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下册政治纲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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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
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劳动纪律,尊重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
3)公民对家庭旅行的义务。
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
6、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公民的权力和义务是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的;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7、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
8、权利维护:
1)依法享有权利;
公民应当依照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依法制止各种侵权行为,使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2)依法行使权利;
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力的时候,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3)尊重他人的权利;
每个公民在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因为他人的权利和我们个人的权利具有同等的地位。
4)权力和义务相联系。
要真正维护权利,就要自觉履行义务。
9、要真正维护权利,就要自觉履行义务。
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
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政权的组织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普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其内容不能与宪法相违背、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宣布无效。
3)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着充分说明了宪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2、宪法的作用是规范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权利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形式的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受宪法的严格规范和限制。
各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2)国家和政府负有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责任。
需要政府创造和提供条件或机会来保障,需要国家提供积极的法律保护,司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坚持司法公正,不损害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3)我国已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
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4、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1)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认真学习宪法,才能对国家的根本问题有全面的了解;
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才能更好地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2)依法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公民依法行使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权,是国家权力为民服务的保障,也是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现。
3)积极关心国家管理事务。
我们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所了解到的社情民意,提出对社会管理的建议。
有序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宪法意识的表现,也是我们的公民责任。
维护人身权利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人身自由是人民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生命的存在和生命的享有是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
生命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和精神健康权。
3、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搜查必须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公民违反法律,需要拘禁,须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4)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4、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我们要
1)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
2)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3)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侵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维护人格尊严
1、公民基于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叫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人格尊严权包括:
1)肖像权
定义:
肖像是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和照片,它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实写照。
我国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丑化公民的肖像、故意损毁公民的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2)名誉权
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
公民的名誉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
我国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荣誉权
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属于一种精神鼓励。
我国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4)姓名权
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有名、别名、笔名等。
我国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3、1)人格尊严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作为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
4、1)要学会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要求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2)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不应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
不应给他人起污辱性绰号;
不能其实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
5、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现代文明人的基本素养。
保护个人隐私
1、个人隐私是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如个人某些独特的生理特征、心理活动、日记、电话、信件以及在自己的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等。
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
2、个人隐私权也叫个人私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那个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个人隐私权属于公民的人格权利,保护人格尊严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保护我国公民的个人隐私。
3、1)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一般把隐私权包含在名誉权中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指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邮政法规定: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阅他人信件。
律师法规定:
律师对于业务中接触到的个人隐私有保密责任。
2)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4、尊重个人隐私:
1)尊重自己的隐私;
2)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3)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维护受教育权
1、受教育权利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月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1)就我们个人而言,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
2)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科学和文化素质是关键。
3、义务教育的特点:
1)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2)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我国公民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无一例外都能获得接受从小学到初中教育的机会;
3)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
4、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1)维护受教育的权利,学会用法律维护坚决维护自己的受教育的权利;
2)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
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维护财产权
1、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化和合法经营所积累的财富,包括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是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
2、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国家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4、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时专门规范财产继承的法律。
5、规定的财产继承权:
1)法定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的方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2特殊情况下,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2)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6、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是遗赠。
7、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的所有权,是未成年人获得财产的主要形式。
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
8、治理成果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穿凿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维护消费权
1、当人们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时,便成为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2、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全部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
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3、预防被侵权:
1)要注意避免在消费时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
2)要注意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
4、如何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请仲裁机构仲裁;
5)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社会合作与公平
1、社会生活是人民之间的一种合作活动,社会合作是社会生活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2、在现代社会宗,社会合作是由公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所产生的政府来组织和实施的。
3、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需要、欲望和利益,人民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利益的矛盾和冲突。
涂过这些矛盾和冲突不能及时妥善地解决,就有可能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4、为了更好地在社会合作中保证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在社会合作中确立和遵循公平的原则。
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就是公平。
5、我国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公平保障体系,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
6、公平的社会是一个追求人民共同幸福的社会。
7、从小树立公平合作意识,对于我们个人素质、个人能力的提高和个人前途的发展,对于建设一个更稳定、繁荣的社会,都有着非常总要的意义。
公平的合作意识对于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非常重要,它关系到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幸福。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有权要求得到公平的对待,这是我们的公民权利;
我们也要公平地对待他人,这是我们的公民义务。
8、我们在家庭、学校的生活也是一种合作,也需要我们保持公平合作的观念去和他人相处,去处理面临的问题,去承担自己的责任。
社会规则与正义
1、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都有自己的制度规则。
2、社会合作和社会生活是一个按照制度和规则来管理、运行的系统。
3、有了合理的公制度规则,社会合作才能顺利进行,社会生活才能够有序地运转。
4、在现代社会中,正义的制度是建立在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这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合作的公平性。
5、制度的争议在于它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它的程序和规则是面向每一个社会成员的。
每个人都能够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每个人也都受到制度规则的约束,正义的制度规则是社会生活的绝对权威。
6、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7、道德使我们能判断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
依据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任何不公平地对待别人、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都是不正义的行为。
8、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有助于建设和发展一个和谐、正义的社会。
9、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权、规则、自由和承担责任。
社会身份与社会责任
1、人在社会中拥有多重身份,是因为社会生活本身是多方面的。
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首先是个公民,这是他的基本社会身份。
2、人们的社会身份时会发生变化的,这是因为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或他参与的社会生活会发生变化。
3、责任是一个人分内应做的是,对责任的承担就叫做负责。
每个人因为自己的社会身份和社会角色的不同,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还负有道义上的责任。
4、负责人需要承担代价:
1)学习和工作需要我们付出时间和精力;
2)负责人还需要我们承担某些精神上的代价;
3)负责人还需要我们放弃一些个人的兴趣和利益。
负起我们的社会责任
1、为什么要负责任:
1)负责人能建设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1负责任能盖上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环境;
2负责任能铸就我们高尚的民族精神;
3负责任斑竹我们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负责任促进个人自由和进步
1负责任能使人获得更多的信任和自由;
2负责任能使人赢得自尊自信;
3负责任能使人增长才干;
4负责热能使人获得实际的利益;
5负责任是一个人的立身之道,一个人正是在对责任的承担中,才体现出它的社会价值和人生意义。
3)从小培养责任意识,锻炼自己的责任能力,学习做负责人的公民,对于我们的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以及祖国的建设、人类的命运,都非常重要
2、不负责任的危害:
1)不负责任使社会和他人遭受损害;
2)不负责任使个人利益遭受损害;
3)不负责任使个人名誉遭受损害。
3、社会身份的多重性有时会引起责任冲突。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时间、精力和各种条件的限制,有些责任的履行可能会引发冲突。
1)时间;
2)相对重要性;
3)可能性;
4)创新的解决办法和途径;
5)在现实生活中,承担责任经常需要我们拿出勇气和担当道义。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③分裂国家的人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
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
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
(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
(p6)
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
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
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
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具体包括: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
8、公民应该这样正确行使权利?
(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
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
(p17)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P14—15页)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
(p19.d1)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二单元
1、什么是人格权?
(p25)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
它们有什么特点?
(1)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
(2)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
(p25d.2)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p24、25)
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
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
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P26)
答:
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
(p26.d2)
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p27)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
(p28)
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0、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
(p35)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