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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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8号、国办发〔2016〕19号文,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政务公开议题,分别涉及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等事项。
完成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整合,明确市政府办公厅作为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并引入项目化管理,各牵头部门逐项分解细化任务,共确定199项具体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和完成要求,增强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完善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工作调研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各区政府和各市级机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充实工作人员,为工作推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围绕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建设等重大改革举措和经济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市场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强化平台建设运用。
发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准确发布政策信息。
市政府领导带头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广播直播访谈等信息发布活动。
以“上海发布”为领军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各区、各市级机关政务微博微信协同发展,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不断扩大公众参与,2040城市规划、市政府实事项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制定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紧紧围绕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改革、城市发展规划、房地产调控政策、交通大整治等重大政策专题解读,通过图文并茂、可视易懂的方式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关切,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凝聚发展共识。
(三)聚焦瓶颈难点问题,提升标准化水平。
聚焦主动公开标准不统一、公开随意性较大等难点瓶颈问题,着力补齐主动公开短板,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试点,以普陀区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试点单位,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逐项研究梳理,明确主动公开目录、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标准要求,促进主动公开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围绕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新格局,加强制度化建设。
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红头文件“看不懂”的问题,制订了《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16〕9号),要求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
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规范申请秩序,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依申请公开制度良性运转。
依托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实现标准表单、标准流程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
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
(四)注重夯实基础,强化工作保障。
完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分级分层组织实施,保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年内接受培训不少于一次。
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
全市性培训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中央在沪单位以及市级政府派出机构,各市级机关及区政府对部门、街道乡镇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分别组织开展培训。
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邀请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行政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全市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年共举办全市性工作培训2次。
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研究分析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发现的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整改。
全年共分部门分区域指导工作百余次,走访调研60余家单位。
强化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任务、推进工作落实的总体思路,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组织机构建设、重点领域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办理情况等4方面30项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对各市级机关和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的评估,以公众视野检验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市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5万条,同比上升21.9%。
其中,市级机关18.4万条,区政府26.1万条。
2004年至2016年,本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1万条。
全市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区、乡镇街道在年底前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集中发布工作;
及时公开了本市承担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营改增”试点等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的相关工作方案、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公布工作成效、后续措施,以公开促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
同时,财政信息公开得到继续深化;
行政处罚等市场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
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环保和教育卫生等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一)做好重大改革举措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秉持“开门办规划”理念,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汇集民智,使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城市发展规律、更加反映市民期待。
围绕自贸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运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重大政策、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等,采用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定期进行信息发布。
多次通过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组织领导专访、自贸区建设情况介绍发布等。
结合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三年“领导访谈+企业案例”采访活动,邀请中央、地方18家媒体对中央驻沪单位、各片区局和相关委办局17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采访,发布自贸区建设新进展信息。
通过微视频、官方宣传片、漫画手册等方式制作出一批自贸区宣传产品,进一步加大自贸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
加大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发展规划、项目布局、体制机制改革措施的公开力度,做好人才、税收、软环境建设等各类激励支持政策公开工作。
继续推进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科技创业孵化器建设、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专业技术平台以及科普类等项目的立项信息和资金安排情况等已实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建设杨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6〕95号),杨浦区政府发布了《支持众创空间发展打造万众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试行)》、《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配套举措和创新政策。
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本市承担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物流标准化试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营改增”试点等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方案、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公布工作成效、后续举措。
各项试点任务牵头部门还通过在网站开设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专题发布,并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联动发布,提高信息传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二)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深化市级机关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各区、乡镇街道年底前全面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不断加大行政审批等事项清理力度,全年累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384项,其中取消267项、调整117项。
除涉密信息外,均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经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的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和举借债务的情况。
各级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积极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在各级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开年度预决算的基础上,市区两级首次推动部门所属单位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
部门、单位在细化支出和“三公”经费的同时,增加公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绩效评价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信息。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市和区均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并将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也列入主动公开范围(本市年内未发生)。
集中发布收费、降成本等专项领域政策,公开了《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关于规范本市房地产交易手续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五)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沪府令第36号),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途径等,本市行政执法单位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除特别规定外,均向社会主动公开。
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公布抽查事项的依据、内容、结果,市工商局制定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办法》,对26类商品进行了抽查,并依托工商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向社会公示商品质量抽查情况,收到较好社会反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应公布的抽检信息100%公布,防止选择性公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建立了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每周三例行公布的工作机制,并及时公布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结果。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建立了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月度市场监测分析信息发布机制,定期上报市场监测运行报告,多渠道发布市场运行信息,并加强了相关调控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市场热点。
针对公众关心的“沪九条”新政、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存量交易资金监管的进展情况等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宣传解读。
准确发布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情况,重点查处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加强市、区两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
公开上海市2016年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开力度,做好执法检查信息公开。
制定发布《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并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明确操作流程,提出分级管理模式,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
对本市PPP项目库中的3个项目,及时主动公开签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和有关变更信息等。
(七)做好旧区改造和农村综合帮扶等信息公开。
围绕公众关注焦点,及时主动公开“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认定及实施程序、共有产权房屋征收补偿签约等政策措施并进行详细解读,还创设了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
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分配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供应、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统一纳入信息系统全程管理,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公开发布15个关于涉农补贴资金市级政策文件,完善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蔬菜生产补贴、“夏淡”绿叶菜种植补贴、村庄改造奖补资金等33项涉农补贴上监管平台,并在“农民一点通”信息终端和市农委官方网站上公开。
编制发放《2016年致全市农民支农政策公开信》,及时发布粮棉油生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12项涉农补贴政策,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的公开工作。
(八)推进国资监管及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着力打造阳光国企。
公开国有经济运行情况信息,包括2015年本市地方国有经济运行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
国资监管企业2015年主要财务指标(决算)以及2016年各季度系统企业总体经营情况。
公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信息,包括水产集团、上海化工院、上海电缆所、上海自动化仪表研究院公司制改制信息等。
公开国企负责人职务变动和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对外发布上汽、上实、上港集团等领导人员变动信息,以及百联集团、东浩兰生、联交所等单位招聘信息,公开国企法定代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情况。
推进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工作,推动企业对外披露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社会责任报告、主要财务会计报表等信息。
(九)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慈善信息公开。
向社会发布2015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信息,及时公布《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定期发布养老床位、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等市政府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内容。
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汇总表》(内容包括本季度享受低保的人数、户数、资金情况等),方便公众查看、监督。
加强对《慈善法》的解读宣传,积极推进慈善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十)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完善本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发布了《2015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
按季度发布了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及时发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各类就业补助、工伤待遇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以及2016年工资指导线。
深化人才开发信息公开,积极做好《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最新人才政策的发布解读工作。
以“上海国际人才网”正式上线为契机,及时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受众面,推动全市人才政策集中发布宣传。
(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完善空气质量发布系统,推出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在每天发布未来24小时的分时段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的基础上,从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起又将预报时限拓展至未来48小时。
实现“全水链”信息公开。
制定《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在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开设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在全国率先实现从源头到龙头水质信息全公开。
推进环评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公开,建设“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在实现政府部门产生的环评信息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
及时更新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等信息。
(十二)推进教育和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公开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上设立了“全面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专栏,将综改快讯、相关政策文件、媒体视点和专家观点在专栏内集中发布,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教育综合改革的最新资讯。
同时,要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开设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专栏,将教育综合改革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加大教育督导信息的公开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立“上海教育督导网”子网站,及时公布督导信息。
进一步细化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公布了各高校招生考试的“十公开”要求,加大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
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公开,规范义务教育划片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市义务教育招生等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测。
同时,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定期发布本市月度和年度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每月防病重点提示等信息。
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公开和信息服务。
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健全公开目录。
构建本市“食品安全标准信息服务”公开平台,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和在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机构备案的企业标准,并供公众免费查询下载。
(十三)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
以信息化业务系统为重点,建立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与各部门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和预算资金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加大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力度,组织各市级部门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出发点,以“城市安全”为主题,聚焦医疗食品、公共安全、交通出行、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着重推动开放一批广受社会关注的数据资源,并牵头组织第二届“上海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SODA)”,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增值利用。
探索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从资源共享、数据开放、管理支撑等方面对本市2015年度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水平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同时纳入到本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体系。
(十四)深化主动公开渠道建设。
努力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政策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民互动等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协同联动,避免出现“信息孤岛”,打造传播主流声音的政府网站集群。
全年“中国上海”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机关文件2000余件,发布上海要闻近9万篇,便民提示信息5000余条。
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信息。
全年共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气会61场,各市级机关、各区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活动700余场次。
积极打造政务新媒体传播平台,“上海发布”微博粉丝数量达1250万,日均阅读量210万次,微信用户突破270万,日均阅读量超过80万次,影响力始终位列全国政务微博、微信前列,位居各省区市第一。
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不断壮大,各市级机关、各区政务微博微信协同发展,2016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近12万篇次,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有效传播信息和准确解读政策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主流媒体的服务与引导,尤其是加强与中央驻沪媒体的合作。
配合全国“两会”及春节期间多个社会热点策划系列主题报道,围绕“科创中心建设”、“双自联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等,多次接受中央媒体集体采访和专访。
“上海发布”在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腾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完成全平台信息发布传播布局,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继续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及时准确刊登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公众查阅提供有效标准文本,全年共编辑刊发公报24期。
各级行政机关结合工作特点,创新公开方式,如普陀区开发触摸屏系统,打造政府信息公开自助服务终端,方便群众就近查询、申请政府信息。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一)实行政策文件解读“三同步”。
市政府印发《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16〕9号),明确了政策文件解读的范围、内容、形式、渠道、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要求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必须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真正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
自5月1日施行以来,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共发布解读材料97件,对各领域市级十三五规划、养老服务、交通管理、社会保障等社会关注度较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开展同步解读,使人民群众对相关政策“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各市级机关和区政府也陆续制定政策文件解读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行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全市政策解读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领导带头解读政策。
2016年,市政府领导带头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广播直播访谈等信息发布活动,累计达17人次,在社会各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2016年1月29日市人代会闭幕后,以及当年11月6日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结束后,杨雄市长分别出席记者招待会和新闻发布会,就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等热点问题,回应中外媒体关切。
2017年1月20日,市人代会闭幕当天,应勇市长出席市政府记者招待会,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近140名中外记者到场采访,并作了充分报道。
2016年,周波、蒋卓庆、翁铁慧、时光辉、白少康等市领导先后出席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重点工作媒体通气会等,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介绍上海加快建设科创中心方案、《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编制情况等。
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各市级机关、各区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中国上海”在线访谈直播,就“营改增”试点、“二孩”政策、综合交通管理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解读回应。
(三)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明确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和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
各部门相继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主动跟进并及时回应。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以“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为原则,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针对2016年5月23日,中环高架道路发生车祸致桥面中断事件,相关部门迅速反应,及时发声,并通过“上海发布”、门户网站、新闻广播等多种渠道连夜发布交通分流及改道信息,在助力疏导交通、稳定社会舆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市民的肯定。
2016年6月12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发生爆燃突发事件后,相关部门迅速处置舆情,在事发后1小时内首发信息,此后又通过持续不断的信息发布,阐明案情、描述客观事实,回应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取得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