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7384909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91 大小:349.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1页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1页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1页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1页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9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docx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B标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2018年)B标(南村镇)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

2018年12月

目录2

第一章投标须知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7

(一)总则7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18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2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2

第三章合同条款34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42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62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63

第八章招标控制价64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8-2.4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监理单位:

/

2

2.2

工程名称

番禺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程(2018年)B标(南村镇)

3

2.2

建设地点

南村镇

4

2.2

建设规模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

2.2

承包方式

采用按招标图纸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120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财政补贴

10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14

16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43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即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南村镇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66851218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的承诺书》、《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正本和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2包。

20

19.1

2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开标室(番禺交易部F)。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4

31.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可以以现金或现金转账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国有银行开具。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1818526.6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914268.15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28064.55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投标人总得分计算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排名方法

投标人总得分=经济标得分×80%+“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5%+番禺区预选承包商诚信评价分×15%。

按得分高低排列中标候选人。

总得分相同的,按番禺区预选承包商诚信评价分高低确定排名,若再相同的,采用随机摇珠确定排名。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1)“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

//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权重取5%;

(2)番禺区预选承包商诚信评价分:

以开标当天番禺区住建局网上的“预选承包商诚信评价管理”栏目上公布的诚信评价分为准,权重15%

30

评标参考价及经济标得分计算方法

1、评标参考价的计算方法:

①当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的家数多于12家时(假设为N家),当N为偶数时,选取中间1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

当N为奇数时,去掉最高报价后选取中间1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

②当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的家数多于等于3家,或小于12家时,选取全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

2、经济标得分计算方法:

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参考价的差值(包括负偏差和正偏差),从低到高依次进行排序,最接近评标参考价的差值得100分,次低差值的得99分,每差一名相差1分,如此类推,差值相同的以负偏差的排前。

31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施工合同

3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3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执行。

34

36

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相关条款

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相关条款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番府[2014]106号)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筑〔2017〕1344号)中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本中标工程合同的以下两个银行专用账户:

第一个帐户为工程项目专用账户:

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银行机构开设此专户,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银行预留支取印鉴。

第二个帐户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商业银行开设此专户,并为每位工人办理个人工资账户。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逾期提交或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次递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述两个银行专户应在中标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若投标人列属国资企业,应提前做好开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在番禺区内开设本工程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证明文件的准备。

35

37

甲供材料

甲供材料为:

污水工程中的井盖(含井环、预制钢筋砼基座)、防坠网、拍门、闸门、提升泵、一体化提升泵井,安装所需人工、连接管道、辅助材料、土建开孔及密封、试验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价中。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子签章。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4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66851218)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3)企业资质证书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证书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6)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站信息打印页)。

(9)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注: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资料需按要求提供纸质证明资料,提交上传件打印页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库内上传件为准。

11.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11.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6《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1.7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9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11.10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提出质疑,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

若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没有收到任何质疑的,即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决其投标。

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按照《施工合同》相应条款调整。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原招标范围内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确认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沿用;若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按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执行本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

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判决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