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工程工作意见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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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条线、局(办)的工作要围绕全县第一的目标,按序时推进。
“夺杯”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序时推进各项工作,各协同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夺取季度流动金杯和年度单项金杯。
房屋征收是开发区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域指挥部、各局(办)、街道、村(居)要按照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确保人员在岗、在行、在状态,按时间节点完成房屋征收任务[牵头部门:
党群局、征收办;
责任部门:
各局(办)、街道、村(居)]。
2.交办工作按要求完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工作,各局(办)、街道、村要无条件执行,各实施单位按照交办要求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部门之间、街、村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推诿扯皮。
交办工作以管委会的交办单为依据,党政办公室对所有交办工作要按照时间先后登记造册,对所有交办工作要进行督办,并将督办结果每月形成督办情况表交区纪工委,作为年终考核依据[牵头部门:
党政办;
3.完善重点工作、交办工作督查推进机制。
围绕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各项交办工作,各条线、局(办)、街道、村(居)要健全工作推进责任网络,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推进细化到层;
区纪工委牵头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按工作内容分别落实督查责任主体。
坚持采用单一督查与联合督查、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明查与暗访、抓督查与提建议等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过程督查,推动各项工作快速落实。
进一步健全推进、协调、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重(难)点工作推进联席会议、牵头协调、立项跟踪督查等制度,逐步完善督查报告、通报、结果运用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规范督查推进工作。
通过多层次、全覆盖的督查推进,确保党工委、管委会部署的各项重点(中心)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
纪工委;
党政办、党群局]。
㈡“群众办事零障碍”工程
4.进一步健全“首问负责制”。
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或服务对象以不同方式向机关部门、街道、村(居)申请办理有关事项(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引导、转办有关事项的制度,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首问责任人应热情礼貌、用语文明,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充分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对违反首问负责制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责任[牵头部门:
党群局;
5.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成果,逐步完善区、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覆盖全区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政务服务中心(室)的建设模式要做到统一部门、窗口、事项及人员进驻标准,统一标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街村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
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实施审批权限下放、服务网络下延、行政指导下移[牵头部门:
6.进一步整合诉求渠道。
各部门、街道、村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统一受理群众诉求。
及时回复“12345”公共呼叫服务热线的群众诉求,健全外网、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的民意反应全程办理机制,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各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健全联动机制等措施,针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明查暗访、深度解剖等方式,推动深层次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保障群众诉求畅通无阻[牵头部门:
㈢“衙门作风零容忍”工程
7.严格执行县委“十项规定”及区党工委“四要十不准”规定。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和开发区党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组织深入学习,对照本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制定执行细则和改进措施,让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将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以上率下,动真碰硬,一抓到底。
强化督查问责,健全执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和考评相结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格实施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牵头部门:
8.全面推行机关、街、村(居)人员不良行为监管制度。
针对目前部分人员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从政行为规范和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不良行为,加大监管问责力度。
全面梳理不良行为表现,制定监管执行标准规范。
从工作、生活、交往、心理等方面,全面排查公职人员存在的有悖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不良行为表现,剖析问题成因,制定不良行为的发现、防控、问责措施,形成不良行为监管工作制度。
组织开展“六查六看六反思”活动,从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综合素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反思深层原因,形成“以问促查、以查促改、以改促变”的良性工作格局。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构建自我检验、同级互查、层级帮助、群众监督等立体监管机制,强化动态监管,形成个人成长记录,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不良行为。
建立不良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将不良行为问责结果与工作实绩考评、绩效奖金发放、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切实构建不良行为常态监管机制,提升监管实效[牵头部门:
党群局、纪工委;
9.构建明查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
按照“常态化、高频率、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区党工委、管委会阶段工作重点,针对机关、街道、村(居)作风中存在的“庸虚慢梗”“吃拿卡要报”等现象,开展明查暗访工作。
以遵守工作纪律、服务项目发展、服务群众等工作为主体,确定每月明查暗访主题,以阶段性重点整治带动作风根本转变。
创新查访方式方法。
采取异地调配或在社会各阶层聘请第三方特邀效能监督员等方式,采取实地察看、随机抽查、模拟办件等方法,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暗访,由表及里检查干部的业务能力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加大问责惩戒力度。
建立明查暗访直查快处机制,问责结果作为作风效能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明查暗访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牵头部门:
㈣“权力运行零风险”工程
10.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
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时俱进突出防控重点,突破执行难点,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预警、堵漏、束行、促廉”实效。
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执行)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紧扣重点领域,严肃责任追究。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前期预防。
在已建成的内控机制工作手册基础上,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部门职能工作的调整,不断完善分权、控权制衡机制。
今年在试点村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在全区、全县推广[牵头部门:
11.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程序。
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实施应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相关项目,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必须事先在区纪工委(监察局)备案,(不得事后补手续)经区纪工委(监察局)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在区纪工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牵头部门:
财政局、纪工委;
12.大力推行厉行节约制度。
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局(办)、街道、村(居)要将厉行节约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好抓实。
以建立节约型开发区为目标,着力抓好公务活动、日常办公费用管理等工作,从源头和过程上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部门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厉行节约制度,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健全审批程序,严禁超预算列支各项经费,各类接待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牵头部门:
财政局、纪工委、党政办;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县级作风效能建设领导机构模式,开发区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干部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局(办)、街道、村(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作风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效能建设。
各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联系工作实际,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推动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
㈡凝聚整体合力。
牵头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履行主抓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精心设计载体和抓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
各责任部门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各有侧重,循序渐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形成合力,确保责任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有序推进。
㈢严格督查考核。
区纪工委要整合督查资源和力量,定期对效能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上下联动的作风效能督查工作网络。
要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少数工作人员中不认真、不及时、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要进一步发挥效能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效能监督活动。
要充分运用提醒谈话、效能告诫、效能问责等方式,强化警示效应,将作风效能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