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专卖局企业文化诊断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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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烟草专卖局企业文化诊断报告Word格式.docx

三、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条件9

(一)有利条件9

1、经济实力较强,为企业文化建设奠定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9

2、行业改革调整步伐加快,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动力10

3、创建企业文化的行业氛围已经形成,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大环境10

4、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10

(二)制约因素11

1、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完善11

2、员工队伍素质偏低11

3、企业机制改革相对滞后11

4、文化基础建设薄弱12

四、吉林省烟草企业文化的定位12

(一)吉林省烟草系统企业文化定位的依据12

(二)吉林省烟草系统企业文化的基本构架12

五、推进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15

(一)推进企业文化理念的转化,加速构建企业文化架构体系15

(二)创新载体,探索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形式16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企业文化建设落到实处17

(四)建立企业文化评价考核体系,形成企业文化建设的激励机制18

(五)重视文化投入,加强企业文化基础建设18

一、吉林省烟草行业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沿革

(一)吉林省烟草行业发展历程

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吉林烟草行业尽管几经曲折,经营体制几经变化,但是,始终坚持了国家对卷烟市场的宏观管理和对烟草及烟草制品营销的管理,并为“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体制最终在吉林省形成、发展并得以巩固,积累了经验。

回顾这50多年的历程,大体上可以把建国初期到2006年的吉林烟草行业发展分为四个时期:

1、建国初期至1953年,是吉林烟草事业的初创时期

1948年吉林省解放,长春卷烟厂也得到新生,恢复了生产。

为了满足军需,辽北省军区在四平市建立了卷烟厂,1949年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1949年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东北解放区烟酒专卖暂行条例》,并成立东北烟酒专卖局,开始对烟草事业进行管理。

1949年吉林省设立烟酒专卖局,接受东北烟酒专卖总局和东北财贸委的领导,根据《东北解放区烟酒专卖暂行条例》对吉林省烟酒生产、销售、贩运及批发、零售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积极发展销售商。

由于东北区对卷烟的产销实行有计划的管理,对恢复生产,满足消费需求,保证税收,都起到积极作用,产销渠道逐步得到疏通,市场出现繁荣景象。

1952年,经东北烟酒专卖总局批准,吉林省烟酒批发商已达户。

同年,吉林省销售卷烟件;

在市场管理方面,重点查处私销、私运、私制、高价格、无专卖证等非法活动,形成了重视产、营、销互相结合的烟草管理特点。

2、1954年至1982年,是吉林烟草行业发展的波动时期

1954年,国家撤消东北大区,烟草实行归口管理,卷烟工业归轻工业部管理;

卷烟销售由商业部管理;

烟叶产销则由供销总社管理。

1956年,完成了对卷烟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烟草经济的发展。

1959年末到1962年,吉林省烟草出现了第一次大的曲折。

由于“大跃进”的影响,从1959年起,卷烟货源开始紧张,货源与需求矛盾加剧。

1960年,为了缓解困难局面,首先从大中城市开始,逐步实行卷烟的凭票、凭证,按人(户)定量计划供应。

对农民生产烟叶实行奖售办法。

1962年,烟叶收购10.8万担,比1958年下降51.02%,其中烤烟收购10.5万担,比1958年下降52.16%;

卷烟生产76100箱,比1958年下降54.44%;

卷烟购进76500箱,比1960年下降53.45%;

卷烟销售73300箱,比1960年下降49.7%;

卷烟库存14300箱,比1960年减少8700箱。

1963年,在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的指导下,国家决定试办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对烟草行业实行供、产合一的管理体制。

改进了烟叶收购和奖售办法,对烤烟生产实行予购政策和实施种烟许可证制度,收购调拨实行统一经营。

1963年全省烤烟种植面积增加到12万亩,成为全国七大产区之一。

1966年烟叶收购数量达29.74万担,比1962年增长1.75倍;

卷烟产量为15.6万箱,比1962年翻了一番多;

卷烟购进156800箱,比1962年增长1倍多;

卷烟销售94200箱,比1962年增长28.5%。

卷烟销售出现好的势头,市场供应紧张的状态明显缓解,凭票、证供应的卷烟逐步取消,议价卷烟和高价卷烟销售基本恢复到平价销售。

1966―1976年,由于遭受“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吉林烟草行业出现了第二次曲折。

1966年中,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被撤销,烟草行业重走分散经营的老路,产、供、销再度失调。

卷烟工业生产片面追求产量和产值,卷烟质量严重下降。

卷烟市场再度混乱,卷烟供应又趋紧张,致使刚刚恢复的卷烟敞开销售,不得不再次实行凭证供应,吉林省烟草的生产经营再一次跌入低谷。

1967年,省内卷烟生产8.9万箱,比1966个减少6.6万箱,下降43.31%;

工业产值比上年减少2771.3万元,下降40.94%;

工业税利比上年减少1580.4万元,下降39.77%;

省内卷烟购进8.88万箱,为1966年56.61%;

省内销售8.6万箱,为1966年的89.37%;

卷烟调往省外3.16万箱,为1966年45.74%;

年末库存只有1694箱,比上年同期减少23830箱,仓库几乎无货供应,不得不从省外补充货源,1967年省外调入12959箱,比上年调入增加48.6%,仍难以解决需求缺口。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烟草行业形势逐步好转,步入持续发展阶段。

1976年,经第一轻工业部批准,新组建了四平卷烟厂,长春卷烟厂也呈持续发展局面,延边卷烟厂始建于70年代初,80年代初又在原有的设备基础上,增建了高级烟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

1978年,卷烟经营业务从省食品公司划出,成立省糖业烟酒蔬菜公司。

全省各级公司的卷烟业务,也陆续分离出来。

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吉林省卷烟销售市场看旺,购销数量增加,到1982年,卷烟购进248700箱,比1976年增长10.98%;

卷烟销售208600箱,比1976年下降2.71%。

1954年至1982年间,吉林烟草管理体制几经波折,几次经历分散和集中。

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地方割据,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大市场,由于产销形势的变化,销售部门盲目采购,随意批发,流通渠道比较混乱。

3、1983年至90年代末,是吉林烟草行业的调整时期

1982年初,国家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并决定对烟草行业实行产供销、内外贸、人财物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体制。

1983年5月,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吉林省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对外两个名称,实际合署办公。

随后,全省49个市县都成立了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

从省到市、地(州)、县形成一套完整的上下成线、左右成网的专卖体系。

当时,由于全省卷烟市场多渠道进货,多头批发,市场十分混乱,省烟草专卖局建立后,从整顿卷烟市场入手,全面实行专卖。

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根据《条例》要求,对全省卷烟市场整顿和管理又做了深入具体部署,经过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卷烟实行高度集中管理,产销纳入统一计划和专卖的轨道。

到1989年,吉林省卷烟工业总产值达到57400万元,卷烟产量649650箱;

卷烟总销售80.9万箱;

销售收入97606.1万元,实现税利52921.5万元。

从1990年开始,吉林省烟草工业企业深入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在“控制总量、提高质量、调整结构、增加效益”方针的指导下,力求实现四个突破:

管理上有突破、产品上有突破、技术上有突破、国内外市场有突破;

实现两个转变,即从速度效益型转变为质量结构效益型,从粗放式经营转变为集约式经营。

行业改革开始起步,一是恢复卷烟调拨价和批发价,形成出厂价、调拨价、批发价、零售价完整的价格体系;

二是将产销衔接会改为卷烟订货会,培育和完善专卖体制下的市场体系;

三是实行三项制度改革,从经理到工人实行全员经营目标承包制。

这一时期,吉林省烟草专卖体制形成,但没有适时抓住改革开放的机遇,发展的步伐放缓。

1997年卷烟产量仅59.5万箱,卷烟销售59万箱,均比1989年有所下降。

吉林省烟草行业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4、21世纪以来,吉林烟草行业的发展时期

进入21世纪,吉林烟草专卖局(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烟草行业的各项改革部署,以巩固和强化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促进烟草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围绕卷烟经营这一中心工作,在逐步深化卷烟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深化企业综合配套改革,强化企业管理,落实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吉林烟草进入加速发展时期。

这一时期,吉林烟草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99年至2001年。

这是吉林烟草统一思想、促进发展的3年,实现了吉林烟草经济效益的恢复性增长。

这3年吉林烟草所走的是数量扩张型的发展道路,突出表现在卷烟市场由乱到治,卷烟销量从1998年的48万箱增长到2001年的78.6万箱,省内3家卷烟厂的产品由滞销积压到产销平衡。

第二阶段是从2002年至2004年。

这是吉林烟草坚定信心、快速发展的3年,实现了吉林烟草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这3年吉林烟草所走过的是品牌结构效益型的发展道路,突出表现在2004年与2001年相比,卷烟产量计划基本持平,卷烟销量虽然增长5%,但

全行业实现利税达到22.21亿元,增长了126.63%,提前一年实现了利税再翻一番的目标。

第三阶段是从2005年以来,随着行业工商管理体制分开,吉林烟草在认真研究把握行业改革方向和体制走向的前提下,结合吉林烟草实际,制定了2005年至2007年吉林烟草发展的基本思路,概括为“1134”发展战略。

即“围绕一个中心―――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暨提高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水平为中心,贯穿一条主线―――以结构调整暨优化配置资源为主线,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打造诚信烟草、数字烟草、文化烟草,落实四项措施―――转变职能,深化改革;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创新网建,加强管理;

以人为本,加强建设。

”这一阶段,吉林烟草走出一条提高效率、注重自律、夯实基础、科学发展之路。

到2006年末,吉林省烟草企业固定资产亿余元,累计实现利税亿多元,卷烟销量持续稳定在万箱左右。

企业规模不断壮大,赢利能力不断提高,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经营管理呈现出良好局面。

(二)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过程

当今的时代,是经济竞争的时代,也是文化竞争的时代。

企业文化越来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文化资源越来越成为企业制胜的法宝。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管理理论、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从上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至今已有20余年。

烟草行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伴随着经济发展的脚步,贯穿于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之中。

纵观吉林省烟草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历程,可以划分三个阶段,即萌动探索阶段――构建导入阶段――提炼升华阶段。

1、萌动探索阶段(1999年―2003年)

90年代末,吉林烟草行业处于历史低谷。

省内三家烟草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企业资不抵债,设备陈旧落后,产品滞销积压;

卷烟商业企业利益主体分散,经营管理混乱;

烟叶企业亏损挂帐较多,包袱沉重。

面对这一形势,吉林省烟草专卖局提出“调整发展思路,改变发展方式”的战略决策。

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提出“德文化”理念。

吉林省局(公司)系统的“德”文化,起源于有“江城”之称的吉林市烟草系统的“两德”教育。

1999年前后,针对当时员工思想涣散、市场管理混乱、经济效益波动的不利局面,从解决思想道德问题入手,吉林市局(公司)开展“为人之德”和“为政之德”的“两德”教育。

通过“为人之德”教育,解决怎样做人的问题;

通过“为政之德”教育,解决怎样干事的问题。

2003年底,江城烟草将“两德”教育又推进一步,开展了“做好人、做能人、做新人”的“三人”教育,努力营造“能做事、会做事、做成事”的服务文化环境。

“为人之德”讲的是做人。

江城烟草将“为人之德”的标准定为6种意识:

责任意识、中心意识、大局意识、组织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众意识。

围绕领导干部的道德素质,江城烟草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做人,先做人后做官;

会干事,让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会学习,事事发挥“领”和“导”的作用。

“为政之德”讲的是做事。

就是要突出商业企业的服务职能,能做事、会做事、做成事,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通过开展“两德”教育,形成凝聚全行业员工的工作动力和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2、构建导入阶段(2004年―2005年)

2004年5月,吉林省局(公司)召开了全省烟草系统企业文化暨人才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吉林省烟草系统企业文化建设要点》,标志着全省烟草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全面启动。

各市州局(分公司)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展开深入讨论,制定发展目标,开展职工培训,全系统的企业文化建设如火如荼,开端良好。

结合吉林省烟草系统实际,紧紧围绕“三人”建设这个核心,充分利用吉林烟草职业培训中心,从培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入手,全面开展干部职工规范化培训。

突出重点,围绕加强“四个修养”、增强“四个意识”、正确“树立四观”,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培训。

还开展了对专卖管理人员的执法能力培训,对客户经理和电访员的卷烟营销能力培训,以及对其它岗位的专业管理能力培训。

2005年上半年,在国家局和各级地方党委的领导下,省局(公司)和市局(公司)圆满完成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任务。

下半年又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开展了牢固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共价值观大讨论。

这些活动对全省烟草系统的企业文化建设起到引领和推动的作用。

2005年,吉林分公司成为全国首批6家企业文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率先提出开展企业文化的规范化、模式化建设。

省局(公司)聘请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专家,对企业文化的现状进行了全面分析诊断,设计出了企业文化建设的方向。

12月,在长沙召开的全国烟草行业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交流会上,吉林分公司做了工作交流和成果展示。

2006年,吉林市局(公司)制定完成了《吉林市局(公司)企业文化手册》,对理念文化体系、行为文化体系、视听形象体系进行了系统梳理。

吉林分公司试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吉林省局(公司)系统的企业文化建设进入了规范化操作的新阶段。

3、整合提升阶段(2006年―)

吉林市局(公司)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后,吉林省局(公司)制订了统一发动、整体推进、分步推开的实施方案。

2006年3月,吉林省局(公司)局长(总经理)王健男在全省烟草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全面阐述了企业文化建设“131”工程,即抓住“一个核心”,实现“三个转化”,建立“一个机制”。

突出“一个核心”,就是以提炼普及应用企业文化理念系统为核心;

完成“三个转化”,就是把理念系统转化为企业制度创新、转化为职工行为准则、转化为企业环境形象;

形成“一个机制”,就是形成吉林烟草企业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为企业文化建设得以长期坚持、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随后,《吉林省烟草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正式出台,确定了“3年规划”:

2006年为“宣传贯彻年”,通过大范围、高密度的宣传教育和系统培训,使员工认知新的企业文化体系,促进企业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2007年为“全面推进年”,在理念层、制度层、行为层和物质层全方位纵深推进,初步完成企业文化的“三个转化”;

2008年为“完善提升年”,总结前两年的经验教训,把握行业改革发展大局,修订企业文化手册,完善企业文化体系,使先进的企业文化成为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凝聚人心的精神动力。

同年4月至5月,各市州局(公司)分别开展了撰写企业文化诊断报告、编订企业文化手册、制订2006年和2007年企业文化实施方案的工作。

从吉林省烟草专卖局企业文化建设发展阶段演变这一过程,可以看出,企业文化建设是随着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而前进的。

二、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现状

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立足于全国烟草行业改革发展大局,制定了全省烟草系统发展战略,并坚定不移地推进此战略的贯彻实施,着力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实现了吉林烟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为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企业发展现状

1、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负责吉林全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和卷烟批发业务。

到2006年末,企业总资产达到万元,固定资产为万元。

经过努力,全系统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水平不断提升,2006年度资产负债率比上年下降17.78个百分点;

销售卷烟?

箱,比上年增长?

实现利润?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销售利润率同比增加0.64个百分点;

上缴税金?

万元,高出上年同期个百分点。

全省卷烟商业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同比增长9.97个百分点,其中:

成本费用利润率同比增加0.88个百分点,资本保值增值率同比增加92.6个百分点。

2006年吉林省局贯彻落实《中国卷烟品牌发展纲要》,优化卷烟经营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转变了经济增长方式。

努力培育和扶持符合国家局品牌发展方向、市场占有率高、效益水平好的优势牌号,销量前十位卷烟品牌集中度为72.3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初步形成了以中华、芙蓉王、云烟、长白山、人参生命源等品牌为主题的高中档卷烟主流消费群体。

2、经营模式不断创新

按照全省烟草系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母子公司体制构建的各项工作已基本结束,产权关系得到理顺。

进一步明确和调整了省市两级公司职能。

省公司退出“两烟”经营,分别内设卷烟经营管理部和烟叶生产经营管理部,对全省卷烟经营和烟叶生产经营行使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

省公司初步实现了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以资产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并重的转变,确立了市州公司的市场经营主体地位。

在履行卷烟营销职能过程中,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经历了经营模式不断改革创新的历史过程。

1998年以前,实行的是坐商销售形式,即在每个区设立批发部,营销人员在批发部等待零售客户上门提货。

1998年,吉林省局转变了经营模式,由坐商改为访销配送形式,这种销售方式的特点是送货上门,原有的批发部改为营销部,营销部设有电话访销员,每个电话访销员负责若干个客户,客户可以通过电话订货,电话访销员下订单,营销部根据订单实行配货,由送货员登门送货,极大地方便了卷烟零售客户的购货程序。

营销部还设有客户经理,主要职责是为零售客户提供登门服务,了解卷烟经营情况,了解卷烟市场的表现和客户的盈利情况,帮助客户把握好进货量。

通过直接面对客户、面对市场,客户经理可以将第一手信息反馈给营销部,营销部通过反馈信息对卷烟的品牌做出调整。

访销配送的营销模式大大地节约了成本,客户满意度也逐步提高。

通过多年不断地摸索和实践,吉林烟草系统树立了以“消费为起点、以客户为中心、以访销为一线”的经营理念,初步实现了具有现代流通性质的、基本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物流。

3、专卖管理日益完善

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专卖管理方面设立了专卖监督管理处(专卖稽查总队、内部专卖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吉林省烟草市场。

各市、州局设立专卖监督管理中心(专卖稽查支队),并同时负责指导与监督县级局的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的工作。

各市、州局专卖管理以稽查大队为主体打击违法犯罪、以户管所为基础加强诚信等级和行政许可管理,对卷烟零售商户推行户籍化管理,并引进专卖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专卖管理工作从单纯的行政管理型逐步向服务管理型转变。

省局专卖稽查总队负责指导稽查支队、大队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其执法行为;

负责全省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打假、打私工作;

依法保护烟草企业合法生产和经营,组织实施取缔非法烟厂工作,组织清理、取缔非法卷烟及烟叶自由交易市场工作;

指导、协调或者直接查办省市或跨省(市、区)大要案件等。

制定了《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对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部门及其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能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实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制,各级烟草专卖局是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主体。

吉林省局组织专卖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并制定了《吉林省烟草专卖队伍管理规章制度》,专卖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文明性得到提高,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2006年全省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849起,捣毁黑制丝窝点、售假窝点109处,查获假烟16798万支,查扣烟丝34吨,烟草专用机械10台,抓捕犯罪分子4人,其中判刑3人;

先后取缔了公主岭、梅河口、洮南等地的烟草黑市批发市场。

4、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

吉林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套牌子”的管理体制,公司接受省烟草专卖局的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

省公司设立9个全资子公司,分别是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松原市公司和延边州公司。

在“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体制下,省公司组织各子公司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以行业改革发展为大局,以转变职能、精简机构、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为目标,持续进行了一系列的组织结构调整,为全省烟草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组织保证。

现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内设机构有:

办公室、综合计划处、专卖监督管理处、法规处、安全保卫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劳资处(离退办)、监察处(与党组基建组合署办公)、思想政治工作处(与机关党委、工会合署办公);

专业部门有:

专卖管理稽查总队、信息中心、资金管理中心、烟叶生产经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职业培训中心、质量监督检测站等。

为适应母子公司新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转变省局(公司)职能,切实做到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省局(公司)对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重新进行了明确。

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通过整合组织机构,基本实现了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有利于统一管理,有效沟通;

通过理顺业务职能和工作流程,使各部门职责更加清晰,工作分工更加明确,有利于组织的高效率运转。

5、企业管理加速转变

作为政企合一烟草专卖管理机构,吉林省烟草专卖局担负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又担负企业经营管理职能。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两种职能交汇在一起,构成了独有的管理特点。

现代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基本原则都是“以人为本”、以“客户服务为中心”。

这一“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使吉林烟草实现了企业的管理功能和精神凝聚功能。

在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吉林烟草加快了从单纯行政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的转变;

经营管理工作中,建立起“电话访销、配送到户、电子结算、现代物流”为特征的卷烟营销网络,加快了从传统商业向现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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