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二》综合模拟测试题及答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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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二》综合模拟测试题及答案1
2019年司法考试《卷二》综合模拟测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
第1题张某用红糖和白酒的混合物生产了价值20万元的假感冒药,正准备销售,被查获,关于张某的行为的说法准确的是:
()
A.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B.以生产假药罪(未遂)定罪处罚
C.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D.不构成犯罪
【准确答案】:
C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41条第1款的修改,只要实施生产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生产假药罪,不需要具备“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节。
所以,张某的行为成立生产假药罪。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张某生产伪劣产品,货值达20万,尚未出售就被查获,符合司法解释的要求,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
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对于张某理应按照生产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一重处罚。
所以只有C选项说法是准确的。
第2题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准确答案】:
A
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相关专业机构实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1)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阅;(12)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简单对熙即可看出,本题的准确答案为A。
其实,上述法条的主要思路在于,只要是出现了不能归责于法院原因的情形的,原则上就不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
把握住了这个点,就不需要对上述法条死记硬背了。
第3题甲对市地税局在2008年6月18日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于2008年6月24日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甲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并于9月25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
A.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复议前置案件
B.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超过了起诉期限
C.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对同~具体行政行为的重复起诉
D.法院理应受理
【准确答案】:
B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的规定,对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能够复议也能够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故A项错误;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C项错误。
当然,当事人撤回复议后再次起诉的,必须在法定起诉期限内。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理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甲知道的日期是6月18日,到9月25日提起行政诉讼,超出了起诉期限,法院应不予受理,故B项准确,D项错误。
本题准确答案为B。
第4题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实行复验、复查的,能够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理应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理应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理应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
【准确答案】:
A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6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理应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能够派员参加;也能够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能够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参加。
”据此,A选项准确。
该规则第265条第2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理应提出纠正意见,同时理应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
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能够自行调查取讧。
”据此,B选项错误。
该规则第270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时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理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理应依法提起公诉。
”据此,C选项错误。
该规则第273条第2款规定:
“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能够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理应照常实行。
”据此,D选项错误。
第5题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实行鉴定。
关于对甲实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准确的?
()
A.理应由省级医院实行
B.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准确答案】:
D
《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理应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实行鉴定。
可见有权鉴定的仅系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人,鉴定人系自然人而非单位。
据此,A、B选项错误。
与民事诉讼不同的是,在刑事诉讼中所有的鉴定原则上都计入办案期限。
除非根据该法第147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据此,C项说法错误。
该法第146条规定:
侦查机关理应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据此,D选项准确。
第6题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
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
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甲责任水平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水平,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水平,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水平,理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甲具有责任水平,但患有抑郁症,理应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准确答案】:
C
【详解】抑郁症不属于精神病。
本题中甲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知道采取何种方式能够杀死被害人,所以具备辨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水平,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以,A选项和B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C选项准确;甲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具有刑事责任水平,即使患有抑郁症,也不是必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D选项认为理应对甲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说法是错误的。
本题的准确答案是C选项。
第7题下列说法中准确的是:
()
A.某矿井发生瓦斯爆炸,4名矿工被埋在矿井下,生死不明。
矿主李某害怕自己要承担责任,要求其他矿工不得泄漏此消息,同时私下组织人员实行营救。
因为设备等原因,4名矿工因为得不到即时救助而死亡。
李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B.矿主何某的矿井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在其采矿许可证被相关机关暂扣以后仍然偷偷实行开采行为。
相关部门发现后,多次责令何某停止开采,矿工们也不愿意开工,但是何某为了利益,强令矿工们在夜晚实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何某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C.某矿井发生严重坍塌事故,多名矿工被埋井下。
矿主金某的好朋友王某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金某封锁消息,并建议金某向相关部门汇报称当时矿上停工,没有矿工被埋。
金某听从了王某的劝说,多名矿工因为得不到救助全部死亡。
王某与金某成立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共同犯罪
D.某乡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名矿工被埋。
负责人即时向县政府汇报,县委书记罗某为了自己的政绩,决定暗地里组织救援,并命令乡长以及矿主严格封锁消息。
罗某向上级部门谎报了事故的真实情况,称所有矿工均顺利救出,没有人员死亡。
因县政府救助水平有限,贻误事故抢救,最终3名矿工全部遇难。
罗某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准确答案】:
C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李某的行为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A项错误。
何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B项错误。
罗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D项错误。
第8题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
甲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该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
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
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
甲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金融凭证诈骗罪
【准确答案】:
B
【详解】根据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甲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应成立盗窃罪。
第9题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做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准确答案】:
D
《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3项规定: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属于法定的回避情形。
本题中,赵某作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的申请。
法院《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理应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据此直接看出,D选项准确。
第10题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
A.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B.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D.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一律不适用死刑
【准确答案】:
A
《刑法》第76条规定: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所以,A准确,B错误。
《刑法》第85条规定: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所以。
C选项错误。
《刑法》第49条第2款规定: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所以,D选项错误。
第11题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准确答案】:
B
《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据此,A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能够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据此,B选项准确。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能够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实行陈述,公诉人能够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能够向被告人发问。
可见,题中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向被告人张某发问,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火、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院《刑诉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可见,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提出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的依据均是事实和法律而不是当事人的意见。
所以D选项错误。
第12题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理应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准确答案】:
C
【考点】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详解】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208条规定,准确答案是C。
第13题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
()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意见
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准确答案】:
D
原始证据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即第一手材料。
传来证据则是指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如有特殊说明,则为待证事实的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直接证据,只要能够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即可。
至于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则概所不论,不影响理论上的分类。
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是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但仅依据该匕首不可能说明犯罪的基本情况,属于间接证据。
据此,A选项错误。
B选项中的证人亲眼目睹了相关情况。
其证言是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但该证言仅能说明案件的部分情况,属于间接证据。
据此,B选项错误。
鉴定意见的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但鉴定意见仅针对案件的专门性的技术问题,不可能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属于间接证据。
据此,C选项错误。
被害人乙的陈述是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且能够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属于直接证据。
据此,D选项准确。
第14题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
A.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年考验期满届被减为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不含2年死缓考验期)时,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被裁定假释
B.乙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10年时,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被裁定假释
C.丙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对丙能够假释
D.丁系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丁不能假释
【准确答案】:
C
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元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耆再犯罪的危险的,能够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核准,能够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A选项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所以,对于甲不能适合假释。
B选项,乙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的方可适用假释。
C选项,丙所犯的抢劫罪、绑架罪被分别判处的刑罚均不到10年,虽然数罪并罚超过10年,也能够适用假释。
所以,C选项准确。
D选项,丁系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假释条件的,也能够适用假释。
第15题下列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准确的?
()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理应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能够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准确答案】:
D
【详解】根据《立法法》第72条规定,A选项错误,不选。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
B项也不选。
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条规定,C选项不准确。
根据《立法法》第“73条第1款规定,D选项准确,故应选。
第16题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因为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相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
其后,因为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相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二个月。
但是,延长二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且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第三次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在报请延长手续问题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
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准确答案】:
A
【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第156条规定,本题中黄某的批捕决定由甲市检察院作出。
所以第一次延长理应由甲市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作出。
故本题选A
第17题孙某以张某构成诽谤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实行审理。
在张某未被羁押的情况下,该法院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内宣判?
()
A.一个月
B.一个半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准确答案】:
D【考点】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
【详解】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109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理应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能够延长3个月。
第18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
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相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
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
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准确答案】:
D【考点】军队保卫部门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90条规定: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009年8月1日施行的《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第5条规定:
“发生在营区的案件。
由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军事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犯罪嫌疑人不明确且侵害非军事利益的,由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军事检察院与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分工共同组织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属于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管辖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
”该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
“对地方人员的侦查、起诉、审判,由地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
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人员,按照地方人员确定管辖。
”本题犯罪嫌疑人高某虽然是地方人员,但所实施的犯罪涉及军事秘密,侵害军事利益,所以应“-3由军队内部侦查机关实行侦查,选项A和C应予排除。
高某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其实施的盗窃军事秘密的行为并非职务犯罪,不理应由军事检察机关侦查,选项B不准确。
高某的行为属于军队保卫部门管辖范围,本题准确答案是D。
第19题韦某在游泳馆游完泳后,在更衣室撬开某存衣柜实施盗窃,但拿出里面的皮包打开后发现除了几万元现金外,还有一张身份证,上面显示其主人是韦某的老同学康某,想到康某以前协助过自己,自己这样做不厚道,于是韦某将皮包放回原柜子里,离开了游泳馆。
韦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准确答案】:
A因为韦某从存衣柜里拿出皮包已经成功地控制了财物,属于盗窃既遂,至于将包还回,则属于事后行为。
第20题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防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准确答案】:
D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管辖最重要的是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管辖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选项中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应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不应选。
B选项中破坏选举案属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均有可能有管辖权。
如果吴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系利用职权实施破坏选举,则该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而本题问的是”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情形,所以B不能选。
C选项中李某利用职务防碍解救被拐卖儿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选项中钟某涉嫌传染病菌种扩散罪,该罪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理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所以准确答案是D。
第21题根据《公务员法》第2条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公务员的有?
()
A.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B.某大学知名教授作为专家学者参政兼任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C.该市人民法院的行政庭长
D.医学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与市卫生局签订聘任制合同而在该局医政科工作
【准确答案】:
B根据《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主要包括:
*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