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新验标试题答案311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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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截断、疏干、降低水位地表植被和堵塞水路
18.《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
19.《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TB10118)
20.2~33d2~35d7~15d
21.路基施工路基接触面
22.相互错开边坡嵌接
23.3015
24.路基面边坡
25.《客运专线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技术指南》
26.10000m210000m220%
27.沟底相接处
2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
2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30.坡面砌体衔接密贴、稳固
二、名词解释
1.工程施工质量-----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设计寿命(设计使用年限)-----
结构或构件在预定使用环境和正常维修条件下,满足预定使用功能并具有足够安全度或保证率的目标使用年限。
4.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如见证检验、见证检测、见证试验等。
8.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9.平行检验-----
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
10.旁站-----
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11.工序-----
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隙及停顿分割的作业活动,是组成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12.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13.主控项目-----
工程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4.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5.抽样检验-----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16.抽样方案-----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方法。
17.计数检验-----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18.计量检验-----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19.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的质量。
20.综合质量评定-----
在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上,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以及观感质量进行的核查及评定。
21.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2.返修-----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3.工后沉降-----
有碴轨道铺轨工程(包括铺碴)开始时沉降量与最终形成的沉降量之差。
三、选择题
(一)单选
1.①c②b
2.a
3.c
4.b
5.c
6.①b②a
7.b
8.b
9.a
10.b
11.a
12.b
13.a
14.c
15.a
16.c
17.b
18.c
(二)多选
1.②,③
2.①,③,④
3.①,②,③
4.①,②,③
5.①,②,③
6.①,②,③,④
7.①,②
8.①,②,③,④
四、简答题
1.答:
①路基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配件、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现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②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③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
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答:
①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②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③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表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④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⑤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验。
⑥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⑦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⑧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⑨单位工程的综合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检查共同确认。
3.答:
①长度小于10km的一段区间路基或一个车站的正线路基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路基施工长度为一个单位工程。
③特别大型的支挡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4.答:
①进行实物检查时,需要:
a.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b.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新验标》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c.对地基处理效果、路基填筑压实质量,应按《新验标》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②进行资料检查时,应:
包括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抽样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5.答:
①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③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6.答:
①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②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7.答:
①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地基处理、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路堑边坡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8.答:
①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③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④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答:
①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②当对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10.答: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11.答:
①夯锤重和落距应确保单击夯击能量满足设计要求。
②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③强夯过程中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④强夯施工中,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每击的夯沉量、夯击间隔时间及施工步骤应符合设计要求。
⑤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2.答:
①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
④拌合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⑤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无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明显离析等现象。
⑥摊铺时应严格掌握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矿料离析,必须严格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
13.答
①振动沉管桩机沉管表面应有明显的进尺标记,并根据设计桩长、沉管入土深度确定机架高度和沉管长度;
②沉管过程中每沉1m应记录电流表电流一次,并对土层变化处予以说明;
③混合料应按设计配合比经搅拌机拌合,坍落度、拌合时间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控制,且拌合时间不得少于1min;
④拔管速率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控制,拔管中严禁反插;
⑤每根桩的投料量不得少于设计灌注量;
⑥成桩后桩顶控制标高应考虑凿除浮浆后的桩长满足设计要求;
14、答
①使用的粗、细骨料、水泥、水等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②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拌和,其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③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④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⑤当设计有耐久性要求时,尚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15、答
①渗沟的开挖宜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应随挖随即支撑并迅速回填,不可暴露太久,以免造成坍塌。
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
②沟槽开挖必须保证沟槽两壁平顺,基础表面应平整,严禁出现反坡或凸凹不平现象。
③渗水管铺设位置、固定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严禁使用再生、褶皱、老化、污染的土工织物。
铺设时应绷紧、抻平,并与沟壁土体密贴,不得褶皱和损坏。
⑤渗沟沟内用作排水和渗水的填充料在使用前必须筛选和清洗,回填时应防止土工织物和渗水管受到损伤。
⑥沿沟槽每隔10~15m或当沟槽通过软硬岩层分界处时应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
16、答
①拌制砂浆的水泥、水、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②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和,其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
③砂浆应随拌随用,搅拌好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拌成后2h内使用完毕。
17、答
路肩线条平直、肩棱整齐、路拱线条清晰,路拱面平整,路拱横坡及路拱形式清晰无明显凹凸;
穿越路基面的管线部位回填规范无明显的凹凸,路基外观整洁。
18、答
砌体(混凝土)轮廓清晰、大面平整、色泽基本一致,无蜂窝、麻面现象,砌体嵌缝紧密、片石(砌体)间咬接良好;
安装构件间接缝紧密、大面平整、无明显错台。
伸缩缝缝宽一致、整齐顺直,泄水孔外观整齐。
19、答
①桩应根据种类和使用顺序堆放:
堆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堆放层数不宜超过四层;
堆放桩的支承垫木位置,当两点支承时,应设在距两端0.21倍桩长处;
当三点支承时,应设在距两端0.15倍桩长及中点处。
每层垫木必须保持在同一平面上。
各层间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②起吊时桩的吊点位置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平稳提升,使各吊点同时受力。
一个吊点吊桩时,吊点应设在距桩上端0.3倍桩长处,在起吊中,应用钢丝绳捆绑并控制桩的下端。
③桩在起吊、搬运和堆码时,应防止冲撞和发生附加弯矩。
20、答
①贯入度发生急剧变化或振动打桩机的振幅异常;
②桩身突然倾斜移位或锤击时有严重回弹;
③桩头破碎或桩身开裂;
④附近地面有严重隆起现象;
⑤打桩架发生偏斜或晃动。
21、答
①按设计要求埋设沉降观测设备。
路基填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沉降观测设备,不得损坏。
②应根据沉降观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调整填筑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措施或地基处理工程措施。
③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汇总、分析,并进行评估,指导路基填筑施工和铺轨施工。
沉降观测资料、施工过程记录应作为控制工后沉降量的依据进行验交。
④地基沉降、侧向水平位移的观测断面及每一断面观测点布设数量、观测频次和精度、观测基桩的埋设、复核校正应符合设计及本标准第13章的规定。
22、答
①路堑开挖应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②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纵向、水平分层开挖,纵向坡度不得小于4%。
严禁掏底开挖。
③膨胀土、黄土路堑不应在雨季施工,基床换填、边坡防护封闭应与开挖紧密衔接。
当不能紧跟开挖防护时,应预留厚度不小于50cm的保护层。
④设有支挡结构的路堑边坡应分段开挖、分段施工。
设计要求分层开挖、分层防护的路堑边坡,应自上至下分层开挖、分层施工,支挡工程施工应与开挖紧密衔接。
如果防护不能紧跟完成的,应预留厚度不小于50cm的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