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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我国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有哪些法定条件?

除年龄外,法定结婚条件包括:

男女双方自愿;

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3、什么是对妇女的性骚扰?

性骚扰是违背妇女意愿,以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对妇女进行骚扰。

  4、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按什么顺序继承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哪年哪月哪日开始施行?

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6、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承包期内妇女结婚、离婚或丧偶,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吗?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7、无子女或只生有女孩的妇女,能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

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妻子是丈夫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无论其是否生育、子女性别如何,妻子都是丈夫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并且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8、非婚生子女、继子女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有区别吗?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权利和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相同。

  9、夫妻购买父母名下的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共几章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共6章51条11、发现妇女孕女婴时,家人为了生个男孩,可以逼迫妇女堕胎吗?

为维护人口正常性别比,法律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

  一些家庭为了生男孩,对胎儿进行非法性别鉴定、逼迫妇女堕胎,侵害妇女的生育自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2、父母做主包办或是换亲的婚姻有效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父母做主包办的婚姻或者换亲婚姻,如果当事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条件,为无效婚姻;

如果具备法定结婚年龄等条件,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自愿,为可撤销的婚姻。

  13、与拐卖来的女子结婚合法吗?

被拐卖妇女因为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若被拐妇女请求撤销该婚姻,按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处理;

反之,该婚姻关系是有效的。

  被拐妇女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其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4、为什么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婚检可以发现当事人有无不能结婚的疾病、须治愈后才可结婚的疾病、能结婚但不能生育的疾病等,让当事人对婚姻中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能够心中有数。

  15、婚前健康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检查内容包括健康询问及家族史调查;

遗传病、传染病、精神疾病方面的调查和生殖器官的检查等。

  16、什么是重婚?

重婚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7、丈夫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同居,妻子怎么办?

丈夫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在起诉前妻子应当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照片、录音和摄像等。

  18、上门女婿能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妻子参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并享有相关权益的情况下,上门女婿已将户口迁入且在原户口所在地的承包地已被发包方收回的,可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19、同居期间女方多次人流,分手时女方能否向男方索要赔偿或分手费?

恋爱中双方同居大多是基于自愿,怀孕是同居的副产品,双方都有责任。

  分手时,如果女方以青春或者贞操损失索要赔偿或请求分手费是不被法律支持的。

  但如果男方在女方不同意怀孕情况下刻意使女方怀孕则存在侵权损害,女方可以请求人身健康权被侵害的赔偿。

  20、结婚应到哪里申请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21、双方自愿结婚,可以委托他人去领结婚证吗?

由于登记机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不可以委托他人去领结婚证。

  22、家庭暴力有哪些具体表现?

家庭暴力具体表现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的侵害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3、亲生子女成年后不孝顺甚至虐待、遗弃父母的,父母是否有权提出断绝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和无血缘关系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后者可以依法解除,前者无法通过声明解除父母子女关系。

  遇有上述情况,父母可以以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从而取消子女的继承权,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2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法律禁止收买被拐卖妇女。

  收买被拐卖妇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如阻碍对被收买妇女进行解救等,应按照数罪并罚处罚。

  行为人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对受害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将其作为牟利工具的,依法从严处罚。

  25、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名誉和人格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法律保护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如将粪便等污物泼至他人门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以及通过网络以发帖、微博、人肉搜索或者其他方式(如大、小字报)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都构成损害妇女名誉和人格的违法行为。

  26、离婚后,未成年的子女是否必须留给男方家庭?

离婚后,哺乳期(法律规定为一年)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成年的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一定随父亲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7、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8、离婚后,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一般在法院离婚判决生效一年后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29、只有儿子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继承权方面也坚持男女平等。

  所以,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可以平等继承父母的财产。

  30、人民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哪些具体措施?

包括: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3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承担子女抚育费,直至子女多大为止。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虽已成年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2、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原则;

33、我国婚姻法规定,哪些情形属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达法定婚龄的。

  3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应当遵循①保护未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④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35、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哪些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36、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哪些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3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什么情况下不得降低女职工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8、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39、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应当如何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40、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吗?

男女在财产继承权上平等,都受法律保护。

  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因此,嫁出去的女儿也能继承娘家父母的遗产。

  二、必答题1、只要举行过婚礼就可以算是结婚了吗?

不可以,男女双方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能得到法律承认,仅有婚礼而未登记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

  2、什么情况下男女不能结婚?

以下两种情形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丈夫经常打骂妻子构成家庭暴力。

  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多次规劝无效,妻子能提出离婚吗?

丈夫经常打骂妻子构成家庭暴力的,是离婚的法定理由。

  赌博、吸毒等恶习也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屡教不改的,也是离婚的法定理由。

  丈夫有上述不良习惯又不肯戒除,妻子可以提出离婚。

  4、哪些情况下,丈夫不能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5、约定离婚后经过一定期限再复婚,这样的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吗?

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解除,一旦离婚双方都是合法的单身男女。

  单身男女再与他人结婚是行使自己的婚姻自由权利,任何协议约定都不能阻止婚姻自由。

  该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

  6、离婚后,男方和女方自愿复婚,是否还要再办理婚姻登记?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7、父亲或母亲再婚,必须要征得子女同意吗?

婚姻自由原则决定了父母再婚无须征得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的同意。

  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也不得干涉父母婚后的生活。

  8、妻子不愿生孩子或自行堕胎,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吗?

妻子不愿生孩子或自行堕胎,不侵犯丈夫的生育权。

  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均享有生育权,而生育权的实现(包括生与不生)以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为基础,因此,当妻子与丈夫因是否生育、何时生育发生矛盾时,只说明双方没有生育的共同意愿,并不侵犯任何一方的生育权。

  9、家庭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0、哪些情形下,女方应当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两项以双方离婚为退还彩礼条件。

  11、男方婚后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子,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后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子,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男方父母以有效遗嘱方式确定房子只给儿子的,则视为男方个人财产。

  12、妻子在家务农或照顾老人孩子,对丈夫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没有书面约定,丈夫的工资、奖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平等的处理权。

  13、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只要没有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分居期间仍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各自所得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4、继子女已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还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15、结婚前一方欠的债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吗?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应当由本人偿还。

  婚前一方欠的债如果是为了满足自己某项特殊需要,对方不应承担清偿责任。

  结婚后,如果欠债方希望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自己婚前债务,必须经过对方同意。

  16、妻子借钱给自己父母看病,这个债务是妻子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赡养双方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而且也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有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7、丈夫死亡后,其生前借的钱妻子要还吗?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丈夫死亡后,其生前借的钱应根据用途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的话,妻子应该偿还。

  18、夫妻之间订立的借款协议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19、当事人结婚前,男方家长为双方购房出资的,离婚时该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吗?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0、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该不动产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1、非婚生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都是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因此,非婚生子女也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2、离婚后,一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判决裁定的,另一方该怎么办?

另一方可根据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3、父母不离婚,孩子能要抚养费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4、想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怎么办?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人,首先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其次,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5、离婚后,母亲带着小孩改嫁,小孩生父还需支付小孩生活费吗?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

  母亲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亲应当根据双方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负担孩子的必要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母亲改嫁并不影响父亲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26、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的范围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等费用。

  27、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拒付抚养费时,另一方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帮助子女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条款。

  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拒付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8、什么是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

  这对保护婚姻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如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业等,另一方有扶养对方的义务。

  29、妻子生病丧失劳动能力,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妻子生病丧失劳动能力,属于法律规定需要扶养的情况,如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

  30、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就是每个月给生活费吗?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扶助,还包括精神上的赡养义务,即要求子女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给予照顾,尤其是对于年老、体弱、多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更要在精神上予以慰藉,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31、父母未尽抚养子女义务,子女将来就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是相互的,正如父母必须无条件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也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未尽抚养子女的义务而消灭,子女必须赡养父母。

  32、继子女应当赡养继父母吗?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构成抚养关系,他们之间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应当赡养继父母。

  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没有构成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就没有赡养的义务。

  33、子女被人收养后,对亲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被收养后,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与养父母之间建立父母子女关系。

  因此,其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可自愿赡养亲生父母。

  34、入赘后是否不再负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无附加条件的义务。

  法律规定结婚后男方可以到女方落户,但没有因此免除男方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

  35、丈夫是否有权限制妻子的行动?

我国依法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夫妻的家庭地位平等,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丈夫不得对妻子的行动加以限制或干涉。

  反之亦然。

  36、结婚后,女方必须到男方家、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员吗?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结婚后,既允许按照传统的方式女方到男方家落户,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员;

同时,男方到女方家落户,履行对女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受法律保护。

  因此,女方不是婚后必须到男方家。

  37、妻子不愿意跟丈夫同房,丈夫能强迫吗?

夫妻之间的性关系应当建立在互相尊重、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因此,妻子不愿意同房,丈夫不能强迫。

  但是,妻子应当说明具体原因,避免丈夫误会。

  另外,妻子不应用同房要挟丈夫,这会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甚至导致感情破裂。

  38、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怎样保存证据?

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存证据:

第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伤情鉴定。

  第二,在医院救治过程中,保存好诊疗记录。

  第三,申请司法鉴定。

  39、计划生育是女方义务还是夫妻双方共同义务?

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

  40、已婚妇女是否享有选择生育或不生育的权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婚妇女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但是,决定终身不育的妇女最好在婚前或婚后向未婚夫或丈夫说明自己的决定,以争取丈夫理解,避免因此影响夫妻感情。

  41、丈夫意外死亡,妻子能否自己决定去医院施行人工流产?

丈夫的死亡不是妇女生育权的限制性条件,妻子完全可以自己决定去医院施行人工流产。

  42、妻子不肯生孩子,丈夫可以主张离婚吗?

丈夫如果认为由于妻子不肯生孩子已经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主张离婚。

  当然妻子可以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事实,据以反驳丈夫的主张,由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43、不送子女上学读书,违法吗?

这是损害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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