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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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嘉陵区滨江南路砂石厂道路及清洗池工程
项目业主:
南充市嘉陵区供排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竞标邀请函………………………………………………………………………………3
第一章竞标人须知……………………………………………………………………4
第二章合同条款………………………………………………………………………12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15
第四章施工图纸………………………………………………………………………15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15
第六章竞标文件竞标函部分格式……………………………………………………15
5.4.3竞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谈判文件、竞标文件等签订合同;
5.4.4签定合同后无力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竞标人。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竞标无效:
6.1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备的。
6.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
6.3竞标人逾期送达竞标文件。
6.4逾期提供竞标保证金或不提供竞标保证金。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
7.1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
谈判文件)包括:
7.1.1竞标邀请函
7.1.2第一章竞标人须知
7.1.3第二章合同条款
7.1.4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7.1.5第四章施工图纸
7.1.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7.1.7第六章竞标文件竞标函部分格式
7.1.8第七章竞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7.2竞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竞标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标书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竞标人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竞标将被拒绝。
8、谈判文件的澄清
8.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竞标人,均应在竞标截止时间一天前按竞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向项目业主咨询,项目业主对竞标截止时间一天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个竞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谈判文件的修改
9.1在竞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项目业主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9.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竞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竞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传形式回复项目业主,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9.3为使竞标人编写竞标书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份进行研究,项目业主有权推迟竞标截止时间和谈判(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竞标人。
三、竞争性谈判竞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竞争性谈判竞标文件组成
10.1竞标文件由竞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二部分组成。
10.2竞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2.2授权委托书;
10.2.3竞标函;
10.2.4竞标函附录;
10.2.5竞标邀请函(正本要求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
10.2.6竞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3.1竞标报价说明;
10.3.2竞标报价清单;
11、竞标书格式
11.1竞标书格式祥见第六、七章内容。
12、竞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竞标书及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报价
13.1竞标报价不得高于该工程的最高限价,谈判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竞标人在竞标书中编制的清单报价,第二次报价为竞标书通过评审合格后由谈判委员会分别组织竞标人进行的最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谈判结果以竞标人的最终报价为准。
13.2第一次报价,由竞标单位依据工程量清单、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竞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设备及相关规定和材料市场价格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所报单价不需附单价分析表,由竞标人自主确定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竞标书中清单报价不允许采用汇总后优惠、打折的形式,否则其竞标报价无效。
13.3第二次报价,由竞标人以经评审合格的第一次报价为基准值,按一定比例下浮进行报价,报价清单各项单价均按此下浮比例下浮。
第二次报价可以和第一次报价相同但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竞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竞标有效期:
30日历天。
16、竞标人的替代方案:
拒绝比选申请人提交替代方案。
17、竞标书的份数、签署及装订
17.1竞标人需提交竞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竞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复印并分别装订成册(竞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合装一本),并应在竞标书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竞标书封面至少应标明工程名称、竞标人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7.2竞标书封面或扉页、竞标函均应加盖竞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应加盖竞标人印章。
清单报价表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竞标人印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竞标书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其授权委托书无效。
18、竞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8.1竞标人应将竞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全部密封在一个资料袋,有关资质证件原件另外单独装袋提交备查。
18.2竞标书递交时所有的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竞标工程名称、竞标人全称,并在密封处加盖竞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19、竞标书的提交
19.1竞标人应按竞标邀请函第八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竞标书。
20、竞标书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竞标书的截止时间见竞标邀请函第八项规定。
20.2项目业主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竞标书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竞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竞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竞标截止时间为准。
21、迟交的竞标书
21.1项目业主在本须知规定的竞标谈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竞标书,将被拒绝并退回给竞标人。
22、竞标书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竞标人在提交竞标书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竞标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业主。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竞标书的组成部分。
22.2竞标人对竞标书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竞标书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竞标人不得补充、修改竞标书。
四、谈判与评审
23、组建谈判小组
23.1谈判小组由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组建,人数为3人,可以从业主单位内选择符合有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业主单位内不具备符合规定的专业人才,应当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补齐,负责活动谈判。
谈判小组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23.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项目业主代表主持,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24、谈判程序
24.1对竞标人参与谈判活动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进行身份验证。
24.2由业主单位对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当众拆封,并宣读各竞标方的书面报价。
24.3唱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对竞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
24.4谈判小组组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竞标方参加谈判,各竞标方均有一次与谈判小组一对一的谈判机会。
24.5谈判小组分别组织竞标方进行最终报价。
24.6谈判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
25、谈判注意事项
25.1竞标人代表应在竞标书递交表上详尽填写电话联系方式,并保持谈判期间畅通(谈判开始后48小时内),以便谈判小组检查和质询竞标有关的事项。
因无法联系上而造成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负责。
25.2参加谈判会议的竞标人代表,均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5.3谈判开始前,邀请所有竞标人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密封后,由谈判小组组织人员当众逐一单独拆封,并由竞标人的代表分别对各自的竞标报价进行确认。
25.4竞标方在谈判过程中可对竞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包括报价等。
竞标方修改的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承诺,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25.5谈判小组和单一竞标人进行谈判时,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竞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6开始谈判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竞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竞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5.7竞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项目业主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竞标文件的评定。
26、谈判标准及办法
26.1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谈判文件及竞标书是评比工作的首要依据。
本项目评审采用通过评审的最低评审价法。
27、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27.1谈判小组首先对竞标书进行初步评审,审查竞标书是否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完全做到:
1)、装订成册;2)、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企业资质等级水利水电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4)、竞标函部分各种证书资料必须齐备、真实、有效,当场查验各种证书原件(必须提供原件的证书包括:
竞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施工安全管理资格证、项目经理资格证)。
27.2竞标书按以上几点全部做到即通过初步评审,否则不予通过,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竞标书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8、详细评审
28.1竞标人的总报价不能大于工程评审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退出谈判。
竞标书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将被谈判小组拒绝。
28.2谈判小组对竞标人的报价书进行检查评审,审查报价书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内容和数量是否与业主单位在谈判文件中提供的一致,审查工程总价是否计算正确、各项单价与数量之乘积是否正确,若不正确,以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但若修改合价后工程总投资超过控制价,则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另外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的修正单价。
谈判小组发现其竞标报价有明显不当(不均衡报价、漏项情况)的,将要求竞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或分别与竞标人进行谈判,谈判小组认为其说明不合理的,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争的,其竞标报价无效,其竞标作废标处理。
29、最终报价
29.1谈判小组审查完全部竞标文件后,组织竞标文件经审查合格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30、推荐中选候选人
30.1所有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到场并以报价从低到高依次作为排序列出名次。
若几个竞标人竞标报价相同,则由谈判小组现场组织相同报价的竞标人抽签决定其排列名次位置。
30.2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向业主单位提出书面谈判报告,书面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谈判小组将依据竞标人最终报价排列顺序推荐1至2名中选候选人。
五、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给前款所确定的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32、中选通知书
32.1谈判工作结束后,项目业主单位将谈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即按规定确定中选人,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中选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