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全额抵减申报表填写指南优秀范文5篇修改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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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
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一、当主表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大于等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时,可一次全额抵减
(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1栏第4列,本列≤第3列。
(三)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二、当主表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小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时,应分次抵减,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假设主表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为170元)
一、减税项目”“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0011299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二)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1行第4列,本列≤第3列。
》
第三篇: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说明文档
新增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及关键点说明
(一)小规模纳税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由主表、附表和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组成。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该表。
有其他免税销售额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三)适用“起征点”政策的判断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之前需要先进行是否达到“起征点”政策的判断,如未达到“起征点”,不能在主表中第1至8栏填写相关内容。
1.“起征点”标准
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3万元;
按季纳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9万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2.“起征点”口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分别适用“起征点”政策。
有差额扣除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销售额口径为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货物劳务“起征点”销售额为“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货物劳务免税销售额”、“货物劳务出口免税销售额”之和。
服务、无形资产“起征点”的销售额为“服务、无形资产扣除前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服务、无形资产扣除前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服务、无形资产免税销售额”、“服务、无形资产出口免税销售额”之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关键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列资料》填写关键点
二、“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要变化填写要点
(一)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1.增加了填报内容;
2.把“营改增”试点的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纳入主表填报范围。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本附列资料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
三、五个案例教你填表
三张报表哪张要填,哪张不用填?
如何填报?
下面五个案例一定能教会你!
【例题一】某建筑企业当月取得建筑收入130万元,全额申请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月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主表计税依据部分:
主表税款计算部分:
【例题二】某建筑企业当月取得建筑收入130万元,对外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果130万元收入中,包含分包建筑服务收入27万元,已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自己的建筑收入为103万元。
首先,附列资料填写如下:
通过表中第8栏计算得出,扣除分包款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继续填写主表:
【例题三】某建筑企业当月取得建筑收入130万元,如果130万收入中包含跨县(区)提供的建筑服务收入27万元,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自己的建筑收入为103万元。
首先,异地预缴需要填写《增值税预缴申报表》,缴纳增值税7864.08元:
其次,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主表计税依据部分:
【例题四】如果建筑企业当月仅发生建筑收入20600元,此时可以享受小微优惠,免征增值税。
此时不再填列在申报表第一和第二部分,应填列于第四部分“免税销售额”对应栏次。
如果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此时计税依据部分小微免税收入20000元应填报于主表第9行和第11行。
【例题五】某个体工商户,当月提供咨询服务收入10.3万元,出租住房,收取租金收入1.05万元。
首先,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可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可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此类纳税人,需要先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然后,继续填报主表。
说明:
1.案例中所有收入均为含税价;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上简称主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以上简称附列资料。
第四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模版
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
1、模板简要说明
适合2013年8月1日前原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可参考本模板。
为便于查阅和理解,本年累计数略。
不属于营改增纳税人,不需填写附表一。
2、模拟数据
业务一:
本月应税货物销售额50000元,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
销售额50000元填入主表第1行和第3行应税货物及劳务列。
业务二:
本月销售蔬菜、鲜肉等免税销售额100000元,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
免税销售额100000元填入主表第6行和第7行应税货物及劳务列。
免税项目需要向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
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
受减免税;
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所以申报表上,要分开填报。
业务三:
本月处置旧固定资产,收入515元;
不含税销售额=515÷
1.03=500
销售额500元填入主表第4行应税货物及劳务列;
按照文件规定减按2%征收增值税,抵减额=500×
1%=5减征额5元填入主表第11行应税货物及劳务列。
业务四:
本月购置税控收款机一台,价款117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000元,税额170元;
财税〔2004〕167号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
(1+17%)×
17%=170
减征额170元填入主表第11行应税货物及劳务列。
3、税款计算与申报表填报对比情况
(1)增值税应纳计算
本月应纳税额=50000×
3%+500×
3%-5-170=1340
(2)申报表填报
主表部分数据属于根据填报情况自动生成,无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经验证,与增值税应纳计算结果一
致。
二、混业经营
适合2013年8月1日前原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可参考本模板。
为便于理解和查阅,本年累计数略。
1%=
5减征额5元填入主表第11行应税货物及劳务列。
本月收取广告收入51500元;
销售额=51500÷
1.03=50000
广告销售额50000元填入主表第1行和第3行应税服务列。
业务五:
本月广告服务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00元;
销售额=10300÷
1.03=10000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入主表第2行;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税款300填入主表第13行。
本月货物销售应纳税额=50000×
3%-5-170
=1340
本月应税服务应纳税额=60000×
3%-预缴300=1500
主表部分数据属于根据填报情况自动生成,无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经验证,与增值税应纳计算结果一致。
第五篇: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附件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
填写本期发生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6栏数据一致。
(八)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九)第6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发生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十)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下同)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十一)第8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十二)第9栏“免税销售额”:
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出口免税销售额。
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十三)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十四)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
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十五)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3(十六)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
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十七)第14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十八)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
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十九)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
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二十)第17栏“本期免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一)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
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二)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
4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三)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附列资料由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
(二)“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三)第1栏“期初余额”:
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四)第2栏“本期发生额”:
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
(五)第3栏“本期扣除额”:
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六)第4栏“期末余额”:
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七)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填写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八)第6栏“本期扣除额”:
填写本附列资料第3栏“本期扣除额”的数据。
第6栏“本期扣除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九)第7栏“含税销售额”:
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
第7栏“含税销售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第6栏“本期扣除额”。
(十)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
1.03,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数据一致。
(十一)第9栏“期初余额”:
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十二)第10栏“本期发生额”:
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
(十三)第11栏“本期扣除额”:
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11栏“本期扣除额”≤第9栏“期初余额”+第10栏“本
6期发生额”之和,且第11栏“本期扣除额”≤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
(十四)第12栏“期末余额”:
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十五)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
填写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十六)第14栏“本期扣除额”:
填写本附列资料第11栏“本期扣除额”的数据。
第14栏“本期扣除额”=第11栏“本期扣除额”。
(十七)第15栏“含税销售额”:
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
第15栏“含税销售额”=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第14栏“本期扣除额”。
(十八)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第15栏“含税销售额”÷
1.05,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数据一致。
四、《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
7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