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多式联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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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多式联运
集装箱多式联运
集装箱多式联运2012/6/281401Am
第一章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概念
参照《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定义:
集装箱多式联运可以定义为按照集装箱多式联运合
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集装箱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地点运至另一国
境内指定交付的地点。
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特点
(1)高投资
(2)规模化
(3)高效率
(4)高协作
(5)标准化
(6)高质量
(7)特有的营运格局
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优点
(1)简化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
(2)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
5)其他作用(
(4)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
整箱货(FCL)与拼箱货(LCL)之比较
集装箱货物的组织方式
(1)FCL/FCL:
发货量大,收货量大
(2)FCL/LCL:
发货量大,收货量小
(3)LCL/FCL:
发货量小,收货量大
(4)LCL/LCL:
发货量小,收货量小
第二章集装箱管理实务一、集装箱的定义与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为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2)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转运时,箱内货物不需换装;(3)具有快速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4)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
(5)具有1立方米及以上的容积。
集装箱这一术语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集装箱的标记识别
一)必备标记
1、识别标记COSU8005631
(1)箱主代号:
四个大写的拉丁文字母表示,前三位由箱主自己规定,第四位:
U—常规;J—可拆
卸;Z—拖车与底盘车
(2)顺序号
(3)核对数字:
加方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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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标记
(1)额定重量和自定重量标记
(2)空陆水联运集装箱标记(堆码两层,黑色标志,左上角)
(3)登箱顶触电警告标记(黄色底各色三角形,扶梯处)
(二)自选标记
1、识别标记
1)国家和地区代号,如中国用CN;美国用US(
(2)尺寸和类型代号(箱型代码:
45G1---1AAA型箱,通用集装箱)。
2、作业标记
(1)超高标记,该标记为在黄色底上标出黑色数字和边框,左下角,距箱底约0.6m处。
凡高度超过2.6m的集装箱应贴上此标记。
(2)国际铁路联盟标记。
3、通行标记
1、必备标记
1)识别标记。
它包括箱主代好,顺序号和核对数字。
(1)箱主代号。
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箱主代号由四个大写的拉丁文字母表示,前三位由箱主自己规定,第四个字母一律用U表示。
(2)顺序号,又称箱号,由6位阿拉伯字母组成。
如不足6位时,则在有效数字前用“0”不足6位。
如“053842”。
3)核对数字。
核对数字是用来对箱主代号和顺序号记录是否准确的依据。
它位于箱号后,以一位(
阿拉伯数字加一方框表示。
2)作业标记。
它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1)额定重量和自定重量标记。
额定重量即集装箱总重,自重即集装箱空箱质量(或空箱重量),ISO688规定应以公斤(kg)和磅(lb)同时表示。
(2)空陆水联运集装箱标记。
由于该集装箱的强度仅能堆码两层。
因而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集装箱规定了特殊的标志,该标记为黑色,该位于侧壁和端壁的左上角,并规定标记的最小尺寸为:
高127mm,长355mm,字母标记的字体高度至少为76mm.
(3)登箱顶触电警告标记。
该标记为黄色底各色三角形,一般设在罐式集装箱和位于登顶箱顶的扶梯处,以警告登体者有触电危险。
作业标记:
(全部在右门上标注)
a额定重量和自重体积
允许总重,ax.G.W****kg/****lb
自重Tare****kg/****lb
最大载重,ax.C.W
容积Cub.Capacity****CU.M/****CU.FTb触电警告标记
c超高标记(箱的两侧)
箱主代码:
集装箱所有者的代码,它由4位拉丁文字母表示;前3位由箱主自己规定,并向国际集装箱局登记;第4位字母为U,表示海运集装箱代号。
标记
最大总重(MaxGross):
又称额定重量,是集装箱的自重和最大允许载货量之和。
最大总重量单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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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斤(kg)和磅(lb)同时标出。
自重(Tare):
是集装箱的空箱重量
2、自选标记
1)识别标记。
(1)国家和地区代号,如中国用CN;美国用US
(2)尺寸和类型代号(箱型代码)。
)作业标记。
2
(1)超高标记,该标记为在黄色底上标出黑色数字和边框,此标记贴在集装箱每侧的左下角,距箱底约0.6m处,同时该贴在集装箱主要标记的下方。
凡高度超过2.6m的集装箱应贴上此标记。
(2)国际铁路联盟标记。
凡符合《国际铁路联盟条列》规定的集装箱,可以获得此标记。
该标志是在欧洲铁路上运输集装箱的必要通行标志。
3、通行标志
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能顺利的通过或进入它过境,箱上必须贴有按规定要求的各种通行标志,否则,必须办理繁琐证明手续,延长了集装箱的周转时间。
集装箱上主要的通行标记有:
1)安全合格牌照;3)防虫处理板;5)国际铁路联盟标记;2)集装箱批准牌照;4)检验合格徽;
计算集装箱数量和装载量(区分轻货与重货)
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多式联运提单与海运提单的比较
第四章集装箱多式联运通关业务
区域通关概述
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
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
小区域通关:
关区内“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多点申报,口岸验放”
大区域通关:
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区域通关优点
(1)提高通关效率:
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2)降低物流成本:
企业可自行选择存放仓库及运输车辆
(3)简化了通关业务流程
(4)方便了企业:
方便企业在属地海关办理二次报关、退补税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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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业务
1、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的概念(广义):
(1)货运险:
货物本身
(2)财产险:
集装箱、车、相关设备
(3)责任险(狭义):
集装箱所有人/租赁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种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的相互关系2
(1)货运险与责任险之间则存在互为补充的关系,共同承保货物运输风险。
不过,不论把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扩大到什么范围,或严格到什么程度,货主都需要货物保险。
(2)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财产保险是责任保险的基础。
(财产险可单独保)3、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的特点
1、保险利益所涉及的范围有所变化(各类关系人:
承运人、代理人、经营人等)2、损失大(面广、环节多、事故频率增加)
3、国际性(各国的制度、规则等不同)
4、复杂性(是否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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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集装箱多式联运费收业务
一、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费用的构成
1、运输总成本
包含两大部分:
自身付出的成本、支付给各运输供应商的报酬
主要由集疏运费、港区服务费、海运运费、集装箱租赁费和保险费组成。
2、经营管理费
主要包括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主、各派出机构、代理人、实际承运人之间信息、单证传递费用,通信费用,单证成本和制单手续费,以及各派出机构的管理费用。
这部分费用也可以分别加到不同区段的运输成本中一并计算。
3、经营利润
多式联运经营人预期从该线路货物联运中获得的毛利润。
例题6-1(P159)
某货主以CFS/CFS条款从上海装运10t,共计11.3m3蛋制品,到英国普利茅斯港,要求直航。
计算全部运费。
解:
经查货物分级表,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等级费率表和附加费率表可知:
蛋制品是10级,计算标准是W/M,10级货物的基本费率是116元/吨,普利茅斯港直航附加费:
每计费吨为18元,燃油附加费为35%。
由于重量吨小于体积吨,因此该货物计费吨应为11尺码吨(体积吨),全部运费为:
*11=1920.60(元)F=(116+116*35%+18)
按重量吨计费则为:
F=(116+116*35%+18)*10=1746.00(元)
2、整箱货海运运费的计算
(1)基本费率的计费方式:
包箱费率,以箱子为计费单位,不计实际装货量。
1)FAK包箱费率(FreightForAllKinds)。
即对每一集装箱不细分箱内货类,不计货量(在重量限额之内)统一收取的运价。
按普通货、一般化工品、半危险品、全危险品、冷藏货制定不同运费率。
2)FCS包箱费率(FreightForClass)。
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
将普通货细分3-4个运费率等级。
3)FCB包箱费率(FreightForClass或Basis)。
这是按不同货物登记或货类以及计算标准制定的费率。
货物计算标准不同,则包箱费率不同。
例题6-2(P160)
集装箱多式联运企业节省运杂费的途径
1、航线选择方面:
?
避免货物中转;?
避免挂靠非基本港。
2、承运人选择方面:
:
货比三家
3、托运与配载方面:
1)改进货物的包装
2)正确使用商品名称(见P.174)
3)同一提单项下的不同商品应分开列明体积和重量
4)根据货价的不同选择采用传统班轮杂货运输或集装箱运输(价格不同)
5)可能采用集中托运
6)合理利用集装箱的容积和载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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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集装箱多式联运理赔与索赔业务
1、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分析——责任形式
(1)分割责任制
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仅对自己完成区段的货物运输负责,各区段的责任原则按该区段适用的法律予以确定。
(2)网状责任制
所谓网状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的货物责任,局限在各个运输区段的责任范围内,如果能确定货运事故区段的,则按该区段适用法律法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向货主直接赔偿;如果对隐藏损害等不能确定货运事故区段的,则推定发生在海运区段,按海运区段的适用法律法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向货主直接赔偿。
(3)统一责任制
指在全程运输中使用统一的赔偿标准向货主负责。
也就是说,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全程运输中无论货运事故发生在哪一区段,也无论事故是明显的还是隐藏的,都按统一的标准负责向货主赔偿。
(4)经修正后的统一责任制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在统一责任制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正。
所谓经修正后的统一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全程运输中对货损事故按统一赔偿标准负责向货主赔偿
同时又规定,如果该统一赔偿标准低于实际货运事故发生区段的适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赔偿标准时,按该区段高于统一赔偿标准的标准,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向货主赔偿。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多式联运经营人采用网状责任制。
2、集装箱多式联运与区段承运人的法律关系。
7)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区段承运人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8)区段承运人对其履行的运输承担与多式联运经营人同等的法律责任;
9)多式联运经营人、区段承运人及他们的受雇人或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