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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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一)重点品种

种子监管重点:

加强“两证”的发放管理,以小麦、玉米、棉花种子为重点。

查处质量不合格种子和未审先推品种、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包装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种子质量可追溯试点。

农药监管重点:

加大抽检和抽查力度。

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套证、冒证、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行为。

特别是加强对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处,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农药产品电子追溯标识试点。

肥料监管重点:

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性肥料等产品有效成份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劣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加强对登记证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二)重点环节

针对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加强春耕、秋播、病虫害发生高峰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在国庆、春节及传统节日等重点时段,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三)重点单位

加强对农资经销和使用相对集中的镇办、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城乡结合部、假劣农资游商游贩经常活动区域,规模化种植基地和非法私带农药的主要流通渠道和运输通道的监管。

(四)重点区域

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活动区域的监管。

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要实行集中督办督查,特别是重点监控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户)坚决取缔,坚决打击假劣农资流动加工点,一经检测发现农产品、农药含量超标立即溯源倒查上游零售商及批发商、生产厂家,并严肃处理。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1、加强种子市场监管。

严格执行“两证”许可新办法,全面检查种子企业的生产、加工、经营、仓储、检验、档案等情况,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生产行为。

保证种子生产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确保种子质量。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以种子生产基地、种子集散地,县际交界区域为重点区域,以近三年监管发现的问题企业、品种和经营门店为重点对象。

以群众举报的违法情况为重要线索,以玉米、棉花、小麦主要农作物为重点,重点整治制售假劣种子、品种未审先推,虚假标注、无证或借证经营、无证销售和标签不规范行为。

2.加强农药监管。

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在农药销售使用高峰期,对本区域内农药生产企业和批发零售商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

二是着力加强农药打假工作,强化检打联动,依法查处无登记证或假冒登记证生产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份、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主体,推行打假打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

三是创建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加强定点经营门店对购买者的使用指导,从源头上防堵假劣和禁用农药。

四是积极探索、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制度。

对当地经营的农药产品推行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当地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产品数据库,防止假冒伪劣农药进入流通领域;

五是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严格执行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基地生产主体施用农药间隔期制度,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

3、加强肥料管理。

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范肥料登记备案,严格依据操作规程执行准入制度;

二是加大肥料市场监管力度,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及重点区域实施巡查监控,严厉打击肥料有效养分不足、未经登记或一证多用等违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肥料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对多次违法的经营单位进行监控;

三是要加强肥料质量抽检,在春耕、冬种等关键生产期间,以复混肥、有机肥及配方有机肥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准确提供检测报告,为肥料市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和线索;

四是要大力推动放心肥下乡进村工作、推荐信誉好的企业、诚信经销商和优质肥料品牌,建立优质肥料经营网络,提高放心肥产品的覆盖面。

(二)推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等三项制度实施

加快农资监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信息、品种备案制度;

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制度;

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黑名单”等制度。

积极探索各种机制,加强与工商、安监部门协作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做到“三个100%”(销售的高毒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可保证)。

(三)加强案件查处、公开案件信息

一、加强案件查处力度。

积极拓展案源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办理一批大案要案。

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冒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办;

二、依法公开案件信息。

认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快信用建设、强化主体责任。

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利用现有的信息化项目,完善、整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与本地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及时传递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强化主体诚信责任。

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遵守农资机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

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力,杜绝生产经营假劣农资。

要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积极树立诚信风尚;

3、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信用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保障信用体系有效运行。

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依法披露相对人违纪失信和守法诚信等信息。

对失信主体采取重点检查、新闻曝光和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失信成本,建立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时失信,处处受限。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信用监督,推进社会共识,鼓励社会群众通过12316举报电话信箱等渠道,监督举报失信违规行为。

(五)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

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方式手段,建设放心农资软件系统,指导农资企业借助二维码追溯数字技术将产品信息采集存储到电子经营台账,并将电子经营台账与放心农资管理软件系统绑定。

借助放心农资管理软件系统记录农资企业的违法状况及消费者评价等档案数据,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为分类监管提供依据。

(六)广泛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培训活动

充分利用农业网站和新闻媒体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积极为农民群众和农资企业提供农资监管信息服务,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宣传咨询培训、诚信承诺、现场演示、产品推介等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印发科学选购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等知识的宣传资料,增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规范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等安全用药规定,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防止滥用、乱用农药,提升农业生产的科学合理用药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宣传阶段(X年1-3月)。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动员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4-6月)。

对主要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市场秩序和竞争秩序等问题深入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抓准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4-6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联合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培训活动,送放心农资入户。

部署全县农资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市场秩序,开展春季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抽查。

6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

(三)整改深化阶段(7-12月份)。

巩固整治成果,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7-9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10-12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换季行动,总结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六、主要措施

(一)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活动

我局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制度,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的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有效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1、加强对抽检不合格农资产品的清查工作;

2、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3、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及时跟踪制售假劣农资的新方法、新手段。

对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通过农资交易会和展销会推销假劣农资产品等较为隐蔽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

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要求,针对农业生产上使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以农资生产、批发企业为重点,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和标签抽查活动。

(三)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

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部门的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基本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基层技术人员、农民田间学校的作用,对农民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把他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岗位。

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统筹协调、政坚克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建立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专项治理、建立奖惩机制

树立依法履职、严格监管的观念。

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有效的打假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予以表扬奖励,对渎职侵权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有案不报、以罚代刑”等行为。

(三)强化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农资护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

保障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不断改善农业执法条件和手段,强化能力建设。

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提高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形象好、作风硬的农业执法队伍,保障农资打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联动协作、形成打假合力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职责。

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

建立农资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整体联合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

统筹安排农业系统内部力量,完善执法机构和技术部门的合作,完善案件通报、协查、督办和大案要案联合查处等制度。

利用典型交流、内部通报、经验介绍等方式促进农资打假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

(五)做好宣传引导、强化信息报送

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反面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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