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751013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9.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

《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2页.docx

最新厦门市劳动合同范文模板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厦门市劳动合同

篇一:

厦门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厦门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标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规定》和《厦门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

【文号】厦府(1994)综228号

【颁布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4年10月20日

【生效日期】1994年10月20日

【正文】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规定》和《厦门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颁布,请遵照执行。

【章名】附:

厦门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规定

第一条为培育劳动力市场和完善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厦门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本办法所称全员劳动合同制,是指企业和全体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劳动制度。

第四条企业中的所有就业人员统称企业职工,在企业内部取消干部与工人,取消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的身份界线。

取消职工不同所有制身份界线。

职工可以在国有、集体、私营、外商投资企业等企业间流动。

第五条企业自行确定合理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定额、工作岗位以及上岗条件和工作规范;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岗位考核,根据职工能力择优上岗。

第六条企业与职工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企业代表与聘用上岗职工依法签订。

签订后七日内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原合同制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的,可不再重新签订。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八条职工因工伤、患职业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职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干部、固定工,允许其在三个月内自找单位或自谋出路,三个月期满,企业可予以辞退。

第十条对于未被聘用的原干部、固定工,企业采取下列办法妥善安置:

(一)组织职业培训,进行转岗或再上岗;

(二)兴办第三产业,进行安排;

(三)对老职工可采取离岗不离厂,厂内退休退养办法进行安置。

按上述办法无法安置的,可到劳动或人事部门举办的职业中介机构登记,重新推荐就业。

同时鼓励这些职工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第十一条企业有权根据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条件、劳动强度等要素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按岗定酬、易岗易酬。

企业有权根据本企业经济能力,依法自主确定企业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企业和职工应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方案须经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市劳动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应配合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章名】附:

厦门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的有关劳动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第五条职工上岗前,用人单位与职工应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由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用人单位代表签订。

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条例》的规定,并符合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

(一)有固定期限;

(二)无固定期限;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七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未变更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其工种、岗位、任务的临时性调动,以及临时外派工作。

第九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时,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

第十条双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十五天内办妥有关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企业应按《条例》规定发给职工补助费。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过错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

篇二:

厦门市劳动合同

厦门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样本)

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住所

乙方:

员工姓名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的工作。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

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

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

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

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人民币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

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日至(上个月/当月)日的工资。

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天文地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