.023

2.426

2.708

3.313

3.558

40

1.303

1.684

2.021

2.423

2.704

3.307

3.551

41

1.683

2.020

2.421

2.701

3.301

3.544

1.302

1.682

2.018

2.418

2.698

3.296

3.538

1.681

2.017

2.416

2.695

3.291

3.532

44

1.301

1.680

2.414

2.692

3.286

3.526

1.679

2.014

2.412

2.690

3.281

3.520

1.300

2.013

2.410

2.687

3.277

3.515

47

1.678

2.012

2.408

2.685

3.273

3.510

1.299

1.677

2.011

2.407

2.682

3.269

2.010

2.405

2.680

3.265

3.500

50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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