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安全规章规章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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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12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

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

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

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1)、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专职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

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

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

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

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

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

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的检查

1、炉内检查:

燃烧室内部无杂物和积灰,烟道隔墙无短路,受热面清洁,水冷壁、对流管、排污管完好,看火孔、人孔完整,炉墙无裂缝,喷燃器工作正常。

2、烟道检查:

烟道清洁无积灰,挡板灵活密封性好。

3、进入炉膛和烟道检查时,必须指定专人在外监护。

4、炉火检查:

(1)炉墙、看火孔、人孔严密无漏,调风器灵活,各部保温完整无损,各种部件、零件齐全,梯子、栏杆完好,通道无杂物堆积,照明设备完好。

(2)防爆门完好。

(3)安全阀有校验标签而且完好灵敏。

5、两侧水位计水位指示一致,无泄漏,显示液位清楚,照明充足,各管道支架、吊架完整牢固,保温层完整。

6、取样和加药设备及附件良好。

7、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警示标志规范,各种仪表完整、灵活、准确,照明充足。

二、锅炉点火前的准备

1、检查完毕后,开始向锅炉上合格的水,给水温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上水应缓慢,夏季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3小时。

2、水位升到水位计三分之一处应停止上水,检查孔、盖及法兰结合面,堵头和放水阀等有无渗、漏水现象,若水位有降低现象,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及时排除。

3、新安装的锅炉和炉墙重新砌筑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工作。

待烘锅炉有关系统(管线)与其它正在检修或安装的锅炉必须隔开。

烘炉的温度、锅炉压力、烘炉的时间必须按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三、锅炉点火

1、检查各系统设备处于待启动状态,各阀门开关位置正确,燃气、燃油符合要求,各仪表指示正确。

然后按点火顺序点火,点火时应将风机档板关到最小,开启烟道档板,通风不少于15分钟,然后根据不同炉型的操作步骤进行点火。

2、点火应注意监视燃烧情况,若点火不着或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停止供应燃料,停止点火,开大引风档板,按规定通风后重新点火,点火时,人站在火门侧面,严禁先开燃料阀门后点火。

3、锅炉投入运行时,热水锅炉应先启动循环水泵,待系统充分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

四、运行中的调整

1、司炉工必须做到“五勤”、“六稳”:

即勤检查、勤看火、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和汽压、汽温、汽包水位稳,风压燃烧稳,燃料稳,增减负荷稳。

2、水位保持在低于水位计上部可见边缘25cm,高于水位计下部可见边缘25cm的范围内,调节水位应缓慢、均匀,水位计保持灵活完好,每班至少要冲洗水位计2次,水位报警器每交班时进行一次音响灯光(报警)试验。

五、排污

1、锅炉排污由化验员现场监视,排污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各排污阀关闭严密。

2、排污应缓慢进行,防止水冲击,如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应停止排污,待故障排除后进行排污。

3、在排污过程中,如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但水位过高和汽水共腾时除外。

4、排污时应专人看管,严禁脱离岗位。

六、停炉操作

1、司炉与司助人员协调后,方可进行停炉操作。

2、先减少燃油(煤),然后减少风量,直到负荷降至零后,关闭主气阀,然后停止送风,5分钟后停止引风。

3、关闭烟道挡板,密封各炉门、人孔等。

4、锅炉熄火后,当蒸气压力超过工作压力时,应开启排汽阀或向锅炉内加水并进行排污,但锅炉不应有明显的冷却。

5、锅炉压力未降至零时,要保持正常水位,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七、故障停炉

1、停止供油(供气或投煤)。

2、停止鼓风机,5分钟后停止引风机。

3、其它操作与正常停炉相同。

八、停炉后的维护

1、停炉后,当气压降至零,排烟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离开岗位。

2、为确保设备均匀冷却,停炉后冷却方式和速度规定如下:

(1)停炉后4—6小时(夏季4小时,冬季6小时)内紧闭各炉门、人孔门、烟道挡板。

(2)汽压降至0.2MPa时开空气门。

(3)停炉24小时后,炉水温度降至60—70℃可将炉水全部放完。

(4)冬季停炉,现场应制定有效的防冻措施。

九、停炉的保养

为了防止锅炉在停用期间造成氧化腐蚀,停用期间必须做好保养工作。

根据停炉时间长短采用不同保养方法。

1、压力保养:

停炉一周之内采用此保养方法。

(1)停炉放水,清除泥渣、水垢、受热面灰污,炉内加注已除氧合格水至满。

(2)将水加热到100℃以上,水中气体排除后关闭所有阀门,防止漏水,将水压升到0.1MPa,定期补水、稳压,保持水温。

2、湿保养法:

停炉一月之内采用此保养法。

(1)停炉、放水,除泥渣、水垢、受热面灰污,关闭各阀、孔。

(2)用专用泵将配好的碱性溶液注入锅炉内至满,保持PH值在10以上,以抵制水中的溶解氧对锅炉的腐蚀。

配置碱液应用锅炉给水或软化水。

锅炉在进碱液前应处于低水位状态,在碱液进入后,用专用泵使锅炉内的水循环,使碱液浓度均匀一致。

(3)碱液的配制比例是每吨锅水加入氢氧化钠(又称火碱)8—10Kg或磷酸三钠20Kg(根据水的硬度进行配比)。

(4)化验员每4天对锅炉水化验一次,如碱度降底应补充碱液。

(5)定期用微火对锅炉加热,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

(6)锅炉运行前,应排尽碱液,并用水冲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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