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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残值转让费(名义产权费):
租赁终了,按租赁物件购建总价金额乘以租赁起初约定的租赁物件残值转让费率由承租人或其他当事人按约定给付。
4、罚息:
逾期租金原则上比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加、罚息。
四、租赁程序
(一)租赁申请
承租人需要开办租赁业务,应向本公司直接申请(详附件四)。
申请中要载明租赁物件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金额、期限、租赁方式、偿还租金能力及来源等基本情况,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承租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承租人、担保人上一年度末及申请租赁最近一期的综合财务报表(个人零售租赁除外);
3、租赁抵押(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质)押证明书及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个人零售租赁除外);
5、项目投资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同上);
6、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二)租赁业务审查、评估和受理
本公司(出租人)接到承租人申请后,即在本公司规定的时日内对拟租赁项目进行审查、评估、选择后受理。
1、审查内容:
⑴审查承租人企业法人资质、法人代表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⑵租赁项目在宏观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
是否有利于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合理化;
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项目上马时机是否适宜。
⑶项目产品的销路是否落实;
是否符合市场需要。
⑷企业资产、负债、流动资金情况和企业进行负债管理的能力。
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消化技术能力。
⑹项目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
⑺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
除依托租赁间接实现融资外,其它配套资金是否落实。
⑻核实抵(质)押物权属及其真伪;
办理登记、查询、止付、冻结等手续;
审查保证人资信和担保能力。
2、评估原则:
安全性与收益性并重原则,确保资金流动性。
在确保正常回收租金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经济效益。
3、评估方法:
对项目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划分,并根据项目特点、性质明确项目主要风险,考查是否有相应措施靠项目本身将风险降低至最小限度;
根据承租人财务报表及提供的可抵(质)押物和现金流量等综合因素决定“租赁”与否。
4、项目受理:
(1)选择项目应将重点放在回收期快、效益可靠的项目。
凡重复引进,属国家限制或具有行业风险、产业风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2)对同一企业提供的租赁投资一般不超过其资本总额的80%,以规避风险。
(3)对中外合资企业以及新建项目必须从严掌握受理,在受理时应查验其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和合资方投资真实到位等情况。
(4)分析承租人已有负债和新建项目产生的负债情况,项目收益必须高于全部负债,使其租金偿还确有保证。
(5)长期大量依赖进口原料的项目不予受理;
如属短期或暂时进口原料的,必须落实其所需进口用汇。
(6)对本公司股东有直接利害关系和竞争影响的租赁项目不予受理。
(7)对广泛性资本运作或间接再投资租赁项目不予受理。
(三)租赁审批:
实行和执行“三级审批制”。
初审、复审、终审
1、初审:
公司受理所有租赁业务,须按租赁部分工和明确的项目经理部指定客户经理负责初审,其程序和内容:
1、阅审承租人租赁申请书及报备的有关资料;
2、调查其资信、经营及财务经济情况;
3、核查租赁抵押、质押物权属;
4、负责办理抵押、质押物的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详见“租赁担保管理办法”有关附件);
5、提交“初审报告”给项目部经理进行会审;
6、租赁部经理会同部内综合审查岗共同会审,审定后报公司资产管理部进行复审。
(个人零售租赁除外)
2、复审:
资产管理部经理组织对租赁部提交的租赁项目“初审报告”及相关资料认真进行复审,并签注复审意见。
2、终审:
由资产管理部经理将该项目相关的初审、复审依照公司授信、授权管理办法开展终审。
1、凡发放金额贰佰万元以下(含贰百万元)的租赁项目由总经理终审;
2、凡发放金额贰佰万元以上壹仟万元(含壹仟万元)以内的租赁项目须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终审;
3、凡发放金额在壹仟万元以上(不含壹仟万元)的租赁项目,除须经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体进行终审外,还须报经公司董事会备案。
(注:
“风险管理委员会”详见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四)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部根据项目的终审意见规范填写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借据等凭证(详见附件五、六、七)。
租赁部经理应对该项目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借据及与保证人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抵(质)押合同”、相关押品(详见“融资租赁担保管理办法”有关附件)和租赁保证金、各项应收费用是否到位,是否有效,是否依法办理登记、止付、冻结等情况进行核查。
确认无误后在租赁合同上签字,在借据等凭证上签上名章,然后送总经理在租赁合同及借据等凭证上签字。
办公室负责印鉴人员凭总经理的签字在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书上根据需要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
(五)租赁款发放:
计财部根据完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有关规定,按期发放租赁款。
(六)租赁后监管:
租赁部应对承租人执行租赁合同情况及项目运行情况、经营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进行经常性跟踪调查(详见“租后管理办法”)。
对同一承租人租赁融资额在伍佰万元以上(含伍佰万元);
租金逾期一个周期以上的必须实行每周定期检查、监控。
检查结果作好笔录,完善客户档案。
对承租人的管理人员、债权(务)关系、经营与财务状况等方面发生变化,可能危及租金安全时,应在初步了解情况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总经理室报告。
纳入“风险预警管理”,在租金风险形成前,及早采取相应的防范和保全措施。
(七)租金回收:
要坚持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收回租金。
在租金到期前五天,租赁部及项目经理都要向承租人,通过电话、传真或口头发出到期租金催收通知,在3日内立即送达书面“催收通知”,按期收回租金。
若租金届时逾期,租赁部应及时重新发出“逾期租金催收通知书”(详见附件九),做好逾期租金的催收工作,并纳入“风险预警管理”和工作质量及绩效责任考核中。
(八)租赁合同注销:
在完成租赁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如期按约足额收回租金及相关费用,完善租赁物件残值转让手续后,退还其抵押(质)押物,并双方签订租赁物的“产权转让协议”(详附十、十一)。
该项目租赁合同即行注销,归档备查。
五、内务管理
(一)帐务登记:
由租赁部综合内勤每周必须逐笔将各类租赁资产帐目与计财部租赁资产头寸表核对、登记并输入微机,帐簿及软盘由专人保管。
(二)帐务核对:
租赁部综合内勤每月月末必须与计财部核对当月所有帐务,如帐有错,应及时查找核对原因,予以改正,并交部门经理核审签字后上报公司。
(三)报表:
租赁部综合内勤在月底前三日内报次月的“租赁收支情况预测表”;
次月二日内报上月的“租赁资产综合状况表”,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及时报送总经理室和审计部。
(四)合同。
台帐必须根据每日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逐笔登记并输入微机,保证输入内容与台帐和合同内容完全一致。
每周对合同进行清理、分类,按规定贴印花税票,并明确专人保管。
已终结合同及时加盖“已结清”印章。
(五)押品。
按“租赁担保物品管理办法”执行。
(六)季末或年终对业务台帐、报表、合同进行清理,装订成册,移交业务库房保存。
六、附则
1、有关租赁项目投资论证,评估的风险度预测按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执行。
2、有关租赁担保和担保物品等事宜按公司“租赁担保管理办法”执行。
3、本“办法”由租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XXXXX租赁有限公司租赁部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租赁业务管理与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
各环节工作要求
各环节工作内容
一、承租人提出申请
资料完整、真实,数据准确
备齐申请租赁的有关资料
二、客户经理调查
三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1、不合格:
资料退还承租人
2、合格:
提出书面报告
1、等级试评
2、实地调查
3、书面报告——报告内容:
基本概况———企业沿革
项目可行性分析法人代表行为
风险度测算资本金组成
风险控制资本充足率
经营状况
收入情况、效益情况
三、经理复查
一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复查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准确认
四、总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核批
五、租赁方式
操作要求
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1、直接租赁——购买设备合同(委托代购设备协议)
2、回租赁——承租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证明(发票)
以该资产为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出售回租协议)
3、实物租赁——承租人以租赁标的物的购买合同,证明文件、发票、拟租赁标的物的提前留购协议
六、落实担保责任
1、抵押(质押)担保
2、保证担保
3、保证保险
权属清楚、真实、变现能力强
1、保证人为企业法人
2、信誉度良好、效益佳
3、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其资产额
提出调查报告
1、核查——抵押(质押)物权属真伪性
2、评估——评估抵押(质押)物价值、测算抵押(质押)率
3、抵押登记协议、抵押登记承诺书
4、登记——依法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查询.止付.冻结等手续
5、查验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手续
6、调查报告——企业沿革
法人代表行为
经营状况、收入来源、效益情况
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率
测评信誉度
考查保证人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七、签订租赁合同
1、要素齐全、字迹、章戳清楚
2、不涂改、挖补
1、核查章戳——承租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为单位的,其公章、法人代表章与法人营业执照是否一致。
承租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为个人的,其私章和食指手印是否与身份证几本人确实一致,是否与提供的抵(质)押物所有权人一致。
2、核对合同、借据——合同注明的标的物、租赁金额、期限、收益率是否与借据一致。
八、租后检查
1、深入承租企业调查、研究
2、建立新型“租企”关系
3、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日常管理作好检查记录
5、季度提出检查报告
1、检查记录——执行合同情况、资金周转情况
调查、了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2、检查报告——项目运作、资金使用、营运状况、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特别是法人代表行为)
有无重组、兼并、承包、租赁、投资等重大决策变化
九、租金收回
1、按合同规定期限收回
2、严格控制逾期租金诉讼时效
1、到期催收通知——提前五天发出电话、书面通知
2、逾期催收通知——及时发出书面通知书
附件二:
融资租赁续租展期申请书
编号:
单位:
元
承租企业名称
融资租赁总金额
到期日
年月日
展期审批书编号
租赁合同编号
抵押合同编号
展期理由
申请展期金额
申请展期到期日
承租人(公章)
法人代表(章)
抵(质)押人(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租赁部审查:
章
资产风险管理部复审:
总经理审批:
租赁管理委员会会审意见:
董事长意见:
附件三:
租赁合同续租展期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年()字()号租赁合同达成如下续租展期协议,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叁方以兹共同遵守。
一、续租展期期限:
续租展期期限为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续租展期期间租金、费用的收取:
1、承租方按原合同支付租金元(大写:
)。
其中租赁本金元,利息元(月利%);
2、承租方于年月日支付%的手续费元(大写)。
三、续租展期间合同的履行:
在续租展期期间完全按()年()字()号租赁合同的其他条款履行。
四、担保责任:
因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就()年()字()号租赁主合同达成了上述续租展期协议,标明其债权(务)依然存在,故出租方、担保方签订的下列()方式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担保期限至年月日。
1、保证合同:
()年()字第()号
2、抵押合同:
3、质押合同:
五、其他约定:
1、
2、
3、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签章后生效,叁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担保方:
年月日
附件八:
出售回租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资(财)产达成租赁—出售回租协议。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乙方资(财)产的名称、产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价格。
1、名称:
2、产地:
3、规格型号:
4、数量:
5、使用时间:
6、购建价格:
7、协议评估价格:
二、乙方将上述自有资(财)产以协议评估价(计人民币元)出售给甲方,同时应将该自有资(财)产的原始购建(置)发票及相关资(财)产产权证提交甲方。
甲方即取得该财产之所有权。
三、乙方将上述资(财)产出售给甲方后,当即又必须将该资(财)产租回使用,并按协议评估价与甲方订立以该资(财)产为租赁物件的《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履行《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尽义务后,即可再次取得该资(财)产之所有权。
届时,甲方应将该资(财)产的原始购置发票及相关资(财)产权证交还乙方。
五、本协议与()年()字()号《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双方及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附件九:
租金逾期催收(缴)通知书
承租人:
您于年月日在我公司租金元,已于年月日到期,现已逾期月(天),并欠缴逾期利息元(年月日至年月日)。
请接此通知后速到我公司缴付租金、逾期利息。
否则,将依照贵、我双方已签署()年()字()号〈〈租赁合同〉〉有关规定收回租赁物件,并仍保留对您及担保人债务的追索权。
届时如因此影响和带来对您及担保人的负面效应与损失,均有贵方承担全部责任。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十:
解付(冻)通知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营业部:
我部于年月日发出通知,委托对你部的定期租赁保证金存款(户名存款帐号保证金存款余额元)办理已作冻结手续。
现该户(承租人)已偿还全部(部分)租金,请你部对下列租赁保证金存款予以解付。
存入期
金额
(元)
止付欺
解付期
保证金
余额
租赁
经办人
合计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部
附件十一:
产权转让协议
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年字号《租赁合同》之约定,该租赁合同于年月日到期后,租赁物件即由承租方优先留购。
出租方、承租方同意按租赁合同之约定以元的名义价金(或残值转让费),作为该《租赁合同》期届满时租赁物件残值产权转让的届时公允价值,亦作为转让该租赁物件产权的有效合法证明。
届时,本出租方保证出具和提供该租赁物件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资料,并全权委托承租方办理一切手续,所产生的全部(居间)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如承租方届时未按本协议“特别约定”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等手续,所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概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租赁担保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租赁管理,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租赁投资和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租赁担保原则
遵循平等、公平、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租赁担保范围
包括租赁本金、利息、违约加罚金、损失赔偿金,实现抵(质)押权和收回租金本息所需其它各类费用。
三、租赁担保方式
(一)租赁抵押担保:
系指在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以承租人或第三人资(财)产作为抵押物,在承租人不能按期偿还租金本息时,本公司有权依法将该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本公司租金本息的租赁担保方式。
承租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本公司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资(财)产为抵押物。
(二)租赁质押担保:
系指承租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可转让的权利移交本公司占有,担保在承租人不能按时清偿租金本息时,本公司有权将上述动产或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租赁担保方式。
承租人和第三人为出质人,本公司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和权利为质押物和质押权。
(三)租赁保证担保:
系指保证人同本公司约定,当承租人不按期偿还租金及逾期利息时,保证人按照约定代为偿还租金、逾期利息或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租赁担保方式。
四、租赁担保管理
(一)租赁抵押担保的管理。
1、可作租赁抵押的财产:
①抵押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②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定着物;
2、不能作为租赁抵押物的财产: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以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证,乡(镇)、村办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③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④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⑤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和“临时房产证”;
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资(财)产,已被抵押的资(财)产;
⑦依法被扣押、查封和监管(海关及其他执法机关)的资(财)产;
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它财产。
3、根据对承租人的信用、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租赁物期限,抵押物种类及变现程度逐年确定租赁抵押率。
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租赁款一般不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70%。
4、租赁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其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物的登记部门是:
①中外合资企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抵押的;
均在乌鲁木齐市土地房屋管理局产籍处办理登记手续;
②内资企业(承租人)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抵押的,均在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采用租赁抵押担保方式的,原则上要求抵押人就抵押物办理保险,在保险合同中应明确本公司为该保险标的第一受益人。
抵押人不办理保险的,本公司有权不接受抵押并拒绝发放租赁款。
(二)租赁质押担保管理
租赁采取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应具备易变现与流通、易保值、易保管的特征。
1、可以作为租赁质押担保的质押物有:
①出质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
②出质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
③出质人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租赁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租赁额一般不得超过质押物现值的80%。
3、以出质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质押的,出质人与本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向质押物签发银行或有权部门办理查询、止付手续。
4、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本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向证券机关办理冻结与《止跌强制抛售授权》手续。
5、以依法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本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三)租赁保证担保管理
1、租赁保证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②信誉良好,无不良贷款与交易记录,有合法可自主支配的资(财)产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③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经营状况良好,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其资(财)产总额;
④保证人资(财)产属本保证人所有,易变现与交易、易保值;
2、以下单位和部门不能作为租赁保证人:
①各级国家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
②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
④不具备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的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
⑤军队、公、检、法、司。
3、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