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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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作业指导书
人事管理作业指导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人事基础作业管理,为员工提供优质快捷人事服务,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内容
本作业指导书对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人事档案调转、就业手续办理、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缴纳、医疗/工伤/生育费用报销、职称评审、住房公积金缴纳等7个方面的人事作业程序进行规范。
(二)作业程序
一、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
1、新员工入职时,检查《工作申请表》是否完整,收集一寸彩色照片5张、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份(用于发放工资,复印件需由本人签名)、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书(非首次就业人员);
2、签订《劳动合同》(格式见附件1)、《招用职工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保密协议》(格式见附件3)一式2份,签订《入职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1份;
3、录入考勤指纹(非业务、施工队人员),录入就餐指纹;
4、拍照,并制作、发布新员工介绍(格式见附件5);
5、宿舍安排;
6、邮件通知市场部开通邮箱(非生产作业及施工人员)。
二、人事档案调转(干部身份)
1、四区(芝罘区、开发区、莱山区、高新区)调入
1.1《人才流动登记表》(格式见附件6)一式2份,新员工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盖公章;
1.2新员工持公司盖好公章的《人才流动登记表》到调出单位盖章及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盖章,然后将盖好章的《人才流动登记表》交予人力资源部;
1.3人力资源部持盖好章的《人才流动登记表》到烟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转手续,人事部门审核合格后办理《烟台市人事代理个人IC卡》,同时出具《调档函》;
1.4新员工拿着《调档函》到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调档案;
1.5约7-10天后,人力资源部打电话至烟台市人才交流中心,询问档案是否到达(电话:
6683306);档案转入后,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签发《调令》;
1.6新员工持签发的《调令》到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开取《介绍信(调出)》,《介绍信(调出)》办理完毕后交人力资源部;
1.7人力资源部持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开取的《介绍信(调出)》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给公司开取《介绍信(调入)》;
2、四区外(烟台市除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高新区外的其他县市区)调入
2.1《人员调配审批表》(格式见附件7)一式2份,新员工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盖公章;
2.2新员工持《人员调配审批表》到调出单位盖章及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盖章(蓬莱、海阳等比较远的县市可以先不到调出单位及其所在地人事部门盖章);
2.3人力资源部持盖好章的《人员调配审批表》到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调配科进行审核(已婚人员需带配偶结婚证复印件、家属户口复印件),审核合格后开取《调档函》;
2.4新员工持《调档函》到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调档案;
2.5约7-10天后,人力资源部打电话至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调配科,询问档案是否到达(电话:
6789730);档案转入后,到调配科签发《调令》;
2.6新员工持签发的《调令》到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开取《介绍信(调出)》,《介绍信(调出)》办理完毕后交人力资源部;
2.7人力资源部持《介绍信(调出)》及《调令》复印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烟台市人事代理个人IC卡》,并开具《介绍信(调入)》。
3、市内调转(适用于新员工原档案存放于烟台市人才交流中心)
3.1新员工将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书、《烟台市人事代理个人IC卡》交至人力资源部;
3.2人力资源部开取该员工的《接收证明》;
3.3人力资源部持上述资料到烟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介绍信(调入)》。
4、大中专毕业生
大中专毕业生派遣期为两年(自毕业之日算起),根据毕业生网上签约及就业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
4.1毕业前与公司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开具的报到单位为本公司:
Ø人力资源部持毕业生《报到证》、经卧龙管委备案盖章的《劳动合同花名册》(格式见附件10)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盖就业章;
Ø人力资源部持盖有就业章的毕业生《报到证》到烟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烟台市人事代理个人IC卡》,并开具《介绍信(调入)》。
4.2派遣期内毕业生未与其它单位签订过就业协议(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为其他人事机构):
Ø毕业生与公司签订网络(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协议书》;
Ø人力资源部持毕业生《报到证》、经卧龙管委备案盖章的《劳动合同花名册》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开取《调档函》;
Ø新员工持《报到证》和《调档函》到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盖章,然后把盖章后的《报到证》交人力资源部;
Ø人力资源部持《报到证》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盖就业章;
Ø人力资源部持盖有就业章的毕业生《报到证》到烟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烟台市人事代理个人IC卡》,并开具《介绍信(调入)》。
4.3派遣期内毕业生与其它单位签订过就业协议且未满一年
Ø毕业生与原单位网上解约,并与本公司签订网络(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协议书》;
Ø人力资源部持毕业生《报到证》、经卧龙管委备案盖章的《劳动合同花名册》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开取《调档函》;
Ø新员工持《报到证》和《调档函》到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盖章,然后把盖章后的《报到证》交人力资源部;
Ø人力资源部持《报到证》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盖章;
Ø人力资源部持盖有就业章的毕业生《报到证》到烟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烟台市人事代理个人IC卡》,并开具《介绍信(调入)》。
4.4派遣期内毕业生与别的单位签订过就业协议且满一年
Ø由原单位办理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所需资料:
员工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格式见附件8)、《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确定工资审批表》(格式见附件9),原单位盖章后到档案所在地人才办理);
Ø毕业生填写《人才流动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按人才调动手续办理。
4.5派遣期已过且一直未就业
Ø需毕业生到档案调出地人事部门办理个人挂档;
Ø毕业生填写《人才流动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按人才调动手续办理。
三、人事档案调转(工人身份)
1、无《失业证》
新员工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内含原单位《劳动合同》、《招用职工登记表》、《解除合同证明书》)至人力资源部;
2、有《失业证》
2.1新员工将《失业证》交人力资源部;
2.2人力资源部持《失业证》到芝罘区劳动就业窗口开取《调档函》;
2.3新员工持《调档函》到调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提取本人档案交人力资源部。
四、就业手续办理
在办理就业手续前,需要将员工就业信息录入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顺达账号:
70581810-1,密码:
6739378;亿达账号:
76972378-5,密码:
6739378;三江账号:
56141746-3,密码:
6739378),然后持《劳动合同花名册》一式4份至卧龙管委盖备案章;
同时需将员工就业信息录入烟台市就业服务网上业务经办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顺达账号:
ytsdpu,密码:
6739378;亿达账号:
ytydpu,密码:
6739378;三江账号:
ytsjpu,密码:
6739378),然后持以下资料至芝罘区就业登记窗口办理就业手续。
1、干部身份
人力资源部持《劳动合同书》及《招用职工登记表》招一式2份、经卧龙管委备案盖章的《劳动合同花名册》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取的《介绍信(调入)》到芝罘区劳动就业登记窗口,由其在《劳动合同花名册》上盖章。
2、工人身份
人力资源部持《劳动合同书》及《招用职工登记表》一式2份、经卧龙管委备案盖章的《劳动合同花名册》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原单位档案(再就业人员)到芝罘区劳动就业登记窗口,由其在《劳动合同花名册》上盖章。
3、注意事项
办理就业时,《劳动合同花名册》填写要规范,人员类别分为:
外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失业职工、在职人员、大中专毕业生:
Ø外来人员:
是指除驻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山区、高新区户口以外的初次参保人员的统称。
Ø新成长劳动力:
是指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山区、高新区户口初次参保人员。
Ø失业职工:
是指从原单位办理失业手续后未办理再就业的人员。
Ø在职人员:
是指原单位离职后自带档案或个人挂档人员。
Ø大中专毕业生:
首次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五、社会保险办理
1、社会保险缴纳与减少
1.1缴纳社会保险日期为每月1号至10号;
1.2公司采取网上申报(顺达账号:
3706033102,密码:
888888、888888;亿达账号:
3706034979,密码:
888888、000000;三江账号:
3706036646,密码:
888888、000000)、银行扣款的缴纳方式,待扣款后将《社会保险增加表》(格式见附件11)、《社会保险减少表》(格式见附件12)至芝罘区社会保险服务窗口;
1.3每月20号后,人力资源部到中国农业银行芝罘区支行黄务分理处领取缴费发票,进行报销手续。
1.4备注:
Ø人员增加需提供资料:
《劳动合同花名册》一份(加盖芝罘区劳动就业处的就业章)、《社会保险增加表》一式两份。
Ø人员减少需提供资料: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减少表》一式两份、《解除合同证明书》。
2、社会保险转移:
2.1员工到原社会保险缴纳地社会保险部门打印《缴费凭证》;
2.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3),连同《缴费凭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持以上资料至芝罘区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六、意外伤害险申报及报销手续
1、意外伤害险使用与报销
1.1员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后,需12小时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1.2人力资源部接到通知后,联系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情概况、就医医院、诊断结果、费用等相关情况;
1.3人力资源部于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登记;
1.4治疗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收集受伤员工病历、诊断证明书、费用等资料,填写保险公司报销申请单,加盖公章后会同医疗资料一起提交保险公司;
1.5保险公司报销款到帐后,人力资源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个人垫付医药费的,报销后打将相关医疗费发放给个人)。
2、意外伤害险增加流程
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邮件通知保险公司。
3、意外伤害险减少流程
人员离职后,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邮件通知保险公司。
七、工伤申报及报销手续
1、员工发生工伤后,需12小时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收集病历、诊断证明书、诊断结果、住院病历、费用等相关医疗资料原件(若不全,可后期补充);同时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同医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起申报到社会保险工伤科进行审核;
3、社会保险工伤科认定为工伤后,出具《工伤认定书》;
4、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伤认定书》后留存,待受伤员工完全康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5、受伤员工完全康复后,人力资源部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5),连同受伤害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复印件等资料提交至社会保险工伤科,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6、社会保险工伤科通知人力资源部,安排受伤害员工体检,体检结束后,等待伤残等级鉴定结果;
7、社会保险工伤科以《劳动能力鉴定书》形式通知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人力资源部收到认定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