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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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丁昌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体教职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共同抓好疫情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电话:
(二)主要职责
在学校统一布署下,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校长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落实到人;
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
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三)运行机制
按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与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紧急应对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调集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确认,学校参照执行。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
各部门应及时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
学校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
发生Ⅰ级(特大)事件,可直接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
4、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责任报告人: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2)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教育厅直至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中毒)人员症状、患病(中毒)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1.进程报告内容:
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2.(3)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信息发布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2、学校各部门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程序
五、预防预警
学校应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德育处应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负责落实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督促学工处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总务处应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总务处应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德育处应认真落实好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等。
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存放有毒、有害试剂、药品及物质的物品柜必须设置双锁,并双人管理。
安全科要加强技防措施,确保学校有毒、有害、放射源等物质的安全管理。
校办负责协调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应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学校应做好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
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传染病应急措施:
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加强每日晨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与患病学生(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的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救治;
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
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学生进行排查;
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配合卫生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样留验;
(二)学校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有人员死亡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在卫生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三)学校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每日必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
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3、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4、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八、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
学校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事人和单位立即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或办公室。
立即启动《学校快速应急反应处置工作程序流程图》,并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置:
1、医疗保障组:
组长:
成员:
(1)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负责对病人的检查和处理,同时联系医院并转诊。
(2)工作人员对病人所经过的场所,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A.室内用0.2—0.5%过氧乙酸喷雾,密闭时间60分钟。
B.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小时。
C.地面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优氯净)喷洒过的湿式拖把拖扫。
D.病人排泻物、呕吐物用20g/L氯剂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
E.病人用的衣被可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清洗或用15%过氧乙酸7ml/m3×
空间容积数加热熏蒸2小时。
F.手、皮肤用0.5%碘伏消毒。
G.垃圾尽量进行焚烧处理。
2、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1)保证专用经费,启动资金要求在10万人民币左右,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
(2)负责各种消毒物品的购买,发放。
(3)保障备用专用车,负责对病人的转诊救护接送。
(4)改善学生教学楼、厕所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洗手设施。
(5)在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3、安全保卫组:
成员:
(1)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立即对病人的居所和发病现场予以封闭。
(2)对与病人有接触的所有人员进行隔离留置观察。
(3)协助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做好抢救、转诊、护送等工作。
4、学校信息报告人: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在事发2小时内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九、附则
(一)鉴于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对未达到本预案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学校除应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外,还应参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二)名词解释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