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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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氧气、乙炔瓶应距明火或电焊10米远。
五、氧气与乙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振动、碰
撞。
在高温地区,应设专棚,防止日光直接照射。
六、点火时,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七、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
施焊完毕后,应将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
八、胶管应定期检查,发现漏气,立即更换。
第三条照明、动力线路
一、严格“一机一闸一保险”制度。
二、线路走向必须有规划。
架空线应用圆木或砼作立杆,并配适当的瓷瓶,水下或地埋电缆在敷设前须用摇表检查,有无漏电或胶皮破损,若有须另行处理。
三、工地配电箱必须设置在较空旷的地方,其中按功率配备适当的漏电自动保护装置,箱上加锁,由值班电工负责。
四、工地配电箱要做好防雨、防水工作。
五、非专职电工严禁私自拆、接线头。
六、工地使用不同电压的线应有明显标记。
七、进行电路检查时,应停电作业。
八、灯具要防止失火。
九、工地以后若有自备电源,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连锁保护。
十、各种电动机械必须接地。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一、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工作执行人准备接受工作时,应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工作条件。
第二条在变配电所或线路上检修或安装电气设备须停电工作时,必须在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并经工作负责人检查确定闸刀安全拉开,接地线遮栏和警告牌装置设备齐全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三条在开始工作前,工地负责人必须按照工作票所载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向工作人员布置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条在部分停电的场所,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留在工作地点,进行监护。
工作人员不得一人留在高压室或屋外变电所的栅栏内。
第五条在全部停电时,工作人员连同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所有室内带电部分位置的接地或遮栏安全可靠,没有发生误触带电部分的可能。
第六条送电前,检查工作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相序有无改变,清点工具和材料,有无遗漏的物品在设备上,全体电工退出工作场所,并通知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接近或在设备上工作。
如若电工不在,设法通知或派专人等候通知。
第七条电工在工作前不许饮酒,在工作中不许打闹、谈笑、不许吸烟。
第八条无论在室内设备上或露天变电所的构架上工作时,非工作人员不应进入的地点,必须悬挂“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和设置临时防护物,在装好接地线以后,应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第九条禁止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地线、标示牌和临时遮栏。
第十条所有停电作业,必须经过验电,必须确认设备上有无电压。
验电工作时,须带绝缘手套,同时挂好标示牌并设好防护。
第十一条每一低压馈电线上,应逐一安装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漏电断路器,以防工作人员触电。
二、挖掘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1m左右。
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行。
第二条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或冻土。
第三条挖掘机行走和作业场地如地面松软,应垫以枕木或垫板。
沼泽地区必须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专用的履带板。
第四条工作中,禁止突然换向行驶、改变回转方向、突然制动、突然转弯。
第五条在斜坡上操作时,如发动机熄火,应立即制动机器,把铲斗放在地上,然后再起动发动机。
第六条挖掘时,机器应停放平稳并将履带制动;
对于轮式挖掘机应支好支腿,轮胎楔死,并制动住行走机构。
在洞内或峭壁下挖掘时,防止土石坍塌。
深挖时,严禁从机器下部挖,并应与沟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机器滑入沟槽。
第七条回转时,注意臂杆高度及回转半径,不要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它物体。
第八条在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挖土斗在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
如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挖掘机卸土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
第九条向运土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挖土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厢。
第十条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挖土斗碰撞挖土面。
第十一条挖土斗铲满后,在斗柄未收回,斗齿未离开挖土面时不得开始回转。
第十二条禁止用斗子来平整土地和用斗子来做打桩、夯拍、吊装及挖装以外的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液压挖掘机运转时,不要接近高压油管,以免高压油射出伤人。
第十四条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最好用一个专用平台装卸带式挖掘机。
特殊情况需要自选转移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铲斗、回转机构等应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
每行走500-1000m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第十五条停放机器时,应选择安全场地停放,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
若不得不在斜坡上停放时,应面向或背向斜坡,并在履带或轮胎下放置三角垫块。
面向下坡停放时,应将铲斗刀片轻切土里。
三、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装载机行驶时,应收回铲斗,铲斗离地面约400mm-500mm。
在行驶过程中注意是否有路障或高压线等,除规定的驾驶人员外,不准搭乘其它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第二条装载机行驶时,避免突然换向行驶,铲斗带负荷起升行驶时,不准急转弯和急刹车。
第三条装载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下坡严禁空档溜放。
第四条铲土时,根据现场土质的比重确定装载量,并使铲斗从正面插入,以免斗负荷过大,回转时倾倒。
第五条满载后应注意斗杆不应升太高。
第六条在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铲斗在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
第七条在向运土车装载时应尽量降低铲斗,减小卸落度,防止偏、超载和砸坏车厢。
第八条对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要注意不要使铲斗过于伸出以免倾覆。
第九条装载机的行驶道路应平坦。
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轮式装载机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第十条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第十一条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停放在安全场地,将铲斗平放地面,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五、推土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起动前,检查各部位螺丝应坚固;
电器线路无短路损坏;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系统应充足无泄漏。
第二条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严禁拖、顶起动。
第三条起动前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或“保持”位置,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应符合要求;
绞盘、液压缸等处应无污泥。
第四条起动发动机时起动马达每次不得超过15S,如发动机不能起动,必须间隔3min后,方能再次起动,发动机起动后立即释放起动电钮,并确认起动马达停止工作。
第五条用起动机带动主发动机运转,当主发动机机油压力表指针显示正常后,将减压杆置于运转位置。
第六条有离合器装置的推土机,离合器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要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
液力传动的推土机,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板,防止部件冲击。
第七条越障碍物时,必须用低速行驶,不得采用斜行或脱开一侧转向离合器超越。
第八条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必须查明水深,应以冷却风扇不接触水面为限。
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装置加注润滑脂。
第九条原则上禁止在坡道上转弯。
第十条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
第十一条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第十二条牵引其它机械设备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钢丝绳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在破道及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第十三条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刀片不得越出边缘。
后退时应当先换挡,方可提升刀片进行倒车。
在深沟、陡坡危险地区工作应设专人指挥。
其垂直边坡高度一般不超过2m,否则应放出安全边坡。
第十四条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负荷工作,不得作对刀片、推土架、松土器损害过大的工作,各项操作应缓慢平稳。
无液力变矩器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第十五条通过桥、涵、堤坝时,应先了解其承载能力。
第十六条推土机上下坡应低速行驶,上坡坡度不得超过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在坡道上横向运行,机身侧倾不得大于10度,下坡严禁脱档滑行,上坡不得换档。
第十七条推树时应注意高空架设物、树干倒向。
推屋墙或围墙时,大型推土机,墙高不得高于2.5m。
中小型推土机,墙高不得高于1.5m。
第十八条两台以上推土机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第十九条在更换推土机刀片及螺丝时,应选择平坦地方,用木块垫稳以防落下伤人。
第二十条停机注意事项
停机时,应选择安全平坦场地,按下列步骤停机:
一、降低发动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属液力传动变速杆要锁紧),分开主离合器,踏下制动器并锁紧,推土板及松土器放落地上并锁紧。
二、怠速运转5min使发动机降温。
然后将油门放在停止位置,断开蓄电池总开关。
关闭内燃机,锁好门窗。
三、清除机体上的泥土,进行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十字作业例行检查保养。
四、在寒冷地区及季节施工,按寒冷期作业规定办理。
六、压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压路机在作业前,应松开停车制动闸,变速杆置于中位。
检查制动及转向功能应灵敏可靠。
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良好。
第二条开动前,机械周围应无障碍和人员。
第三条当压路机需要改变前后行驶方向时,应先关掉振动开关,待滚轮停止后,再进行变换方向的操作。
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第四条在紧急情况下,可使用后轮制动器作为紧急制动。
第五条在新开道路上进行辗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辗压,辗压时不要太靠近路基边缘,距路基边缘不少于0.5m,以防坍塌。
第六条上坡与下坡时,应事先选好档位,禁止在坡上换档,下坡严禁脱档滑行或溜放。
第七条不能用压路机拖曳其他机械或物体。
第八条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平道上行驶或辗压,其间距要保持在3m以上;
坡道上禁止纵队行驶。
以防制动失灵或溜坡造成事故。
第九条使用轮胎压路机时,应注意保持轮胎的正常气压,并注意是否有石块夹在轮胎之间。
第十条严禁压路机在坚实道路上进行振动。
第十一条压路机的起振或停振应在行驶中进行,以免损坏被压路面的平整。
第十二条辗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辗压1-2遍,然后再用振动辗压。
严禁在尚未起振的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第十三条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第十四条需要增加机重时,可在滚轮内加黄砂或水。
气温降至0°
C时,不得用水增重。
第十五条压路机转移工地距离较远时,应用汽车或平板拖车装运,不得用其它车辆拖拉牵运。
第十六条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内燃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住机械,并楔住滚轮。
第十七条压路机应停放安全、平坦的地面上,不准停放在斜坡上。
如必须在斜坡上停放时,须事先打好木桩,冬季停车过夜必须用木板将滚轮垫离地面,防止与地面冰结。
七、平地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平地机开始行驶时,应以低速档行驶,并检查脚制动器是否可靠。
第二条在低速行驶或改变行驶方向时,一般是停车换档。
在高速行驶时可不停车换档。
第三条平地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提升刀片和松土齿,并遵守交通规则,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下坡禁止空档溜放,并严禁前后轮同时转向。
第四条平地机在作业前必须用松土器清除土中树根、石块,硬土先要疏松,地面不平必须先用推土机整平。
第五条平地机用松土齿工作时,必须先将齿架放下,使齿尖入土后方可行驶工作。
不准在行进中放下松土齿,以防齿尖突然受力断裂。
不准用松土齿翻松石渣路和高级路面。
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
第六条平地机清除积雪时,必须在轮胎上安装防滑链,并逐段探明路面深坑沟槽情况。
第七条平地机不宜夜间工作。
第八条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但刮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第九条作业中,根据铲土阻力大小,随时少量调整刮刀切土深度,但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第十条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角铲土和使用齿耙时必须用一档;
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档;
换档应在停机时进行。
第十一条平地机应停放在安全平坦的地面上,将刀片放在地上,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并制动。
八、载重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汽车载人时,车辆和驾驶员均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的规定。
开车前,驾驶员应向乘车人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并应检查扶梯、车厢板、后车门挂钩等。
有危及乘车人安全的隐患时,必须排除。
禁止状态不正常时载人上路。
第二条不得人货混装。
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座卧在货物上面。
第三条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第四条拖挂车时,必须检查与挂车相连的制动管、电气线路、牵引装置、灯光信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
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
第五条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
必须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
途中停放应避离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
炎热季节要选择阴凉处停放。
装卸时要严禁火种。
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第六条装运易爆物资或器材时,车厢底面应垫有软垫层。
以减轻货物震动。
装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空载重量的三分之二。
装运炸药,层出不得超过两层。
第七条装运易燃、易爆品时,禁止装载汽车备用燃油。
第八条装卸氧气瓶时,车厢板若有油污应清除干净。
必要时,应用物品加以隔垫,不准混装油料或盛油容器。
九、自卸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第二条装卸料时要听从指挥。
不得在制定处所以外装卸料。
严禁车厢内载人。
第三条配合挖装机械装卸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
第四条装料时,驾驶员应提醒不要装偏,如物料有偏装时,行驶中应减速,以防翻车。
第五条卸料前,应注意车厢上方有无电线、障碍物及汽车周围人员的往来。
卸料时,必须将车停稳。
当车厢将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发动机转速,以防车厢振动。
禁止边卸料边行驶。
第六条向基础坑洼地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防坑沿坍塌引起翻车。
第七条不得在不平坦、松软、倾斜地面卸料,以防翻车。
第八条卸料后,应将汽车稍离开卸料位置,使车厢及时复位后锁闭倾卸操纵杆,方可驶离。
第九条当车厢内附着有粘土时,应及时清除,以防积厚举升时引起翻车。
禁止以急刹车来振抖余料。
第十条需要举升车厢进行维修清洗润滑等作业时,应使用支撑木撑牢车厢,禁止仅靠液压锁定进行作业。
十、机动翻斗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开车前,司机必须认真检查各部应完好,特别是制动器、转向机构、仪表等。
确认无误方可开车,禁止车况不正常是出车。
不得用二、三档起步。
第二条行驶前,检查销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销牢,以防行驶时掉斗,损坏机件。
第三条严禁翻斗车载人。
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第四条如遇雨后泥泞,松软的沥青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都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剧加速猛冲。
第五条内燃机运转中或翻斗车内有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第六条行驶中,应经常注意车况。
有异常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严禁状态不正常时,强行继续开车。
第七条上、下坡前,应预先换入低速档,禁止在陡坡上换档。
下坡时,应避免紧急制动,以防翻车;
禁止将发动机熄火或空档滑行。
禁止下25度以上的陡坡。
第八条在坑、沟边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设置安全挡块,否则有翻入坑内的危险。
第九条停放时,必须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
三角木楔紧车轮,发动机熄火。
十一、电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
第二条检查焊接面罩应无漏光、破损。
焊接人员和辅助人员均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并设置挡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热辐射。
第三条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连接可靠,绝缘良好,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应用绝缘布包扎好。
第四条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如特殊需要时,也不得超过50米长。
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立即更换。
第五条电焊机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第六条交流电焊机:
一、初、次级线路接线,应准确无误。
输入电压应符合设备规定,严禁接触初线路带电部分。
二、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丝及其他元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第七条直流电焊机使用前,应擦净换向器上污物,保持换向器与电刷接触良好。
第八条应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并应尽量采用无载停电装置。
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不准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第九条在载荷施焊中焊机温升不应超过A级60℃、B级80℃,否则应停机降温后,再进行焊接。
第十条电焊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在焊接中,不准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不得过快过猛,以避免损坏调节器。
第十二条严禁用摇表测试硅整流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第十三条禁止在起重运行工件下面作焊接作业。
在有起重钢丝绳区域内施焊时,应注意不得使焊机地线误碰触到吊运的钢丝绳,以免发生火花导致事故。
第十四条必须在潮湿处施焊时,焊工应站在绝缘木板上,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手臂夹持带电焊钳,以免触电。
第十五条完成焊接作业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分别清理归整好焊钳电源和地线,以免合闸时造成短路。
第十六条露天作业完后,应将焊机遮盖好,以免雨淋。
第十七条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上防护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不能对着在场人员敲打焊渣。
第十八条每月检查一次电焊机是否接地良好。
十二、气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坚固牢靠,无泄露,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第二条严禁将氧气瓶、乙炔瓶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方处,以免引起爆炸。
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米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米。
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其间距不得小于10米。
第三条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第四条氧气瓶应配瓶咀、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
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
禁用带油脂的手套搬动氧气瓶;
厂内转运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氧气瓶应直立放置,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横放时,瓶咀应垫高。
第五条焊、割炬联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第六条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第七条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第八条检查设备、焊炬、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第九条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
第十条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
第十一条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微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用点火枪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
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
严禁用烟头点火。
第十二条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第十三条如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四条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1-2kgf/cm2)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
第十五条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
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出去,以免被车轮碾压损坏。
第十六条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
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并采取灭火措施。
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
第十七条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震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第十八条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第十九条拧紧氧气瓶咀安全帽,将氧气瓶和乙炔瓶放置在规定地点,离开作业场地前,应进行卸压。
第二十条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应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
必要时可弯折软管以熄火。
第二十一条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
止供氧,但不准用弯折软管办法熄火。
十三、打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工作前应认真检查电缆线,接头是否安全绝缘;
是否接好地线。
转动部分的护罩是否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