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宅用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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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重庆市住宅用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
DBJ50/T-XXX-2014,自2014年xx月xx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14年XX月XX日
关于同意重庆市《重庆市住宅用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建备〔2014〕xxx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重庆市住宅用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申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
JXXXX-2014。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前言
为落实渝委办〔2013〕48号关于办好一批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推动住宅一次供水总表用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移交,解决供水总分表制责任不清问题。
监督现有二次供水单位的管理,促进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解决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主体缺失、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
规范在建、新建住宅供水设施的建设,提高工程质量,促进供水企业统一管理。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住宅用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由编制单位会同供水企业、施工企业、建设与运行管理部门,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研究讨论、修改而形成。
主要技术内容有:
1.总则;
2.术语与符号;
3.水质安全的基本规定;
4.引入管的设计;
5.庭院管网的设计;
6.入户管的设计;
7.二次供水的设计;
8.主要材料;
9.工程施工10.工程验收及移交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补充与改进之处,请将意见与有关资料寄送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81号,邮编:
4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田胜海颜高锋余春晓王文兰左智敏张元禾叶玎樊学刚尹振渝
审查专家:
XXXXXXXXXXXXXXXXXX
目 次
1总则1
2术语与符号1
3水质安全的基本规定2
4引入管的设计3
5庭院管网的设计4
6入户管的设计5
7二次供水的设计10
8主要材料13
9工程施工14
10工程验收与移交17
附录A管道支架、吊架制作安装图19
引用标准名录23
本规范用词说明23
条文说明25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1
2Terminologyandsymbols………………………………………………………………………1
3Basicregulationofwatersafety…………………………………………………………..……2
4Servicepipe……………………………………………………………………………………3
5Waterdistributionforresidentialarea…………………………………………………………4
6Inletpipe………………………………………………………………………………………..5
7Designofindirectsupplysystem………………………………………………….…………10
8Material……………………………………………………………………………..…………13
9Execution………………………………………………………………………….…………..14
10Acceptanceandtransferforconstruction……………………………………………………17
AppendixADesignandmanufactureforPipebracket……….…………..……………………..19
Listofquotedstandards…………………………………………………………………….……..23
InstructionsofSpecificationwords…………………………………………………………….….23
Illustrationforcode……………………………………………………..…………………………25
1总则
1.0.1为了规范重庆市城镇住宅供水的设计、施工、统一供水材料与设备的配置标准,减少建设、运行、管理之间的矛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服务民生,编制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城镇住宅一户一表直接供水及二次供水的新建、改造工程。
本规范涉及的工程范围为市政供水支管接水断面到水表表后阀的进水断面。
户外集中式水表表后阀的进水断面至户内入口的管段由用户委托安装,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在进行住宅供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的设计与施工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重庆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与符号
2.1术语
2.1.1住宅residential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主要包括低层(一层至三层)、多层(四层至六层)、中高层住宅(七层至九层),高层(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超高层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
2.1.2一户一表waterdistributionfordomestic
由供水企业直接将出户的计费水表安装到每一户住宅,供水企业直接对每一户住宅抄表计费。
2.1.3二次供水secondarywatersupply(indirectsupplysystem)
当住宅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2.1.4水压标高elevationofhydraulicgradeline
正常供水时,在市政供水管道某处位置的动水压高程,以黄海高程系表示。
2.1.5供水服务标高elevationofwaterservice
在庭院管网末端位置,供水运营单位的最低水压标高。
其值依据城市规划的供水布局确定。
2.1.6自由水压pressurehead
水压标高减去用水点标高后的压力差值,单位用“MPa”来表示。
2.1.7引入管servicepipe
从市政供水支管上接出,布置在接水分支闸阀到小区用地红线之间的给水管道。
2.1.8庭院管网waterdistributionofresidentialarea
从引入管末端接出,布置在小区的用地红线内,向小区建筑物配水的管网。
2.1.9入户管inletpipe
布置在建筑物外墙或者内部,从建筑外墙的外边线到表后阀的配水管路,包括配水立管、配水分支管、水表节点。
2.1.10配水分支管waterdistributionbranch
配水立管接口至表前阀进水断面之间的管段。
2.1.11室内外给水分界线boundaryofplumbing
小区内建筑物的外墙外边线。
2.1.12分级分区供水Separatepressureandzoningwaterdistributionsystem
由同一套供水设备供水的系统为一个供水分级,供水压力等级相同的独立供水区域为一个供水分区。
2.1.12控制点ControlPoint
供水区域内用户龙头自由水压最低的点(用户)。
2.1.13直接增压供水系统Boosterpumpwaterdistributionsystem
加压设备进口不设置泄压水箱,设备直接在供水管网上抽水增压的供水系统。
2.2符号
2.2.1DN–管道公称直径(mm)Nominaldiameter(mm)
D–管道外径(mm)Externaldiameter(mm)
F–楼层Floor
Lmin–最小间距Minimumsafetychargespacing
3水质安全的基本规定
3.1管道布置的水质安全
3.1.1给水管道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3.1.2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内、排水沟内。
给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给水管道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便槽,且立管离大、小便槽端部不得小于0.5m。
3.1.3给水管网的排气阀应设置于管段较高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被污水、雨水等液体淹没,排气阀门井应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
3.1.4给水管道严禁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
3.1.5给水管道与排水管道同侧布置时,应敷设在排水管道上面,局部交叉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钢套管等保护措施。
3.2设备与材料的安全
3.2.1与水直接接触的管材、管件及设备的过流部件,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不得对水质造成污染。
3.3水质安全的技术措施
3.3.1以下情况应设置管道倒流防止器。
(1)从城市给水管道上直接吸水的加压设备,在其吸水管的起端,;
(2)单独接出的消防用水管道,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3)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建筑物,在其引入管。
3.3.2管理单位每年必须对水池(箱)与稳流罐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3.3.3当生活饮用水在供水区域的总停留时间超过48h时,应采取二次消毒或者定期排水等措施。
4引入管的设计
4.1引入管的技术要求
4.1.1当小区位于市政供水分级交界区域内,小区附近既有低压供水管道,又有高压供水管道,且水量都能够满足小区相应供水需求时,小区引入管的设计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设施的能力,并满足节能要求。
小区的低区宜采用低压管道供水,低压管道不能满足的楼层可利用高压管道供水,高压供水不能满足的其余楼层采用二次供水。
4.1.2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包含小区生活与非生活用水的设计水量。
4.1.3引入管的管径应按消防时校核,确保消防时小区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MPa。
4.2引入管的布置
4.2.1在小区引入管上,应设置软密封检修闸阀,配套设置阀门井或者阀门套筒,闸阀后宜设置检漏计量设备或者预留流量测试井。
4.2.2设置在户外的检漏水表,表前直管段L不应小于10D,表后直管段L不应小于5D,安装位置宜高出地面500mm,但不得影响小区通行安全,见图4.2.2,受冰冻影响的区域应设置水表房等防冻措施。
图4.2.2检漏水表的布置
4.2.3流量计测试井长度不宜低于1.4m,宽度不宜低于0.8m,测试井前端直管段L不应小于10D,后端直管段L不应小于5D。
5庭院管网的设计
5.1庭院管网的布置
5.1.1人数在3000人以下的小区,其庭院管网宜设计为枝状管网,超过3000人的可以形成环状网,但宜在引入管段上设分区检漏闸阀。
5.1.2管线布置应短而直,靠近大用户布置,应以最少的管长分配最大的流量。
5.1.3给水管道应避免敷设在有腐蚀或者有沉降的地段下,无法避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沿建筑墙角明装时应高于地面100mm,并采用支架固定。
给水管道不得穿过配电间和垃圾房。
5.1.4庭院管道应沿区内道路平行于建筑物敷设,宜敷设人行道、行车道或绿化带下,管道覆土厚度宜在大于0.4~0.6m,行车道下不低于0.7m。
庭院管道无法沿区内道路敷设时,可采取支吊架等安全及维护措施布置在车库内。
5.1.5布置在小区内的庭院管网宜在地面上设置管道走向标识,布置在车库内的庭院管网宜在管道上设置管道走向标识。
5.1.6小区的直接供水、二次供水庭院管网宜同槽集中布置。
5.2庭院管网的附属设施
5.2.1庭院管网进入住宅前,应在距离建筑外墙1m以上的合适位置,设置入户管阀门井或者直埋阀门套筒。
5.2.2入户管中设有减压阀的入户管配水阀门井,井内还宜设置过滤器,过滤器至井底的净距应能够满足清洗过滤器的要求。
5.2.3入户管配水阀门井内宜设置DN100排水管,排水排至小区雨水系统。
5.2.4庭院管网的低处宜设置事故泄水阀,泄水排至小区雨水系统,排水管管径不低于DN100。
5.2.5庭院管网的高处应设排气阀。
6入户管的设计
6.1入户管的配水方式与布置形式
6.1.1入户管的配水方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1)采用上行下给式配水时,至用户的配水横管位于本户楼层的上部或者吊顶,由上向下向用户供水,水表前宜设置防止水表自转、防滴漏的阀门,立管顶部宜设置自动排气阀;
(2)采用下行上给式配水时,至用户的配水横管设于本户楼层的底部,由下向上向用户供水,立管顶部宜设置自动排气阀;
(3)采用分级分区式配水时,不同的供水分级宜采用不同的配水立管。
6.1.2入户管的布置形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户外集中式:
水表集中设置在户外,适用于旧城改造、低层住宅供水。
户外集中式的供水楼层不宜超过6层;
水表选址位置不应被杂质淹没,不易受到碰撞,并便于抄收、巡查、校换;
户外集中式条件具备时宜修建表房,不具备条件时,可设置水表表箱,水表表面距表箱盖距离应大于200mm。
(2)楼梯间与管井式:
水表集中设置在各层的楼梯间或供水管道井内。
适用于新建住宅、设有管道井的既有住宅供水改造项目。
以上两种布置方式见图6.1.2,可根据居住建筑的实际情况选择入户管的布置形式。
图6.1.2入户管的布置形式
6.2入户水压的技术要求
6.2.1 入户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超过时应设置减压阀。
6.2.2 用户龙头处的最低自由水压应在0.1MPa以上。
6.3入户管的设计计算
6.3.1 直接供水楼层的计算:
首先进行初步估算,供水服务标高减去建筑物室外地面标高,得到一个差值ΔH,然后按照1楼需水压10m、2楼12m、3楼16m,3楼以上每增加1层加4m进行估算,确定直接供水的楼层范围;
再根据确定的直接供水楼层范围,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进行详细计算,优化管径。
6.3.2直接供水不能满足供水需求的楼层,宜采用分级分区加压供水,并执行本规范的4.1.1条要求。
6.3.3除超高层居住建筑外,住宅供水的加压方式宜采用并联分级加压。
6.3.4高层住宅宜每14层为一个供水分级,一个供水分级设置一套立管。
6.3.5每14层为一个供水分级时,在供水分级的内部宜设置2个供水分区,其中下部的7个楼层宜集中减压后进行配水。
6.3.6入户管管径的设计规定
(1)单户进户配水管公称直径不宜小于DN20,单户设有两个及以上卫生间的,入户管管径不宜小于DN25。
(2)多户的立管管径可参照表6.3.6,先初步确定管径,再进行水力计算。
表6.3.6多户的立管管径估算表
序号
公称直径
mm
供水户数
户
设计流量
m3/h
水力坡度
%
1
DN20
1.58
28.5
2
DN25
7.0
3
DN32
1.7
4
2~3
2.27~2.81
3.4~5.0
5
DN40
4~7
3.27~4.42
2.3~3.9
6
DN50
8~16
4.76~6.99
1.5~3.1
7
DN65
17~40
7.23~11.84
2.3~3.3
8
DN80
41~79
12.02~17.86
0.9~1.8
9
DN100
80~167
18.00~28.74
0.6~1.4
注:
1户按照4.5个当量进行计算
6.4入户立管的设计
6.4.1一根立管在同一层的配水分支不宜大于3个。
6.4.2穿越楼层应从预留套管位置穿越,穿越位置处应做好防水设计。
6.4.3管道上有阀门、设备、仪表等地方均设置支架或支墩。
6.4.4架空的水平管道、配水立管应设固定支架。
入户立管穿墙或楼板时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必须穿过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6.5减压阀组节点的设计
6.5.1减压阀宜选用选择可调式减压阀,减压阀的公称直径宜与管道管径相一致,调压范围误差为±
10%,一级减压值不超过0.4MPa。
6.5.2减压阀阀前的过滤器宜安装在建筑外的入户管上,并执行本规范5.2.2条的规定。
6.5.3减压阀的前后应设置软密封检修闸阀,可调式减压阀宜采用卧式安装。
6.5.4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安装空间应满足检修要求,减压阀公称直径≤DN80时,其安装空间宜保证1286mm×
500mm×
500mm,见图6.5.4,减压阀公称直径>
DN80,安装空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图6.5.4减压阀安装示意图(单位:
mm)
6.5.5减压阀前后应安装压力表。
6.6配水分支管段与水表节点的设计
6.6.1一个配水分支管段的供水户数不宜大于6户,超过6户时宜采用2个以上的配水分支管段。
6.6.2配水分支管段的进水应设置检修阀,阀门宜选择铜闸阀,且阀后宜设置活接头。
6.6.3水表节点包括:
表前阀、水表、表后阀及表阀之间的连接管段。
6.6.4表前阀宜具有防自转、防滴漏功能,表前阀应设置规格统一的专用钥匙。
6.6.5水表前后需留一定的直管段,前直管段不小于10D,后直管段不小于5D。
6.6.6配水分支管段采用管道式水表时,有向下布置与向上布置两种方式见图6.6.6-1与图6.6.6-2。
向下布置方式的空间占用:
长1400mm、宽400mm、高1570mm。
向上布置方式的空间占用:
长1400mm、宽400mm、高1520mm。
为安装与管理方便,宜采用向下布置方式。
图6.6.6-1向下布置式(单位:
图6.6.6-2向上布置式(单位:
6.6.7采用管道式水表时,水表间距宜为220mm。
6.6.8配水分支管段的安装位置受建筑限制时,可采用同轴式水表,布置方式见图6.6.8。
同轴式水表的空间占用:
长1400mm、宽400mm、高812mm。
图6.6.8同轴式水表布置(单位:
6.6.9采用同轴式水表时,水表间距宜为150mm。
6.6.10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
6.7水表井的设置要求
6.7.1配水分支水表井的门不得开向楼梯间与电梯间。
6.7.2管道井的断面尺寸应满足水表计量要求管道安装、检修所需空间的要求,当建筑物内存在三个供水分区时,管道井长度不得小于1400mm,宽度不得小于1200mm。
只有两个供水分区时,管道井长度不得小于1400mm,宽度不得小于900mm,一个供水分区事取800,布置见图6.7.2。
图6.7.2给水管道井的布置(单位:
6.7.3立管距离水表安装侧井壁的最小距离不宜低于200mm,其余不宜低于100mm。
6.7.4立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00mm。
6.7.5管道井壁、检修门及开洞部分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6.7.6管道井井壁应抹灰,地面、井壁需做防水处理,井内应设置照明。
6.7.7管道井地面应低于楼面,井内应设有排水立管、地漏,地漏大小不宜低于DN40。
6.7.8管道井内应设置1根DN20网络或集抄水表集中布线管道。
7二次供水的设计
7.1二次供水系统的集成设计
7.1.1担负二次供水的引入管与庭院管网,应根据直接供水最大流量加二次供水最大流量来计算小区的管网的压力下降值,计算图示见图7.1.1,当降低值不影响小区一次供水及其它既有供水区域控制点的最低水压标准时,可以采用串联直接增压供水,否则,进水宜设水池或者水箱进行稳流补偿。
图7.1.1直接增压供水计算图示
7.1.2不允许停水的住宅及其它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低位水池、水泵、高位水箱联合供水的模式,低位水池与高位水箱应符合《二次供水技术规程》CJJ140的规定。
7.1.3二次供水加压泵房选址应当靠近主要用水负荷,并应选择在进水水压足够,供电便利,的位置,水泵机组的运行噪声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加压泵房应封闭,并设有进出方便的管理通道。
7.1.4二次供水设备的设计能力应满足最大秒流量的工况需求。
7.1.5二次供水加压泵房宜设置排水系统,排水汇入小区雨水系统。
7.1.6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包括系统集成设计、稳流补偿罐参数设计、水泵参数设计、气压罐参数设计、配电与自动化控制设计等五个部分。
7.2二次供水稳流补偿罐参数的设计
7.2.1二次供水设施的进水宜设置流量计。
7.2.2市政管网进水压力低于0.15MPa时,应按本规范第7.1.1计算的规定执行,压力降低值影响小区一次供水及其它既有供水区域控制点的最低水压标准时,应设进水水池或补偿措施。
7.2.3市政管网进水压力高于0.15MPa,且经计算可以直接从管网吸水时,宜考虑设置稳流补偿罐,具体容量应根据相关资料进行设计计算,尺寸不宜低于DN1000-1200。
7.2.4稳流补偿罐宜采用SUS304不锈钢材料制作,板材厚度应大于3mm。
7.3水泵与气压罐参数的设计
7.3.1供水200户以下成套机组的水泵宜配置一开一备,机组气压罐总容量不宜低于200L。
7.3.2供水200~500户以下成套机组的水泵宜配置二开一备,机组气压罐容量不宜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