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群众动员的治理价值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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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改革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立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中心任务。
在对前30年群众性政治运动经验教训深入反省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在坚持群众路线意识形态正当性的同时,彻底放弃了以“发动群众”方式来进行国家建设和实施公共政策的做法,仅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领域有限地保留了“发动群众”这一宣传口号。
在施政举措和治理风格上,中共转向以专业化、正规化、制度化的科层制管理为主导,并随着物质能力的提升越来越习惯以市场化手段处理某些公共问题。
尽管党仍试图保持其社会动员能力,但在实践之中,动员日趋口号化、仪式化,动员的对象也逐渐从“群众”转化为“各方社会力量”,显示了动员重点从强调群众的主体地位、主动性、积极性,转向人财物资源的集中。
由于群众路线失去其实践层面的支撑,其传统宣传表述模式日渐苍白无力、脱离现实,意识形态的宣传价值和政治社会化功能大为弱化。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市场化转型带来的社会急剧变迁和社会集团分化重组过程中,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瓦解,党的理论话语、传统意识形态受到西方自由民主话语体系的巨大冲击。
1990年代以后频繁出现的社会群体性事件与各地方党政机构在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群众上访问题中对强制手段的过分倚重相互激荡升级,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冲击,进而威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官方话语论述从2007年开始逐渐提出“以人为本、坚持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和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这样的新表述,试图重拾群众路线的传统,维护党的领导。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总结了“八个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基本要求,并使之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报告明确提出“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通过梳理三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群众动员从实践到意识形态的变动脉络,我们可以发现,能够有效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这是中国共产党政治优势的基本前提,也是将中国共产党与西式代议民主制度下的一般政党和政治团体区分开来的核心特征。
由于群众动员对中国共产党而言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也是一种政治合法化机制,它的衰落不可避免地对党的执政能力,尤其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构成实质性挑战。
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动员传统本身是为了适应革命环境的变化,主动选择和锻炼的结果。
群众动员被不恰当的滥用和被放弃,与领导人、党员干部的个人意志、行事风格有着紧密的关联。
与更为依赖客观条件和物质资源的强制、交换两种手段相比,动员手段的运用首先是个主观意愿问题。
以情感和说服为基础的动员手段最擅长解决的也是人的观念、动机问题。
我们可以说,动员传统能不能恢复,首先取决于领导人想不想继续采用这种手段来解决问题,取决于党内是否有这样的思想共识。
我们从官方话语变化中可以看到这样的意愿是存在的。
比想不想更难以解决的是客观上能不能,动员手段与(随着党员队伍的壮大而产生的)党的组织体系内在的科层化趋势之间的矛盾才是更为根本的问题。
实践证明,通过经常性的整党整风运动来加强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是难以持续的。
尤其在非危急环境下,个体特性差异可以轻易抵消党性修养所能维系的价值共识。
集团规模扩大会带来集体行动能力的下降,奥尔森所言“集体行动的逻辑”对中国共产党这一集体组织同样适用。
因此,强调个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固然有助于克服党组织涣散懈怠的倾向,但要把提升党组织动员能力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强化党员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是不现实的。
群众路线是典型的实践型意识形态。
它能否被坚持下去,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实践。
群众动员才是群众路线最根本的实现方式。
与动员相适应的是能够广泛接触动员对象,有深厚的社会关系纽带可以调动运用的、扁平化的组织形态。
中共群众动员实践中最有创造力的阶段,也恰是在自身力量分散,基层党组织和各革命根据地分割分散的时期。
党中央的政策方针不必要具体到落实手段,只要有一个明确的大方向,各地基层组织可以因地制宜、各显其能。
而建国之后真正在群众动员中取得突出成果,并被广为推广的经验,往往也是从基层组织因地制宜的创新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如鞍钢宪法、如大寨大庆、如红旗渠、如华西村。
随着中共取得执政地位,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下,党组织体系和国家政权捆绑在一起,政权系统无法克服的官僚科层化倾向迅速蔓延到中共组织体系之中。
进而,眼睛朝上而不是目光向下,教条僵化而不是事实求是,政策划一而不是因地制宜,官僚主义命令强制而不是群众路线教育说服,这些作风蜕化的背后都有其组织形态的根源。
但另一方面,社会动员体现为微观手段与宏观效果的统一,没有一个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统一的政党组织,缺少必要的中央权威和纪律约束,中共就无法做到“集中力量办大事”。
因此,对于什么样的组织形态支撑了中共群众动员实践成果,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讲扁平化、分散化、网络化的组织形态就是有效的。
就组织形态而言,既要保持灵活高效的群众动员能力,又要做到目标一致、形成合力,必须在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将党的组织建设重心下移到基层党支部,通过建立适宜的制度激励,使基层组织有足够的动力去加强群众联系,恢复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力。
历史上,这曾经是三湾改编“支部建在连上”的重要经验。
现实中,这在当今中国市场转型造就的日趋原子化的社会结构条件下对于中共自身执政地位的维持而言尤其显得迫切。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中共中央将2012年确定为“基层组织建设年”,对基层支部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创先争优长效制度,新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保证流动党员能够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
中组部明确提出“要加大基层组织建设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使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
尽管这种自上而下层层布置的阶段性党建工作到底有多大成效尚待观察,并且从基层组织建设年各地汇报的总结来看,对基层组织“全覆盖”的兴趣要远远大于基层组织群众工作的创新,很多工作明显带有强调制度形式的影子,但是,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对于群众动员能力的恢复提升来说是一个准确的发展方向。
相对于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而言,最麻烦的难题恐怕还是过于庞大的党员队伍。
八千多万人,几乎相当于德国的全国人口(世界第16位)。
治大国若烹小鲜,不能轻易翻腾。
但对于中共这样治大党堪比治大国的情形而言,清静无为恐怕就要重蹈苏共亡党的覆辙。
如此庞大的党员队伍,没有足够有效的清退机制,要始终保持“先锋队”的战斗力,已然是不可想象的。
据统计,2010年中国共产党新发展的党员是307万名,净增220多万名,其中差额部分,大部分是因为党员去世,全国出党人数为3.2万,大部分是因腐败或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
而堪资对比的是,建国初期三年整党期间,有32.8万人离开了党组织,这期间吸收新党员107万,与清退出党者相抵,全国党员人数由1951年整党开始时580万人增加到636.9万。
毛泽东曾言:
“一个无产阶级政党也要吐故纳新,才能朝气蓬勃。
不清除废料,不吸收新鲜血液,党就没有朝气。
”对于执政已近65年的中国共产党而言,不下决心整顿党员队伍,让党员干部和基层组织真正当好“带头人”,恐怕其社会动员能力的提升也只能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愿望,或者只能以“动员”之名行“强制”之实。
如果索性放弃动员传统,按部就班地进行制度化建设呢?
失去制度约束的群众动员会造成难以预计的惨痛代价,换言之,恢复党的群众动员能力并不意味着恢复动员式治理的主导地位。
如果对这个曾经行之有效的解决公共问题的手段弃之不用,要么就需要将对应科层制管理与市场化处理的强制或交换手段发展到足以应付现实需要,要么就让问题留在那里慢慢解决,或者索性不去解决。
前一种情形在当今中国急剧社会变迁中显然是不可想象的,后一种情形则意味着要承受治理绩效整体下降的潜在风险,而这也是大多数发展前景堪忧的后发国家面临的老大难问题。
有三种手段可以运用总归要比只有两种手段有利,选择余地增加了,“办法总比问题多”。
坚持群众的主体性,调动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是中共群众动员传统的历史和现实价值,而本文试图呈现的就是这一传统的历史价值与内在困境,从而明确其现实意义。
在国家建设整体走向专业化、正规化、制度化的大趋势下,用保持不懈的群众动员弥补科层制管理能力的不足,这恐怕是一个较为适宜的现实立场。
如果以其他社会组织来替代党组织的社会动员功能呢?
正如蔡晓莉对中国农村连带团体提供公共物品的研究中所展示的,当基层政权缺位、正式制度供给不足时,宗教团体、宗族团体等都可能承担社会动员的功能来做事情。
至于城市和农村非政府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近年的兴起更是受到了海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认为这代表了中国培育公民(市民)社会的发展方向。
毫无疑问,在一个需要组织起来的现代化社会中,没有必要、也无可能期待某一个社会组织甚至某一类社会组织垄断全部的社会动员功能。
近十年来,党和政府也开始逐渐转变了以往对社会组织的排斥态度,开始较为积极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
但是,姑且不论形形色色的社会组织在活动地域、功能、以及行动能力上差别悬殊,在笔者看来,很难想象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社会足以培育出类似中共基层组织这样覆盖全国范围、有足够属地社会关系纽带,且组织体系健全,与政府保持有充分沟通渠道的另一套社会组织体系。
更关键的是,与非政府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较强的专业分工特性相反,中共群众动员传统的特色之一就是不以专业化作为解决问题的前提。
中共群众动员传统的现实优势就是:
少花钱、多办事、集中力量办大事。
而这个优势,相当长时间也很难找到别的社会组织来替代。
既然有这样那样的现实问题摆在那里,既然我们还无法找到现实可行的替代方案;
更重要的,既然中国共产党自身也在适应新形势,重新试图回归群众路线的传统;
那么切实的建设性态度就是讨论如何促使这一超大型政治组织顺利完成其新的转型。
中国共产党长期的群众动员实践表明,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概貌,转型中国的整体治理前景,与其说有赖于中共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角色转变,不如讲取决于党组织(尤其是党的基层组织)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恢复其作为社会动员组织的“元气”。
找到一条适宜中国共产党在群众动员机制上返本开新、促成其基层组织恢复社会动员活力的道路,这或许意味着真正区别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既具有本国特色,又具有普适意义的创新型国家治理道路能否开创成功。
(本文摘自汪卫华所著《群众动员与动员式治理——理解中国国家治理风格的新视角》一文,原载于《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本文为节选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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