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厂垃圾坑地基处理施工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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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0《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本工程为北京绿海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寨口村西六环旁,设计单位为北京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勘单位为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公司,由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垃圾坑占地面积为2916.9㎡。
本工程建筑物筏板基础,基础长为83.20米,基础宽为34.5米。
板基础埋深为-7.60米,板厚度为0.60米,东侧渗沥液走道剪力墙基础埋深为-9.10米,基础厚度为1.10米。
东侧渗沥液收集池基础埋深为-11.10米,基础厚度为1.10米。
南、北侧及西侧剪力墙基础埋深为-8.10米,基础厚度为1.10米。
由于本工程是北京市海淀区重点项目,工期紧,任务重。
我项目部综合施工中的各项因素且在保证工程工期及质量的前提下,针对填方区下卧层的地质,编制本土石方级配砂石回填施工方案。
2.2工程的主要特点
(1)砂石回填量大,工期紧,任务重。
回填量约6000m3,且不得扰动基底土。
(2)施工场地内回填、运输相互交叉施工,工程测量复杂,难度大,需精心施工。
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3.1工程地质
根据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焚烧中心区和污水处理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12-095),垃圾坑基底持力层位于②2层碎石混粘土、②4层粉质粘性土—重粉质粘土、②6层粘土层上,基底局部换至②3层块石、③层碎石混粘性土层上。
3.2水文地质
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可知,由于场地地层主要为粘性土和由粘性土充填的碎石土,本项目场地地面坡度较大,地表水下渗形成地下水条件差,因此,整个项目场区浅层地下水不发育,浅层地下水的赋存主要受季节性降水影响。
丰水季节大气降水和坡面流入渗,地势低洼处的第四系土层中可能有局部上层滞水外,无其它地下水含水层赋存,对建筑材料无腐蚀性。
四、地基验槽情况及结果
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31日由甲方、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次进行验槽,垃圾坑挖至基底标高,依据地勘报告及现场开挖后土层分布情况,设计、勘察单位给出处理意见:
垃圾坑东侧渗沥液池基底挖至③层碎石混粘性土层-12.70m,由于基底面积小大型压路机无法进入振动碾压采用强度等级C15混凝土浇筑至基础底标高-11.10m;
垃圾坑东侧渗沥液走道基底(16轴~17轴/D轴~G轴)由于基底开挖至③层碎石混粘性土层-12.00m,基底较深影响相邻独立基础,采用级配砂石换填碾压至设计标高-9.20m,待所有级配砂石换填碾压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挖出,采用强度等级C15混凝土浇筑至基础底标高-9.10m;
对于基底其它区域夹杂黄色粘性土层开挖至见碎石混粘性土层为准,换填厚度(具体换填区域详见基槽开挖平面布置图)。
换填后,基底压力特征值310KPa,压实系数不小于0.97。
五、换填土施工部署及要点
5.1施工部署
(1)材料要求
采用天然级配砂石做为填料,石料粒径≤100mm。
填充料回填前洒水湿透。
级配砂石中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
含泥量不宜超过5%。
其中碎石、卵石占全重的30%~50%。
(2)换填范围
垃圾坑基底换填区域,以挖至见碎石混粘土层以下200mm为准。
换填部分从基础垫层边外扩300mm。
(3)施工机械材料准备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材料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名称
数量
备注
1
压路机
1辆
20t
2
装载机
2辆
3
挖机
4
自卸汽车
10辆
5
强式冲击夯机
3台
6
手推车
5辆
7
潜水泵
5台
8
彩条布
2000m2
9
平头铁锹
10把
10
喷水用胶管
300米
11
水平仪
2台
12
3米靠尺
3把
13
小线和细铅丝
5卷
14
钢尺
5把
(4)作业条件
级配砂石回填之前,必须经甲方、勘察、设计、监理先进行验并按设计和勘察单位要求处理完基层,并办理验槽手续,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等检验,如有孔洞、沟、井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
基槽底的周转料、砖石等杂物已清理干净。
两侧设一定坡度,防止振动碾压时塌方。
(5)施工进度计划
本工程级配砂石换填地基处理施工计划施工工期为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20日。
5.2施工要点
(1)施工流程
检验换填料→测量→基底清理→分层铺换填料→分层压实→找平验收→浅层平板静载试验
(2)施工方法
①检验砂夹石质量
对天然砂夹石进行检验,其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②铺筑砂夹石
a换填前,将基础底平整碾压,浮土、松散土质清除。
b铺筑砂夹石分层进行,每层厚度为300㎜。
地基地面标高宜铺设在同一标高上。
根据现场情况,施工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
同时防止基坑边坡坍塌土混入换土层。
c分段施工时,接茬处应做成呈阶梯形斜坡,每层接茬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m~1.0m,充分压实。
③洒水,铺筑天然砂夹石,在夯实碾压前,应根据其干湿程度和气候条件,适当的洒水以保持砂石的最佳含水量(一般为8%~12%)。
④碾压和夯实
a碾压或夯实的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
采用压路机往复振动碾压,不少于4遍,其轮距搭接不小于500mm。
避免漏压,轮子下沉量压至步超过10~20mm为宜,同时压路机碾压时,要注意控制压路机速度。
边缘和转角处应用强式冲击夯机补打密实。
b施工时分层找平碾压密实,并取样测定砂石的压实度。
取样频率为每50~100㎡不少于一个点。
下层密实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
⑤找平验收
最后一层级配砂石碾压(夯)实完成后,表面应拉线找平,并符合设计规定的标高。
⑥浅层平板静载荷试验
本工程静载试验点不少于3个点,采用0.25~0.50m2钢制承压板进行分级维持荷载沉降加载,荷载分组不少于8级,最大加载量应不小于设计要求的两倍。
每级加载后,按时隔10、10、10、15、15min,以后为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沉降量。
当在连续两小时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认为沉降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静荷载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⑦换填土表层标高-7.70m、-8.20m、-9.20m、-11.2m,±
0.00m=141.00m。
5.3雨期施工要点
雨期施工,应有防御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流入槽内造成塌方或基础破坏。
基坑回填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刚碾压密实完或未碾压密实的换填土如受雨淋浸泡后,要将积水及松散软土尽快除去,补填压实。
受浸湿的换填土晾干后再碾压密实。
5.4施工质量要求
(1)基底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回填必须分层碾压密实,每层厚度不得大于300mm,取样测定碾压密实后压实系数≥0.97。
(3)基本项目:
级配石配料均匀正确、虚铺厚度符合规定,碾压密实。
分层留槎位置、方法正确、接槎密实、严整。
(4)允许偏差:
换填土层顶面标高允许偏差为±
15mm,表面平整度为15mm。
5.5施工质量注意事项
(1)回填料下沉:
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碾压不够遍数,甚至漏碾,坑(槽)底杂物或回落土清理不干净,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等原因均可造成回填料下沉。
这些问题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发现后及时纠正。
(2)局部下沉:
边缘和转角处夯打不实,留接槎没按规定搭接和夯实。
对边角处的夯打不得遗漏。
(3)回填料压实:
严格控制好级配砂石的施工配合比,应配专人及时处理砂窝、石堆等问题,做到级配砂石级配良好。
同时根据砂石自身的含水率适当调整配合比,以便使之碾压密实。
回填料不宜过干也不宜过稀,适中即可。
(4)回填时发现有机质杂质及泥块应随时清除,大体积填料应先敲碎或移除后,再填料。
(5)密实度不符合要求:
坚持分层检查级配砂石地基的质量。
每层的纯砂检查点的干砂质量密度。
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能进行上一层的级配砂石施工。
5.6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中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断电,确保用电安全。
(2)施工中项目部设专人负责车辆的指挥运输及碾压工作。
(2)作业区有明显标志或围栏,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3)遇到大雨、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作业。
(4)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并旁站指挥,避免因边坡塌方伤人或坠物伤人。
六、质量保证措施
6.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
合格。
6.2质量控制原则
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必须依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施工规范、规程、规定以及工程项目施工图特有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的施工质量控制。
6.3施工管理措施
(1)工程质量检查以班组自检和专职检查相结合。
施工班组在下班前要对当天的施工作业成果进行质量自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予以纠正。
(2)各工序工作完成后,由分管工序的技术人员,质检员组织工(班)长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坚决返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开始下道工序施工,班组在进行工序交接时必须有明确的质量合格交接意见,严格执行“三工序”制度,即检查上工序,做好本工序,服务下工序。
(3)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监理验收,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和工程检查签证资料整理工作。
七、雨季、夜间施工措施
7.1雨季施工措施
(1)雨期前,应对场区内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疏通或加固,保证雨水能及时排出。
受洪水威胁的地段,应设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周围水情和汛情情况,并配备必要的防洪抢险物资及抽、排水设备(水泵、发电机、电缆等)。
(2)及时了解天气预报,观察天气变化情况,合理规划作业区间。
(3)场区的运输道路,应视情况加铺砂砾或其它防滑材料,保证道路畅通。
(4)作业段不宜过长,施工中的挖土、运土、换填平整、碾压等工序应连接紧密,并尽量在雨前碾压完。
(5)所有的基底和基坑壁均应用彩条布或塑料膜覆盖,并及时组织做好雨中及雨后的现场排水工作。
(6)雨期施工过程中,更应加强对供、配电设施及用电器具等的维护管理,防止因雷击、漏电而发生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事故。
7.2夜间施工措施
(1)对于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2)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3)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八、安全施工措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监理总部的指示和决定。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各作业点应有安全监督岗。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具体的安全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
(3)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对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认真落实。
(4)确保必需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5)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6)工程施工中如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向上级主管、驻地监理及监理总部报告,严肃事故处理、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和防止事故危害蔓延的有效措施。
(7)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细则)。
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
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
(8)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有效地进行。
九、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施工噪声符合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要求。
(2)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可能选用噪音小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3)定时派人清扫施工便道路面,减少尘土量。
(4)对可能扬尘的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并为在场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专用劳保用品。
对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运输时亦应予遮盖。
(5)汽车进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避免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