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定额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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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防水层面)
5.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增加工作宽度,单面加10厘米,双面加20厘米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挖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中心线计算;
沟底的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表二规定的工作面宽度计算。
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按管道开挖的总土方量乘系数计算:
排水管沟乘1.05;
给水管沟,煤气管沟均乘1.10。
表三管道沟槽沟底宽度估算参考表单位:
m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0.6
0.8
0.7
100-200
0.9
250-350
1.0
400-450
1.3
1.1
500-600
1.5
1.4
700-800
1.6
1.8
_
900-1000
2.0
1100-1200
2.3
1300-1400
2.2
2.6
7.管径大于1400mm的按管道结构宽另加工作面,金属管道每则增加工作面40cm。
混凝土管每侧增加50cm计算。
8.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尺寸回填体积并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埋入体积加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外形体积加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计算。
9.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或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二)石方工程
1.人工凿岩石,区别石质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沟槽、基坑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
普坚石和次坚石为200毫米,特坚石为150毫米,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三)土石方运输工程
1.推土机推土推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4.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倍计算。
(四)软基加固工程
1.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波及外包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单位面积夯点数以平方米来计算。
2.强夯工程量的波及外包面积是指设计图纸最外围点夯轴线面积,再外加其最近两轴线的距离所包围的面积。
3.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4.掺石灰、掺干土、掺石、抛石挤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袋装砂井处理软土地基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6.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和土工布处理软土地基按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深层搅拌水泥桩工程量,预算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8.高压旋喷桩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
9.振冲碎石桩工程量,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桩体积=设计桩断面积×
设计桩长。
(五)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见表四。
除表四类别外,本定额还考虑以下特殊土:
1.淤泥:
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有机质的细粒土,天然空隙比大于1.5,外观上呈流塑状态。
2.流砂:
指含水饱和,因受动水压力影响而呈流动状态的细砂、微粒砂、亚砂土。
二、护坡、挡土墙
(一)护坡以其不同厚度按立方米计算。
(二)挡墙基础、现浇混凝土挡墙墙身、预制混凝土挡墙墙身、挡墙混凝土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干砌块料(块石)、浆砌块料(块石、料石、预制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打拔工具桩及挡土板工程。
(一)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
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二)圆木桩按立方米为计算单位,圆木桩的体积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体积表计算。
(三)钢板桩以吨为计算单位。
(四)挡土板按挡土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装饰工程
(一)水泥砂浆抹面、水刷石饰面、剁斧石饰面、拉毛、水磨石饰面、镶贴面层、水质涂料、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楼梯台阶块料面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围堰工程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长米计算。
(二)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米计算。
六、拆除工程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不同厚度的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米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铣刨路面厚度>
5cm须分层铣刨。
七、脚手架及其他工程
(一)脚手架工程量按不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二)脚手架项目有关规定:
1.构筑物的施工体在原地面1.2米高以上至3米以内,按其施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单排脚手架一次,如施工体高度超过3米以上可计算综合脚手架。
2.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米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3.浇混凝土仓面脚手架按仓面的水平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装饰工程脚手架:
(1)浇捣混凝土构筑物需装饰时,施工体在高1.2米以上者,除浇捣混凝土施工计算一次脚手架外可按其施工垂直投影面积增加计算一次单排脚手架。
(2)砌体工程,如单独装饰,砌体高度在1.2米以上者可计算一次单排脚手架,如砌筑施工已计算脚手架时,不再增加计算装饰工程脚手架。
(3)构筑物的天花装饰,可计算一次满堂脚手架。
5.管道油漆、防腐、保温施工,管道悬空离地面高1.2米以上,按原地面至管道顶高乘以延长米乘2计算单排脚手架。
6.石砌挡土墙:
施工体在原地面高1.2米以上,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施工体另一侧未随施工填土者,另计一次单排脚手架。
7.石砌堤防桥、路护坡,可按斜面积计算一次单排脚手架(砌筑、勾缝共用)。
8.配合吊装桥梁、桥面,可按其支承墩台体周围搭设一次单排脚手架,墩台浇捣和砌筑装饰施工可按第1条规定执行。
9.施工需搭设安全挡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搭设数量。
计价时按本章安全挡板定额执行。
10.隧道工程,衬砌、喷锚、装饰施工需搭设脚手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需求而搭设,分别套以综合或单排脚手架。
11.脚手架工程量计算均不扣除施工体洞口所占的面积。
(三)井点降水按使用根数、天数以根或根天计算。
(四)施工护栏按施工护栏长度以米计算。
第二章道路工程
一、路床(槽)整形
(一)路床(槽)整形碾压按设计道路基层底宽度,乘以路床(槽)长度,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面积。
(二)土边沟成型按设计以立方米计算。
(三)盲沟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二、道路基层
(一)路基按设计道路基层顶面与底面的平均宽度乘以路基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加宽值的宽度按设计图计算。
(二)道路基层工程量计算均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面积。
三、道路面层
(一)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二)伸缩缝按设计伸缩缝长度×
伸缩缝深度以面积计算,锯缝机锯缝按长度以米计算。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层养生按路面工程量计算。
(四)混凝土路面钢筋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长度重量以吨计算。
(五)传力杆套筒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支计算。
四、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一)人行道板铺设、铺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树池面积,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二)侧缘石垫层按设计以立方米计算。
(三)安砌侧(平缘)石、现浇侧(平缘)石,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四)侧缘石后座混凝土按设计以立方米计算,木模制作按实际接触面以平方米计算。
(五)树池砌筑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五、交通管理设施
(一)环线检测线圈敷设,其中切线槽灌缝长度,按所切线槽的轴线长度计量。
布设导线线圈、导线引线按单根导线长度计量。
(二)闭路电视和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已包括单体调试,分别以台数或套数计量。
(三)电子警察系统调统调试按系统数计量,每个系统包括一台摄影仪和配套部分。
(四)信号灯杆、标志杆制作按不同杆式类型以吨数计量。
(五)门架制作、综合各类型以吨数计量。
(六)信号灯杆、标志杆安装,其中单柱式杆、单悬臂杆(L杆)按不同杆高以套数计量,其它均按不同杆型以套数计量。
门架安装按不同跨度以座数计量。
(七)圆形、三角形、矩形标志板安装,按不同板面面积以块数计量。
(八)诱导器安装以只数计量。
(九)道路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设计长度计量,20cm以内的间隔不扣除。
(十)交通信号灯不分人行横道灯和车行道灯,也不分灯位数综合考虑,安装均以套数计量。
(十一)信号机箱安装已包括调试在内,以只数计量。
(十二)线条(包括停止线、黄格线、横道线等各种线条)按漆划实漆面积计量。
(十三)箭头按不同规格以个数计量。
(十四)文字标记按文字的不同高度以个数计量。
第三章桥涵工程
一、打桩工程
(一)打桩
1.打圆木桩的体积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积表计算。
2.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混凝土灌注桩、夯扩桩、挤密砂桩按设计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液压静力压桩机压预制方桩以米计算。
4.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5.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二)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米为界线。
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米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米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二、钻(冲)孔、灌注桩工程
(一)人工挖孔桩工程量
1.设计桩长乘以成孔护壁设计外径所包围的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淤泥、流砂层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扩大头预算按设计图纸,结算按实际体积并入主体工程量计算。
4.人工挖孔桩护壁钢筋按钢筋工程的相应子目,以吨计算。
5.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扣除人工挖孔桩桩芯体积计算。
(二)钻(冲)孔桩工程量
1.按设计桩长乘设计截面积计算。
2.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钻(冲)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
(三)灌注桩工程量按桩芯设计长度乘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凿灌注桩、钻(冲)孔桩按凿桩头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再乘以1.2以立方米计算;
其中:
人工凿桩头工程量计至设计桩顶标高。
(五)钢桩尖以吨计算。
三、砌筑工程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平方米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
四、钢筋工程
(一)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非设计接驳及下料损耗在相应的钢筋子目中考虑,不另计算。
(三)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四)梁连接钢板子目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
(五)T型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吨为单位计算。
(六)先张法的预应力钢筋及后张法的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
(七)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锥形锚:
1.02;
OVM锚:
墩头锚:
1.00,以套计算。
(八)构件预留的孔压浆管道安装按设计孔道长度以米计算。
(九)管道压浆孔按构件的设计张拉孔道断面面积乘管道长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体积。
五、现浇混凝土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浇混凝土浇捣及泵送增加费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预埋铁件、预留压浆孔道、螺栓所占体积。
2.现浇构筑物混凝土制作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浇捣相应子目的定额混凝土含量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
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时,应予扣除。
六、预制混凝土工程
(一)预制混凝土工程量
1.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制作工程量,按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相应子目的定额混凝土含量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均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3.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积计算。
4.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
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5.预制空心板梁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米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
当梁长大于16米时,则增加9%计算。
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再增加计算。
6.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7.预制构件中的运输、堆放损耗,钢筋混凝土桩、板、梁按混凝土基价的0.5%计算;
小型构件按混凝土基价的1%计算。
七、立交箱涵工程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板内计算。
(二)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按设计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箱涵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平方米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四)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的金属构件,按定额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五)箱涵顶进项目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六)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项目时乘以0.7系数。
八、安装工程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二)钢箱梁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包括螺栓、焊缝质量)。
(三)钢管栏杆、扶手制作安装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
不锈钢管栏杆、弯头安装按设计用量分别以吨和个数计算。
(四)支座安装区分不同类型以吨、立方厘米、个或平方米计算。
(五)桥面泄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六)桥梁伸缩装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七)沉降缝安装以平方米计算。
九、临时工程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
F1=(5.5+A+2.5)×
(6.5+D)
每条通道:
F2=6.5×
[L-(6.5+D)]
2.钻孔灌注桩:
F=N1F1+N2+F2
F1=(A+6.5)×
F6=6.5×
式中:
F--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距离(米);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米);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米)。
(二)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三)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米)以立方米计算。
2.桥涵满堂式钢管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米)以立方米计算。
3.桁架式支架以吨计算。
十、模板制作安装工程
(一)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
1.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现浇混凝土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以平方米计算。
2.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空心板中空心部分,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工程量。
5.预制混凝土工程量不包括地模、胎模工程量,胎、地模的占用面积可按施工方案计算。
施工方案没有明确时,大型预制构件T形梁、I形梁等截面箱梁,每根占用平面面积的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平面面积=(梁长+2.00米)×
(梁宽+1.00米)
第四章给水工程
一、管道安装
(一)管道安装工程量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以米计算
1.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2.遇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阀门及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盘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内,不再另计工程量。
(二)新旧管连接以处计算。
(三)管道试压、管道消毒冲洗按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
二、管件安装
(一)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水表及消防栓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或组计算。
三、管道附属构筑物
(一)各种井均按设计图数量以座计算。
(二)管道支墩以设计图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四、取水工程
(一)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二)钢筋混凝土渗渠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渗渠滤料填充按设计图数量以立方米计算。
五、管道除锈防腐蚀工程
(一)管道除锈、防腐蚀工程量按燃气工程篇规定计算。
第五章排水工程
一、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一)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管、缸瓦管铺设按设计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扣除检查井长度。
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表五计算。
表五检查井扣除长度表
检查井规格(毫米)
扣除长度(米)
检查井规格
φ700
0.4
各种矩形井
φ1000
各种交汇井
φ1250
0.95
各种扇形井
φ1500
圆形跌水井
1.60
φ2000
1.7
定形跌水井
1.70
φ2500
阶梯式跌水井
按实扣
(二)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以设计的接口个数计算工程量。
(三)管道闭水试验,以设计的闭水长度以米计算,不扣各种井所占长度。
(四)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计算。
二、定型井
(一)各种井按不同井深、井径以座计算。
(二)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面至井盖顶以米计算。
三、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一)本章所列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以施工图为准计算,其中:
1.砌筑按设计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抹灰、勾缝按抹灰面以平方米计算。
3.井的预制构件以设计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井构件安装以套计算。
4.各种井、渠垫层、基础按设计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沉降缝区分材质按沉降缝的断面积或铺设长度分别以平方米或米计算。
6.混凝土盖板制作按设计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安装区分单件(块)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二)检查井筒砌筑以座计算。
(三)方沟(包括存水井)闭水试验的工程量,按设计闭水长度的用水量,以立方米计算。
四、顶管工程
(一)工作坑土方按设计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二)顶管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方涵顶进接口按其断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顶管接口以口的个数计算。
(五)钢板内、外套环的制作,按套环重量以吨计算。
五、给排水构筑物
(一)沉井:
1.沉井垫木按刃脚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
2.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3.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面为准。
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
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
井壁、隔壁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体积。
4.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以平方米计算。
5.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以立方米计算,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
回淤系数:
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米为1.05;
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米为1.02。
6.沉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以立方米计算。
7.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8.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施工图用量以吨计算。
(二)钢筋混凝土池:
1.钢筋混凝土构件按图示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体积。
2.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3.池底以立方米计算。
4.池壁以立方米计算。
5.无梁柱的柱高,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