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评价指标体系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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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抽样:
根据自评情况,采取抽样检查或分组交叉检查的方法进行复评。
每省(区、市)抽样数量为:
1.有关单位抽样数量: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培训机构各1个,市级卫生行政部门1-2个,市级培训机构1个,社区实践基地2-4个。
2.相关人员抽样数量:
①管理人员访谈: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各1-2人。
②培训机构人员访谈:
每所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1人,领导1人,教师3—5人,每个社区实践基地专职管理人员1人,社区实践指导教师2人。
③培训对象及相关人员访谈:
已培训结业全科医师10人以上,社区护士2人,预防保健人员2人。
(三)考核①笔试。
随机抽取已毕业学员80名,由评估组委托有关单位提前进行考核,考核试卷由评估专家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②面试(全科医疗病历综合分析处理能力、医患沟通能力)社区实践操作技能考核。
评估专家组根据学员名册,随机抽取10-20名已结业学员进行考核。
考核采取实践技能抽考或全科医疗综合技能计算机模拟病例考核方式。
(四)复评日程安排:
评估组抵达被评估省(市、区)后,由组长确定抽查地区和单位,确定评估日程安排,采取分组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访谈、抽查考核、等形式进行评估。
复评工作主要是对被评省(市、区)自评报告的复核审验,不安排被复评省(市、区)卫生厅(局)的汇报。
评估具体日程安排以下: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评估检查工作日程
时间
内容
组别
专家组报到、碰头分工,安排工作日程,统一评分标准
A组、B组
第一天
上午
1.省(市、区)卫生厅领导与专家组交流有关情况,查阅相关资料。
2.省级全科医师培训机构,查阅相关材料,实地考察。
3.管理机构人员座谈
下午
赴抽查的地级市
第二天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
A组
培训对象及相关人员座谈会
B组
社区实践基地实地考察
学员抽查考核
第三天
返回省会城市
向被评估的省(市、区)卫生厅(局)反馈评估意见
第四天
专家组撤离
六、评估意见反馈和汇总上报
评估专家组汇总评估记录及相关资料,对记录资料及评估全过程进行综合分析后,形成主要评估意见并向被评估的省(市、区)卫生厅(局)反馈,撰写评估报告,将评估报告、评估记录及相关资料交卫生部科教司。
一级
指标
二级
内涵
评分标准
方法
资料备放
Ⅰ-1
组
织
管
理
10
分
Ⅱ-1
政策与规划
(3分)
1.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有领导分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0.5分)
2.*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将培训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及计划、并有落实措施。
(1分)
3.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有晋升、聘岗、学费资助等系列配套政策。
(1.5分)
1.有得0.5分;
无0分。
2.有计划、有措施1分;
有计划、无措施0.5分;
无计划、无措施0分。
3.有晋升、聘岗系列配套政策1.5分;
少一项扣0.5分。
1、查阅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分管职能部门(处室)的文件、报告和有关会议记要;
2、查阅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划、计划或实施意见;
3、查阅文件、报告和有关会议记要;
省级培训管理部门
Ⅱ-2
组织机构
1.*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培训管理机构,机构分工合理、职责分明。
(2分)
2、设置培训分支管理机构、布局合理。
(1分)
1.设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培训管理机构,机构分工合理、职责分明2分;
机构分工不合理,扣1分;
职责不分明,扣1分;
无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培训管理机构0分。
2.全省(直辖市、自治区)70%以上有分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1分;
有市分支管理机构,整体布局尚待完善0.5分;
无分支管理机构0分。
查阅机构设立和人员任命的文件、报告和有关会议纪要;
注:
*为核心要素
评分
Ⅱ-3
管理队伍
(4分)
1.培训学校(教学点)有分管领导;
有职能科室;
有专职人员负责培训教学管理工作。
2.社区实践基地有分管领导;
有专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1.5分)
3.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市(区)级管理机构有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至少1名。
4.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市(区)级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接受过相关培训。
1.有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专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1.5分;
缺一项扣0.5分。
2.社区实践基地有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专职人员负责培训实践管理工作1.5分;
3.有,得0.5分;
4.各级各类管理人员接受过卫生事业管理、全科医学、医学教育相关培训
有其一得0.5分;
无0分
1.查阅文件、报告和有关会议记要;
2、查阅相关培训证书
省级
培训
管理
部门
Ⅰ-2
培
训
条
件
20
Ⅱ-4
经费投入
*有培训经费来源。
政府有培训专项经费投入、有其他经费来源渠道、培训经费专款专用3分;
缺一项扣1分。
查阅文件、拨款依据、经费使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Ⅱ-5
教学条件
(7分)
1.*全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社区实践基地,能满足培训需求。
2.社区实践基地规模、科室设置和功能、带教人员配备、教学设施能符合卫生部《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
3.培训学校(教学点)对学员的教学和生活条件能妥善解决。
4.利用现代化远程教育、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1.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社区实践基地,能满足需求,得2分;
基本满足需求1分;
不能满足需求得0.5分;
无社区实践基地得0分。
2.四项均达到要求2分;
3.妥善解决2分;
基本解决1分;
不能妥善解决0分。
4.有1分;
1.查阅文件、报告和有关会议记要;
2.实地考察社区实践基地。
3.学员、教学点人员访谈。
4.实地考察课件、教学设备。
Ⅱ-6
师资队伍
(10分)
1.*有专职师资,并经过全科医学培训。
2.师资培训覆盖面。
3.师资质量反馈(4分)
4.正规师资培训率%
1.有师资1分;
经过全科医学培训1分。
2.师资覆盖面〉90%2分;
≥60%1.5分;
≥40%1分;
≥20%0.5分;
〈20%0分。
3.平均分〉804分;
≥603分;
≥402分;
≥201分;
〈20%0分。
4.正规师资培训率%≥80%2分;
≥40%1分;
;
〈20%0分。
注2:
师资覆盖面:
全科医学教育师资在各市(区)覆盖面。
注3培训师资总数:
省(直辖市、自治区)全科医学教育师资总数
1.查阅师资培训招生通知、培训人员名单、师资培养计划、证书。
2.计算、评分
3.①召开学员座谈会(10名以上)
②发放师资教学质量评估表;
③统计评分。
4计算、评分
注4:
使用附表5
培训学校
Ⅰ-3
实
施
30
Ⅱ-7
课程设置
(5分)
1.基本课程设置全省统一。
2.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优势,课程设置合理,具有科学性。
3.课程设置具有特色,符合本省(直辖市、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需要,基层医疗服务用人单位反映好。
4.*教学总时数符合卫生部规定要求。
1.有统一课程设置1分;
无0分。
2.高校参与编写制定课程、课程设置符合卫生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1分;
缺1项扣0.5分。
3.缺一项扣0.5分。
4.学时数达到规定90%以上2分;
80%以上1分;
70%以上0.5分;
69%以下0分。
查阅课程设置相关材料,并做出评价。
Ⅱ-8
计划、大纲、教材
1.*有符合卫生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培养规格的教学计划。
2.*各门课程有规范的、完善的教学大纲。
(1分)
3.有符合卫生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体现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特点的系列教材。
4.有配套的辅导资料。
1.有教学计划,符合要求1分;
有教学计划,基本符合要求0.5分;
无计划0分。
2.有教学大纲,符合要求1分;
有教学大纲,基本符合要求0.5分;
无大纲0分。
3.有教材,符合要求1分;
有教材,基本符合要求0.5分;
无教材0分。
查阅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辅导资料,并对内容进行评价。
Ⅱ-9
教学过程管理
(6分)
1.*培训学校(教学点)有完整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规定、并认真实施。
2.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管理机构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事宜。
1.①有教学点建点相关规定和制度,手续完备1分;
有制度无实施0.5分。
②有教师资格认定及聘任考评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有实施1分;
③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有实施1分;
④有教学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有实施1分;
⑤有学员奖惩相关规定和制度,有实施1分;
2.有1分;
查阅培训学校(教学点)各项教学制度、教学基本文件、教学任务书、课程进度表、教案、备课笔记、课件、考试考核规范等。
学校
Ⅱ-10
社区实践过程管理
1.有社区实践相关管理规定制度且实施。
2.学员社区实践时数和内容达到《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规定要求。
3.按照规定实施带教、轮转、考核、成绩登记。
4.有实践手册、实践记录。
1.①有社区实践基地评估相关规定制度,有制度且实施0.5分。
②有社区实践基地带教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制度,有制度且实施0.5分。
③有社区实践基地实习学员管理相关规定制度,有制度且实施0.5分。
④有社区实践基地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制度,有制度且实施0.5分。
2.实践时数、内容符合要求1分;
3.四项有2分;
缺1项扣0.5分
4.有手册,记录较完整1分;
有手册,记录不完整0.5分;
无手册0分
1、社区实践基地有关人员、学员访谈。
2、查阅实践手册、以及相关记录资料。
3、查阅相关教学档案。
4、师资接受培训的情况。
社区
实践
基地
Ⅱ-11
考试管理
1.*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2.考核实行考教分离(1分)
3.试题命题、评分、成绩登录等有规定制度,并执行。
4.考务管理工作有制度有规定。
1.有三项制度1.5分;
缺一项扣0.5分
2.有制度规定、执行1分;
有制度,未执行0.5分;
无制度0分
3.有三项制度并执行1.5分;
缺一项扣0.5分;
4.有考试实施程序、试卷管理、考生守则、考场规则、监考规则、考试考卷情况报告规定与制度,能执行且有记录3分;
1、查阅相关文件、通知、规定
2、抽查试卷
3、了解考试结果分析
4、召开学员、教学点、管理机构、社区实践基地人员座谈会。
Ⅱ-12
证书管理
1.*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颁发合格证书。
证书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0.5分;
统一审核0.5分;
统一发放1分。
1、查阅证书、证书发放审核登记册
2、查阅审核制度和程序。
Ⅰ-4
效
果
40
Ⅱ-13
培训质量
(28分)
1.抽查学员考试。
(全科医疗病例综合分析处理能力、医患处理能力面试;
实践操作技能测试;
笔试)(14分)
全科医疗病例综合分析处理能力测试:
由学员在20个社区常见健康问题病例中抽取3个病例。
1.考试评分依据
①笔试平均成绩75分以上4分;
50--74分以上3分;
40--49分以上2分;
30--39分以上1分;
29分以下0分。
②面试平均成绩75分以上4分;
③实践技能成绩75分以上6分;
60--74分以上4分;
50--59分以上3分;
1.全省(直辖市、自治区)随机抽取80名学员进行笔试。
2.社区服务中心随机抽取10—20名学员进行面试。
3.统计成绩。
4.实践技能考核详见《评估操作手册》
附表6-8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价(8分)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分依据
①医德医风、职业素质70%以上反馈合格得2分,50%--69%反馈合格得1分。
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能力:
90%以上反馈合格得6分;
80%—89%反馈合格得5分;
70%--79%反馈合格得4分;
60%--69%反馈合格得3分;
50%--59%反馈合格得2分;
40%--49%反馈合格得1分;
39%以下反馈合格0分。
①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座谈会(5个机构,人员总数10名以上)
②发放学员培训质量反馈评估表;
使用附表9
3.服务对象意见反馈(6分)
3.服务对象意见反馈评分依据
①服务能力:
70%以上反馈合格得2分,50%--69%反馈合格得1分。
②服务满意度:
③知识水平
①访谈5名学员及10名以上服务对象
②发放反馈评估表;
使用附表10
Ⅱ-14
培训覆盖面
全省(直辖市、自治区)大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接受培训单位覆盖率%
“大中城市”为本省(区市)人口总数排列在前3位的城市
70%以上得分3分;
50%--69%2分;
30%--49%1分;
29%以下0分。
查阅自评报告
Ⅱ-15
培训完成情况
(9分)
全省(直辖市、自治区)平均完成率%
“应培训全科医师总数”按照省(直辖市、自治区)大中城市每万人口需2名全科医师数量计算。
70%以上得9分;
60%--69%得7分50%--59%得6分;
40%--49%得5分;
30%--39%得4分;
20%--29%得3分10%--19%得2分;
5%--9%得1分;
5%以下0分。
Ⅰ-5
附
加
Ⅱ-16
特色与创新
1.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良好,制定有完善、具有特色的配套政策。
2.开展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教学和管理理论研究。
3.在改进全科医学教学管理和总结实践经验方面发表一定数量有价值的论文。
4.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交流与合作。
5.注重结合本省(直辖市、自治区)实际情况,发挥办学特色;
开展全科医学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形式的改革;
措施落实,总结经验,效果良好。
6.实行全科医学培训计算机及网络化管理。
1.相关部门能紧密配合,协调良好,培训与使用管理结合紧密者2分。
2.具有省(直辖市、自治区)部级立项课题3项以上2分;
1项1分;
无课题0分。
3.发表论文5篇以上2分;
少于5篇1分;
无发表论文0分。
4.国内外开展对外交流每年有1次以上
得1分;
5.至少实施3项及以上的改革项目3分
2-1项1分;
6.有适用于培训管理的计算机专用软件或网站,有1分;
1.查阅课题立项书、结题报告、相关文件。
2.查阅论文发表的刊物和复印件。
3.查阅开展活动的记录、证书、资料。
4.查阅教学改革方面的资料、总结报告。
5.演示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