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电气设计说明知识交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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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罪犯和恐怖分子的人“保护伞”-黑暗;
提高视觉距离,使行人能针对潜在威胁提前反应;
帮助执法部门辨别罪犯、阻止犯罪意图;
在夜晚给居民和所有道路使用者带来安全感。
c.提高环境的舒适性和美化城市
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对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形象有重要作用,不仅能给居民以自豪感,同时也吸引旅游者。
相反驾车驶过没有公共照明的城镇会使人产生一种与之无关的孤独感,没有任何让人们停留的吸引力。
道路照明实例
(2)、道路照明的分类
虽然都是道路,但路与路是有区别的。
区别首先是基于道路所在的区域和它的主要使用者的不同,有乡村公路、城市道路和城际间的高速公路等区别,城市道路还可以分快速路、主干道、次要道路,又可以分为工业区道路、商业区道路和住宅区道路等;
区别还在于一条道路的不同区段,如直线段、弯道、立交桥、隧道、交叉路口等。
之所以要加以区分,是因为交通情况不同,环境不同,视觉要求因而也不同。
交叉口处照明主干道照明隧道照明支路照明
道路照明有许多作用,但在不同类型的道路中,照明所起的作用并不完全一样。
换句话说,不同的道路要求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照明标准来满足相关使用者的重点要求。
如高速公路重点满足驾驶员的夜间视觉要求,强调的是交通安全;
步行街的重点要求是满足消费者的视觉要求和创造气氛,强调的是舒适性。
(3)、道路照明的基本概念
a.路面平均亮度Lav
亮度是观察者接受到某个平面的明亮程度,单位是坎德拉/平方米(cd/m2)。
亮度是人眼可以明显感觉的,也是客观可测量的,亮度计可以读出路面的亮度值。
路面平均亮度是指被照路面上各点亮度的平均值。
路面的平均亮度与人眼对路面物体的有效识别能力密切相关。
据研究,平均亮度越高,识别能力越好,平均亮度越低,识别能力越差。
b.亮度均匀度UO和纵向均匀度UL
在一定的平均亮度下,要满足道路使用者的视觉要求,路面各点亮度应有较好的一致性。
路面亮度均匀度,即路面的最低亮度Lmin与路面的平均亮度Lav的比值。
由于驾驶员对自己所在车道的关注度非常高,要求每条车道上的路面亮度一致性远高于全路面。
纵向均匀度是每条车道上最小亮度与该车道上最大亮度的比值。
亮度均匀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眼睛的识别能力,在同样的平均亮度和眩光限制条件下,均匀度越高,识别能力越好,反之亦然。
c.眩耀Tl
Tl是失能眩光指标,又叫阀值增量,它与灯具(眩光源)在眼睛上产生的亮度大小、视线方向与眼睛到灯具方向的夹角,、眩光源数量及路面平均亮度有关。
高眩光会造成识别度降低,甚至短时间失明;
而当眩光减少时,识别能力会提高。
d.环境系数SR
为了保证道路使用者能更清楚的看到障碍物,走得更安心,道路的周围环境也要有一定的亮度。
该亮度值与近路边的路面计划调节有关。
环境系数SR就是路边环境5m宽区域的平均亮度Ls与路边到路中心5m宽区域(路宽小于10m时,计算区域取道路的一半宽度)的平均亮度Lr的比值。
SR=Ls/Lr
对等级较高的道路来说,希望SR≥0.5。
e.视觉引导性
与前述4个可以计算和测量的指标不同,视觉引导性更像是一个经验性的指标,没有计算公式和测量仪器,也没有定量的标准。
它主要是指通过灯具的布置、光源的选择等手段向驾驶员传递前方道路的信息,以便驾驶员提前做出反应,提高交通安全。
(4)、道路照明的标准
从满足视觉要求的基本点出发,并根据相关规划、《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JJ45-2006、建设部《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的评价指标-城市的道路交通的功能和景观照明的相关内容,提出道路照明的相关标准:
a.机动车道照明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
道路
等级
Lav(cd/m2)
维持的最小平均值
UO
最小值
TI
初始最大值的百分数(%)
UL
快速路主干道
2.0
0.4
10
0.7
次干路
1.0
0.5
支路
0.75
15
—
b.步行和自行车道照明
城市道路设置有稳定的道路照明设施时,步行和自行车道所需的照明规定如下:
一般步行区域
有一般的夜间步行活动;
典型的区域例如图书馆和休闲中心等。
在该区域行
人的安全和提供步行的引导是这些区域照明系统设计的关键。
通常按照下表推荐值设置照明: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夜间行人流量
区域
路面平均照度
Eav(lx),维持值
路面最小照度
Emin(lx),维持值
最小垂直照度
Evmin(lx),维持值
流量大的道路
商业区
20
7.5
4
居住区
3
2
流量中的道路
5
1.5
流量小的道路
1
c.人行横道照明要求
人行横道
人行横道为步行交通与车行交通的交叉,所以街区中部的交叉口是平交口的
一种形式。
但人行横道设置位置具有不确定性,设置在街区中部的人行横道需要特别的照明。
应使得人行横道布置在灯具附近,以产生相对高的照度水平。
人行横道的平均照度水平应不低于两条主干道道路交叉口的照度水平。
d.道路交叉口照明
道路交叉口有多种不同的形式,不同道路照明等级组成的道路交叉口其照明
要求不同,下表给出了连续照明街道道路交叉口的推荐照度值;
如果交叉口是非连续性照明,那么需要单独设置交叉口照明系统。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交会区类型
照度均匀度
UE
眩光限制
主干路与主干路交会
30/50
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位角上,灯具在80°
和90°
高度角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30cd/1000lm和10cd/1000lm
主干路与次干路交会
主干路与支路交会
次干路与次干路交会
20/30
次干路与支路交会
支路与支路交会
15/20
2.3.9.3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照明设置
东莞生态园18号路的照明工程设计,包括道路照明及配电线路,并预留景观照明及灯箱广告牌、喷灌、交控设备、公共厕所的用电容量。
具体道路名称、等级、长度、车道宽度、及车道数如下表:
路名
道路等级
桩号范围
行车道宽度
车道数
18号路
次干道
K0+000~K1+438.926
2x7.5m
双向4车道
K1+438.926~K1+720
2x8.0m
K1+720~K1+899.724
2x12.0m
双向6车道
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中相关标准,确定本工程道路及道路交会处的照明设计标准。
东莞生态园18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行车道表面为沥青路面。
行车道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不小于1.0(cd/m2),亮度总均匀度不低于0.4,亮度纵向均匀度不低于0.5,眩光限制阈值增量初始值不大于10;
人行道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值不低于7.5Lx,最小照度维持值不低于5Lx。
主干路与主干路、次干路交会时,平均照度维持值不小于50Lx,照度均匀度均不低于0.4。
次干路与次干路、支路交会时,平均照度维持值不小于30Lx,照度均匀度均不低于0.4。
灯具性选择:
18号路灯具选用高压钠灯。
路灯布置:
路灯双侧对称布置在行车道边路缘石0.8m处。
根据以上原则对光源选择、灯具安装高度、灯臂悬挑长度、灯具安装倾角及灯杆形式和灯杆间距做如下设计:
18号路桩号K0+000~K1+720路段:
车行道侧灯具安装高度8.0m,灯臂悬挑长度1.0m,灯具安装倾角8°
,光源为150W高效节能高压钠灯(灯具整体功耗169W,光通量17500流明);
非机动车道侧灯具安装高度8.0m,灯臂悬挑长度1.0m,灯具安装倾角不大于8°
,非机动车道侧光源为70W高效节能高压钠灯(灯具整体功耗81W,光通量6600流明)。
灯杆形式为双臂式,灯杆间距24.0m。
18号路桩号K1+720~K1+899.724路段:
车行道侧灯具安装高度12.0m,灯臂悬挑长度1.5m,灯具安装倾角8°
,光源为250W高效节能高压钠灯(灯具整体功耗276W,光通量33200流明)。
灯杆形式为单臂式,灯杆间距35.0m。
在道路交叉口处,选用高压钠灯光源的投光灯,功率为2X250W(33200流明),灯具安装高度12.0m。
经计算,以上设置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JJ45-2006)中的各项指标要求。
灯具外壳采用高压铸铝,反射器采用高纯铝,灯罩采用钢化玻璃。
防护等级为IP65,电气绝缘保护为Ⅱ级。
(2)、照明供电与控制
根据相关规划,结合道路专业图纸及周边电源情况,确定路灯供电与控制情况如下:
●根据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用电负荷,考虑线路压降不大于5%并预留区域照明用电容量18号道路设置1台125kVA户外箱式变电站提供照明电源,供电半径在0.95km左右。
道路照明的10kV电源由供电部门统一协调确定。
●路灯供电网络中留出备用回路,以满足规划的要求。
●可触及的金属灯杆和配电箱等金属照明设备均需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
●道路照明采用定时和手动控制。
控制等级为:
通常采用时控。
2.3.9.4工程技术措施
●路灯控制箱设于箱变中。
车行道路灯与人行道路灯分开控制。
路灯回路出线采用VV-0.6/1kV5x25mm2电缆(人行道灯回路出线采用VV-0.6/1kV5x16mm2电缆),线路穿PVC管沿绿化带内敷设。
穿车行道时,则穿φ100玻璃钢管做保护,并在其两端设拉线井。
路灯灯杆内穿ZR-RVV-500V3X2.5软电线由路灯基座接线盒敷设至灯头。
●箱变内设自动无功补偿装置,一方面可以为预留的景观及交通用电容量做补偿,另一方面可作为单灯补偿的后备补偿,使10kV高压侧功率因数达0.95以上。
●路灯灯杆经过热镀锌后,再经过塑处理,以保证其美观耐用,不易腐蚀。
●路口采用的钠灯配用单灯节能器。
●在箱式变压器处、每个灯基础底部预埋一接地极,埋深0.8m。
接地极采用L50×
50×
5、长2.5m热镀锌角钢,并与基础内钢筋网连成可靠电气通路。
路灯线路电缆接地线须与每个灯基础处地脚螺栓焊接,使所有灯基础连成一体,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所有电气设备均进行接地保护,以保证道路照明系统的可靠运行和路上行人的安全。
2.3.10电力工程
东莞生态园18号路的电力工程主要设计内容为电缆沟线路布置及电缆沟断面设计。
具体道路名称、等级、长度、人行道宽度如下表:
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宽度
K0+000~K1+720
2x4.0m
根据《东莞生态园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的要求,在道路东(南)侧的人行道上布置电缆沟。
18号路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采用电缆在电缆沟内敷设。
根据《东莞生态园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的要求,18号路上的电缆沟有两种规格:
①龙岗大道至21号路段,布置断面尺寸为2条1.2m×
1.2m(净空)的电缆沟,电缆沟中心距道路红线边2.0m。
电缆沟主路由过路时,以24根Φ150低碱玻璃钢管代替电缆沟,作为电力通道;
②21号路以北路段,布置断面尺寸为1.2m×
电缆沟主路由过路时以12根Φ150低碱玻璃钢管代替电缆沟,作为电力通道。
为了不影响非机动车道的整洁、美观和行车,18号路电缆沟设计均采用隐蔽式电缆沟,在电缆沟的固定盖板上敷设人行道板。
电缆沟每隔25m设五块活动盖板,以方便穿线和检修,活动盖板顶部与人行道板平齐。
18号路上的电缆沟,每隔约200m左右预留6根Φ150低碱玻璃钢管砼包封电力横过管,横过管末端设电力接线井时,管顶埋深不小于0.7m。
沿电缆沟通长敷设一根φ16热镀锌园钢作为接地带,沿接接地带每隔30m设置一根接地极,遇道路交叉口时,两边各一根接地极,保证电力管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电缆沟坡度与道路纵坡一致。
电缆每隔50m及道路最低点设一集水井,采用UPVCΦ100塑料管将沟内积水排入就近的雨水井。
2.3.11通信工程
东莞生态园18号路的通信工程主要设计内容为通信管线布置及通信管群数量设计。
根据《东莞生态园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的要求,在道路西(北)侧的人行道上布置通信管群。
18号路通信管群数量为12根φ114PVC管,28号路通信管群中心距道路红线边2.0m。
通信管群采用塑料支架固定,管群顶部埋深不少于0.7m。
通信管群材料为UPVC塑料管,管外径为114mm,壁厚4.0mm。
为便于电缆引上、引下分支和拐弯以及施工和今后维护检修的需要,每隔120m左右或管群交叉时设置通信人孔井。
通信管群主路由过路和过箱函时,采用12φ114UPVC砼包封横过管,管顶埋深0.7m。
通信管群每隔200m左右设一组6φ114UPVC砼包封横过管,管顶埋深1.1m,横过管末端设通信接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