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业自备电厂2330MW工程220kV隔离开关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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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业自备电厂2330MW工程220kV隔离开关招标文件
铝业自备电厂(2×330MW)工程
220kV隔离开关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书
目录
附件1技术规范
附件2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
附件3技术资料与交付进度
附件4交货进度
附件5检验、工厂试验和性能试验
附件6设备识别、清理、包装、运输和储存
附件7设计联络和技术服务
附件8投标方资质
附件9分包与外购
附件10偏差表及投标方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技术规范
1概述
1.1总则
1.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铝业自备电厂(2×330MW)工程220kV隔离开关设备,它提出了设备及辅助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和所列标准的高质量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产
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本规范书对投标方首要条件是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台运行超过两年并已被证明安全可靠的产品。
1.1.4如投标方对本技术规范书条文有偏差或异议,无论多么细小,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出。
否则,招标方则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所有要求。
1.1.5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及其所列标准,如其中有矛盾时,则按较高标准执行。
1.1.6投标方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附件均采用本工程统一的全厂“设备编码标识系统”。
1.1.7如果投标方中标,在投标方产品生产制造前,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或其它变化而产生的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1.1.8如果投标方中标,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按本技术规范书相关章节明确的要求,投标方需提出合同设备/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采用的标准规范目录给招标方,用于招标方确认。
1.1.9如果投标方技术方案或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原则性差别,则招标方拒绝接受投标方投标文件。
1.1.10本技术规范书中设备的参数按海拔1000米提出,投标方应对所提供设备参数按照本工程海拔值进行修正,修正系数满足国标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1.2系统概述
电厂厂址位于宁夏自治区市。
本工程系铝业自备新建电厂。
本期建设规模为2×330MW,本期全部建成,预留扩建条件。
亚临界燃煤汽包炉,汽机为抽汽式,机组冷却方式采用空冷。
电厂以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组接入220kV小坝变220kV配电装置。
机组年利用小时5500h。
1.3基础资料
项目
单位
数值
平均气温
℃
9.2
最热月平均气温
℃
23.1
最冷月平均气温
℃
-6.8
极端最高气温
℃
37.7
极端最低气温
℃
-25
平均相对湿度
%
55
年平均降水量
mm
175.9
平均风速
m/s
2.6
最大风速
m/s
26
最大积雪深度
mm
120
最大冻土深度
mm
110
主厂房零米海拔高度
m
1500
地震烈度
度
8,加速度值为0.20g
污秽等级
III
2总的技术要求
2.1总则
2.1.1本规范书适用于铝业自备电厂(2×330MW)工程的220kV隔离开关。
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2本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1.3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2.1.4 电气设备污秽等级:
III级(爬距:
2.5cm/kV,按系统最高工作电压计)
2.2规范和标准
2.2.1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补遗/修改和勘误),适用于提到它们的所有场合。
如果这些标准、规范或规程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之间有抵触,则存在差别的部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
2.2.2各种场合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应该是合同签订时已经采纳和出版的最新版本。
如果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2.3本规范书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投标方有责任对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
如果投标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规范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可以选择使用有关标准和规定。
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中的条款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技术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
2.2.4合同签订以后,招标方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交所选择的标准和规范目录清单,进行审查和批准。
在规范和标准得到招标方的书面批准后,才可以采购、制造或生产。
2.2.5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在采用上述标准的同时,还应采用国外有关标准,但不得低于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
2.2.6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GB11022《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985《交流电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3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11604《高压电器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GB8287.1《高压支柱瓷绝缘子技术条件》
GB8287.2《高压支柱瓷绝缘子尺寸和特性》
GB3309《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GB2706《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GB/T13601《高压开关设备严重冰冻条件下的操作》
DL/T486-2000《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订货技术条件》
3性能保证与质量保证
3.1设计制造标准
见本卷2.2条款。
3.2性能保证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各项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设备质量证明书
3.2.1产品合格证
3.2.2制造、检验记录
3.2.3材料合格证
3.2.4电气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
3.2.5隔离开关的整体寿命应不小于30年。
3.3质量保证
3.3.1投标方应具有且持续使用的质量保证程序,并能满足本规范书所提的技术要求,并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书和质量保证手册。
3.3.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
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
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并能满足本工程的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要求。
3.3.3制造厂家提供产品时,应出具设备“质检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3.3.4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对委托分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3.3.5一切影响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加工、试验及检验均应接受招标方的监督。
3.3.6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到投标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投标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
投标方应提供给招标方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查阅,投标方还应提供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3.3.7在设备开始生产前,投标方应提供一份生产程序和制作加工进度表,进度表中应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招标方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查。
招标方应向投标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投标方。
3.3.8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投标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3.3.9招标方在保证期内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应及时向投标方提出索赔要求,投标方在保证期内发生此类事件,应认为所提要求是有效的,收到后二个月未作答复,则认为投标方已接受所提要求。
3.3.10在上述情况下,需要进行设备(部件)更换、修复或必须停运设备进行处理所用的时间,保证期应作相应延长。
任一上述情况更换的设备(部件)和材料的保证期,应按更换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技术条件
4.1设备型号
GW7-220IIDW/1600A(40kA/100kA,双接地)
GW13-110/630W(用于主变中性点接地开关)
4.2系统额定值
4.2.1系统额定电压(有效值):
220kV
4.2.2系统最高工作电压(有效值):
252kV
4.2.3系统额定频率:
50Hz
4.2.4系统短路电流:
40kA
4.2.5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直接接地
4.3隔离开关额定值220kV系统主变中性点
4.3.1额定电压:
220kV110kV
4.3.2最高工作电压:
252kV126kV
4.3.3额定持续电流:
1600A630A
4.3.4额定热稳定电流(持续3秒):
40kA31.5kA
4.3.5额定动稳定电流:
100kA80kA
4.3.6绝缘水平(由投标商按GB311.1-1997标准规定对绝缘水平进行海拔修正)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相对地:
950kV550kV
断口间:
1050kV630kV
额定工频耐受电压(1分钟,有效值)
相对地:
395kV230kV
断口间:
460kV265kV
4.3.7电动分、合闸时间:
≤6s
4.3.8隔离开关主刀开、合电容电流:
1A
4.3.9隔离开关主刀开、合电感电流:
0.5A
4.3.10隔离开关主刀开、合母线转换能力
恢复电压:
200V
开断电流:
1600A
开断次数:
≥100次
4.3.11隔离开关带Ⅱ型接地开关,地刀与主刀间应有机械闭锁。
所配地刀动、热稳定电流应与主刀相同。
4.3.12机械寿命:
2000次
使用寿命:
30年
4.4技术要求
4.4.1总的要求
4.4.1.1隔离开关应为户外三柱水平开启式,三相机械联动,电动操作机构。
4.4.1.2 隔离开关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应能承受运行和操作时出现的电气及机械应力而不损坏、不误动和拒动。
其金属制件(包括闭锁元件)应能耐受氧化而不腐蚀、并能耐受不同材料间的电蚀及材料热胀冷缩造成的附加应力的作用,各螺纹连接部分应防止松动,必要时在结构上应采取补偿措施。
4.4.1.3隔离开关应保证分、合闸安全可靠,并保证在风力、重力、地震或操动机构与隔离开关之间的连杆被偶然撞击时,隔离开关应能防止从合闸位置脱开或从分闸位置合闸。
4.4.1.4在隔离开关的两侧应能附装接地开关,接地开关和隔离开关之间应有机械闭锁,并具备电气闭锁的条件。
4.4.1.5与隔离开关组合成一体的接地开关,其动、热稳定要求与隔离开关相同。
4.4.1.6隔离开关上需经常润滑部位应设有专门的润滑孔或润滑装置。
4.4.1.7在规定的覆冰厚度下,隔离开关应能用所配用的操动机构使其可靠的分闸和合闸。
4.4.1.8局部放电、无线电干扰和电晕
在1.1倍最大工作相电压下,其放电量不大于10pc;
在1.1倍最大工作相电压下,无线电干扰不应大于500μV,户外晴天夜晚无可见电晕。
4.4.1.9一次接线端子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一次接地端子应能承受不小于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