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消防安全监理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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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总监代表
安全总监
水源路站
黑山道站
区间
监理组成员
主要职责:
1、项目消防组长
(1)组织学习上级单位有关消防安全文件
(2)定期组织总监办人员检查施工现场及办公区、生活区消防设施
(3)在接到应急救援险情报告、了解事故详情后,向副组长等发布救援指令。
根据险情情况,及时电话上报上级领导,告知险情及伤员人数,事故地点及联系电话,应急救援抢险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
2、项目消防副组长职责
(1)落实组长和上级领导的消防指示;
(2)定期组织驻地监理进行现场消防检查;
(3)按组长指令及现场报告的情况,组织各驻地小组成员按照预案分工,指挥小组成员配合施工单位抢险救援小分队人员正确有序地进行抢险救援,同时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
3、驻地组长消防职责
(1)具体落实组长、副组长消防方面的要求;
(2)督促监理人员对现场进行每日检查;
(3)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情况。
(4)一旦有险情,积极配合组长、副组长组织监理人员参与现场火灾抢险工作。
4、监理组员:
(1)具体落实驻地组长消防方面的要求;
(2)坚持每天对现场进行消防设施等检查,并做好日常记录;
(3)一旦有险情,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参与现场火灾抢险工作。
四、监理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应统一管理。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
施工现场的其他单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防火责任和义务。
2、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现场防火实施全程监理。
3、施工现场的防火责任单位应制订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6、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火灾危险源编制消防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进场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8、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记录和资料,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9、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保养及定期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或损坏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10、严禁占用、堵塞和损坏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随意遮挡和挪动疏散指示标志。
11、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12、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吸烟处,禁止在固定吸烟处之外的场所吸烟。
13、施工现场不应明火取暖。
14、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设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宣传阵地。
五、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防火安全问题,提示施工单位引起重视
(二)总平面布局
1、施工现场的围墙、围挡和出入口,场内临时道路要确定;
2、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走向、高度要确定;
3、施工现场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产用房、材料堆场及库房、可燃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主要施工设备存放区等要明确;
4、临时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位置要确定。
5、施工现场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出入口,满足人员疏散、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或回车场地。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出入口至少应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6、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并应保持足够的防火距离。
7、固定动火作业场不宜布置在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8、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库房应设置在远离火源、固定动火作业场、疏散通道及人员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避风处。
9、宿舍、锅炉房和食物制作间不应设置于在建工程内。
10、可燃、易燃和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禁止布置在高压线下。
(三)防火间距
临建设施的布置应考虑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临建设施距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和施工现场主要临建设施相互间的防火间距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消防车道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在其长边一侧设置临时防救援场地:
3、消防车道消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接近在建工程、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品存放区的要求;
2)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分别不应小于4m;
3)消防车道宜设置成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5m×
15m的回车场;
4)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志。
(五)临建设施
1、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
2)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宿舍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其疏散楼梯的数量不应少于2部,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25m,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1.1m。
2、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3、临时建筑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9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时,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2m;
走道一侧布置房间时,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两侧均布置房间时,不应小于1.5m。
(六)在建工程的安全疏散
1、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疏散通道。
临时疏散通道可利用在建工程结构已完的水平结构、建筑楼梯,也可采用不燃及难燃材料制作的其他临时疏散设施。
2、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通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室内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m;
疏散爬梯、斜道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6m;
室外疏散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m;
3)疏散通道为坡道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疏散通道为爬梯时,应有可靠固定措施;
4)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护栏杆;
5)疏散通道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或其它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6)疏散通道出口不宜设置大门,如确需设置大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且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7)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疏散通道应设有夜间照明,无天然采光的疏散通道应增设有人工照明设施。
无天然采光的场所及高度超过
50m的在建工程,疏散通道照明应配备应急电源。
3、在建工程的疏散通道应与同层水平结构同期施工。
4、在建工程的作业位置应设置明显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中央疏散指示标志应标示双向指示方向。
5、建筑装饰装修阶段,应在作业层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七)消防设施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进行设计。
临时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
施工现场应合理利用已施工完毕的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
2、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可燃、易燃物存放及其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自备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
4)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3、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主干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3)给水管网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2MPa;
4)室外消火栓沿在建工程、办公与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存放区布置,距在建工程用地红线或临时建筑外边线不应小于5.0m;
5)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6)消火栓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应大于150m.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1)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取水和操作;
2)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消防用水量、竖管给水压力或流速进行计算确定,消防竖管的
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MPa,流量不应小于10L/s;
5、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临时消防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6、当消防水源的给水压力不能满足消防给水管网的压力要求时,应设置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应按照一用一备的要求进行配置。
7、施工现场的取水泵和消防水泵应采用专用配电线路。
专用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并应保持连续不间断供电。
8、隧道内的照明灯具应沿隧道一侧设置,其高度不宜低于2m,间距不应大于30m。
(八)施工现场作业防火要求
1、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易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前。
2、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履行审批手续。
3、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火作业。
4、室内使用油漆、有机溶剂或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物资,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严禁动火作业和吸烟。
5、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火作业前,应对动火作业点进行封闭、隔离,或对动火作业点附近的可燃、易燃建筑材料采取清除或覆盖、隐蔽措施;
2)动火作业时,应按本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
在可燃、易燃物品附近动火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3)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后,应确认无火灾隐患。
5)动火作业需按动火点位开具动火证。
6、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易爆气体的输送和盛装应采用专用管道、气瓶,专用管道、气瓶及其附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气瓶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阴凉通风;
3)气瓶入库时,应对气瓶的外观、漆色及标志、附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4)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5)气瓶运输、使用过程中,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溜坡或滚动,并应远离火源,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6)瓶装气体使用前,应先检查气瓶的阀门、气门嘴、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应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
7)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六、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工作要点
1、建筑施工中除了人身伤害意外,另一大害就是火灾。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燃物很多,并且分散,再加上管理不到位,现场内的施工人员不分场所到处吸烟,势必造成不应有的灾害。
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级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施工作业区、材料区、办公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
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
另外还要注意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
(3)现场应有车辆环形通道,通道宽度及高度不应小于4m。
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应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
沿建筑物高度设置DN100
消防竖管,并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随施工进度接高,分楼层留置阀门,保证水枪射遍建筑物的各部位。
(5)现场临房、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6)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③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7)使用明火应注意的问题
①现场生产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
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②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
在作业前要办理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监护人员,监护人员随时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8)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①材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模板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②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9)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在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等不同施工阶段防火要点各有不同。
①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作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
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②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增加监护人员。
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监护人员。
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
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
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可建筑物钢筋接触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
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
结构施工用的碘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物要保持1m
以上的距离。
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放。
③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
在使用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
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
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
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来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
现场出现火险时,管理人员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负责人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
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复燃。
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三)、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
(2)机械和动力机和机座必须稳固。
转动危险部位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发行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
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理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运转时不许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氧气瓶与乙炔瓶两者间距必须保持5米以上,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焊接工程
(1)电焊工
①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②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③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④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⑤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⑥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⑦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⑧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拉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⑨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⑩清除焊渣采用弧所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人。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气焊工
①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a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b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
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c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d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
施焊时要严禁气嘴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e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
f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g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②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a氧气瓶和乙炔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b氧气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环减压器。
C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
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交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修,直至有抽吸力,才能进行点火。
d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
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e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f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5mpa,输所流量不超过1.5-2.0m3/h
瓶。
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
g氧气和乙炔都不能用净,氧气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
3、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进行。
(2)焊钳与把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零线。
(3)操作前必须申领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监护人,否则禁止作业。
4、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使用后的废弃材料应及时消除。
(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明火作业
(1)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证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2)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统一由安全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能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看管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设吸烟室,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擅自明火作业。
6、季节施工
(1)暴雨大风前后,在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7、生活区防火措施
1)临时用房应当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2)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
m2,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间距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3)食堂应设置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线路应采用四级漏电开关和三路220v漏电开关。
4)根据宿舍、厨房的面积,配备手提式灭火器数量:
每层、每100m2应配置一组(2具)灭火器,厨房每50m2应配置一组(2具)灭火器。
5)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电饭煲、电炒锅。
严禁宿舍内设置通铺。
6)住宿作业人员应义务搞好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月内外大扫除一次,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抛杂物。
7)生活区应按照民工队伍实际情况,分片分区安置,并落实区域包干的安全、防火综合治理制度、居室的责任人制度及卫生清洁的专责轮班制度。
8)宿舍严禁男女混居及家属留宿和非作业人员住宿。
(四)、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