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面防突设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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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作面对应的保护层5#煤层已于2003年2月——2007年10月前开采,其开采范围+254m水平——+345m水平,向南走向180m,向北走向600m,未留设煤柱,实行无煤柱开采。

②保护关系的核定(保护关系图附后)

倾向保护:

5#层与4#层层间距为20m,平距33m,倾角平均35°

,采高0.6m,卸压角取67°

,核定下保护界标高为+276m水平,上保护界标高为+361m水平。

本工作面开采标高为+300m水平——+345m水平,属保护范围内开采。

走向保护:

本工作面对应的保护层5#煤层南翼开采600m,北翼开采180m,本工作面向北走向110m,距走向保护法线50m,南翼已回采结束,属保护层范围内开采。

③瓦斯抽放情况

1.本工作面在开采保护层的同时(于2003年2月——2007年10月期间),未进行穿层抽放,只采用了保护层采空区卸压瓦斯和老塘瓦斯抽放。

2.本工作面石门揭穿煤层后,于2009年4月份——6月份,对本工作面N翼+300m水平运输巷采用了75㎜钻孔,孔深45m,呈扇形布孔,上帮控制范围20m,下帮控制范围10m,打了11个顺层孔,封孔深度8m,进行了抽放,孔内瓦斯浓度从100%抽至90天后,衰减至4%。

④本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初步分析

1.本工作面在受保护范围内开采,根据所掘进的运输巷,回风巷和切割上山巷道掘进过程中的防突资料反映,钻屑量为2.1——2.8㎏/m,△h2为8——18㎜H2O,无喷孔、无卡钻、无响煤炮等征兆。

2.本工作面切割布置完毕形成回采系统后,在工作面切割内南北两帮,从风巷下去5m处至机巷5m处,每间隔10m采用42㎜钻孔,孔深10m,倾角3°

,进行了保护层开采后的效果检验。

S=2——2.8kg/m,△h2=8——16㎜H2O。

从以上资料的情况分析,本工作面属无突出区。

本工作面虽然开采了保护层,为确保回采过程中的安全,仍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技术措施(防突技术措施及参数表附后)。

㈣局部综合防突技术措施(附:

防突技术措施及参数表)

1、突出危险性预测措施

在工作面距风巷、运输巷10m处开孔进行预测。

沿采面倾斜方向采用42㎜钻孔打孔,每孔间距10m,孔底终孔10m。

孔深10m,倾角3°

每打1m测一次钻

屑量,每打2m测一次△h2。

⑤所测钻屑量S<6㎏/m,△h2临界值在18㎜H2O以内,且未发现其它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

当检验结果措施有效时,保留2m检验孔超前距地条件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实施回采。

当工作面第一次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钻屑量和△h2,各项指标不超标后允许推进7m,保留预测钻孔3m超前距,停止推进,再按第一次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进行预测,依次循环。

2、防突措施

如果在执行预测措施过程中发现有卡钻、喷孔、顶钻,检测指标有一项超标等异常情况,则采取以下消突措施。

①距风巷1.5m处采用Φ75㎜钻孔,沿采面倾斜方向往下实施消突孔直至机巷1.5m处。

②每孔间距1.5m,孔底间距1.5m,取卸压半径为0.75m。

③每孔深度为10m。

④孔倾角为3°

.

3、效果检验

在消突措施孔中,每间隔10m采用42㎜钻孔,孔深10m,倾角3°

进行效果检验。

钻屑量每打1m测一次,△h2每打2m测一次。

只有在S=6kg/m,△h2=18㎜H2O之内方可进行回采作业,反之继续打消突孔,再检测直至不超标为止。

2404采区S二段回采工作面防突设计

1、工作面相邻位置

本工作面位于+250m水平七石门+255m水平,2404采区4#煤层S一段,回采上限标高+297m水平,下限标高+255m水平,工作面斜长78m,走向长,回风巷110m,运输巷110m.本工作面上邻+300m,2404一段采区S翼采空区,下邻原生煤体,南邻2403采空区,北邻2404N二段回采工作面(未布置)。

2、煤层赋存及地质构造情况:

根据2009年8月份前所掘的2404采区S二段回采工作面的机巷、风巷、切割资料情况看,该处煤层结构稳定,煤厚2——2.6m,平均厚度2.3m,倾角35°

二、区域防突措施

1、开采保护层情况

本工作面对应的保护层5#煤层已于2003年2月——2007年10月前开采,其开采范围+254m水平——+345m水平,向南走向600m,向北走向180m,未留设煤柱,实行无煤柱开采。

2、保护关系的核定(保护关系图附后)

3、瓦斯抽放情况

①本工作面在开采保护层的同时(于2003年2月——2007年10月期间),未进行穿层抽放,只采用了保护层采空区卸压瓦斯和老塘瓦斯抽放。

②本工作面石门揭穿煤层后,于2009年4月份——6月份,对本工作面N翼+300m水平运输巷采用了75㎜钻孔,孔深45m,呈扇形布孔,上帮控制范围20m,下帮控制范围10m,打了11个顺层孔,封孔深度8m,进行了抽放,孔内瓦斯浓度从100%抽至90天后,衰减至4%。

4、本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初步分析

①本工作面在受保护范围内开采,根据所掘进的运输巷,回风巷和切割上山巷道掘进过程中的防突资料反映,钻屑量为2.1——2.8㎏/m,△h2为8——18㎜H2O,无喷孔、无卡钻、无响煤炮等征兆。

②本工作面切割布置完毕形成回采系统后,在工作面切割内南北两帮,从风巷下去5m处至机巷5m处,每间隔10m采用42㎜钻孔,孔深10m,倾角3°

三、局部综合防突技术措施(附防突技术措施及参数表)

孔深

10m,倾角3°

每打1m测一次钻屑量,每打2m测一次△h2。

四、安全防护措施

1、放炮要求

⑴本回采工作面采用一组炸药一次起炸,使用200型发爆器起爆,使用煤矿使用毫秒雷管使用不低于三级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⑵放炮掩护点(起爆点):

+250m茅口大巷2#茅口上山以南30m处,距回采工作面150m外。

⑶放炮站岗点:

①+250m茅口大巷2#茅口上山以北30m处;

②+350m茅口总回风巷七石门以北30m处;

③+250m水平茅口大巷拉炮点处。

⑷放炮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放炮后至30min后方能由“三人联锁放炮”人员进入采面检查瓦斯及放炮情况,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恢复作业。

⑸放炮搜索撤人范围及路线:

“由谁负责搜索撤人”

工作头三人出发:

①1人往上→+300m石门→2﹟茅口上山→+350m茅口总回风巷以北30m处。

②2人往下→+250m七石门→+250m茅口大巷。

1人向北30m处,1人到南拉炮点。

由班长指挥定人员进行搜索负责,炮后检查安全后撤消站岗。

⑹放炮停电范围(由谁负责停电)

由当班电工负责在放炮前把2404一段采区,电煤钻、回柱机、电源切断后,检查瓦斯在0.5%以下,恢复送电。

2、通风

⑴工作面需要配风量为210m3/min。

风量计算:

①按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pch4×

k=100×

1.5×

1.4

=210m3/min

②按工作面同时作业最多人数计算

Q=4N=4×

15=60m3/min

⑵通风路线:

新风→+250m七石门→+250m运输巷→工作面。

泛风→工作面→+297m风巷→+300m回风石门→2﹟茅口上山→七石门回风→+350m总回风巷→风井→地面。

3、瓦斯管理

⑴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

⑵严禁无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⑶在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置在①进风距工作面10m②工作面在回风巷距采面10m③工作面回风距全风压汇合处15m④上隅角采空区第三—四排上,能控制工作面及其进风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

⑷打钻施工时必须携带和使用好便携式甲

烷检测报警仪,随时监测达钻地点的瓦斯涌出情况,发现瓦斯涌出异常或瓦斯动力预兆,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沿避灾路线撤到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自救器设置

每职工随身携带或挂在运输巷距采面30m内。

5、采区避难所设置

采用+250m七石门为避难所,避难保证15人以上避难,随时检查该石门的支护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该处安设一门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6、压风自救

①压风自救安置在回采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上。

②距工作面30m处的巷道内安设一组。

③避难所安设两组。

④每组压风自救不少于8个人使用,并保持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小于0.1m3/min。

7、其它

①随时保持工作面、工作面上下口以及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等安全撤退路线畅通。

②对回采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每一天进行一次防爆检查,有失爆现象,立即进行处理。

8、发生瓦斯动力现象时的避灾路线:

工作面→运输巷→+250m七石门→+250m茅口运输大巷→主提升→井口→地面。

四、组织措施

1、成立2404一段回采工作面回采防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杨毓才,副组长:

阮昭明、杨作勇,成员:

曾凡刚、杨毓中、晋永祥、陆安双。

2、防突工作领导小组每天应对该面的防突情况进行分析,矿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批每次实施的防突报告单,收集整理好该面防突资料并保存好。

五、本措施未提及之处,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

1401采区二段回采工作面

本工作面位于+375m水平五石门N翼1401采区K3煤层第二段,回采上限标高+433m水平,下限标高+396m水平,倾长最大65米,最小61米,平均63米,工作面由五石门0米至110米,走向长最大110米,最小108米,平均109米。

本工作面上邻1401一段残采工作面,下邻2005年采空区,北邻井田边界,南邻1998年前所采采空区。

该区域内煤岩较为稳定,倾向NM279°

,倾角35°

,煤层平均厚度2m,无溶洞和断层水威胁,直接顶系沙质页岩,与老顶粘接性较弱,底板系铝土页岩。

本工作面对应的保护层5#煤层已于2005年——2007年前开采,其开采范围+330m水平——+420m水平,向南走向300m,向北走向170m,未留设煤柱。

5#层层间距为20m,平距33m,倾角平均35°

,核定下保护界标高为+352m水平,上保护层标高为+437m水平。

本工作面开采标高为+396m水平——+433m水平(+433m以上属原铜鼓滩煤矿,1998年前已开采留下的残煤、底蹬煤)属保护范围内。

本工作面对应的保护层5#煤层南翼开采300m,北翼开采170m,本工作面向北走向110m,向南走向为0米(2005年采空区),属保护层范围内。

本工作面保护层5#层于2005年——2007年开采完毕,未进行穿层抽放,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切割上山于2008年6月份形成了回采系统,没有实施抽放。

本工作面在受保护范围内开采,根据所掘进的运输巷,回风巷和切割上山巷道掘进过程中的资料反映,钻屑量为2——2.6㎏/m,△h2为10——18㎜H2O,无喷孔

、无卡钻、无响煤炮等征兆,属无突出区。

5、遵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对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的检验应当参照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和指标实施。

但应当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检验钻孔,深度应当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孔。

如果采煤工作面检验指标均小于指标临界值,且未发现其它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否则,判定为措施无效。

当检验结果错失有效时,保留2m检验孔超前距地条件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实施回采。

二、局部综合防突技术措施(附防突技术措施及参数表)

所测钻屑量S=6㎏/m,△h2临界值在18㎜H2O以内,方可回采施工,钻屑量S>6㎏/m大于18㎜H2O以上采取消突措施再效果检验措施,直至不超标为止。

三、安全防护措施

+375m大巷进风流中,距回采工作面300m外。

①+375m大巷以南50m;

②+445m1603中巷提料上山处;

③+570m回风石门设为禁区。

⑷放炮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器”和“一炮三检制”,放炮后至30min后方能由“三人联锁放炮”人员进入采面检查瓦斯及放炮情况,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恢复作业。

①1人往上 

+445m中巷 

1603采区提料拉坡处。

②1人往下 

+396m运输大巷 

+375m进风石门 

+375m大巷以南50m。

由班长指挥定人员进行搜索负责。

+470m风巷放炮前设为禁区,炮后撤消禁区。

由当班电工负责在放炮前把1401二段采区,电煤钻、回柱机、电源切断后,检查瓦斯在0.5%以下,恢复送电。

⑴工作面需要配风量为230m3/min。

1.25×

=195m3/min

;

新风 

五石门 

运输巷 

工作面 

泛风 

+433m风巷 

+470m回风石门 

5#层回风上山

+570m总回风巷 

风井 

出地面

⑷打钻施工时必须携带和使用好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随时监测达钻地点的瓦斯涌出情况,发现瓦斯涌出异常或瓦斯动力预兆,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沿避灾路线撤到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采用+375m水平运输巷五石门为避难所,避难保证15人以上避难,随时检查该石门的支护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该处安设一门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工作面 

+375m运输大巷 

井口 

地面。

1、成立1401二段回采工作面回采防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曾凡刚、杨毓忠、杨毓常、杨毓勤。

本掘进工作面位于2404采区二段+256m水平七石门北运输巷15m处,以方位角99°

,坡度35°

,向上山开口掘进,到+297m水平。

北面是原生煤体,南面是2404二段已布置的回采工作面。

2、煤层赋存及地质构造情况

该煤层结构稳定不含水,走向近南北,倾角35°

,煤层厚度平均2.0m。

本工作面对应的保护层5#煤层,S翼工作面+220m水平——+314m水平,N翼工作面+200m水平——+330m水平,无煤柱开采。

2、开采时间:

S翼2003年2月——2008年7月,N翼2009年1月——7月20日。

3、保护关系的核定

5#层与4#层层间距为20m。

平距为33m,倾角35°

,卸压角67°

①S翼倾向保护:

核定被保护层下界保护标高为+222m水平,上界保护标高为+330m水平。

②N翼倾向保护:

核定被保护层下界保护标高为+222m水平,上界保护标高为+351m水平。

本工作面开采范围在+256m水平——+297m水平,属保护范围内。

①S翼:

5#层开采向南走向600m,时间2003年2月——2008年7月。

保护时间:

②N翼:

5#层开采向北走向100m,时间2009年1月——7月30日结束。

本中间上山以对应的保护层走向50m,开采的时间于2009年4月30日核定,本中间上山掘进走向保护在保护范围内,保护时间达3个月以上。

4、瓦斯抽放情况

①本工作面在开采保护层的同时,未实施穿层预抽,只采用了保护层采空区卸压瓦斯和老塘瓦斯抽放。

②本工作面石门揭穿煤层后,于2009年5月份——7月份,对本工作面N翼+250m大巷采用了65㎜钻孔,孔深45m,呈形或布孔,上帮控制范围20m,下帮控制范围10m,打了7个钻孔,封孔深度8m,进行了顺层抽放,孔内瓦斯浓度从100%抽至90天后,衰减为3%。

5、本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分析

①本工作面在保护范围内开采,根据S翼所掘的运输量,切割上山巷道掘进过程中的防突资料反映,钻屑量为2.2——2.8㎏/m,△h2为8——18㎜H2O,无卡钻、顶钻、喷孔、响煤炮等征兆。

②本工作面北翼经抽放后,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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