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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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主要采取两种方法解决;
第一,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以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第二,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贫困学生要从思想上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这类问题,不能等、靠、要,这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对于学费减免问题,学校规定:
除了孤儿、烈士子女或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情况可以考虑外,其它贫困情况采取其它资助方式解决。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1、国家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等:
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3000元;
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三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元;
四、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符合那些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只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的优秀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⑸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只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的优秀贫困生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⑷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新入学的新生和在校学生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能不能同时申请?
1、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的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国家每年下达多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
1、国家奖学金每年设立5万名,共4亿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
2007年国家下达我院16名国家奖学金名额。
资助金额12.8万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按全国在校生总数3%的比例确定,每年奖励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52万人,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
2007年国家下达我院379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资助金额189.5万元。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
地方高校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
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
2;
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
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
4;
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
2和6:
生源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
3、国家助学金每年按全国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确定。
每年资助高校贫困学生340万人。
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2007年国家下达我院3150名国家助学金名额,资助金额630万元。
以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项,2007年我院共获得国家资助金额832.3万元。
七、贫困学生如何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2007年以前,贫困学生主要是在学校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由学校向银行提交贫困学生的有关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名单和贷款合同发给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填写贷款合同,然后,由银行将学生的贷款资金分年打入学校账号。
从2007年起,国家在湖北省、陕西省、江苏省、甘肃省和重庆市等五个省市试行生源地贷款政策,2008年国家开始在全国实行生源地贷款。
所谓生源地贷款,就是学生或家长直接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程序如下:
1、学生凭有效证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助学贷款申请表。
2、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村、乡、县民政部门公章,连同个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3、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发给学生助学贷款合同。
4、学生将填写好的助学贷款合同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领取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返回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5、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将贷款学生的贷款合同及学校的回执单交给信用社,信用社将学生的贷款打到学校的账户上。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程序如下:
1、一次还款付清方式。
毕业前(毕业当年7月30日前)一次付清助学贷款,只付本金,不计利息;
8月1日起计息。
2、分期付款方式。
每月按照银行规定的本金和利息打入银行卡上(银行发给的粉红色银行卡),还完为止。
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凡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手中现在有两张银行卡,一张是银行发给的粉红色银行卡,这是还助学贷款用的;
另一张是学校发的“中国银行卡”,这是学校发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酬金用的,这两张卡同学们都要保管好。
八、学校的勤工助学有哪些岗位?
贫困学生如何申请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都要在校内图书馆、教学楼、实习实训中心、公寓、开水房、绿化公司、报亭和食堂等部门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安排部分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解决这些学生的生活问题。
学校的勤工助学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贫困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条件:
1、必须是申请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2、孤儿、烈士后代且没有经济来源;
3、家中突遭自然灾害,受损严重,如地震受灾,洪水淹没等。
贫困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程序:
1、本人写出申请交给辅导员;
2、辅导员认定符合条件后,将学生申请报各系学生科;
3、各系学生科长审核通过后,发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填写的《勤工助学申请表》收齐后,各系学生科根据学生的贫困状况汇总排序,打印成表,连同《勤工助学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一起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4、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各系报送的贫困学生材料,按比例分配名额,统一安排学生上岗。
《勤工助学申请表》在学工在线上,各系可以下载,打印后发给贫困学生填写。
九、学生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减免学费?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都可申请减免学费:
1、孤儿、烈士后代且没有经济来源,又不是本人原因未能办理助学贷款;
2、家中突遭自然灾害,受损严重,如地震受灾,洪水淹没等。
如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为了关心关爱地震受灾的学生,保证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及时制定了资助地震受灾学生意见,并以学校文件下发,文件规定:
1、地震受灾严重家庭的学生,发给生活费1000元;
2、地震受灾严重家庭的学生,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等级的,在新学年开学时,减免全部学费和住宿费;
3、地震受灾严重家庭的学生,没有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等级的,在新学年开学时,减免一半学费。
十、认真做好0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08级新生已经入学了,新生报到时都要交一份《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辅导员要逐一收齐,并要求申请贫困等级的贫困学生填写《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在学工在线,各系可以下载打印发给学生)。
0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辅导员一定要认真负责,既要看学生的贫困证明材料,又要深入学生了解情况,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评定,因为10—11月份就要进行2008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这项工作完成得好,就为我们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打下基础。
[2]
把关爱传递给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子
--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政策体系综述
2007-05-22
在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作出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庄严承诺。
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5月15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与会的各省分管副省长、教育和财政两部门主要负责人纷纷感慨:
“没想这项政策来得如此迅速,如此及时!
”
民生轨迹
重大决策力促教育公平
远在千里之外的重庆市石柱县,曾在今年“两会”上提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向上延伸两年”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原石柱县第一职中校长刘中慧,在得知国家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后欣喜有加:
“这真是天大的好事儿!
国家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真是用心良苦啊!
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经费只有18亿元。
根据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下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约59亿元。
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达到308亿元。
这一组数字背后承载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中央财政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出将在两年内增长10倍,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更多的学生,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力促公平的执政理念。
多年来参与教育财政投入安排的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对此有着切身的认识:
“在财政教育投入的安排上,突出支持解决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一些关键问题、瓶颈问题,教育事业驶入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之路。
”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到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再到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我国国家助学体系日趋完善。
可以说,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
而此次针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出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决策。
强化导向
资助政策起到杠杆作用
随着公共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群众对这种变化高度认同。
海南省副省长姜斯宪举了一个例子:
在不久前海南进行的一项对过去一年振奋人心的事情的问卷调查中,农村孩子上学“两免一补”在知晓率和满意率两项指标上高居榜首。
虽然在义务教育方面赢得群众满意,但姜斯宪心中仍有不安,那就是“职业教育发展不够”。
目前,该省初中毕业升学率为60%,普通高中就占了40%。
虽然今年中职招生将有较大幅度扩招,但仍满足不了许多农村孩子上学的需求。
“中央下这么大决心资助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中职,为海南职教发展开辟了很大的空间。
不仅是海南省,陕西、云南、黑龙江等省份也表示,新政策将会对本省职业教育发展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
资助政策体系的制定和实施,还有很好的导向作用,就是更多地向职业教育倾斜、向西部倾斜。
有一个数字充分地说明这一点。
去年中职8亿元助学金使80万名学生受益,占中职学生总数的5%;
而今年受益中职学生将达1620万名,占所有中职学生的90%。
其中,农村所有就读中职的学生均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
此前,我国一些省份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但总体来讲,职业教育在地区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
而这次对农村学生的全覆盖,让更多的农村孩子可以学到一技之长,实现“一人上学,全家脱贫”。
这种导向作用不仅体现在职业教育上,对高等学校而言,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适当向社会迫切需要专业倾斜,也将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破解难题
把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好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政策性强、资金投入大、涉及面广、工作层面多,给新政策的实施带来难度,也在考验着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执政智慧。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说:
“有了好的政策,下一步就是要如何精心组织实施。
首先是财政投入要到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应承担的95亿元,已经在预算中予以落实,目前关键是落实地方应承担的经费。
这位负责人说: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省一级在经费落实上仍然负有重要的责任。
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行政区域内具体的经费分担办法,确保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其次是对资金的使用管理问题。
今年各级财政安排的经费高达154亿元,明年将在此基础上翻番。
如果再加上其他渠道的助学经费,将是一笔巨额的经费投入。
因此,如何管好、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钱”,是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对此,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等提出,要像现在的义务教育法执行检查一样,随时对各地各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不管执行过程中有多大困难,云南省副省长高峰表态:
“回去后马上落实几件事:
一是从省里开始直至基层,建立相应机构;
二是资金配套落实没问题;
三是尽快建立相关制度。
对于花在学生身上的钱,我们从来都不含糊!
他这番慷慨有力的话语道出各地的心声:
无论工作多么复杂多么艰巨,各地也将在最短时间内,把党和政府的这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政策真正贯彻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