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镇防风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
《新农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镇防风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农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镇防风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镇三防指挥所是全镇防御热带气旋的应急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和指挥全镇防御热带气旋和抗灾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拟定全镇防台风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定防台风方案,及时掌握全镇风情、汛情,并组织实施防台风救灾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其办事机构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办公室(镇三防办)挂靠镇水务中心。
三防指挥所由镇委副书记、镇长胡毅峰任总指挥,由镇委委员罗满桥、李学畴、黎志庆、谢伟平,农林水务办主任罗翔任副指挥,指挥所成员由农林水务办、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供电、电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详见(附表1)。
在成立防汛指挥所的同时,为更好地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我镇配备了防汛应急队伍详见(附表2)。
镇政府对全镇三防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1.2镇三防指挥所成员单位
镇三防指挥所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御热带气旋工作。
镇宣传教育办:
负责组织全镇防台风抢险救灾的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新闻宣传工作;
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
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知识的公众宣传,增强全民预防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
镇武装部:
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联系赤山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工作;
协助公安部门积极参与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镇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负责管理全镇水利防汛工程;
负责组织做好全镇防汛工程的长期规划;
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为全镇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在抗御台风期间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设施,实行科学调控;
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负责组织潼湖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
镇公安分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
负责指挥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联合有关抢险部门负责陆地的突击救援;
负责保障三防指挥车和抢险车辆优先快速通过;
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台风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镇社会事务办:
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
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三防指挥所提供灾情信息;
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管理、分配镇政府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镇财政分局:
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防台风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镇国土资源分局:
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
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与镇宣传教育办联合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协助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组织、协调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镇规划建设办:
负责协助指导全镇防台风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与灾后房屋建筑重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施工等工作。
镇交通分局:
协调组织做好公路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
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
负责组织抢修队伍,迅速修复毁损道路、桥梁,全力保障镇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
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制订、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做好运送抢险队伍、救灾物资和群众转移的运输工作;
负责协调公路管理机构及时处理省道、市道、乡道两旁的危险路树,避免造成事故。
镇农办:
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
指导农业防汛防旱防风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
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
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谢岗医院:
负责灾区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防风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向镇三防指挥所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灾区环境消毒,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和器械。
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市政道路、市政排水、路灯和广告牌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
负责城市道路树木的防风修枝工作,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
镇供销社:
负责救灾物资、民用爆破器材的供应。
镇电信分局:
负责组织通信运营单位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三防指挥所等重要部门的通信以及三防信息网络通信畅通。
根据防汛形势,架设临时通信线路或开通无线通信网以及对灾区通信设施进行修复。
供电公司:
负责所辖供电设备的供电安全,特别要保证全镇防汛泵站和三防指挥所、医院、供水、等单位电源的安全,配备足够的物资和材料,组建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及时修复故障。
镇自来水公司:
负责确保供水水质不受影响,要防止污染水源。
其它单位:
做好本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镇三防指挥所临时安排的工作。
3.1.3防汛抗旱防风指挥机构下设各组
根据需要设立信息发布组、转移安置组、抢险救生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若干工作组,分工负责紧急情况下的防台风工作。
信息发布组:
由镇宣传教育办牵头,镇三防办、镇水务中心、文广中心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镇宣传教育办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汛情、灾情等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抗洪防台风抢险的新闻报道。
转移安置组:
由应急办牵头,交通分局、供销社、各村社区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社会事务办分管领导担任。
按预先的地点和方案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工作,调动车辆、物资进行救灾。
抢险组:
由镇水务中心牵头,应急办、武装部、公安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镇三防办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协调赤山部队、各村抢险队伍承担镇指挥所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
救灾组:
由社会事务办牵头,财政分局、供销社、谢岗区院、电信分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厂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社会事务办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灾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电、通信及生活必需品供应需。
后勤保障组:
由三防办牵头,应急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镇三防办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镇指挥所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应急视频会商系统、通讯、供电畅通,协调调度全镇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保障镇指挥所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3.2办事机构
镇三防办防台风工作主要职责为:
及时掌握热带气旋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组织有关部门分析评估热带气旋态势,提出防台风和抗灾救灾的对策和措施;
向有关村社区和部门传达镇三防指挥所的防台风指令。
4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
4.1监测预报
4.1.1信息监测与预报
镇三防办: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密切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台风实时路径、强度和速度等情况报告,做好台风未来趋势及可能影响地区的风力、降雨等趋势预报;
镇国土分局:
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
镇水务中心:
负责水利工程、潼湖水位的监测和预报。
4.1.2信息报告
各监测预报部门应及时向镇委、镇政府、镇三防指挥所和相关部门通报台风实况和监测预报情况。
镇三防办根据气象局发布的信息密切监视热带气旋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以天气报告或重大气象信息快报的形式上报镇委、镇政府和镇三防指挥所,同时向社会发布热带气旋预警信号,以及热带气旋消息、热带气旋警报、热带气旋紧急警报和热带气旋解除警报。
4.2预警
4.2.1预警等级
根据热带气旋威胁程度和严重程度,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
Ⅰ级预警:
热带气旋特急警报阶段,指未来24小时内,台风(台风中心最大风力达45m/s以上)将登陆或严重影响东莞市海面或陆地。
Ⅱ级预警:
热带气旋紧急警报阶段,指未来24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登陆或严重影响东莞市海面或陆地。
Ⅲ级预警:
热带气旋警报阶段,指未来48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袭击或严重影响东莞市时发出警报;
(强)热带风暴或台风正在严重影响东莞市时也要发布警报。
(注:
严重影响的定义是指东莞市有8级平均风或
大暴雨,以下同)。
Ⅳ级预警:
热带气旋消息阶段,指热带气旋已经形成,正不断发展,有进入南海的可能,或在南海生成,或热带气旋已经移入南海海面,在2-3天内,有可能在东莞市沿海登陆。
4.2.2预警发布
台风预警发布的单位和方式,包括:
a)镇三防办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信息负责预警信息发布。
b)镇水务中心负责水利工程、潼湖水情的预警信息发布。
c)镇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暴雨、山洪诱发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
d)镇文广中心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播报台风信息、预警信息和防台风动态。
e)其他部门应根据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f)镇三防指挥所负责发布防灾指令,并向镇委、镇政府和市三防办报告。
4.3预防
4.3.1预防准备
防台风行动的准备工作,包括:
a)组织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落实防台风责任人、预警人员和抢险队伍等;
b)工程准备工作:
水毁工程修复、工程设施应急除险加固等;
c)预案准备工作:
修订完善防台风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等专项预案。
山塘及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应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d)物料准备工作:
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物料、设备等。
e)通信准备工作:
保障防汛通信专网和应急通讯的畅通等。
4.3.2防台风检查
汛前防台风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水库、河道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定预排预泄方案,组织做好水库、山塘、堤防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
及时将有关防风信息报告三防指挥所领导。
4.3.3防台风巡查
日常和台风影响期间防台风巡查工作由水务中心组织做好水库、山塘、堤防、排站、水闸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
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巡查市政道路、市政排水、路灯和广告牌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由规划建设办组织做好简易房屋、厂房及工棚的防台风安全检查工作;
由国土分局负责组织做好对较易出现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工作。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预报情况,综合分析台风的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因素,并按如下要求确定防台风应急响应的级别:
a)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b)应急响应的具体启动条件宜按台风影响程度和范围,合理划定:
预报台风对该区域有一般影响时,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预报台风对该区域有较大影响,可能出现台风灾害时,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预报台风对该区域有重大影响,可能出现重大台风灾害时,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预报台风对该区域有特别重大影响,可能出现严重台风灾害时,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c)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可结合台风、风暴潮、海浪、洪水等预警等级和防抗能力综合确定。
启动条件应明确、可行,易于判定和操作。
d)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5.1.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根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按如下要求确定相应的启动程序:
a)Ⅳ级应急响应由镇三防指挥所授权镇三防办决定启动。
b)Ⅲ级应急响应可根据实际,由镇三防指挥所决定启动或由镇三防指挥所授权镇三防办决定启动。
c)Ⅱ应急响应由镇三防指挥所决定启动。
d)Ⅰ级应急响应由镇三防指挥所或报请政府同意后决定启动。
5.1.3应急响应工作内容
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包括信息报送与处理、指挥与调度、人员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等。
响应内容和工作紧程度可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
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5.2Ⅳ级应急响应
5.2.1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按市三防办发布为准。
5.2.2Ⅳ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
防台风Ⅳ级响应行动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为:
a)镇三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重点做好水库、河道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定预排预泄方案,组织做好水库、山塘、堤防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做工。
b)镇三防办加强值班,将台风信息报告镇三防指挥所、镇政府和市三防办,通报镇三防指挥所有关成员单位。
c)其他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5.3Ⅲ级应急响应
5.3.1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3.2Ⅲ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
防台风Ⅲ级响应行动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为:
a)镇三防指挥所副指挥或镇三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镇三防指挥所主要成员单位参加,研究部署防御台风工作。
b)镇三防办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部署有关工作,将台风信息报告镇三防指挥所、镇政府和市三防办,通报镇三防指挥所有关成员单位。
c)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工程监视,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水库、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
d)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建设办、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重要工程和重点部位的监测、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e)其他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组织人力、物力,适时启动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做好台风防范工作。
f)预报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区域的,由镇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转移准备工作。
g)各村(社区)以及公安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5.4Ⅱ级应急响应
5.4.1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4.2Ⅱ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
防台风Ⅱ级响应行动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为:
a)镇三防指挥所总指挥主持会商,镇三防成员单位参加,研究部署台风防御对策。
b)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险情、灾情和台风防御工作动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投入防台风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告镇政府和市三防办。
c)宣传、新闻等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台风预警信息和台风防御动态信息。
d)水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建设办、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重点防范区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
化工、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相关单位应加强值班监视,做好重要设施防风加固等工作。
e)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立即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做好抢险救灾物质调拨工作,派出工作组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台风防御工作。
f)各村(社区)和民兵预备役以及公安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或按照镇三防指挥所的要求,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g)镇政府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重点组织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
5.5Ⅰ级应急响应
5.5.1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5.2Ⅰ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
防台风Ⅰ级响应行动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为:
a)镇三防指挥所总指挥坐镇指挥,对各项重大防御措施作出决策,必要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报请镇政府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b)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台风引发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指挥重大险情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市三防办和有关方面支援。
c)镇三防指挥所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应在做好Ⅱ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镇政府和镇三防指挥所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有关单位派员参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d)各村(社区)和民兵预备役以及公安消防等各抢险救灾队伍按照镇三防指挥所的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派员参与镇三防指挥所协助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
5.6信息发布
台风防御工作中信息发布应按照以下要求:
a)防台风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b)台风防灾抗灾信息由镇三防办报经镇三防指挥所审核后发布。
c)台风引发的洪涝灾情信息镇三防指挥所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d)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e)对有重大影响的台风灾害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信息,由镇政府或镇三防指挥所审核后,会同新闻宣传部门进行报道。
5.7应急响应结束
由镇三防指挥所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后,受台风影响区域内的镇三防指挥所应根据防台风预案,组织开展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灾、灾害影响等台风防御工作评估,总结台风特点、受灾情况、防御工作概况和经验教训等。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由水利、国土、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卫生、电力、交通、等部门应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同时由村(社区)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具体队伍与专家联络表见附表。
6.2电力保障
镇供电部门负责所辖供电设备的供电安全,特别要保证全镇防汛泵站和三防指挥所、医院、供水、等单位电源的安全,配备足够的物资和材料,组建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及时修复故障。
6.3信息保障
镇电信部门保障我镇各防洪工程的通信电话畅通,并专门设立防风、防汛电话紧急抢修小组,以保证通信设备畅通。
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4交通保障
镇交通运输部门保障人员转移撤退、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5治安保障
镇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防台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6.6物资保障
镇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市三防办有关防风抗洪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落实防风抗洪经费。
6.7卫生保障
镇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8生活保障
学校、村(社区)等公共场所可作为临时防台风安全转移的避险场所,由民政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负责
6.9资金保障
镇财政部门每年预留一定的防台风专项经费,保证防台风应急需要,并监督使用。
经费由镇三防指挥所会同财政分局做出计划。
6.10宣传保障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防御热带气旋的知识,可用墙报和黑板报等宣传防御热带气旋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在学校开设的防灾课程中设置防台风的内容。
坚持和完善领导、责任人、指挥人员和救灾人员的防台风知识定期培训与演习制度,将热带气旋知识、防台风知识和防台风预案作为培训内容。
7善后工作
7.1灾后救灾工作要求
台风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组织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领导,组织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
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帮助灾民灾后重建家园;
征用人工、物资按市场价格由财政补偿。
卫生部门抓紧抢救伤病员,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加强检疫工作,预防疫病流行。
民政部门优抚死难者家属等。
受灾地区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通讯、水利等设施。
7.2工程或设施损害应急修复要求
镇三防指挥所明确工程或设施损毁应急修复的具体要求。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3补偿要求
保险公司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7.4总结评估要求
镇三防指挥所及时总结防风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改进和加强预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及时掌握抗风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市三防办和镇委、镇政府汇报。
为今后防风善后工作作准备,做到未雨绸缪、以人为本,把灾害损失减到最少,进一步加强防风工作。
8附则
8.1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防风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
对防风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预案的管理
镇三防办根据应急管理需要,对本预案每3年进行一次评审与修订,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镇政府应急办备案。
本预案由市三防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1)三防指挥所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2)抢险机械人员及防汛应急队伍名单
(3)各村(社区)人员转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