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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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该工程顺利完成,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三和-爱汀府一期工程及地下室工程
2、工程地点:
双流县航港路
3、结构形式:
多层6+1层及小高层10+1层框剪结构
4、建筑面积:
约7.8万㎡
二、承包方式、工作内容、工作量的计算:
(一)、承包方式:
1、分项劳务单价包干。
(二)、工作内容及单价包干内容:
振捣机具、电动设备、防护用具、辅材和所有用工的劳务费(包括各种保险、税及1%劳务管理费等),食宿自理,发包人只提供垂直运输及输送泵服务。
分项劳务单价表:
单项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工程量
筏板砼(±
0.00以下)
M³
19.00元
±
0.00以上砼(含垫层、保护层)
³
M³
10.00元
A、本工程所有主体混泥土的卸料、浇筑、振捣、收面、打毛、补脚缝、养护全过程,混泥土浇筑完成后楼层卫生打扫。
墙柱与梁分标号,砼有高差等绑钢丝网。
B、混泥土泵就位、泵管拆除后清洗、堆码、料斗清洗,进出混泥土运输车指挥、混泥土浇筑信号指挥,混泥土泵车接水及浇筑前模板内杂物的清捡、冲洗,模板下口座浆、冲洗焊接焊渣,养护次数以保证混泥土面湿润为准。
混泥土泵及泵路线周边杂物清理及浇筑过程中钢筋成品保护撒落混泥土清理、使用,楼层清理(模板拆除后楼层必须在3日内清理打扫、建渣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等与之相关工序)。
C、工作范围含砌体结构中的构造柱、过梁、腰带的混泥土浇筑。
D、自带的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机械和工具包括振动棒、振动器、移动配电箱至电机的防水电缆线电缆线不小于3X2.5+1X1.5(包括移动临时照明点火灯具)
E、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砼溅到网上应马上冲洗,如损坏由架工更换并赔赏人工费和材料费。
F、安全文明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安全责任。
G、施工工程质量方面,砼收完面拉毛后检查平整度、高差,平整度不超过8mm,高差不超过1cm。
若质量达不到要求则返工,后期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H、混泥土相关的装卸工作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
三、质量要求与管理
要求:
(1)、砼浇筑必须振捣密实无漏振、过振现象,无蜂窝、麻面或出现漏洞。
(2)、每次浇筑前砼班组提交人员组织情况、泵手以及工人名单,情况必须属实。
管理:
班组对本班组的工人要严格、规范的管理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本班组规定的安全帽(黄色),违反规定罚款(工人)每次30.00元/人,(班组长)每次100.00元/次。
(2)、各班组的工人及班组应相互尊重,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的现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1000元再行解决。
(3)、砼班组施工人员在搭、拆泵管时临边作业人员在离地面高于1.5米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上挂下用,安全带由班组自己准备)。
违者每人罚款100.00元/次。
(4)、每次砼浇筑前班组长应在开工前一小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并上报管理人员检查签字,不得出现砼等人的情况,若准备工作不充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该班组负责并处以200.00元/次罚款。
(5)、砼收面要求平整度控制在8mm以内面层由鬃刷拉毛,不能收的太迟或太早,纹路细且清楚,若不合格,将按以下方式处罚
1、平整度大于1.5cm,每20m2罚款100至200元。
2、平整度大于2cm每20m2罚款200元至500元。
3、高差度大于2cm每10m2罚款100至200元。
4、高差度大于2.5cm每10m2罚款200至500元
5、收面不合格应马上整改,若因处理不及时而无法整改的每次罚款200元至500元。
6、峰窝麻面严处200元至500元/处
(6)、对砼棒手要加强学习与管理,要有责任心,不能漏振或过振。
每次木工拆模后,应由公司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如实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漏浆,麻面等问题管理人员同意处理后便及时的处理好,72小时内打磨好并请管理人员进行复查,做好记录,若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做出解决方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砼班组自己承担,并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7)、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与管理,对各班组的劳动成果要保护好,不得损坏,对施工中的所有材料、工具、设施等不得浪费或损坏,若出现上述行为处以该班组200元至1000元罚款。
(8)、加强工资发放的管理: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实施实名制管理,对在本工地工作日在5日以上的施工人员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花名册一式两份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组织进场人员接受项目入场教育,遵守项目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统一安排和管理。
a、进场人员以打卡的方式进行考勤,对不能工作5日以上的施工人员由班组长每日提供临时用工名单进行管理登记。
b、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工程进度款与每月民工工资发放的关系。
乙方不得恶意拖欠民工工资。
每月工资发放完毕后及时将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公司存档。
c、乙方各施工人员不得无理取闹,不得出现上访或通知媒体等有损公司形象的情况发生。
d、对违反以上条款对公司形象及信誉造成影响的班组,公司将以乙方提供的施工人员花名册对肇事施工人员在本施工现场内实际工作的时间进行统计人数并按(杂工60元/天、技工120元/天)的工资标准进行结算发放,履约金不再返还,工程未竣工程量不予结算。
(9)、对所有罚款将在当月进行总汇,并从进度款中扣除。
(10)、每个月将由班组级管理人员一起平选在当月中质量、进度表现好的班组将会得到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金。
在整个工程施工中有杰出表现的班组将会得到5000至10000的奖励金。
四、安全教育、安全责任及事故处理方案
1、各班组需对进场工作人员进行本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做到班前安全教育人人到位。
对无视安全施工的班组及个人将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罚。
2、各施工人员进场前由乙方为其购买人生意外险,并出示保险单复印件上交甲方备案存档。
3、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需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对5000元/次以内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对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事故由乙方承担50%的经济责任,对30000元以上的事故由乙方承担30000元的经济责任,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及甲方承担。
(乙方所承担事故经济责任金额均是保险赔赏以外的不足部分)。
4、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且未其购买个人意外保险的乙方将承担(五.3)条款中两倍的经济责任。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入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措施及要求,及时提供甲方所供机械和材料。
3)甲方应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尽量避免停工、窝工。
4)甲方不为乙方工人提供住宿和生活条件,由乙方自己解决。
2、乙方责任:
1)该项工程乙方无权分包和私自转包。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和用工计划,配备齐全各种低值易耗和小型机具、以及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满足工期质量等要求。
严格遵守《劳动法》、《未成年保护法》选派合格的作业人员,禁止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
3)乙方必须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甲方要求(如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劳务管理等方面),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若因此甲方更换施工队伍,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5)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花名册一式两份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组织进场人员接受项目入场教育,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统一的安排和管理。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质量管理系统》GB/T19001-2000、《环境管理系统》GB/T2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GB/T28001-2001和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在施工工程中做好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甲方监督检查。
7)乙方人员进场后如需撤离须随时与项目联系,不得使用无手续人员,施工工程中不得频繁变换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必须持上岗证。
8)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家属进入施工现场。
9)乙方人员在本工地所生的个人意外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伤亡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若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项目部有权予以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等责任目标的实现,乙方须派专业负责人专门协调各工种配合,并设专质安对质量安全自检、互检,并及时向项目质安人员提供自检材料,安全活动记录等资料,配合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评定。
11)对乙方有损甲方企业形象信誉的行为(甲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责任心不强,超过限期仍达不到甲方整改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工程分包合同,并责令乙方全部人员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由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场由此造成工期等方面的损失,乙方以完成的工程分包款按直接经济损失全额、间接经济损失按壹万元作为补偿给甲方。
12)乙方承诺未达到合同进度款的发放条件前,乙方应及时按月支付前期工程人工费及相关费用。
并向甲方提供每次工资发放分配单,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资发放情况。
13)乙方结算工程款只能同甲方结算,无权与建设单位办理结算。
14)乙方必须接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责令处罚部分及相关规章制度。
五、工程量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结算:
按施工图纸计算。
2、付款方式:
(1)、+0.000以下完工10日内按工程量总金额的70%付款。
(2)、转换层完工10日内按已完工程量总额的70%付款。
(3)、标准层至主体竣工每月按已完工程量总额的70%付款。
(4)、主体框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工程量结算。
结算后一个月内按总工程量金额的90%付款。
(5)、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履约保证金:
为了工程更加顺利进行,乙方在签订该合同之后一周应向甲方交纳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正(贰万元整)。
1.工期违约适用:
工期提前或拖延一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奖罚;
2.工程质量违约适用:
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并交付业主;
3.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适用:
达到四川省班组化要求,若达不到则承担相应处罚;
4.现场连续施工违约适用:
农忙(麦收、秋收、种麦)乙方务必保证连续施工,不影响工程进度。
若不能保证连续施工导致有限工程进度,乙方承担相当于履约保证金总额1/2的处罚;
5.转包对履约保证金的适用:
发生转包的额,一经确认,甲方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施工人员慈事对履约保证金的适用:
发生乙方施工人员以非正常手段索取工程款或者聚众慈事的,发生一次扣1000元履约保证金;
若影起媒体曝光或政府部门处罚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7.管理人员擅自离职的履约保证金的适用:
乙方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长期无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履行甲方质量使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甲方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8.聚众械斗事故责任的履约保证金的适用:
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措施,防止员工和其他单位之间发生违法、违纪、或暴力等妨碍治安或者犯罪的行为,并对该行为承担财产损失责任。
同时将对责任单位实施处罚,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2.
七、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行业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甲方或甲方项目部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签订的各种责任书、协议、甲方招标时的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书均构成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