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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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施工现场的质保体系、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砌筑工人的技术等级综合水平划分的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级别。
(11)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它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4.2.2符号
MU—表示砌筑块材的强度等级。
M—表示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4.3基本规定
4.3.1石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料石、水泥、外加剂等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4.3.2砌筑石材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毛石砌体
料石砌体
基础
墙
毛料石
粗料石
细料石
墙、柱
1
细线位置
20
15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墙面垂直度
每层
7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全高
30
25
4.3.3石砌体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
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料石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3.4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料石砌体砌筑前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料石墙体或在料石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4.3.5搁置预制梁板的料石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
2.5的水泥砂浆。
4.3.6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料石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4.3.7料石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不低于B级。
4.3.8料石砌体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4.3.9料石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4.4条石(料石)基础砌体工程
4.4.1施工准备
4.4.1.1技术准备
(1)审查施工图,查阅相关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砌体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2)根据基础类型、断面形状及尺寸,确定基础砌筑形式,绘制基础组砌图。
(3)基础垫层验收合格后,根据轴线控制桩,放出基础的轴线和边线;
根据标高控制点,测出水平标高。
(4)根据基础每皮料石的高度及灰缝厚度,制作数量适宜的皮数杆。
(5)对进场的料石、水泥、砂等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试验。
(6)由试验室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材料,通过试验确定出砌筑砂浆的配合比。
4.4.1.2材料要求
(1)条(料)石
1)料石基础主要采用毛料石或粗料石。
选用的石材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2)料石应六面方整,四角齐全,边棱整齐。
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200mm,长度不宜大于厚度的4倍。
料石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1.2-1和表4.4.1.2-2的要求。
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基础和墙砌
体顶面标高
±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砌体厚度
+20
-10
+30
+15
+10
-5
用尺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清水
—
5
细料石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其他用两直尺垂直灰缝拉2m线和尺检查
混水
4
清水墙水平
灰缝平直度
拉10m线和尺检查
(2)砌筑砂浆
料石基础的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1)水泥:
一般采用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如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应按复试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
宜用中砂,并应用5mm孔径筛过筛。
配制M5(含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3)掺合料:
有石灰膏、磨细生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冻结或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水:
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4.1.3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
应备有200L倾翻卸料式砂浆搅拌机、石材切割机及石材打磨机等。
(2)主要工具
应备有大铁锹、瓦刀、手锤、手凿,托线板、线坠、角尺、水平尺、钢卷尺、皮数杆、小白线,铁锹、筛子、扫帚、灰桶或存灰槽、勾缝条,手推胶轮车和磅秤等。
4.4.1.4作业条件
(1)基础垫层已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放好基础的轴线和边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
皮数杆间距以不大于15m为宜,在料石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均应设置皮数杆。
(3)砌筑前,应将基础垫层上的泥土、杂物等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
(4)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碎砖或碎石代替。
(5)常温施工时,砌石前一天应将料石浇水湿润。
(6)选择好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料石修改等施工机械,尽量减少人工搬运等笨重体力劳动,以提高功效。
(7)校好计量设备,备好砂浆试模。
(8)确保基槽边坡土体稳定,无坍塌危险。
4.4.1.5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根据料石基础砌体工程量、作业面及工期要求组建作业班组,每一班组以20~
30人为宜,其中高、中级工不应少于70%。
(2)以每个技工负责3m长砌体安排工作面。
以自然间为界,每一段基础安排两个技工作业,每两个技工配一个普工。
其中,盘角应由高级技工进行操作。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组织砂浆搅拌和运输及料石搬运和修改(二次加工)人员,人员安排应能保证一线砌筑需要。
其中,料石修改应由专业技工进行操作。
(4)配备施工员一名,负责测量放线和砌筑过程中的作业指导。
配备专职质检员一名,负责砌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砌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
配备试验员一名,负责水泥、砂、料石、砂浆的取样、送检等。
4.4.2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4.4.2.1材料关键要求
1)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刷(洗)干净。
2)进行现场修改(二次加工)后的料石,其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1.2-l和表4.4.1.2-2的要求。
3)在搬运和施工过程中,料石断裂或棱角受损严重,不得使用。
4)在基槽深度超过2m时,料石应用溜槽或滑板轻轻放下,禁止直接抛掷。
1)必须严格材料计量,保证配合比准确。
2)采用机械搅拌,按砂子→水泥→掺合料→水的顺序投料。
砂浆应搅拌充分、均匀,稠度符合要求。
3)砂浆应随拌随用,常温下拌好的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合后3~4h内用完;
当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在拌合后2~3h内用完。
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4)砂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离析、泌水现象,在使用前,应人工二次拌合。
5)混合砂浆中,不得含有块状石灰膏或未熟化的石灰颗粒。
4.4.2.2技术关键要求
(1)料石基础应采取分段流水施工。
合理安排机具及劳动力,搞好综合平衡,保证工程进度。
(2)测定砂子的含水率,计算砌筑砂浆施工配合比,并严格材料计量,以保证砌筑砂浆强度。
(3)认真做好基础的测量放线的技术复核工作,将误差严格控制在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
(4)皮数杆制作应精确、规范,标识清楚。
料石基础组砌正确,灰缝厚度符合要求。
(5)料石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4.4.2.3质量关键要求
(1)料石材质与加工常见质量通病有:
料石材质差,料石偏差大、表面污染。
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4.4.2.3-1。
(2)基础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
砂浆强度不稳定,竖缝宽窄不一,料石与砂浆粘结不牢水平灰缝不平直,基础标高偏差大。
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4.4.2.3-2。
注:
1.先铺浆后加垫砌筑方法是指先按灰缝厚度铺上砂浆,再砌石块,最后用垫片来调整石块的位置。
2.先加垫后塞浆砌筑方法是指先用垫片按灰缝厚度将料石垫平,再将砂浆塞入灰缝内。
4.4.2.4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搬运水泥和操作搅拌机的工人应佩戴防护面具。
(2)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基槽边坡土方滑移、坍塌。
(4)不能向下(基槽)直接抛石,基槽边缘不能码石过高。
4.4.2.5环境关键要求
(1)搅拌机的清洗水不得无序排放。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防止粉尘飞扬。
(3)石屑、石块不得乱倒。
4.4.3施工工艺
4.4.3.1工艺流程
4.4.3.2操作工艺
(1)放出基础的轴线和边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拉上准线。
.
(2)料石基础砌筑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基础垫层进行验收。
(3)料石基础有墙下条形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两种。
其断面形状有矩形和阶梯形等,见图4.4.3.2-1。
阶梯形基础每阶挑出宽度不大于200mm,每阶为一皮或二皮料石。
(4)料石基础砌筑形式有丁顺叠砌和丁顺组砌。
丁顺叠砌是一皮顺石与一皮丁石相隔砌成,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1/2石宽;
丁顺组砌是同皮内1~3块顺石与1块丁石相隔砌成,丁石中距不大于2m,上皮丁石座中于下皮顺石,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1/2石宽,见图4.4.3.2-2。
(5)砌筑前,先根据组砌图试排料石,再盘角挂线。
(6)料石基础应双面拉准线砌筑,先砌转角处和交接处,后砌中间部分。
(7)第一皮料石应采用坐浆丁砌。
上级阶梯的料石至少压砌级阶梯料石1/3。
(8)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mm。
砌筑时,料石要放置平稳,砂浆铺设厚度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一般高出厚度为6~8mm。
(9)料石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10)料石基础每天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
4.4.4质量标准
4.4.4.1一般规定
(1)选用的石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
(3)料石基础砌体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mm。
(4)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
(5)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采用丁砌层坐浆砌筑。
4.4.4.2主控项目
(1)石材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密实,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1处。
观察检查。
(3)料石基础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4.2的规定。
外墙基础,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处;
内墙基础,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4.4.4.3一般项目
(1)料石基础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4.3的规定。
(2)料石基础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抽查数量:
外墙基础,每20m抽查1处,每处延长3米,但不应少于3处;
内墙基础,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少于3间。
4.4.4.4资料核查项目
料石基础工程需核查的资料见表4.4.4.4
4.4.4.5观感检查项目
(1)组砌方法应正确,灰缝均匀,不得有通缝、瞎缝。
(2)灰缝砂浆应饱满,横平竖直,不得有空缝、亮缝。
4.4.5成品保护
(1)不得在已完成的基础砌体上修凿石块和堆放石料,不得在刚砌好的基础上行
走。
(2)严禁居高临下向基槽内抛石,避免已砌筑好的基础受到冲击。
(3)砌体中埋设的构造筋应加强保护,防止踩倒或弯折。
(4)基础回填或隐蔽之前,埋设或外露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管线及预埋件,应做好保护,防止随意碰撞、拆改或损坏。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在基础回填完成之前应继续降水,防止浸泡地基和基础。
(6)基础回填应沿基础两侧对称回填,防止基础砌体单侧受到挤压,发生移位。
(7)运输通道处的基础砌体顶面应覆盖草袋,上铺垫板加以保护。
4.4.6安全环保措施
4.4.6.1安全措施
(1)砌筑基础时,应经常观察基槽边土体变化情况,防止基槽边坡土方滑移、坍塌。
(2)距离基槽边缘1m范围内,不得堆放料石。
(3)不准向基槽内直接抛石,也不准在基槽边缘修改料石,防止飞石伤人。
(4)基槽较深时,操作人员上下应设梯子,转递料石应搭架子。
4.4.6.2环保措施
(1)搅拌机清洗应先经过沉淀后,再通过排污管道上排入市政管网中。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浇水,消除粉尘污染。
(3)石屑、石块及其它施工垃圾应在场内集中堆放,不准随地乱倒。
4.4.7季节性施工措施
4.4.7.1雨期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基槽排水应畅通,防止雨水浸泡基础砌体。
(2)雨期施工应防止雨水冲刷墙体。
下雨之前,砌体顶面应覆盖。
(3)雨后进行料石砌筑,砂浆稠度可适当减小。
4.4.7.2冬期施工措施
(1)当室外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时,料石墙体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1)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2)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也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2)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3)冬期施工所有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2)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l0mm的冻结块。
3)料石砌块不得遭水浸冻。
4)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不得使用无水泥拌制的砂浆。
5)拌合砂浆宜采用两步投料法。
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
6)砌体表面的霜雪应清扫干净后,才能继续砌筑。
7)砂浆应随拌随用,普通砂浆和掺盐砂浆的储存时间分别不宜超过15min和20min。
8)砂浆使用温度不宜低于5℃,已遭冻结的砂浆严禁使用。
9)砌筑好的料石砌体顶面应及时用草袋等保温材料加以覆盖,防止砌体受冻。
10)如基土为冻涨性土时,应在未冻的基土上砌筑基础。
且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前,均应防止基土受冻。
已冻结的地基需开冻后方可砌筑。
11)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d强度。
12)当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4.4.8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料石检验报告单;
(4)水泥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料石基础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5条石(料石)墙体砌体工程
4.5.1施工准备
4.5.1.1技术准备
(2)根据墙体厚度,确定墙体砌筑形式,绘制墙体组砌图。
(3)基础验收合格后,根据控制轴线,放出墙体中线和边线;
(4)根据设计要求、每皮料石的高度及灰缝厚度,制作数量适宜的皮数杆,并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门窗洞口及梁底)。
(5)对进场的条(料)石、水泥、砂等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试验。
4.5.1.2材料要求
1)料石墙体可采用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料石柱、标志性建筑物及构筑物可采用细料石。
选用的石材的品种、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料石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1.2-1和表4.5.1.2-2的要求。
3)选用的石材,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20。
料石墙体的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5。
配制M5(含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
M5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4.5.1.3主要机具
应备有大铁锹、瓦刀、手锤、手凿,托线板、线坠、角尺、水平尺、钢卷尺、皮数杆、小白线、铁锹、筛子、扫帚、灰桶或存灰槽、勾缝条、手推胶轮车和磅秤等。
4.5.1.4作业条件
(1)基础通过验收,土方回填完毕,并办完隐检手续。
(2)在基础顶面放好墙身中线与边线及门窗洞口位置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
皮数杆间距以不大于15m为宜,在料石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均应设置皮数杆。
(3)砌筑前,应将基础顶面的泥土、杂物等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
(4)拉线检查基础顶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选择好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料石修改等施工机械,尽量减少人工搬运等笨重体力劳动,以提高工效。
(8)操作用脚手架、斜道以及水平、垂直防护设施已准备妥当。
4.5.1.5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根据料石墙体砌体工程量、作业面及工期要求组建作业班组,每一班组以20~30人为宜,其中高、中级工不应少于70%。
(2)以每个技工负责3m长砌体安排工作面。
以自然间为界,每一堵墙安排两个技工作业,每两个技工配一个普工。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组织砂浆搅拌和运输、料石搬运和修改(二次加工)及脚手架搭设人员,人员安排应能保证一线砌筑需要。
其中,料石修改应由专业技工进行操作,脚手架搭设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4.5.2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4.5.2.1材料关键要求
1)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色泽应均匀,加工纹路及精细程度应一致。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刷(洗)干净。
3)进行现场二次加工后的料石,其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1-l和表4.5.1-2的要求。
4)在搬运和施工过程中,料石断裂或棱角受损严重,不得使用。
5)用作过梁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
用作过梁的料石,其厚度应为200~450mm,净跨度不宜大于1.2m,两端各伸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250mm,过梁宽度与墙厚相同,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