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赫章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学习李林森先进事迹活动的方案1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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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
(一)重要意义。
李林森同志生前任万源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9年7月被确诊患肝癌晚期后,他隐瞒病情、忘我工作近两年时间,2011年7月31日因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2岁。
自参加工作以来,李林森同志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心系群众、无私奉献,以一名党员干部“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崇高品质和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党员群众的衷心拥护。
他在担任组织部长期间,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公正廉明、开拓进取,在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基层干部选任制度上屡创全国经验。
李林森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一名党员干部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对自己严格要求的高尚品质。
学习宣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对于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为民服务作表率;
对于深入推进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树立组织部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改革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讲奉献,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县正处于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级党员干部要大力学习和弘扬李林森同志的崇高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培育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宗旨,不断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争做像李林森同志那样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为实现赫章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
要学习李林森同志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李林森同志生前始终牢记党的教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把个人理想和价值的实现融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当中,把坚强的党性体现在对党忠诚、为党奉献的实际工作上,生动诠释了共产党员“先进”和“优秀”的时代特征。
要学习李林森同志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
李林森同志无论是在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还是在组织部长岗位上,始终坚持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真心实意服务党员、干部、人才,尽其所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立足岗位模范践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要学习李林森同志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
李林森同志担任组织部长期间,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知人善任,重视选拔使用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基层一线工作的干部,充分展示了一名基层组织部长公道正派、甘为人梯的职业品德。
要学习李林森同志勇于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
李林森同志始终坚持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不懈进取、奋发有为作为一贯的追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抓基层、打基础、强堡垒,努力推动组织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充分展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工作品格。
要学习李林森同志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的优秀品德。
李林森同志始终怀着对党的感激和感恩之情,严守党的纪律,传承党的优良作风,生活简朴,为人低调,作风朴实,模范践行责任心、公正心、关爱心、淡泊心,不为金钱所诱、不为名利所惑、不为人情所困,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克己奉公的优良品行。
三、开展学习活动的参加人员和总体要求
(一)参加人员。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共产党员。
(二)总体要求。
学习李林森同志活动,重点是对照李林森同志的事迹找不足、明方向、定目标,要以李林森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标准,在现实工作中找准新坐标、倡导新作风、树立新形象、争创新业绩,做新时期李林森式的好干部。
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
1、要把开展学习李林森同志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
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清醒地认识“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攻坚克难、敢担重任的信心和勇气,切实提升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突出业绩。
2、要把开展学习李林森同志活动与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以来的各项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城镇化带动战略,同心同德,顽强拼搏,努力建设美好赫章。
3、要把开展学习李林森同志活动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进一步拓宽和创新活动载体,坚持在丰富活动内容、深化学习实践、强化督导检查、选树先进典型、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与强的比、敢向高的攀、敢同勇的争、敢跟快的赛,以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推动跨越发展。
4、要把开展学习李林森同志活动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今年是县、乡集中换届之年,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李林森同志为榜样,自觉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讲奉献,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做到“不影响工作、不影响风气、不影响大局、不影响团结”,经受住考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发展氛围。
5、要把开展学习李林森同志活动与深入转变作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结合“四帮四促”、“股长下基层、作风大转变”、“万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等工作,把学习活动转化为实际行动,体现到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具体实践中,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拜人民为师、为人民谋利,学习和宣传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四、开展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和主要内容
为搞好这次学习活动,经研究,决定利用1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学习活动。
(一)集中学习阶段(2011年10月11日—10月21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对这次活动进行周密部署。
要以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的形式,全面系统地学习中央各大媒体刊播的反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的系列报道和有关材料。
以饱满的热情、崭新的面貌、认真的态度积极投入到学习中来,形成“学先进、转作风、比工作、创业绩”的良好风尚。
领导干部、党组织负责人、组工干部要身体力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掀起学习高潮。
(二)对照检查阶段(10月22日—31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以“五个一”为抓手,掀起向李林森同志学习的热潮。
1、撰写一篇体会文章。
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作风建设年”、“万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活动,撰写一篇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的体会文章,要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思想实际,写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及体会。
2、组织一次专题讨论会。
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畅谈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要在成绩上找不足,在问题上求突破,在现状上谋创新,认真分析个人及单位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去思考,带着问题去讨论,带着问题找差距、议对策。
3、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在深入讨论学习、深挖思想根源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分别召开以向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到“五查五看”,即查思想,看是否牢固树立了科学发展观;
查学习,看自身素质是否适应工作要求;
查工作,看是否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敢于较真;
查纪律,看是否做到了令行禁止,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查服务,看是否主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了首位,是否做到了带着感情、责任、追求为人民服务。
4、上好一次专题党课。
要组织党员干部,以李林森同志的生动事迹为教材,为党员干部上好一次党课,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把对党对人民的热爱转化为增强党性、注重品行、做好表率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上党课,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牢记党员职责,增强党员坚持原则、勤政廉洁、公道正派意识,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5、举办一次征文活动。
以“党性,在岗位上闪光”为主题组织一场征文比赛,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把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想透彻、写出来,以实际行动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赫章崛起增光添彩。
10月底前,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至少要向县委组织部基层办报2篇征文。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日—10日)。
通过学习讨论,反思对照,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李林森同志的先进事迹,找差距、找不足、找方向、找标尺。
这个阶段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个人改进措施。
每个党员干部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找准“病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
2、完善单位规章制度。
根据全区建设发展型机制体制研讨会要求,对在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年、“万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建设发展型党组织等工作中查找出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行规范完善,对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明晰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提振每个人的工作斗志。
3、提炼总结报告。
每个党员干部要及时总结学习成果,总结这次学习活动的所思、所想、所获、所改,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单位党组织。
每个单位要把组织学习李林森先进事迹情况形成总结,报县委组织部基层办。
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
五、加强对开展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二)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正确处理深入开展深入学习李林森先进事迹活动与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保证人员,保证时间,保证质量,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要把提高认识、净化思想、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活动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学以致用,使学习成果体现在每名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加强单位自身建设上,体现在提高本职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水平的实践中。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及时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行总结提炼,以便为面上提供经验指导。
《赫章报》、赫章电视台等媒体要加大对学习李林森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赫章党建》杂志和赫章党建网要开设“学习李林森先进事迹”专栏,各乡镇、各单位采取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宣传牌等,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学习李林森先进事迹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要积极向《贵州日报》、《当代贵州》、《毕节日报》、贵州电视台、毕节电视台等媒体投稿,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向新闻媒体推介宣传学习活动成效和经验,扩大对外宣传面和影响力。
(四)强化考核,确保落实。
把学习李林森先进事迹活动作为创先争优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管理。
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过适时召开推进会、情况汇报会、专题研讨会等加强指导。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