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总体规划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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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总体规划说明书

荆卅区李埠镇总体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概述

一、本次总体规划编制的背景

李埠镇于1999年6月编制了集镇总体规划。

该规划合理的镇区用地布局,对该镇十多年的城镇建设,特别是对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建环境的改善和规划的实施管理,均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化,李埠镇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建设亦处于一个迅速发展时期。

特别是荆州市李埠港区开发建设,对李埠城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原规划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编制出具有较高起点的城镇总体规划,以科学引导城镇建设的高速发展。

为此,我院受李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了本次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期限

1、近期2012年—2015年。

2、远期2016年—2030年。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镇规划标准》;

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4、《湖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5、《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

6、《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7、《湖北省村镇规划技术规定》;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至2020年;

9、规划修编基础资料综合分析;

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定》。

四、规划目标

1、全面分析李埠镇域经济基础、资源及交通条件,制定适合该镇特点的经济发展战略,合理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科学论证城镇性质,合理确定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及相应的指标体系。

3、合理选择城镇用地发展方向,调整、完善用地布局。

4、提高城镇绿地率,保护生态环境,创造富有本地特色的城镇景观。

5、充分发挥李埠镇区地理位置优势;规划加强与李埠港区配套、协调。

第二章镇域村镇总体规划

一、镇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荆州区李埠镇位于长江之滨,北与太湖港农场相连,西邻枝江市,南与弥市镇隔江相望,东接荆州市城南区。

现辖1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镇域总人口3.2万人,国土面积110平方公里,现有耕地6.8万亩。

(二)社会经济现状

该镇拥有工业企业7家,2010年工业总产值5.7亿元(90年不变价),利润3521万元,以小型加工纺织、缝纫和建材企业为主;农业总产值7.27亿元,以种植业为主,主产粮食、棉花、油料和蔬菜。

全镇财政收入410.8万元,人均纯收入7240元。

二、镇域社会经济发展分析

(一)有利因素

1、区域优越:

李埠镇位于紧挨中心城区西部,距城区12公里;同时太李公路和荆李公路在镇域内穿过;另外,还有谢古中心路和龙洲中心路2条乡村公路,交通较便利。

2、农业基础较好,农产品资源较丰富,是荆州市重点蔬菜基地之一。

3、位于长江之演,李埠港区开发利用的潜力较大。

4、乡镇工业稳步发展,产值年均增长20%。

(二)制约因素

1、本镇农业仍为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影响了农村经济向市场化、规模化和现代化转变的进程。

同时,农业资源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程度不够,附加值低。

2、本镇、村、个体企业虽有发展,但现状分散的工业布局,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指导村办企业生产经营的方式,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原材料产品和粗加工多。

3、镇域公路路面质量较差,道路等级较低。

4、镇域生活服务设施不配套,文化娱乐场所缺乏。

三、镇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一)发展战略

1、第一产业:

持续稳定地发展粮棉油及蔬菜生产,积极发展城市付食品生产。

2、第二产业:

依托荆州市,发挥本地较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培植乡镇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为城市工业配套的无污染或轻污染工业。

3、第三产业:

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和批发市场昨休闲、观光旅游农业,逐步完善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改善对外交通条件,积极配套李埠港区建设。

(二)发展目标

在未来20年内,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左右,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2030年镇域人口控制在7.0万左右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0%以上。

四、城镇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一)镇域总人口预测

李埠镇近十年来人口自然增长率维持在6‰左右,但其总人口一直保持在3.2万人左右,表明人口向镇外转移,人口自然增长数和机械负增长数相互抵消。

因此,考虑到本镇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近期城市建设发展态势,特别是李埠新港区开发带来商业、旅游、服务、后勤保障等促进城镇发展建设契机,会给镇域人口向内增长的趋势不可可避免。

规划根据人口自然增长率常年8‰左右水平,加上李埠新港区及集镇新区的开发带来人口机械增长等因素。

人口计算采用综合增长率分析法,公式为:

Pt=P0(1+r)t

式中Pt预测期末人口数,P0为基期人口数,t为预制年限,r为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增长率为4.8%)。

规划镇域远期总人口为.7.5万人。

(二)集镇人口预测(城镇化水平预测)

根据李埠镇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劳动力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的合理标准:

林地30亩/人、耕地15亩/人、水产养殖10/人、家禽3000只/人、牲猪80-100头/人计算。

全镇农业能容纳劳动力0.25万人。

按带眷系数1.2计算。

全镇农业人口为0.25万人。

按带眷系数1.2计算。

全镇农业人口为1.0万人。

剩余人口若全部进入城镇,则城镇水平达到80%以上

镇区远期规划总人口为6.5万人。

由于李埠镇区分为两个组团,规划将6.5万人分配到李埠镇区(中心组团)和新垸(新区组团)。

根据两个组团性质、用地规模,分别确定人口规模为:

李埠镇区(中心组团)1.5万人;新垸新区组团5.0万人。

五、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一)战略

重点发展建制镇,强化其中心职能,以城镇带动村庄,分级配置、形成协调完善的村镇体系。

(二)结构

按职能和规模分三个等级:

镇区——中心村——基层村。

(三)职能

镇域村镇职能结构规划

职能类型

数量

村镇

综合型

2

李埠镇区+李埠新区

产业型

1

万城集镇

产业+种植双重型

3

杨井村、谢古村、白荷村

种植型

3

网新村、东岳庙村、金双村

港口及临港工业区

3

李埠港新区

(四)用地指标

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村镇建设用地标准要求,城镇取100㎡/人,基层村取70㎡/人。

六、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一)对外交通

镇域交通以公路运输为主,主要路网由太李公路和荆李公路为干线,谢古中心路和龙洲中心路为次干线的道路系统构成,交通简捷、方便。

规划重点改善镇域公路网,提高道路等级,形成镇域公路环网,并以李埠镇区为中心,以太李和荆李路为主,以其化乡村级公路为辅沟通镇域内外联系。

(二)给水排水

1、给水:

集镇以东部分村庄采用荆州市中心城区给水,现正在集镇以南新建一座水厂;保留万城集镇水厂。

镇域中心村、基层村平均生活用水标准200人/人·日,其它所有用水取生活用水的25%-30%.

2、排水:

镇域各村排水取雨污分流制,设置生活水处理装置,对排渠进行整治。

(三)电力电信

镇域村镇电力由镇区110KV出线供应,用电负荷参数为150kw/hm2。

镇域电话由区邮电局直接开通,在基层村设邮政服务网点。

七、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尽量多保留一些天然水体、森林。

(二)积极发展无污染和低污染的产业,避免重浸染行业向村镇转移。

(三)人口和乡镇企业向村镇有序集中,避免遍地开发,分散建设。

(四)大力开展生态绿地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

八、旅游发展规划

以发展现代产业经济为特色,把保护与发展统一起来,把引江济汉及周边自然环境和现代产业统一规划,综合开发、丰富旅游内涵,大力开拓旅游市场。

九、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一)镇域空间管制

1、镇域空间管制意义

镇域空间管制是以跨集镇、村庄行政界限的空间资源环境保护与发展协调为主要对象对跨行政界限空间资源进行统一保护与权益分配,协调地方政府的利益,促进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知识等生产要素综合相融以利跨区域的重要工程和决策的实施。

镇域空间管制是镇域内各集镇、村庄区域协调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政策,是各集镇、村庄空间协调发展的基础。

通过镇域空间管制,明确镇区、村庄空间各种不同地域类型的空间管制范围、空间管制形式、空间管制程序以及空间管制时序,引导镇域内不同地域的城乡合理建设与发展,确保镇域理想的形态和资源丰富程序,促进镇域整体可持续发展。

2、镇域管制区域划分及原则

规划将镇域空间划分禁止建设区域、限制建设区域、适宜建设区域和已建设区域。

(1)禁止建设区域的划定与原则

禁止建设区包括为满足生态结构完整性而划定的生态走廊以及其他规划中判定不可建设的地区。

镇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是禁止建设区域最大的一部;其他还有镇域中生态用地中的防护林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区、文物古迹核心景区;城镇建设发展区内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作为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的空间管制原则:

严格禁止城镇建设行为,对原有的违法建设应限时拆除。

对于禁止开发区域,应酌情给予政策倾斜和财政补偿。

(2)限制建设区的划定与原则

限制建设区主要以生态保护为主,包括根据城镇总体规划需要布置的绿地系统、重点防护区、(区域性开敞空间、高压线走廊等)及不宜高强度开发的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如河、湖、堤岸等)。

限制建设区的空间管制原则:

适度限制城镇建设行为,对各限建区要明确专门的部门负责:

对重点防护区,应严格控制各建设项目。

(3)适宜建设区的划定与原则

适宜建设区主要是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尚未开发建设的地域,在这些地域进行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或基本不造成不利影响。

应根据空间拓展战略,有计划、按时序加以积极发展这些地域。

适宜建设区的空间管制原则:

坚持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工业区集中、农民住宅向镇区集中的原则,严格遵守《李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相关要求,控制城镇建设的人均用地指标。

(4)已建设区的改造原则

城镇建设相对成熟地区,指现状建成区。

包括现状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服务设施、工业及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城镇公园用地和农村居民点。

建设密度较大,不宜继续增加建设密度,在今后发展中应当积极推动功能置换和空间疏解,积极提升环境品质。

已建设区的改造原则:

高效利用区内土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并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对工业、居住、道路和绿化用地进行引导与控制;保持合理的建筑密度,严格控制城镇已建设区的无序蔓延,改善环境质量。

3、镇域空间管制具体划定

镇域中心管制重点包括禁止建设区域、限制建设区域、适宜建设区域和已建设区域四个区域。

(1)禁止建设区域

镇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划为禁止建设区,应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在城镇和乡村建设中应尽量不占耕地,在规划期内,耕地保护面积为6.8万亩。

并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相关要求。

区域内的村镇建设用地以现状集镇和规划确定的中心村为基础适当扩大,其它地区不再安排新的村镇建设用地,禁止非农建设项目用地无序散布,有计划将乡镇工业向城镇集聚;搬迁的村庄其原来的用地原则复垦还田。

村镇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总量基本维持不变。

镇域风景资源、历史文物古迹的核心保护区划为禁止建设区。

(2)限制建设区域

镇域、区域性开敞空间、高压线走廊等重点防护区及不宜高强度开发的生态环境脆弱区湖泊、堤岸及引江济汉两侧各100米,这些生态敏感区划定为限制建设区域,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

(3)适宜建设区域

适宜建设区的李埠镇区建设用地应依照总体规划加强统一管理,控制城镇建设的人均用地指标。

万城集镇、村庄的建设用地范围由集镇和村庄总体规划确定,各种类型城镇建设用地必须服从城镇总体规划的安排。

城镇与集镇、村庄之间应保留1-2公里的绿化隔离带,防止城镇沿交通线过度延伸。

对工业发展预留地的开发管治,强调工业项目应向工业园区集中,村级工业应向工业园区集中。

对交通建设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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