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珠江路老旧路灯LED改造工程项目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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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
、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
、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或与货物制造商(或其售后服务机构)达成满足本合同要求售后服务协议;
、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
:
,下午: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号亿兴大厦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注:
时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号亿兴大厦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号亿兴大厦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梁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曾工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收款人: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汕头世贸花园支行
帐号:
十三、采购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
政府采购法>
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报》、《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前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
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年月日
(一)项目简况
本项目为珠江路(衡山路嵩山路)老旧路灯改造工程,道路宽度18m,全长约为560M。
布置8M单臂路灯杆杆,双侧布置,光源暖光灯具套。
包括货物的供货、安装(含土建)、调试及相关服务、维护保修等所有工作。
、工程量清单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单肩路灯
高8M(光源)
支
路灯基础
×
座
—^
Ф镀锌圆钢
灯杆接地极
**
根
—×
^
过道井
个
修剪小叶榕
棵
修剪
上述清单中所列的主要材料及配件以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作出的珠江路(衡山路嵩山路)老旧路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为准,如有本采购文件未提及而属本项目必须的材料、配件、附件、备品备件、仪表、专用工具等,需由投标人列出并供货安装。
、本工程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工程量变更以设计变更或施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出现。
、所有工程变更引起“新增工程”的技术措施项目费及其他措施项目费均不作调整,仅调整工程量变更部分。
如果变更部分的结算金额在原合同总价(含)内的,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二)主要技术要求和参数
灯具路灯应环保、安全、无污染,符合规范。
且提供相关证书。
灯具必须选自《广东省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室外照明)》产品。
灯具对应型号必须具有省内标杆体系与其相对应检验报告,产品在省内有使用过且获得好评的。
.适用电压范围:
额定电压~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适用环境要求:
-20℃~50℃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同时应满足具体使用地的环境温度、湿度、和腐蚀性等其他特殊要求。
.安全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安全要求:
采用的规定条款;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应为或;
产品标记除满足的条款规定外,尚应提供额定光通量额定相关色温等信息;
()骚扰电压符合的要求;
()谐波电流限值符合的要求;
()浪涌实验符合的要求。
灯具通过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防护等级:
灯具标准光学腔防护等级应不低于,绝缘等级:
.灯具总功率:
,功率因数:
>,灯具驱动功耗小于。
.灯体净重小于13KG。
.电源要求±
,,驱动电流恒流≤。
.光源排列采用模块化设计,必须符合《普通照明模块性能要求》(-)。
单颗芯片功率不大于,不小于;
单个模块功率不大于,不小于,确保整体灯光的均匀性及后期维护的便利性。
提供标杆体系对应型号检验报告。
.灯具外壳结构件均采用高强度比重轻的铝合金材料,整灯结构性能安全可靠,整灯防护等级不低于。
表面阳极氧化处理或喷涂抗腐蚀耐候性强保护漆。
.灯具采用可调式结构。
灯臂连接头采用材质,杆口内径为60MM,臂厚≥5MM,固定螺栓部位加设两条或以上加强筋,臂厚≥10MM,加强筋上不锈钢内六角固定螺栓直径≥8MM,数量不少于个,多重安全保险功能。
灯臂连接头与灯体主体连接采用齿环结构,通过内外齿环顶部的啮合固定,固定螺栓穿过定位槽和定位孔定位,在调整角度时可轻易转动并防止灯体滑转。
定位槽不锈钢内六角固定螺栓直径≥8MM,数量不少于个。
灯臂连接头旋转位置标刻角度数值,便于精确调整照射角度,根据道路的照射角度要求灵活调节。
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光源(科锐、欧司朗、日亚等进口芯片),并提供芯片授权书。
路灯色温(黄色),平均显色指数≥,灯具初始光效≥。
小时光通维持率测试,光通维持率不得低于,必须有系列产品通过第三方认证。
灯具采用电源腔和光学腔分离式结构。
电磁兼容性要符合和的要求。
灯具的驱动应采用较稳定独立的恒流电源,产品具备防雷措施,适应恶劣气候环境,浪涌抑制性能(抗雷击)的电压保护水平≥(线线)和(线地)。
所有路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功率因素≥。
电源内置,电源连接线采用快速插拔接头结构,可在不拆卸灯具的情况下检查或更换电源,免工具的维护方式,维护更换操作简单高效。
.灯具采用热学及光学一体的模块化系统,模块独立防尘防水,散热及光学元件一体,标准化生产,通过增加或减少标准模块的数量达到功率系列化的要求。
各个模块的两端通过螺栓与支撑平台固定,模组之间没有联系,维护时不影响其它模组。
散热器采用内置式烟囱效应散热结构,表面阳极氧化处理,灯具模组热沉温度不高于75℃,灯具外表面温度不得高于55℃。
灯具使用寿命≥。
散热模块须具有自洁功能。
.灯具配光类型为半截光型,采用蝙蝠翼型配光设计,配光符合标准规范。
采用一次成形的二次光学透镜模组(有相关专利证书),透镜采用进口,透光率>
,抗紫外线。
面罩和透镜一体化,应无气泡、明显的划痕和裂纹。
.灯具的温升和光学性能应符合《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的规定。
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应无歪斜。
整个灯杆投影面上承受的风速不低于35m时,灯杆不应弯曲、结构构件不应转动。
路灯所用金属构件及基座预埋件必须做热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μ。
灯杆、灯臂等热镀锌后应进行油漆涂层处理,其外观附着力、耐湿热性符合《灯具油漆涂层》的规定。
灯杆处理后外观均为白色。
灯杆接线孔朝向应一致,宜朝向人行道侧。
.电力电缆技术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每一盘或每一卷电缆应附有合格证。
所有电缆交付时,其端点应可靠密封。
当从盘架上割下电缆时,二端应立即密封,以防潮气侵入。
电缆不得以松散的卷状运输到工地上,但若干长度较短的电线可用同一个盘架运输。
投标人应负责所有的盘架的购买费用。
检查的通知和实验
投标人发出检查时间的通知,采购人有权派出工程师参加检查和制造厂实验。
在现场检查和实验
采购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将同制造商、安装承包商进行现场检查和必须的实验以及抽样实验,任何不符合要求的电缆将被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该检查。
所有电缆应是全新的,并且应附有制造商的商标原封包装运到现场。
所有电缆不允许有中间接头,只有在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后才能使用。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同时提供所投货物电缆样品,每种规格电缆约长50CM,以供评标时参考。
若中标,中标人样品不退回,作为采购人验货的依据之一。
非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招标结果公告后个工作日内应投标人的要求予以退回。
.安装和验收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和规定
中标人应按照安装范围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
安装范围:
按采购人提供施工图纸。
20.2.1电缆部分:
电缆沟开挖、敷设、电缆中间头、终端头制作安装、调试等;
20.2.2路灯部分:
灯基础的预埋、包括灯基础制作、螺栓制安、杆内支线、人工挖沟槽、回填土、人工夯实、调试等;
安装要求:
20.3.1本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和施工图纸(图纸未详处参照《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要求)进行施工。
20.3.2安装单位必须是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0.3.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造师证。
20.3.4熟悉本招标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
调试本招标的货物并使之达到本招标要求。
20.3.5安装工程包括:
安装路灯支。
20.3.6本工程执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20.3.7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个日历天(含夜间作业时间),采购文件所规定施工总工期在合同执行施工期间保持不变(除不可抗力外),不因工程复杂性等因素而顺延工期、不得以停电停水等任何理由予以延期或其他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除采购文件或合同约定外,工期不得调整。
为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完工,本工程将实行逾期处罚制度,合同签订后日内必须完成。
按期完工不作奖励;
误期超过施工总工期的,每天罚款元;
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采购文件工期要求及第四章工期承诺书格式对本工程工期进行承诺响应,并作为合同组成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施工总工期在合同执行施工期间保持不变,不因工程复杂性等因素而顺延工期、不得以停电停水等任何理由予以延期或其他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投标文件中工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将作废标处理。
20.3.8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由中标人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及采购人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手续,作为工程处罚结算的依据。
20.3.9技术要求:
中标人施工时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按图施工。
施工时应严格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灯具安全要求与实验》(-)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20.3.10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相关标准验收。
中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本采购文件和设计的要求后,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五份。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和本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可要求中标人停工或返工,其停工或返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0.3.11材料、设备要求
①工程所需各种材料、设备、设施各种仪器按图纸要求由中标人按投标人授权进行采购和付款。
在实际使用前,应将有关资料报采购人,由监理单位审核,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使用。
本工程使用的设备及材料其质量不能低于本采购文件的要求。
②各种零配件的质量、品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本工程所用材料按规定应送检测部门检测的须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有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0.3.12工程管理要求:
本工程承包范围的主体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转包;
本工程中标方如需分包或者必须进行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且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确认。
未经采购人同意将工程转包、分包,采购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0.3.13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一份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经监理及采购人同意后,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应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管理。
20.3.14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检验合格通过,通过验收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20.3.15保修期:
按建设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生效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20.3.16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接口设施、水电的使用费用及水源电源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0.3.17本建设地点属道路,因场地限制,工程施工时建设地点道路车辆须仍继续通行,中标人应合理安设闸道隔离护栏将施工地点与交通车道进行隔离,分流车辆,灵活处理,并负责与交警部门、风景区管理部门协商疏通交通、尤其是节假日班车、人流高峰期,保证施工时过往车辆的人身安全,采购人进行协助,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0.3.18中标人施工期间须在夜间进行施工赶工的应负责对施工机械和施工时引发出的噪声音量进行控制,噪声无法控制的应进行消声处理,以免施工时影响周围群众日常生活及不必要的投诉情况,中标人同时应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协调环保相关部门的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质量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厂家在本采购文件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相关货物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相关设备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投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
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交货时间、地点及要求
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地点):
包装要求:
要求使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包装,适合于长途运输,外包装到货时完好无损。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
、验收标准
数量验收方式:
按合同规定即装箱清单、货物配置清单两者一致;
质量验收方式:
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没有相关标准的按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
采购人在货物验收过程中有可能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若达不到合格要求将拒验收货物,所造成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验收方式及时间:
初验,货物到达汕头市指定地点个工作日内完成;
终验,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其他要求
现场勘查时间:
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逐项报价。
中标人应提供投标材料的总价,其中应包括各分项材料、配件的出厂单价及总价等。
若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应单独列出。
安装费(含相关配套施工)、检验费及其它服务费用应单独列出(含与其他分项工程包括路灯土建工程的配合费用)。
所有材料按供货到工地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计、运报价。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环保、包检测、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固定总价合同。
本工程实行无现场签证,工程量变更以设计变更或施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出现。
所有工程变更引起“新增工程”的技术措施项目费及其他措施项目费均不作调整,仅调整工程量变更部分。
、付款要求
双方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作为备料款;
工程结算定案后个工作日内,付至定案价的,剩余工程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经现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付款方式:
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
整灯设备及施工质量保修期为年(投标时提供承诺书),质保期起计日为货物的验收结束日。
质保期内免费三包,处理因质量及施工所发生的故障。
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送,并负责将货物调试到最佳状态
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满足货物至少二年正常使用必需的备品备件;
在质保期内由采购人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本项目采购数量的(各种规格型号)灯具和相关配件予采购人储备,以作维修保养用途。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灯具和相关配件补充通知》后天内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保修期内服务:
投标人必需有可靠的货物售后服务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及时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维修人员的人数应能满足售后维修服务的要求,并提供人员名单。
投标人应有电话服务热线,货物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小时内提供相应的更换配件。
.注:
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内容
须知
项目名称
采购人
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采购预算
¥元
投标限价
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号亿兴大厦楼
联系人:
交货期
安装地点
汕头市珠江路(衡山路嵩山路)
质保期
年
投标保证金
¥元,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截止期
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开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号亿兴大厦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厅。
一、说明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定义
“采购人”是指: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邀请函)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合格的货物
“货物”是指投标人认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货物。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施工图设计)和采购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完成材料供货、安装(含土建)、调试及相关服务、维护保修等的所有工作。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勘查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对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依据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合同书格式;
)货物需求表;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