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租赁合同泰安市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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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合同文本有以下附件:
房屋交付确认书、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房屋交还确认书。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泰安市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委托】【法定】代理人:
(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
(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一致;
房屋分租的,应注明分租房间的编号),属
街道办事处(乡镇)
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辖区。
2.自然状况:
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为
层,本房屋在第
层;
【建筑】【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屋分租的,填写分租房间的使用面积);
户型:
室
厅
卫
厨,若为非成套住房或分租的住房,共享的非居住空间包括:
。
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物品、装修等状况见附件1。
3.权属状况: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
】的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
】的名称:
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
本房屋【已】【未】设定抵押,【已】【未】查封,【已】【未】设立居住权,且【无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出租】。
如甲方隐瞒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查封及设立居住权的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甲方应对该房屋享有出租权,且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租,如因此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房屋租赁交易形式
1.租赁用途:
本房屋出租仅作为居住用途使用。
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储藏室、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2.租赁形式:
【整租】【分租】。
如分租,分租房间的具体位置应在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中标注;
餐厅、厨房、卫生间等公用部位的使用情况见附件1。
3.出租方式:
【所有权人出租】【购房人出租】【转租】【
】。
如属于转租,甲方应取得原甲方书面同意。
4.租住人数:
本房屋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分租的,填写分租房间的居住人数,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并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甲方。
5.租赁渠道:
本次房屋租赁通过下列第
种方式成交。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
(3)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名称:
(4)
6.备案登记:
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通过泰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或到房屋所在县(市)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住房租赁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之日起7日内通过泰安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更新合同信息。
乙方属于流动人口范围的,应当依法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甲方应当督促、协助乙方申报居住登记。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房屋交接
1.本次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日。
甲方应于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见附件1),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本房屋或甲方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
乙方不再承租本房屋或甲方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为对方重新招租或腾退房屋提供方便。
本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本房屋,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乙方应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
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见附件4),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还完成。
第四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标准:
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
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乙方按【月】【
】,以【现金】【银行转账】【
】方式支付租金。
租金(双方当事人可根据需要一并约定租房定金)支付的具体约定如下:
本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2.多人承租本房屋时,各乙方姓名及月租金分摊金额如下: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甲方应据实予以协助配合。
3.押金:
乙方以【现金】【银行转账】【
】方式于
日前向甲方支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押金抵扣乙方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1.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
及房屋租赁税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3)网络宽带费(4)供暖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分租服务费(8)车位费(9)公共电费(10)公共水费(11)
房屋租赁其他费用计收标准见附件1。
2.房屋分租中其他费用承担的补充约定如下:
3.本合同中未列明的房屋租赁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交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4.乙方损害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修
1.甲方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不危及人身安全,并向乙方提供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如燃气、电器等)安全使用说明书(见附件3),督促乙方落实房屋使用安全措施。
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甲方消除。
3.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维修、更换的,乙方可代为维修、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2)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损毁,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3)分租房屋使用中,对于分租乙方应承担的房屋公共部位及其公用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维修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承租责任人的,应由相关分租乙方平均分担维修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装饰装修、增设或拆改附属设施设备。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其他特殊情况
1.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内,甲方出售本房屋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甲方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且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乙方收到通知后
日内,未书面回复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本房屋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
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
如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或转借的,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乙方,在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八条合同解除
1.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或依法定合同解除情形,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剩余房租以及押金。
2.因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通过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向对方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单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甲方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3)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导致房屋无法居住的;
(4)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连续达
日或累计达
日以上的,或欠交各类费用超过¥
元的;
(5)乙方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的;
(6)乙方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的;
(7)乙方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8)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且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9)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0)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被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中涉及第
项,应【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乙方因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被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中涉及第
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2.甲方或者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情形外,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
同时,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实际履行时间结算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返还押金。
4.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文本有房屋交付确认书、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房屋交还确认书四个附件;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附件1房屋交付确认书
一、房屋验收表
本验收表的内容,依据房屋交付时甲方提供的资料、房屋实际情况综合记载。
房屋甲方应对填写的内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房屋坐落
项目(勾选)
□整租□分租
分类
名称
使用情况
附属
房屋
餐厅
□无□独立使用□共用
储藏室
□无□独立使用□共用编号:
厨房
地下室
卫生间
小房
阳台
车库/车位
过道
交纳人
备注
各
项
费
用
水费
□甲方□乙方
表底数:
电费
燃气费
供暖费
物业服务费
分租服务费
公用电费
公用水费
网络宽带费
品牌/质地
数量
型号
物品状况(保修单)
家
电
器
电视机
空调
冰箱
微波炉
燃气灶
抽油烟机
洗衣机
热水器
具
床
书桌
衣柜
沙发
茶几
餐桌/桌椅
其
他
设
施
及
装
修
坐便器
防盗门
客餐厅地板
□地砖□木地板□水泥地
卧室地板
厨卫
□瓷砖□未贴砖□马赛克
窗户
□木窗□铝合金□塑钢
□未封□铝合金□塑钢
物
品
物品状况及数量
遥控器
门禁卡
钥匙
水卡
电卡
报警电话
物业服务电话:
用水报修电话:
供暖报修电话:
燃气报修电话:
用电报修电话:
其他报修电话:
二、房屋租赁其他费用计收标准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起记时间
公共电费
--
车位费
公共水费
注:
如遇政府部门或实际收费部门调整计收标准的,应据实作相应调整。
三、实际居住人信息
序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号
联系电话
四、其他约定
附件2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
附件3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
一、房屋使用说明书
二、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安全使用说明
三、用电设施及主要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说明
四、其他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
附件4房屋交还确认书
双方当事人已对租赁房屋(坐落:
)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乙方结清了其应承担的费用,甲方同意收回房屋。
有关费用的承担、押金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返还□无纠纷/□附以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