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修订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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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时总会(社)员二十人以上。
(六)有至少一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七)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具有可行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中应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十条登记主管机构是院社团联合会。
申请成立社团的,应当向院社团联合会呈送申请书一式三份。
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书面申请。
(二)社团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系别、简历、无违纪证明材料和学习成绩证明材料。
(四)具体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介绍和指导教师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成立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由筹备组向院社团联合会递交以下材料:
1、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一式三份;
2、学生社团财务制度一式三份;
3、学生社团成立第一学期活动计划和今后的发展规划各一份。
4、社团组织章程
(二)递交以上材料一周内,由院社团联合会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暂定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面试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登记表”,与“社团负责人登记表”学生社团正式成立。
并报学院保卫处备案。
(四)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召开成立大会并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向全院宣布。
第十二条在学生社团占2/3以上成员同意解散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院社团联合会提出解散申请,报经院团委同意后,该学生社团方予以解散。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实行解散前必须上交财务账目并按要求发放给会员。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院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院纪院规,利用学生社团名义从事非正常社团活动;
2、违背学生社团活动宗旨,在学院影响恶劣;
3、学生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5人;
4、学生社团一学期内未进行正常的社团活动,组织机构瘫痪;
5、学生社团被停止活动,勒令整顿,但未见好转;
6、财务状况严重混乱,影响正常的社团活动;
7、学生社团从登记之日或注册之日起,12个月没有再申请注册;
8、学生社团进行非法商业活动。
9、出现其他予以解散的情况。
第十四条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不得组织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如既更改名称,又更改活动范围的应视为原社团的注销,新社团需要重新登记。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社团章程需要变更的,应在7日内向院社团联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院社团联提出解散申请,经院社团联批准后,由院社团联注销注册,并予以公告:
(一)完成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勒令关闭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出现问题由社联处理并在全院聘请负责人。
第十九条对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院规章制度和院社团联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院社团联有权对其进行整顿,性质严重的有权勒令其解散,并报请学院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负责人员应负的责任。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第十九条新成立的社团,其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荐产生,并报院社团联合会考核批准。
社团负责人换届之前,院社团联合会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二十条需要更换负责人的社团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一)原社团负责人向院社团联推荐至少3名候选人,经院社团联合会考核后,从中选择一人,并正式予以任命。
前任负责人有重点推荐人选的权利。
(二)采用公开选举的方式产生新负责人。
由原社团负责人推荐至少3名候选人,经院社团联合会同意后,召开全体社员大会,由院社团联合会监票,当场选举产生。
得票最高者当选(需超过全体注册会员的一半方有效)。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应依以上条款产生新的社团负责人:
(一)在院期间曾经受到院纪院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有课程不及格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由前任负责人直接任命的社团负责人,院社团联不予承认。
第二十三条社团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团的负责人。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成员
第二十四条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的学生有自由参加和退出院内任何学生社团的权利,此权利受本条例保护。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内部,各成员一律平等,并按所在社团的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管理机制和财务状况,并有权向社团负责人就有关社团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成员有权向院社团联反映社团内部情况,并应积极配合院社团联对其所在社团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并应据此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九条退社和被开除的社员对该社团的财产丧失请求权。
第五章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的宗旨,在院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科学、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学生社团须服从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定期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三十一条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每学期初到院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注册,上交上一学期的工作总结等相关书面材料。
(一)学生社团自成立之日起,需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至院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
(二)注册时,学生社团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社团上一学期的工作总结;
2、学生社团本学期的简要活动计划;
3、学生社团本学期的活动预算;
4、学生社团负责人变更及其他一切变更情况。
(三)学生社团在完成学期注册前不得招收新成员。
(四)学生社团每学期总体招收一次新成员。
在完成招收新成员的工作后两周内,需到院社团联合会上报招收人数及名单。
(五)学生社团的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一学期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的简单介绍;
2、活动的内容及效果;
3、上一学期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会员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必须规范。
学生社团应向其成员提供院社团联合会统一的收据。
每学期定期将会员费的使用情况报院社团联合会审核,并向社团成员公开经费的收支情况记录。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以学生社团名义进行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若确为筹集社团活动经费所需,应经院团委同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如学生社团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活动,院团委和院社团联合会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四条社联定期组织召开总结例会和社团代表大会。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公告、公告必须署名“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
”字样。
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盗用院团委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需要向院社团联合会申报审批,由院社团联合会同院主管部门批准,报保卫处备案:
1、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2、有院外团体、单位、个人联合活动;
3、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有涉外内容的活动;
4、邀请院外人士或院内知名教授、学者进行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
5、室外群众性集会、沙龙等活动;
6、举办收费的培训班、学习班、舞会等活动;
7、涉及宗教、民族事务问题的活动;
8、需要使用较多经费(200元以上)的活动;
9、其他有关学院秩序、声誉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申办本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的活动需提前向院社团联提交申请报告、简要活动计划书及活动经费预算报告。
经院社团联合会审核并报请院团委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和负责人;
2、涉外人员和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3、指导教师的意见;
4、活动经费的来源和组织方式;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完成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的活动后,应由负责人完成活动总结报告,并于一周内上交至院社团联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擅自创办报纸或刊物。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财务
第三十九条为保证学院各类社团的正常运行,院团委每年拿出专项经费用于社团活动。
全院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源包括:
院社团联合会用于社团建设的院内外自筹经费、各类社团的会(社)员费、各类社团的院内外自筹经费等四部分。
其中,各类社团的会(社)员费全部由社团自行保管。
各社团通过合理和合法途径获取的院内外赞助。
被注销的社团所留下的经费由院社团联统一支配,用于支持其他社团活动。
第四十条学生社团的财产归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
第四十一条活动的预算赤字未经学生会和院社团联批准的,由主办的学生社团自筹资金解决。
第四十二条各社团必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必须设专人(报院社团联备案)对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
第四十三条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对财务情况混乱的社团有权进行整顿、暂停其活动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第八章社团的评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院社团联合会每学年根据以下条款对全体社团进行综合评估:
(一)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团委工作,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能营造良好院园文化氛围的活动,并富有成效。
(二)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与节日,并参与组织活动,组织工作到位、出色,成绩突出。
(三)社团内部管理严密,工作作风严谨,制度健全,机构精干,工作有计划,目标明确。
(四)社团活动正常开展,有健全的会员培训制度。
(五)社团工作富有特色,有创新意识。
(六)活动前有汇报、中有落实、后有总结。
(七)社团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团结,凝聚力强,社团成员成绩突出。
(八)社团遵守学院各项规定和社团章程有关规定。
(九)社团院内外影响积极,在院内外赛事中取得好成绩,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设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社团三档。
社团根据所属档次,获得下一学年年度的相应资助。
第四十五条处罚分为:
警告、严重警告、暂停活动和勒令解散四档。
第四十六条由各社团制定的奖惩规则,报院社团联合会审查、核准并备案,各社团有权使用,但奖罚意见需报院社团联合会同意。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管理条例的解释、修改权属于共青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于2011年10月1日起试行。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补充方案)
为使我院学生社团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化、细致化,推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明确社团二级管理的职责分配,制定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补充方案。
一、院团委对学生社团的管理职责:
1.统筹各社团开展大型活动,整合院内外资源,为各社团的活动提供必要支持。
2.组织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社团评选委员会进行一级社团年检工作和“星级社团”、“优秀社长”、“优秀社员”的评选活动;
开展对二级社团的晋升评选工作;
推荐一级社团参加上海市“明星社团”、“优秀社团“等的评比活动。
3.管理一级社团的会费,对一级社团的专项特色项目进行审核并给予拨款,并开展一级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工作。
4.定期召开一级社团的社长例会,并完成各社团活动的登记存档工作。
二、各院(系)团总支对学生社团的管理职责:
1.认真审核指导教师通过的各项社团活动方案,包括:
一级社团及二级社团组织的社团活动。
2.支持并帮助所分管的各级社团开展活动。
3.开展好新社团的申报工作。
4.对二级社团日常事务进行常规管理(如:
社员管理、场地租借、社费拨款、例会制度、各类活动的备案等等)。
5.根据院团委的统筹安排,开展一级、二级社团成员的招募,动员本院(系)学生积极参加学院各类社团活动。
三、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大学生社团发展的政治方向进行正确把握,对专业方向进行适当的指导。
2.了解所指导社团日常开展的各项活动,对社团每月的活动进行点评,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大学生社团工作手册》的相关内容。
3.对于有网站和内部刊物的社团,指导老师需严格审查网站和刊物的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相抵触。
4.指导社团成员会议的召开,对于社团负责人的选举和更替有建议权和推荐权。
社团管理常规事
1.社团申请流程:
1)社团发起人像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书、社团可行性分析报告、社团章程和、社团策划书、社团指导老师(单位)意见表、社团发起人简历(一般为五个人以下社团理事干部);
2)社联理事审批材料;
3)社团联合会组织申请社团发起人面试;
4)社联向团委提交社团申请报告并上交相关材料复审;
5)批准社团成立并通告。
2.每2年下半年开展社团文化艺术节。
3.每年5月—6月:
1).新社团的申报;
进行二级社团晋升为一级社团的评审工作;
2).
3).对一级社团进行年审,并评定“星级社团”、“优秀社长”、“优秀社员”。
4.每年9月—10月,社团统一招新,完成会费收缴工作。
5.推荐一级社团参加团省委“明星社团”、“优秀社团“等的评比活动。
(时间由团省委文件待定)。
备注:
1.院级社团即称一级社团,院(系)级社团即称二级社团。
2.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社团评选委员会由共青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各院(系)团总支、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的社长代表组成。
关于“优秀社员”、“优秀社长”、“星级社团”的评选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院园文化生活,加强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兴趣,营造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员”的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上积极进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各类社团活动。
2.模范地遵守社团各项规章,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积极有效地配合社长开展社团内部活动。
3.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4.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团结社员,尊敬师长,乐于助人。
5.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二)“优秀社长”的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社员”的评选条件。
2.有特色地开展社团活动,使社团在院内外享有一定良好知名度。
3.定期开展社团各项常规工作,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工作。
4.能较好地引导社团骨干完成工作,起模范作用。
(三)“星级社团”的评选条件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同学。
3.发挥作为院园文化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社团活动。
4.参与“星级社团”评选的社团必须是经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批准注册、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
二、评选办法
(一)“优秀社员”的评选办法
1.三星级以上的社团(包括三星级社团)具有申报“优秀社员”的资格。
2.“优秀社员”由社长推荐,经社团全体成员通过,递交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社团评审委员会(由共青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各院(系)团总支、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代表组成)审核并最终确定。
3.每个社团推荐评选的“优秀社员”总数不超过2人。
(二)“优秀社长”的评选办法
1.被评为五星级社团的社长,直接获得“优秀社长”的荣誉称号。
2.被评为四星级社团的社长具有申报“优秀社长”的资格。
3.评选出的“优秀社长”总数不超过社团总数25%。
4.“优秀社长”的评定由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社团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三)“星级社团”的评选办法
1.学生社团星级考评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所依据的量化标准参见《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标准》。
2.每学年各学生社团应按期依照《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标准》向大学生社团评审委员会递交相关材料,由其汇总并最终确定学生社团的星级。
3.学生社团星级评定以总分100分计。
经大学生社团评审委员会的评定,达到85分以上的,为五星级社团(不超过社团总数20%);
70~84分的,为四星级社团(不超过社团总数25%);
60~69分的,为三星级社团(约占社团总数50%);
低于60分的,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在期限内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取消其学生社团的注册。
4.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另设附加分以50分计。
经过总分和附加分的累积计算,达到100分或100分以上,优先考虑评定为五星级社团。
5.在评定学生社团星级的过程中,大学生社团评审委员会应充分考虑社团成员和在院学生的意见。
6.每年6月,由大学生社团评审委员会公布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结果,进行表彰并颁发星级证书。
星级证书由大学生社团评审委员会制作,有效期为一年。
7.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联合会可以建议大学生社团评审委员会降低其星级并换发相应的星级证书:
1)连续一个月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2)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3)不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
4)财务方面出现较大差错和混乱;
5)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活动,社团负责人事先知道的情况下未阻止,或事后未采取任何措施,造成严重后果;
6)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学院、社团相关规定的行为。
8.已取得星级的学生社团,如有更名、分立、合并等变更事项,应按本评定办法重新申报,并交回星级证书。
星级学生社团如发生撤消,在注销登记后,应向社团联合会交回星级证书。
三、评选时间
每年五、六月份。
四、奖励办法
1.被评为四星级及四星级以上的社团在申请项目经费时,给予优先考虑。
2.给予被评为“优秀社长”和“优秀社员”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存入本人挡案。
3.给予“优秀社长”一定物质奖励。
五、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团委
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标准
常规分部分(100分)
1.注册(5分):
每学期按时注册5
有一学期未按时注册2
两学期均未按时注册0
2.机构设置(5分):
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5
机构健全,但工作效率低3
机构不健全或显臃肿,职责不明确2
机构设置缺乏科学性,内部不团结0
3.社团文件和管理制度:
(5分)
制度健全,认真实施5
有制度,基本实施3
有制度,实施一般2
制度不完全,实施较差0
4.社团主要成员稳定性及培养(5分)
一年内保持稳定,并有计划培养5
一年内基本稳定3
稳定性不够,但能保证工作2
无法保证工作0
5.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会议的参与情况(5分)
每次按时参加,态度认真5
非正常状况下有一次迟到,态度认真4
非正常状况下有两次迟到,态度认真3
非正常状况下有三次迟到,态度认真2
非正常状况下有四次迟到,态度认真1
迟到更多,态度不认真0
6.学生社团上交各项材料情况(5分)
按时上交5
迟到1~2天3
迟到3~4天2
迟到更多1
不交0
7.信息发布(5分)
活动前信息有连续预告,绝大多数社团成员知道5
活动信息明确发布3
无信息发布0
8.活动计划及实施(5分)
活动申请完善,认真实施5
活动申请较完善,认真实施4
活动申请较完善,不认真实施3
活动申请不完善2
不申请0
9.财务制度(8分)
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制度严格执行8
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制度基本得到执行5
无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制度还能保证社团工作3
财务混乱0
10.经费申请状况/活动财务总结情况(8分)
按时按要求递交相应的活动经费申请和活动经费结算8
在可以接受的时间内递交相应的活动经费申请和活动经费结算4
不递交相应的活动经费申请和活动经费结算0
11.收费情况(8分)
收费项目均经过批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出具相关依据8
收费项目均经过批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4
达不到上述要求0
12.销帐情况(8分)
按时在指定日期内按要求销帐8
在可以接受的时间内按要求销帐5
不按时但基本按要求销帐2
不销帐0
13.帐目整理情况(8分)
帐目清楚,相应票据齐全,做到帐证相符8
帐目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