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气功发展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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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体育强国的要求,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丰富健身气功功法和文化内涵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健身气功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国际化管理水平,推动健身气功在国内外的普及与发展,努力为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原则。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谋划和开展工作要以世界眼光和全局的观点来审视,要放在社会稳定的大环境中来考虑,要坚持服从和服务国家大局。
(二)科学发展原则。
倡导科学,反对迷信,把“讲科学”贯穿到项目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始终;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现实问题,以突破促发展,以发展促建设,以建设促繁荣,推动健身气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统筹兼顾原则。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发展与稳妥、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继承与创新、活动与建设、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国内外发展。
(四)稳中求进原则。
在保持健身气功政策基本稳定、事业稳健发展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和用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体育强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强化项目管理和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上取得新成效。
三、目标任务
(一)健身气功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全国注册健身气功站点数量不少于3万个,习练人员不少于300万人,国家编创推广的健身气功功法达到12种。
健身气功纳入社区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和学校体育活动内容,健身气功工作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促进群众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
(二)健身气功组织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省级基本设有专门机构编制,地市级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区县级普遍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健身气功社团组织广泛发展,长效化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健身气功政策法规更加健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运行的健身气功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健身气功比赛活动体系基本形成。
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的模式不断完善,全国性交流比赛形成系列,省级交流比赛广泛开展。
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蓬勃开展,活动形式和内容更加丰富,形成更多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健身气功活动品牌。
创办中国国际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
(四)健身气功境外推广力度不断加大。
紧紧围绕重点国家和地区,组派不同类型多批次的团组,经过表演展示、交流比赛、功法教学、科普讲座、骨干培训和发展组织等推广模式,有效地把“走出去”与“请进来”结合起来,使境外推广活动产生多重效应。
注重发挥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力争实现不少于5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健身气功项目,境外习练人员超过160万人。
积极协助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正规化建设,推动建立3个境外教学培训示范基地,打造“国际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暨养生文化论坛”品牌活动。
(五)健身气功人才队伍建设日益加强。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促进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
培养一批科研领军人才和专业复合型人才,建设3至5个业务水平精湛、专业结构合理的科研攻关团队。
在国内以提升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为核心,培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万名,各级裁判员达到名。
在境外以本地性、应用型和教学型为重点,培养中级骨干人才达到1万名,高级骨干人才达到1500名。
(六)健身气功科研宣传作用明显提高。
每年定期组织科研课题研究,编撰2-3本科普读物,举办不少于30场科普讲座。
5年编创3-5种功法,建设1-3个科研基地,探索建立功法鉴别标准、效果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学科建设。
完善与新闻媒体合作机制,建立各级联动和部门互动运行机制,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管理,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发展,《健身气功》杂志发行量和健身气功网站点击量每年递增5%。
四、对策措施
(一)健全组织网络,强化管理职责。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扩大省地级健身气功管理专门机构数量,推动省地县健身气功协会形成序列。
注重调查研究,健全法规制度,加强社会功法管理,建立管理数据库系统,强化风险防范和表彰奖励机制,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健身气功工作规范化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构建服务体系。
不断加大对健身气功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将健身气功工作经费列入体育事业经费和彩票公益金资助范围并逐年增长。
推动健身气功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列入群众体育考核内容。
加大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健身气功普及推广力度。
(三)实施行政许可,扩大站点数量。
严格执行国务院下发的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行政许可制度,强化站点动态管理,履行报备手续,遵守“和谐站点”守则,加强对站点负责人和指导员的培训和登记管理。
鼓励依托其它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开展健身气功建站设点工作,继续实施“和谐站点”工程,为新建站点提供教学物资保障,丰富站点习练内容,确保站点活动经常,扩大站点数量和习练人群。
(四)完善比赛体系,打造活动品牌。
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性健身气功交流比赛活动。
实行比赛活动申办制度,规范交流比赛活动流程,推动省级健身气功交流比赛普遍举行,形成梯次。
创新办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精心打造3-5个群众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示范引导性强、综合效益好的品牌活动,为练功群众搭建广阔的交流平台。
(五)创新推广模式,拓展工作领域。
加强健身气功俱乐部和全国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健身气功俱乐部连锁发展模式,实施健身气功段位制评定,组织巡回教学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健身气功阳光体育试点,列入高校教学和职工体育活动,推动健身气功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满足不同人群习练健身气功的需求。
(六)加强对外推广,拓宽传播途径。
在宣传推广方面,每年派出30个以上团组到世界各地开展境外推广活动,致力于与当地官方组织、高等院校、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以及当地有影响、有实力、热爱健身气功事业的民间组织长期合作。
加大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投入,增加练功人口数量,扩大推广覆盖面,提高对其主流社会的影响力。
在教学培训方面,采取短期培训与长期教学相结合方式,加强境外骨干力量培训,使非华裔外籍学员稳定在50%以上。
在开展活动方面,积极推动当地开展表演展示活动,努力打造国际或洲际交流比赛大会品牌活动。
在组织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组织协调功能,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国际人才档案库,创办各类国际、洲际大型赛事及活动,在条件成熟的国家或地区建立健身气功教学培训示范基地。
(七)培养骨干队伍,加大人才储备。
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建立中国国际健身气功培训基地,打造高水平人才培养和教学培训平台。
完善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裁判员培训制度和课程体系。
制定管理干部人才培养战略,完善管理干部知识结构,建立关键岗位管理模型。
发挥科研专家传帮带作用,建立完善科研骨干培训制度。
以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为主导,制定国际教练员资格认证办法,举办国际及洲际教练员培训班,开展境外技术等级评定。
(八)加强科学研究,增强科技支撑。
创新科研课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研基地,加强管理模式、文化内涵、健身机理、功理功效、学科建设等重点领域研究,举办或协办国内外学术论坛、研讨会,挖掘整编传统气功功法,推动国内外科研合作和联合攻关,组织专家编写科普读物、开展科普讲座,完善科研文献数据库建设,研发教学软件、测试仪器、练功器械和服饰等产品,拓宽科研经费投入渠道。
(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环境。
建立全国健身气功信息联络员制度,规范新闻采访,建立舆情收集机制,推动《健身气功》杂志进入全国期刊零售网络,办好《中国体育报》健身气功专版,加强健身气功网站与主流网站的链接,创立健身气功服务网站、博客和微博,推动各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对互联网的运用,强化与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的深度合作,重视网站、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传播作用,组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气功展览等活动,做好大型活动新闻报道,推出一批健身气功文化宣传制品。
五、组织实施
本规划在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下,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划分阶段、分年份制定本地区健身气功工作计划,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组织实施。
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健身气功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奖励、评估检查等措施,确保本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行业体育协会可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