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监理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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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测和试验的项目及检测频率16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1项目总体情况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为客运专线,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速度目标值250km/h。
线路自成渝客专内江北站(含)经自贡东站至泸州站(含),线路长度131公里。
含内江地区、泸州地区相关工程。
线路自成渝客运专线内江北站重庆端引出,转向西南方向下穿成渝客专,跨沱江、既有成渝铁路后设三元站;
出站后下穿成渝高速公路,上跨既有内江南站电厂专用线,至白马镇设白马西站;
出站后下穿规划绕城高速公路,折向南两跨既有内昆铁路,至凌家镇预留凌家站,继续南行跨成自泸高速公里路后转向东南,跨东盐都大道后设自贡东站;
出站后继续东南行,上跨自隆高速公路,跨过沱江后,在狮市镇成自泸高速公路出口附近设富顺站;
尔后线路上跨成自泸高速公路,至中石镇预留中石站后穿螺观山进入泸州市境内,下穿隆纳高速公路后设泸县站;
尔后线路折向南,两跨既有隆泸铁路,跨濑溪河后,再次跨过隆泸铁路,在石洞镇设空港站;
尔后继续向南跨隆叙铁路、泸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后转向西南至齐家村设泸州北站。
新建正线长度128.659km,新建桥梁116座70.98km,新建隧道7座4.251km,桥隧总长75.231km,占线路长度的58.47%,共设车站8个(含内江北站),预留站2个。
沿线经过地区土地类型主要有旱地、水田、水塘、林地、宅地。
全线正线永久用地8230.3亩,临时用地3378.3亩。
其中全线正线永久征地平均每公里为73.4亩,临时用地平每公里为30.1亩。
正线区间路基永久用地3660.9亩,临时用地2176.3亩,其中区间路基永久征地平均每公里为90.3亩,正线区间路基临时用地平均每公里为62.8亩。
线路位于四川盆地中南部,总体走向为北西-南东,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
华蓥山山系呈北东25°
~30°
延绵于盆地中,将盆地分为西部丘陵及东部平行岭谷两个部分。
华蓥山以西为丘陵区,海拔200~500m,由北向南倾斜,北部以深丘占优势,中部多台阶状方山丘陵区,南部以中低丘为主;
华莹山以东为平行岭谷区,由一系列北东-南西走向的条形背斜山地与向斜谷地组成。
线路通过地段为华蓥山向南延伸的余脉,穿过螺观山(也叫龙贯山)、观和古佛山(也叫玉蟾山),均为狭窄的条状山脉,北北东向延伸,与地质构造线方向一致。
山岭海拔多为350~550m,条形山地之间的谷地较为宽阔,一般10~30km,海拔多为300~350m,也显丘陵槽谷地貌。
根据地形条件,场区可分为河流阶地区、丘陵谷地区、低山区三个地貌单元。
川南城际铁路的建成,不仅是连接川南经济区与成都平原经济区的重要经脉,也是拉近川南经济圈的大命脉。
“借助高铁相联,内江与自贡就能形成15分钟经济圈,与宜宾形成半小时经济圈,川南一体化由此迈出大跨步。
”内自宜高铁与成渝成贵高铁连接,构建川南快速出省通道。
2、本监理标段情况(应为本标段主要工程量情况)
线路位于四川盆地中南部,总体走向为北西-南东,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
1.2专业工程特点(需完善)
客运专线材料种类繁多,较为复杂,标准要求高,程序控制更为严格。
作为质量管控的源头,进场材料的检查及检测应作为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材料进场由物资部负责提供进场材料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材料复试通知单,试验室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按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频次对进场原材料取样检验。
超出现场试验室检测范围的试验项目,进行外委检验。
原材料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进场材料报验单,并附合格材料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甲供材料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应及时向厂家或代理商索取。
进场材料报验单由监理单位审核并批准后方可使用。
如发现不合格,应在监理单位监督下立即将该批材料清退出场。
对于规定有使用有效期的材料,施工班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果在有效期内没有使用完,应及时通知试验室重新检验,根据检验结果降级使用或废弃处理。
进场材料检验制度各部门应认真遵守,严格执行,才能保质保量完成施工。
1、水泥
1)基本要求:
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宜为矿渣或粉煤灰。
有耐硫酸盐侵蚀要求的混凝土也可选用中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或高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不宜使用早强水泥。
水泥到场后不得露天堆放,不同种类的水泥应储存于不同库房,水泥由于受潮或其它原因变质以及经检测试验不合格时,应及时运出场外,水泥的检测试验要求、技术指标和试验依据见表1。
2)取样方法:
散装水泥,以同一出厂批量、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500t,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样,经混拌均匀后取不少于12kg。
取得的样品,进行检测试验前,将其分成两等份,一份用于标准检测试验,一份密封保管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复验;
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200t,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的袋中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取不少与12kg。
取得的样品,进行检测试验前,将其分为两等份,一份用于标准检测试验,一份密封保管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复验。
2、矿物掺合料
1)基本要求
矿物掺合料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
矿物掺合料的品种宜为粉煤灰、磨细矿渣粉或硅灰。
不同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施工环境条件特点、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以及耐久性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矿物掺合料的检测试验要求、技术指标和试验见表2和表3。
2)取样方法
(1)粉煤灰: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编号。
不足200t按一个编号论,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按GB/T12573-2008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应从10处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2)矿渣粉: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矿渣粉为一编号。
不足200t按一个编号论,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按GB/T12573-2008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3)硅灰:
以连续供应的3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硅灰为一编号。
不足30t按一个编号论,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按GB/T12573-2008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4kg。
3)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混凝土用掺合料应进行碱含量检测。
在进行碱含量检测时,应按照酸溶法进行。
粉煤灰活性指数、需水量比试验因用专用的强度水泥和标准砂(注意与基准水泥和ISO强度标准砂区分)
3、外加剂
混凝土外加剂的定义均以国标《混凝土外加剂定义、分类、命名与术语》(GB/T8075-2005)为准,并应执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的规定。
以其对混凝土的不同作用可采用高效减水剂、速凝剂和膨胀剂等。
混凝土外加剂使用前应经过试验,以确定其性质、有效物质含量、配制方法和最佳掺量。
为提高混凝土密实度应采用混凝土高效减水剂,不应使用低减水率要求的防水剂。
高效减水剂具体检测试验要求、技术指标、试验依据见表4。
速凝剂和膨胀剂的检测试验按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高效减水剂按每一编号为50t,不足50t的也应按以个批量计,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测试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3)常见问题注意事项:
所掺外加剂,对不同品种、不同厂家的水泥有适应性问题,因此必须经过试验,方能使用。
高效减水剂的检测试验应严格按照铁标进行,检测试验用水泥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高效减水剂含气量检测试验时的振捣方式尽量与施工时的振捣方式保持一致。
高效减水剂压力泌水率检测试验时,试验压强值应通过压力泌水仪的压力油缸面积与工作活塞面积计算所得。
压力泌水仪的密封环应适时更换,以防将泌水压至密封环以上部位,造成试验误差。
4、粗骨料
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型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结净碎石,也可此采用碎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
混凝土应采用二级或三级级配粗骨料。
粗骨料应分别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分级计量。
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在严重腐蚀环境条件下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1/2),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配制强度等级C50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25mm。
粗骨料的检测试验要求、技术指标、试验依据见表5。
料堆上取样: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其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每组样品数量40kg(最大粒径≦20mm)或80kg(最大粒径为40mm)。
皮带运输机上取样:
应在皮带运输机的机尾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
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根据试验项目而定,所取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遭受污染。
若检测试验不合格,应加倍取样复验。
5、细骨料
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不得使用海砂。
细骨料的检测试验要求、技术指标、试验依据见表6。
料堆上取料:
取料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样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天然砂每份11kg以上,人工砂26kg以上),用四分法缩分至22kg或52kg组成1个样品。
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根据试验项目而定,所取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
试验方法采用已经颁布了新标准GB/T14684-2011。
当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膨胀率在0.10%~0.20%时,应控制混凝土的最大碱含量;
当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膨胀率在0.20%~0.30%时,除了应控制混凝土的最大碱含量外,应在混凝土中掺加具有明显抑制效能的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并经试验证明抑制有效;
当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膨胀率在0.30%以上时,原则上建议更换骨料。
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
6、拌合用水
拌合用水可采用饮用水,不得采用海水。
拌合用水的检测试验要求,技术指标、试验依据见表7。
采集自来水或具有抽水机设备的井水:
应先放数分钟,冲洗掉水管中的杂物。
没有抽水设备的井水,应先将水桶冲洗干净,然后再取出井水装入采样瓶。
采集河、湖表面水样:
在中心部位或经常流动的地方将样瓶浸入水面下30~50cm采集,当水源很浅时,可在水面下5~10cm处采集;
采集较深的河、湖水样时,应用水样采取器,亦可用3~5L的采集瓶代替。
每次取样不得少于6个取样点,即要求在离开岸线不相等的至少3个点,每个点选取两个不同深度采取水样3~5kg即可。
水样采集使用硬质玻璃或塑料容器,容量不小于2L,无色透明,可密封运输。
7、钢筋及钢绞线(钢丝)
(1)每批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均应有符合标准的出厂检测试验合格证,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化(试)验报告单。
其各项指标、数据、批量、说明、签证盖章,应齐全准确、真实。
①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灌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②施工单位试验室应按有关规定,对运进的钢筋进行检测试验,提出“钢筋试验鉴定报告单”作为使用钢筋的依据。
检测试验结果与原证明书和试验报告不符时,应重新取样复验再判定,并查明原因,确定处理办法后方可使用。
③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等情况。
④经检测试验合格的钢筋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时,应重作化学成分分析,予以鉴定。
如果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
⑤对钢筋的质量有疑问或类别不明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抽取试样进行鉴定。
即使合格也不宜用在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2)对碳素钢丝和刻痕钢,施工单位对其外观应作逐盘检查。
①碳素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缝、毛刺、机械损伤、氯化铁皮、油迹等;
刻痕钢丝表面不得有分层、铁锈、结疤、裂缝、劈裂等,但均允许有浮绣和回火色。
②机械性能的抽样检测试验,以3t为一批,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钢丝中取总盘数的5%(不小于6盘)送检。
再选定的盘两端,各取一套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项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则该盘钢丝判为不合格,应再从未试过的钢丝盘中取两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复验,如仍有一项试验结果不合格,则该批钢丝即判为不合格。
③每批钢丝应由同一钢号、同一直径、同一抗拉强度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丝组成。
(3)钢绞线。
施工单位应逐盘进行外观检查。
①钢绞线内不应有折断,横裂和相互交叉的钢丝。
②机械性能的抽样检测试验应以每60t为一批,从每批中任意取总盘数的5%(不小于6盘)送检,在选定的各盘的任一端截取一根试样,进行拉力试验,不合格的盘不予验收。
2)技术要求与标准
(1)热轧、冷拉(拔),光圆及带肋的钢筋应执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GB4463)、《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中国冶金部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碳素钢丝》(YB255)等。
3)取样方法
(1)每批热轧钢筋的检测试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见下表8
表8每批热轧钢筋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依据
序号
检测试验项目
取样数量及取样方法
试验依据
1
化学成份(熔炼分析)
每炉罐一个,按GB222
按GB222,GB222YB35(1-28)
2
拉力
每批2个,任选2根钢筋切取
GB228-2010
3
冷弯
按GB232-2010
4
反弯
每批1个,任选1根钢筋切取
5
冲击性
每批3个,任选1根钢筋切取
按GB229
注:
热轧钢筋,以同进场、同货源、同生产厂、同等级、同规格的不多于60t作为一个取样批量;
反弯试验方法标准,由供需双方协议。
(2)其他钢筋(钢丝)机械性能试样的批量划分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碳素钢丝:
以同钢号、同规格、同交货条件的钢丝为一批,从每批中选取10%盘数(不小于15盘)的钢丝,从每盘钢丝的两端各截取一套试样进行抗拉强度、弯曲和伸长率的试验。
屈服点检测试验按2%盘选取,但不得小于3盘。
②冷拉钢筋:
以同级别、同直径的冷拉钢筋每60t组成一批。
每批冷拉钢筋中抽取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计算冷拉钢筋的屈服点和抗拉强度值,应采用冷拉前的截面面积)。
试样长度规定见表9。
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对不同等级、型号的钢筋,试验时的标距、屈服点、极限强度等要搞清,勿用错标准。
(2)国产钢筋机械性能试验,应核查其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可焊性等五大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应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作试验,重作试验全部达标,则可判为符合本项要求。
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
表9钢筋机械性能试样长度
试样名称
试样长度(L)mm
截面要求
拉力短试样
5d+200
1.严格防止因冷加工或受热而改变性能
2.端头平面与长度方向夹角900±
20
拉力长试样
10d+200
冷弯试样
5d+150
严格防止因冷加工或受热而改变性能
d为钢筋的公称直径,试样长度可根据试验机上、下夹头间的最小距离和夹头的长度进行调整。
(3)对进口钢筋,应严格遵守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严禁未经试验就盲目使用。
当国别及强度等级不明时,除严格按试验结果确定钢筋的级别外,并注意此种钢筋是否有变更设计指令。
(4)同品种、同规格的钢筋,发现出厂合格与试验报告的机械性能差异较大时,应复验后再做出明确的结论。
(5)经复验不合格的钢筋不准使用,并跟踪查明其去向。
钢筋降级使用或改变使用部位,以及退场情况,均应作出具体明确说明。
2、钢筋焊接
1)焊条、焊丝和焊剂必须有足以证明其各种性能(机械性能和化学性能)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
2)当对焊条、焊丝和焊剂的质量有怀疑时,应按批检查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3)有烘焙要求的焊条(剂)或因受潮而进行烘焙的焊条(剂),应有烘焙记录,并核查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烘焙操作。
4)焊条型号应根据母材要求进行选用。
依设计要求和施工实际试验的各类钢号,核查所选用的焊条(剂)的品种、牌号是否正确。
5)焊接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结构类型、焊接部位母材及焊条(剂、丝)的品种规格、焊件代表数量、焊工姓名、外观检查和机械试验结果(如屈服点、拉伸强度、破断位置、冷弯)。
试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设计要求。
批量数应齐全、无漏试。
各有关签字盖章要求全。
6)应先试验、后施工,无后补。
7)首次采用的钢种和焊接材料,必须待焊接工艺和机械性能试验后得出明确结论,方可全面开工使用。
8)钢筋焊接试验结果,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要求。
9)应核查钢筋焊接试件试验报告是否按每批规定数量抽样检测试验,其试验项目、数据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10)所有焊工在工作前应经过审核,试焊合格后方可上岗。
11)闪光对焊在弯曲试验前,应将受力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位消除,且与母材的外缘齐平。
二、监理依据
1、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各项规定、规范、标准。
3、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正式颁布的各项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设计及施工规范、规程、试验检测规则、环保水保要求、有关验收标准和竣工验收办法等。
4、川南城际铁路设计文件、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及原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有关质量条款的规定。
5、铁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施工技术规范、工艺操作规程、施工材料质量标准、试验方法等技术标准。
6、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技术鉴定书及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规程。
7、本监理合同;
2、技术标准和要求
(1)在本项目工程监理期间,监理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
(2)监理人应根据本项目的主要技术标准和特点,应用先进、成熟、可靠、安全的技术和方法开展监理工作。
(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委托人有关监理的工作要求。
(4)除上述国家有关法规、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下列国内技术规范标准、业主有关管理办法和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有修改或新颁,除国家及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外,其他新颁标准或规范是否采用应由发包人决定,监理人应监督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决定执行。
现行铁路技术标准、规范目录见下表:
现行铁路技术标准、规范目录(不全)
标准规范名称
标准号
发布文号
通用技术标准目录
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TB10115-98
无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
TB10102-2010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铁建设(2010)241号
变形模量EV2检测规程(试行)
铁建设[2005]188号
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
TB/T3193-2008
6
铁路混凝土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暂行规定
铁建设(2010)41号
8
中空锚杆技术条件
TB/T3209-2008
9
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TB10425-94
1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11
1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4-2010
12
铁路隧道防水材料暂行技术条件
科技基(2008)21号
13
无砟轨道和高速道岔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
工管技(2011)35号
14
铁路工程水质分析规程
TB10104-2003
15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TB10402-2007
最新规范参照
编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备注
一
胶凝材料类
1-01
HA-1-01
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
2007.11.09
2008.06.01
1-02
HA-1-02
GB/T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
2008.06.30
2009.04.01
1-03
HA-1-03
GB/T12959-2008
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
2008.01.09
2008.08.01
1-04
HA-1-04
GB/T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2005.01.19
2005.08.01
1-05
HA-1-05
GB/T1346-2011
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