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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
年财政监督检查事项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防控管理风险,推进财政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
年度财政监督财政检查实施相关文件要求,由×
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于年月日年月日对×
(以下简称×
)进行年财政监督财政检查工作。
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检查组通过调查询问、抽查会计凭证、核查会计账薄、复查会计报表、查看相关文件、核对相关合同等必要的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工作。
现就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批复执行、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
(一)年度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
财发〔〕号》文件批复年度×
预算支出总计元。
其中:
基本支出(包含卫生院元,“三公经费”车辆费用元)元。
项目支出元,其中:
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年度(行政)年度决算报表列示,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共计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支出元,其中:
基本支出元、项目支出元。
年度(事业)年度决算报表列示,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共计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元;
(三)财务收支状况:
、全年收入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元,占总收入的。
其他收入元,占总收入的。
占总收入的
、全年支出情况:
年(行政)决算报表上反映的各项支出共计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
商品和服务支出元,占总支出的;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元,占总支出的;
其他资本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
(事业)决算报表上反映的各项支出共计元,其中:
、全年结余情况:
年度决算报表(行政)期初结转结余为元,其中:
基本支出结转为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为元。
年末结余为元,其中:
年度决算报表(事业)期初结转结余为,元,其中:
年末滚存累计结余为元,其中:
、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到年月日,×
(行政)决算报表反映的资产总额元,较上年增加元,上升;
负债总额元,较上年增加元,上升;
净资产总额元,较上年减少元,下降。
(事业)决算报表反映的资产总额元,较上年减少元,下降;
净资产总额元,较上年下降元,下降。
(四)财务管理情况:
、现金管理情况:
年月日,×
现金余额(行政、事业)为元。
年及火铺镇合并时现金无余额。
、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截止年月日,胜境街道办(×
及×
已合并)在用银行存款账户共个,截止年月末有余额账户共个。
经查,(村账、一事一议)两个账套年月期末账面余额及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不相符,形成原因为未及时获取年第四季度银行存款利息回单进行账务处理导致。
截止检查日,胜境街道年月银行存款账面数及年月银行对账单核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
年×
及火铺镇合并,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已合并。
(五)“一事一议”实施情况:
年度,根据《*****号》批复×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计个,其中通寨公路个,投资概算元;
人行步道个,投资概算元;
路灯购置个,投资概算元;
总计投资概算元;
小康寨[]号》批复×
龙吉村小康寨行动计划“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个,投资概算元。
年一事一议项目已全部完工,由于资料现已送财政局审核,所以资金未全部拨入到位,且项目资金也未全部支付完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实际于截止到年月,共收到财政一事一议资金共元,尚有元资金未到位。
年度“十百千”项目工程资金截止到年月,财政局共拨入元。
年度一事一议项目***通寨公路和人行步道硬化共使用元,目前相关资料正在财政局审核中。
村年度“十百千”项目截止到年月共预付各项费用共计元,
经查,×
财政分局按规定使用一事一议资金,未发现违规现象。
(六)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行政、事业)期初项目资金余额为元,其中:
(行政)项目资金期初余额为元,(事业)项目资金余额为元。
(行政、事业)拨入各类项目资金元,其中:
(行政)拨入元,(事业)拨入元。
拨付各类项目资金元,其中:
(行政)拨付元,(事业)拨付元。
年末×
(行政、事业)各类项目资金结余元,其中:
(行政)结余元,(事业)结余元。
(七)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年×
(行政、事业)在建工程涉及大类个项目。
(行政账套)在建工程期初无余额,本年新增元,结转元,年末余额为元。
(事业账套)在建工程期初无余额,本年新增元,结转元,年末余额为元。
(行政、事业)账套“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合计为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借方发生额
贷方结转冲销额
账面余额
公共基础设施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事业支出
教育事业支出
政府事务支出
水利事业支出
卫生事业支出
文化体育事业支出
总计
(八)工程立项批复情况:
经查,只获得部份工程项目投资批复相关文件。
分别如下:
《×
发改投资[]号》文件,对迤车村、石脑村活动室及附属工程立项批复。
发改投资[]号》文件,对小街村、胜境村、迤车村、石脑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六项办复[]号》文件,对×
“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立项批复。
发改投资[]号》文件,对×
供水工程立项批复。
供水新增工程立项批复。
发改投资[]号》文件,对迤车大坝建设工程立项批复;
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九)工程招投标情况:
经查,只获得以下文件:
发改投资[]号》关于×
供水工程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
该工程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投标(土建施工、水处理设备和输配水材料的采购安装各一个标段)。
供水工程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招投标,其中:
(输配水)标段工程承包人:
贵州元合贸易有限公司,合同总价万元,工期自年月日年月日止;
(土建)标段工程承包人:
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总价万元,工期自年月日年月日止;
(水处理设备)标段工程承包人:
贵州巨成水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总价万元。
供水工程合同总价万元。
二、发现问题
(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不正确:
财政局《×
财发〔〕号》文件对×
年度预算指标作了批复。
财发〔〕号》对年×
相关预算的作了批复调整。
根据以上批复实施年度预算。
年度决算报表未依据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编制,决算报表及财务报表存在表表不符的情况,及账面数据存在账表不符的情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部份项目资金存在相互挤占串用、未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资金。
经查,主要存在以下事项:
、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
经查,根据年项目支出辅助核算明细账,×
年部份项目资金期初已出现红字或余额不足,但年仍通过挤占挪用其他项目资金继续列支这部份支出,造成这部份项目资金红字余额继续增加扩大。
经查,根据×
年项目资金辅助核算明细账检查,涉及挤占串用项目资金总额为元,其中:
(行政)账套内涉及元,(事业)账套内涉及元。
、项目支出挤占其他资金:
经查,年月号凭证,支付支付金玉和建筑公司“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六项行动建设工程款元。
该项目建设资金当年已安排使用完,×
仍通过预付款项支付,挤占了其他资金。
、无预算列支经费支出:
经查,在无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占用其他资金支付打击私挖乱采工作人员和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如:
年月号凭证,支付工资及补助元。
、用无关发票套取项目资金:
(行政)年月号凭证,支付张维礼石脑省级示范建设工程款元。
经查,石脑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月日通过《×
发改投资[]号》文件立项批复。
该工程项目合同工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但张维礼报销的支出费用中有年月日发生的免烧砖款元,明显不是该项目发生的支出费用。
(三)财政资金上缴不及时:
年年初应上缴财政款元,年取得应上缴财政款项元,已上缴元,年末应缴未缴财政资金元。
(四)超预算使用“三公经费”,且未在年度决算报表中正确列示:
财发〔〕号》文件批复“三公经费”车辆费用元,公务接待费元。
合计元。
年部门决算(行政、事业)报表中合计列示“三公经费”元。
根据×
年(行政、事业)序时账清查,“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为元。
及年初预算相比,超支元。
在发生“三公经费”时,已列入“三公经费”相关经济科目,但年终编制决算报表时,未正确将已发生的各项“三公经费”在报表中正确列示。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包括:
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四条第项:
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必须在单位决算中如实反映。
(五)应收、应付款项清理不及时:
应收往来款项账龄在三年以上余额合计元,应付款项账龄在三年以上余额合计元,具体情况如下:
、应收款项:
截止年末,×
应收各类款项余额合计为元,其中:
(行政)应收款项余额合计元(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元;
预收账款余额合计元;
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元)。
其他应收款中账龄为年以上余额合计为元。
(事业)应收款项余额合计元(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元;
预收账款中账龄为年以上的余额合计为元,其他应收款中账龄为年以上的余额合计为元。
、应付款项:
应付各类款项余额合计为元,其中:
(行政)应付款项余额合计元(应付账款余额合计元;
其他应付款余额合计元;
长期应付款余额合计元)。
其他应付款中账龄为年以上余额合计为元。
(事业)应付款项余额合计元(应付账款余额合计元;
预付账款中账龄为年以上的余额合计为元,其他应收款中账龄为年以上的余额合计为元。
(六)项目资金以借代支:
主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截止年末,由于×
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相对粗放,项目建资金多数通过工程承包人员以工程款项的名义预付借支挂账。
并在年末将预付账款科目中的大部份借款挂账调整到在建工程,涉及金额达余万元。
经查,根据部份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检查,工程应属已经完工。
但检查中未见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截止年末应收款项中挂账年以上涉及工程项目借款的,如:
翁恩明、肖鑫南、华龙公司、黄恨等个人挂账均在万元以上(不包含在建工程中相关项目的借支金额),其中:
翁恩明挂账元。
(七)在建工程核算、管理不规范:
有关在建工程在核算、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多项不规范,具体如下:
、在建工程年末无依据调账冲减预付账款:
年年末×
在未查明工程完工进度、验收情况等相关情况,在无依据情况下进行调账,将通过预付账款等科目支付的各项工程资金全部调整到在建工程。
涉及个项目,资金共计元。
具体见在建工程汇总表。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共计个,工程资金合计万元;
万元的工程项目共计个,工程资金合计万元;
万元工程项目个,工程资金合计为万元;
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共计个,工程资金万元。
、部份工程存在超支现象:
年(包含以前年度)实施的万元以上重点工程项目中,根据工程合同检查发现已支付或借支的工程款已超过了合同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总投资(合同价)
已支出工程总额
超支金额
村活动室建设
迤车水库建设
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
中心小学教师公共租赁房
合计
、工程完工未及时组织验收:
龙吉小学教师公共租赁房项目承包人:
工程有限公司,未获得立项批复,合同总价:
元,工期自年月日年月日止。
工程完工尚未验收。
中心小学教师公共租赁房项目承包人:
、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提供的在建工程相关资料检查,年实施的各项工程项目,只有少数项目经过招标程序。
如:
供水工程。
但多数工程项目均未按照招标程序实施。
.工程承包人员无资质、工程存在转包挂靠情况:
经查,年(包含以前年度)×
实施的部份工程项目存在转包、挂靠的情况。
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项目承包人为贵州玉桂南建筑有限公司;
大石洞小学教师公共租赁房项目承包人为×
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两个项目都是由龚树林挂靠,且未获得此人是否具备相关资质的资料。
并以被挂靠单位进行招投标并中标。
石脑村活动室工程项目承包人丁武雄,岩上村活动室工程项目承包人龚树林,截止检查日均未获得以上承包人的相关建设资质证书。
、在建工程存在“三边”情况:
年(包含以前年度)实施的各项工程,发现存在无立项批复、无勘察设计、无工程进度资料、部份已完工程无验收等情况。
供水工程,截止检查日,未获得相关验收资料。
、在建工程久拖不决:
由于×
在建工程管理很不规范,很多工程项目无招投标、无合同,预先借支工程款项,不及时取得工程发票冲减预付款项等重要情况。
且部份工程款项支付极不规范,产生超支或接近支付完毕,使用得施工单位不愿再履行后续相关结算工作,造成工程久拖不决。
供水工程(输配水)标段工程承包人:
贵州元合贸易有限公司,合同总价万元,截止检查日,已支付给该公司元。
、支付工程款项不及时取得发票:
在建工程项目通过各种借款方式挂账。
经查,大多数项目款项已接近支付完毕,检查付款凭证,均未发现相关工程建安发票。
、工程款项支付给个人:
将工程资金未按规定支付到工程承包单位,而将款项支付到个人账户。
支付给龚树林各类款项挂账金额为元。
截止检查日,×
将这些款全部调整到在建工程挂账。
(八)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财政所日常财务核算工作中存在以下不规范情况。
、账表不符:
提供的年度(行政、事业)决算报表及账面数据核对,存在年度决算报表及财务账面余额不符的情况。
年终决算报表(资产负债简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多数报表项目未依据账面余额填列,无法查明差额数据来源。
、调账依据不充分:
年末为降低应收款项账面数,在无依据的情况将预付账款调整到在建工程挂账。
、跨期报销费用:
年度有跨期报销费用现象,如年月日凭证,付王小乖岩上马铃薯扩繁农资物资购置费,计入“事业支出”,金额元。
其中后附发票中日期有年月、月、月、月,年月、月、月、月等年度的发票。
、发票要素(付款单位)不规范:
年月日凭证(事业账套),摘要为“付刘琼花招待费”,金额元,后附张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受票方为“财政所”,没有写明单位全称。
、使用无效发票报销:
年月日(事业),摘要为“付王跟年度退牧还草工程租赁费”,借记“事业支出”,金额元。
后附张手工发票,发票上注明内容为“租赁费”,该手工发票均未加盖有效发票专用章。
、凭证要素不规范:
已实现会计电算化,但未电算化要求设置相关岗位,电算化操作审核凭证不规范。
记账凭证中审核、记账、制单都是同一个人。
三、处理建议
(一)针对决算报表编制不正确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
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
不得把预算内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外,不得随意把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内。
决算各项数字应当以经核实的基层单位汇总的会计数字为准,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五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编制财务报告,认真进行财务分析,并按照规定报送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十六条“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
”
(二)针对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
确需做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
(三)针对无预算列支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
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
(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成胜境街道办清查并进行账务调整,按原渠道归还相关专项资金。
(四)针对用无关票套取资金的问题、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责成胜境街道办清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追缴后上缴财政。
(五)针对财政资金上缴不及时的问题:
建议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四条:
“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
第十三条:
“企业和个人有下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以上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
(三)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的规定,责成×
对截留资金进行追缴,及时上缴财政。
(六)针对超预算使用“三公经费”的问题:
针对“三公经费”超预算,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七)针对应收、应付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
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责成×
政府按照《会计法》、《会计法实施条例》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往来账清理,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加强会计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
(八)针对“以借代支”的问题: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处理措施”。
(九)针对在建工程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总体上应规范建设程序及项目合同的签订,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产生。
健全在建工程完工验收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项目管理。
成立完工转资项目办公室,负责进行全部转资工作运行。
加快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
规范项目交付使用手续,完善建设档案交接手续。
就具体问题整改建议如下:
、针对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