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制程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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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發行日期

發行份數

簽收單位

1

總經理室

管理部

業務部

電產部

電產部品保課

製造課

生管課

採購課

儲運課

技術課

光纖事業部

光纖部品保課

T4-GM-005

內部管理辦法

文件編號

制訂日期

91年06月01日

核准

審核

會辦

制訂

光纖部

T4-GM-001-1

內部管理辦法

頁  次:

3.0

1/8

1目的:

為確保製程中產品品質與產量之需求,對製程之程序及製程品質所作之管制。

2適用範圍:

包括製程材料、生產設備、製程管制方法、檢測儀器人員等之管制作業均適用之。

3參考文件:

3-1「量具、儀器管理辦法」(T2-QC-005)

3-2「材料成品包裝作業管理辦法」(T2-PM-005)

4定義:

4-1致命(嚴重)缺點:

對於人體有安全之顧慮者。

(光纖產品不適用)

4-2重(主要)缺點:

對實用性有影響者。

4-3輕(次要)缺點:

對基本性能幾乎不影響者。

5權責:

5-1生管課:

生產計劃之安排。

5-2製造課:

生產流程合理安排,產量及品質之控制。

6作業程序:

 

T4-GM-002

內部管理辦法

2/8

6-1製造流程(電產部):

執行單位

流    程

工作內容概要

作業員

電源線或半成品整理於線車或轉盤上並掛上「流程單」

打端子作業

檢驗員

配件檢查作業

插頭成型作業

外觀形狀之檢查

繞線員

依「流程單」之批號核對「工作通知單(兼請購單)」內容,並繞線。

測試員

導通、高壓、極性等實施100%測試

包裝員

包裝作業

3/8

6-1-1製造課各組依據生管人員所排定之「生產計劃表」(T4-PM-009)並核對「工作通知單(兼請購單)」(T4-PF-001)安排生產順序。

6-1-2製造課各組之工作站(生產流程)應依據生產技術單位所制訂之作業規範(包含工作說明書)作業不可偏離。

6-1-3製造流程:

a)製造課各組之助理人員每天依組長或領班之指示將協力廠送回之半成品或供應商直接交入之線材,整理於線車或轉盤上並掛上「流程單」(T4-PM-010-1、T4-PM-011-1)後,轉後續工作站作業。

b)端子站、成型站、配件檢查、外觀檢查人員則依「流程單」(T4-PM-010-1、T4-PM-011-1)之顏色所列印之品名規格作業,如有不良品時應立即將插頭剪除並將不良線抽出掛於線車中央或掛盤上,待整車或整盤完成後集中由外觀檢查人員整理,並掛上「不良重作流程單」(T4-PM-013),以便重工流程使用。

6-1-4製程中各工作站對產品應作百分之百之自主檢查,以確認產品之品質。

6-1-5端子站、成型站、配件檢查及外觀檢查站

(1)之工站人員於作業完成時,均應於「流程單」(T4-PM-010-1、T4-PM-011-1)上之指定位置簽章外並蓋上該站別之“OK”章後始可轉至下一工作站作業。

6-1-6領班或指定人員於上述各工作站全部完成後應檢查「流程單」(T4-PM-010-1、T4-PM-011-1)上之簽章是否完整,並依據工作通知單內容標示,免繞線者則蓋“可包裝”章,並通知製五組按6-9項進行檢驗。

須繞線者則蓋“可繞線”章後,按6-8項作業。

6-1-7繞線組則依「工作通知單(兼請購單)」(T2-PF-001)之內容進行繞線作業,繞線完成後將其線材裝入適當容器內並於外緣填上批號、數量,置於指定位置存放,待下一工作站作業。

6-1-8製五組電氣特性、外觀檢查之作業人員則依據「工作通知單(兼請購單)」(T2-PF-001)所訂之內容作100%電氣特性及外觀檢查作業,製程中如有發現不良品時,如屬嚴重缺點及重缺點應將不良品剪除,並將不良品放置於紅色不良品箱內,待全數檢查完畢後,則由指定人員整理並掛上「不良重作流程單」(T4-PM-013),退回前一工作站重新作業。

6-1-9包裝作業則依據「材料成品包裝作業管理辦法」(T2-PM-005)實施。

4/8

6-1-10各工作站於製程中有發現異常時,應填寫「品質異常矯正改善處理單」(T4-QC-013)反應處理。

6-1-11製程中所發生之不良品如屬於協力廠或供應商之問題,則應填寫「不良品計價單」(T4-QC-077)連同不良品送交主管簽核憑以扣款。

6-1-12除外觀檢查人員外,其餘各工作站之作業人員每日應填寫「生產日報表(個人用)」(T4-PM-012),供主管統計產能,改善生產效率之用。

6-1-13外觀檢查人員每天應填寫「製程檢驗記錄表」(T4-PM-006-1)或「半成品全檢、抽檢檢驗記錄表」(T4-QC-008-1),記錄當天所檢查之各批號產品之數量及品質狀況,供主管參考以改善品質狀況及降低不良率之用。

6-1-14供生產使用之機器及儀器應按規定使用及保養並記錄。

測試儀器則於每天使用前應先確認儀器是否正常,並於使用中每隔二小時,應再確認一次(需記錄),以確保儀器之正常使用,及產品之品質。

6-1-15本辦法所產生之記錄資料,除「流程單」(T4-PM-010-1、T4-PM-011-1)及「不良重作流程單」(T4-PM-013)使用後逕行作廢外,其餘之記錄文件,除非另有規定,應至少保存三年、於保管期限到期後,由各課長自行判定是否予以銷毀。

5/8

6-2作業程序(光纖部):

6-2-1製造流程:

a)預組式製造流程:

光纜線裁線後捲繞整理於吊架上,並掛上「光纖部流程單」。

前段配件作業

烤膠作業

組立作業

去膠、研磨作業

端面檢查作業

依「流程單」之內容進行光特性測試作業測試

外觀形狀檢查作業

6/8

b)散件式製造流程:

去膠研磨作業

依「工作通知單」之內容進行光特性測試作業測試

7/8

6-2-2製造課各組依據生管人員所排定之「生產計劃表」(T4-PM-009)並核對「工作通知單(兼請購單)」(T4-PF-001)安排生產順序。

6-2-3製造課各組之工作站(生產流程)應依據生產技術單位所制訂之作業規範(包含工作說明書)作業。

6-2-4製造流程:

a)製造課裁線人員每天依組長或領班之指示,將已裁線整理之線材,整理於吊勾上並掛上「光纖部流程單」(T4-FO-014)後,轉後續工作站作業。

b)前段配件,烤膠、去膠、研磨、組裝、端面檢查人員則依「光纖部流程單」(T4-FO-014)中所註明之品名規格作業,如有不良品時應立即將不良線抽出,待整批完成作業後則將不良品集中,由領班或組長整理並掛上「不良重作流程單」(T4-PM-013),以便重工流程使用。

6-2-5製程中各工作站對產品應作百分之百之自主檢查,以確認產品之品質。

6-2-6前段配件、烤膠、組裝、去膠研磨、端面檢查之各工作站人員於作業完成時,均應在「光纖部流程單」(T4-FO-014)中之指定位置簽章外或蓋章後,始可轉至下一工作站作業。

6-2-7光特性測試站之工作人員則依「工作通知單(兼請購單)」(T4-PF-001)中所註明之光特性值進行測試作業,製程中若測出不良品時,如屬重(主要)缺點則交予領班或組長並掛上「不良重作流程單」(T4-PM-013),重新以重工方式作業,若屬輕(次要)缺點則退回去膠研磨站作業。

6-2-8製造課外觀檢查人員則依據「工作通知單(兼請購單)」(T4-PF-001)所訂之內容,作外觀100%檢查,製程中如有發現不良時則將不良品置放於紅色不良品箱內,待整批全數檢查完畢後,則交由組長或領班整理後掛上「不良重作流程單」(T4-PM-013),重新以重工方式作業。

6-2-9包裝作業則依據「材料成品包裝作業管理辦法」(T2-PM-005)實施。

6-2-10各工作站於製程中有發現異常時,應填寫「品質異常矯正改善處理單」(T4-QC-013)反應處理。

6-2-11製程中所發生之不良品如屬於供應商之問題,則應填寫「不良品計價單」(T4-QC-077)連同不良品送交主管簽核憑以扣款。

8/8

6-2-12製造課各工作站之作業人員每日應填寫「生產日報表(個人用)」(T4-PM-012),供主管統計產能,改善生產效率之用。

6-2-13除外觀檢查、去膠研磨、端面檢查人員外,其餘各工作站之作業人員則每日應填寫各(檢查記錄表),記錄當天所檢查之各批產品之數量及品質狀況,供主管參考以改善品質狀況及降低不良率之用。

6-2-14供生產使用之機器及儀器應按規定使用及保養並記錄。

測試儀器則於每天使用前應先確認儀器是否正常,並於使用中每隔一小時,應再確認一次(需記錄),以確保儀器之正常使用,及產品之品質。

6-2-15本辦法所產生之記錄資料,除「光纖部流程單」(T4-FO-014)及「不良重作流程單」(T4-PM-013)保存一年外,其餘所產生之記錄文件,除非另有規定,應至少保存三年、於保管期限到期後,由各課長自行判定是否予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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